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庄子德充符曰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楚也

庄子德充符曰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楚也

时间:2023-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庄子·德充符》曰:“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共相只是共相,其性质亦是绝对的。或总指其学为“坚白同异之辩”。前者以惠施为首领;后者以公孙龙为首领。庄子之学,一部分与惠施有契合处。故庄子赞成“合同异”,而不赞成“离坚白。”公孙龙谓“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此“以指喻指之非指”也。然若“自其同者视之”,则指与非指之万物同,而指为非指;马与非马之万物同,而马为非马。

庄子德充符曰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楚也

庄子·德充符》曰:“自其异者视之,肝胆楚越也;自其同者视之,万物皆一也。”盖或自物之异以立论,则见万物莫不异;或自物之同以立论,则见万物莫不同。然此特就个体的物言之耳。一个体本有许多性质,而其所有之性质又皆非绝对的。故泰山可谓为小,而秋毫可谓为大。若共相则不然。共相只是共相,其性质亦是绝对的。如大之共相只是大,小之共相只是小。惠施之观点注意于个体的物,故曰:“万物毕同毕异”,而归结于“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公孙龙之观点,则注重于共相,故“离坚白”而归结于“天下皆独而正”。二派之观点异,故其学说亦完全不同。战国时论及辩者之学,皆总而言之曰:“合同异,离坚白”。或总指其学为“坚白同异之辩”。此乃笼统言之。其实辩者之中,当分二派:一派为“合同异”;一派为“离坚白”。前者以惠施为首领;后者以公孙龙为首领。

庄子之学,一部分与惠施有契合处。故庄子赞成“合同异”,而不赞成“离坚白。”《齐物论》曰:

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庄子》卷一页二十八)(www.daowen.com)

公孙龙谓“物莫非指,而指非指”;此“以指喻指之非指”也。公孙龙又谓“白马非马”;此“以马喻马之非马”也。然若“自其同者视之”,则指与非指之万物同,而指为非指;马与非马之万物同,而马为非马。如此则“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如此则“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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