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八《墨经》对于兼爱之说之辩护

八《墨经》对于兼爱之说之辩护

时间:2023-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来墨家对于“辩”如此讲究,故当时之批评墨家兼爱之说者,墨家皆以辩驳之。就《经》及《小取》等篇观之,当时对于墨家兼爱之说,有二种批评。一为“杀盗即杀人”,谓墨家既主兼爱,何以又主罚有罪者。墨家对于此二说俱有辩护。逃臣狗犬,遗者不知其所处,不害爱之,说在丧子者。此答“无穷害兼”之说也。故杀盗无害于兼爱人也。当时驳墨家非命之说之言,《小取篇》下文亦有反驳之辞,不具引。

八《墨经》对于兼爱之说之辩护

后来墨家对于“辩”如此讲究,故当时之批评墨家兼爱之说者,墨家皆以辩驳之。就《经》及《小取》等篇观之,当时对于墨家兼爱之说,有二种批评。一为“无穷害兼”,谓天下之人无穷,如何能尽爱之?一为“杀盗即杀人”,谓墨家既主兼爱,何以又主罚有罪者。墨家对于此二说俱有辩护。《经下》云:

无穷不害兼,说在盈否。(《墨子》卷十页十五)《经说》云:“无,南者有穷则可尽,无穷则不可尽,有穷无穷未可知,则可尽不可尽不可尽(毕云:“此三字疑衍。”)未可知。人之盈之否未可知,而必人可尽不可尽亦未可知,而必人之可尽爱也,悖。人若不盈无(原作先,依孙校改)穷,则人有穷也。尽有穷无难。盈有穷,则无穷尽也。尽有穷,无难。”(《墨子》卷十页五十五)

不知其数,而知其尽也,说在问(原作明,依孙校改)者。(《墨子》卷十页十五)《经说》云:“不,不(邓高镜先生云:“旧作二,即不字。”)智其数,恶智爱民之尽之(旧作文)也?或者遗乎其问也,尽问人则尽爱其所问。若不智其数而智爱之尽之也,无难。”(《墨子》卷十页五十五)

逃臣狗犬,遗(原作贵,依孙校改)者不知其所处,不害爱之,说在丧子者。(《墨子》卷十页十五至十六)《经说》云:“逃臣不智其处,狗犬不智其名也,遗者巧,弗能两也。”(《墨子》卷十页四十五)

此答“无穷害兼”之说也。难者曰:南方有穷,则可尽,无穷则不可尽;有穷无穷,尚不可知,则可尽不可尽,更不可知,而子必人之可尽爱,岂不悖哉?答曰:彼无穷之南方,人不能盈满,是人数有穷矣。人数既有穷,尽爱之何难?人若竟能盈满此无穷之南方,则无穷有时而尽矣。地既有穷,尽爱人何难?难者曰:子不知其人数,焉知爱民之尽之耶?答曰:如有疑惑者,尽问人,必尽爱其所问。虽遗其所问之数,又何害哉?难者又谓:不知尽人之所处,又焉能尽爱之。答曰:“不知其所处,不害爱之。”譬如逃臣狗犬,其遗失者,既不知其何在,又不知其今改何名,藉使巧求,弗能两合。此正如失子者,其父虽不知子之所在,而不害爱之也。(“难者曰,南方有穷”以下,邓高镜先生说)(www.daowen.com)

《小取篇》云:

白马,马也。乘白马,乘马也。骊马,马也。乘骊马,乘马也。获,人也。爱获,爱人也。臧,人也。爱臧,爱人也。此乃是而然者也。获之亲,人也。获事其亲,非事人也。其弟,美人也。爱弟,非爱美人也。车,木也。乘车,非乘木也。船,木也。入船,非入(原入字皆作人,依苏时学校改)木也。盗人,人也。多盗,非多人也。无盗,非无人也。奚以明之?恶多盗,非恶多人也。欲无盗,非欲无人也。世相与共是之,若若是,则虽盗人,人也;爱盗,非爱人也;不爱盗,非不爱人也;杀盗人,非杀人也;无难(原衍盗无难三字,依孙校改)矣。此与彼同类,世有彼而不自非也。墨者有此而非之,无也(即他字)故焉。所谓内胶外闭与?心毋空乎内,胶而不解也。此乃是而不然者也。(《墨子》卷十一页十一至十二)

此证明杀盗为非杀人。故杀盗无害于兼爱人也。当时驳墨家非命之说之言,《小取篇》下文亦有反驳之辞,不具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