教育部办公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 《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07〕 26号), 于2008年2月3日印发了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学要求》 的通知 (教高厅 〔2007〕 7号) (以下简称为 《教学要求》 )。 《教学要求》 将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 各高等学校要按照 《教学要求》 课程性质与目标认真执行。 其他还有辽宁省教育厅 《本科院校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标准 (试行) 》 (辽教发 〔2012〕 202号), 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13〕 35号)。
(一) 课程性质与目标
职业发展教育与就业指导课程现作为公共必修课, 既强调就业在人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 通过激发各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促进大学生理性地规划自身未来的发展, 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提高就业能力和生涯管理能力。
通过课程教学, 大学生应当在态度、 知识和技能三个层面均达到以下目标:
(1) 态度层面。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 大学生应当树立起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 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 价值观和就业观念, 把个人发展和个人需要同社会发展相结合, 确立职业的概念和意识, 愿意为个人的生涯发展和社会发展主动付出积极的努力。
(2) 知识层面。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 大学生应当基本了解职业发展的阶段特点, 较为清晰地认识自己的特性、 职业的特性以及社会环境, 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法规, 掌握基本的劳动力市场信息、 相关的职业分类知识以及创业的基本知识。
(3) 技能层面。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 大学生应该掌握自我探索技能、 信息搜索与管理技能、 生涯决策技能、 求职技能等, 提高各种通用技能, 比如沟通技能、 问题解决技能、自我管理技能和人际交往技能等。
(二) 主要教育内容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教育内容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在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 第二部分为创业基础, 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开设。 第三部分为就业指导, 在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开设。
(三)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课程设置
1.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 课程性质(www.daowen.com)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是公共必修课。 共20学时,1学分。
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是大学生职业发展教育课程体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是教育者着眼于大学生的人生发展, 借助以课程为主的教育形式, 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 使学生学会通过对生涯、 职业生涯的主客观因素分析、 总结和测定, 确立一段时期内的个人职业选择目标、 职业奋斗目标, 并为实现这一目标而系统安排实施策略。 同时, 包括做好大学生涯规划和学业规划, 有目的地培养和提高大学生自身的职业素质, 做好职业选择与职业规划, 实现从学校向职业社会的顺利过渡, 完成学生角色向职业人的转变。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是指学生在大学期间进行系统的职业生涯规划的过程。 它包括系统的理论学习和自我实践, 包括大学期间的学习规划、 职业规划、 爱情规划和生活规划。职业生涯规划的有无及好坏直接影响到大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和质量, 更直接影响到求职就业甚至未来职业生涯的成败。 从狭义职业生涯规划的角度来看, 此阶段主要是职业的准备期, 主要目的是为未来的就业和事业发展做好准备。
2. 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 激发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促使大学生理性规划自身未来的发展, 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提高就业能力和生涯管理能力。
(1) 认知目标。 认识到职业生涯规划课程的作用, 调整自己对课程的预期; 认识到在课程中自己应负的责任和如何投入; 认识到职业生涯规划与自身职业发展的关系, 产生投入课程的兴趣。
(2) 技能目标。 了解整体课程目的; 掌握职业生涯规划的定义; 掌握系统职业生涯规划的具体内容。
[1] 高平叔主编: 《蔡元培教育论著选》,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第524页。
[2] 刘述礼、 黄延复主编: 《梅贻琦教育论著选》, 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第90页。
[3] 黄延复、 马桐武主编: 《梅贻琦与清华大学》, 山西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第300~30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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