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三正名主义

三正名主义

时间:2023-04-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使实皆如其名,此即所谓正名主义也。如“君”之名之定义之所指,即君之所以为君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君字乃指事实上之君,下君字乃指君之名,君之定义。孔子以为当时因名不正而乱,故欲以正名救时之弊也。普通以为孔子欲实行其正名主义而作《春秋》。不过按之事实,似乎不是孔子因主张正名而作《春秋》,如传说所说;似乎是孔子取《春秋》等书之义而主张正名,孟子所说其义则丘“窃取”者是也。

三正名主义

孔子目睹当时各种制度之崩坏,以为“天下无道”,而常怀想“天下有道”之时。故曰:

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天下无道,则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自诸侯出,盖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执国命,三世希不失矣。天下有道,则政不在大夫。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季氏》,《论语》卷八页十三)

又曰:

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季氏》,《论语》卷八页十四)

孔子以为政治上社会上各种阶级之破坏皆自上始。“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则十世以后,必又降而“自大夫出”。“自大夫出”,则五世以后,必“陪臣执国命”,而“三桓之子孙微矣”。“陪臣执国命”,则三世以后,庶人必有起者。此即孟子所谓“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者也。

处此情形之下,孔子以为苟欲“拨乱世而反之正”,则莫如使天子仍为天子,诸侯仍为诸侯,大夫仍为大夫,陪臣仍为陪臣,庶人仍为庶人。使实皆如其名,此即所谓正名主义也。孔子认此为极重要,故《论语》云: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论语》卷七页一)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岂得而食诸?”(《颜渊》,《论语》卷六页十七)

盖一名必有一名之定义,此定义所指,即此名所指之物之所以为此物者,亦即此物之要素或概念也。如“君”之名之定义之所指,即君之所以为君者。“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上君字乃指事实上之君,下君字乃指君之名,君之定义。臣父子均如此例。若使君臣父子皆如其定义,皆尽其道,则“天下有道”矣。孔子目睹当时之“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故感慨系之,而借题发挥曰:

觚不觚。觚哉!觚哉!(《雍也》,《论语》卷三页十七至十八)

孔子以为当时因名不正而乱,故欲以正名救时之弊也。

孔子以为当时名之不正皆自上始,故“反正”亦须自上始。《论语》云: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政者,正也,子率以正,孰敢不正。”(《颜渊》,《论语》卷六页十八)

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同上)

季康子问政于孔子曰:“如杀无道,以就有道,何如?”孔子对曰:“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颜渊》,《论语》卷六页十九)(www.daowen.com)

盖在贵族政治时代,人民毫无知识,“君子”即贵族之行为,对于小人即庶人,固有甚大影响也。

普通以为孔子欲实行其正名主义而作《春秋》。据孟子说,孔子作《春秋》之目的及功用在使“乱臣贼子惧”;然《左传·宣公二年》,赵穿弑晋灵公。

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左传》卷十页四)

又《左传·襄公廿五年》,崔杼弑齐庄公。

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左传》卷十七页十一)

据此则至少春秋时晋齐二国太史之史笔,皆能使“乱臣贼子惧”,不独《春秋》为然。盖古代史官,自有其纪事之成法也。孟子说:

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离娄下》,《孟子》卷八页七)

“其义”不止是《春秋》之义,实亦是《乘》及《梼杌》之义,观于董狐史笔,亦可概见。孔子只“取”其义,而非“作”其义。孟子此说,与其孔子作《春秋》之说不合,而却似近于事实。

但亦或因鲁是周公之后,“礼义之邦”,所以鲁之《春秋》,对于此等书法,格外认真。韩宣子聘鲁观书于太史氏,特注意于“鲁《春秋》”,或“鲁《春秋》”果有比“晋之《乘》”“楚之《梼杌》”较特别之处;所以在孔子以前,已有人以《春秋》为教人之教科书。楚庄王使士亹傅太子箴;士亹问于申叔时。叔时曰:

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楚语上》,《国语》卷十七,《四部丛刊》本,页一)

可见《春秋》早已成教人之一种课本。但此皆在孔子成年以前,所以皆与孔子无干。

《春秋》之“耸善抑恶”,诛乱臣贼子,“《春秋》以道名分”,(《天下篇》,《庄子》卷十页二十五)孔子完全赞成。不过按之事实,似乎不是孔子因主张正名而作《春秋》,如传说所说;似乎是孔子取《春秋》等书之义而主张正名,孟子所说其义则丘“窃取”者是也。

【注】刘师培云:“《孟子·滕文公篇》云:‘孔子惧,作《春秋》。’后儒据之,遂谓《春秋》皆孔子所作。然作兼二义:或训为始;或训为为。训始见《说文》,即创作之作,乃《乐记》所谓‘作者之为圣’也。训为见《尔雅》,与创作之作不同。《书》言‘汝作司徒’,言以契为司徒,非司徒之官始于契。《论语》言‘始作翕如’,《左传》言‘金奏作于下’,则奏乐亦言作乐,与‘作乐崇德’之作殊。《左传》言‘召穆纠合宗族于成周而作诗曰:“棠棣之华,鄂不”’;则歌诗亦言作诗,与‘侍人孟子,作为此诗’之作殊。盖创作谓之作;因前人之意而为,亦谓之作。孟子言孔子作《春秋》,即言孔子因古史以为《春秋》也。故又言‘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至于《诗》亡然后《春秋》作,则作为始义,与作《春秋》之作殊。言《春秋》所记之事,始于东周也。”(《左庵集》卷二)若以奏乐可言作乐,歌诗可言作诗,之例言之,则作《春秋》即讲《春秋》耳。孔子讲《春秋》特别注重于正名之一点,所谓“其义则丘窃取之”。所以使“乱臣贼子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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