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时间:2023-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盖吾人若不能“以死生为一条,以可不可为一贯”,则在人间世,无论如何巧于趋避,终不能完全“免乎累”。所谓“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 贤则谋,不肖则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无论材与不材,皆不能必其只受福而不受祸也。不以利害为利害,乃利害所不能伤而真能“免乎累”者也。“物物而不物于物”者,即对于一切皆为主动而不为被动也。

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

观乎此可知“隐者”及杨朱等之拘拘于以隐居避世为“全生葆真”之法之陋也。《山木篇》云: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此神农、黄帝之法则也。若夫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则不然。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贤则谋,不肖则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悲夫!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乡乎!”(《庄子》卷七页十五至十六)(www.daowen.com)

盖吾人若不能“以死生为一条,以可不可为一贯”,则在人间世,无论如何巧于趋避,终不能完全“免乎累”。所谓“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 贤则谋,不肖则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无论材与不材,皆不能必其只受福而不受祸也。若至人则“死生无变于己,而况利害之端乎”?不以利害为利害,乃利害所不能伤而真能“免乎累”者也。此“乘道德而浮游”之人所以能“物物而不物于物”也。“物物而不物于物”者,即对于一切皆为主动而不为被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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