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换法
转换法是英汉互译常见的技巧之一,它是指一个词在源语中的词性在目的语中未必就是同一个词性。使用转换法翻译商务合同就是把英语合同中的某一成分转换为汉语合同的另一成分或将汉语的某一成分转换成英语的另一成分,不需要一词一句的拘泥于原文的顺序排列和句子结构,根据翻译语境和具体业务中的背景有机转化,从准确翻译的角度出发进行翻译。通过对句子成分和结构形式做出适当调整,使合同的译文更加通顺,更加规范。
(一)主语转换为谓语
主语转换为谓语,前提是原文的主语是动作性名词,且是被动语态形式。翻译时,须将英语的被动语态调整为汉语的主动语态,进行转换翻译。
(二)主语转换为宾语
主语转换为宾语,原文的主语一般是名词,且采用被动语态。翻译时,须将英语的被动语态调整为汉语的主动语态,主语转换为宾语。
(三)表语转换为谓语
介词短语作表语时,可将其转换为汉语的谓语,这样有利于译文的连贯。
(四)定语转换为状语
在英语中,如果将某一含有动作意义的名词转换为汉语的动词,那么,原来名词前的形容词或分词作定语,即可转为汉语的状语。
除以上几种转换方式外,商务合同的翻译中还存在宾语转换为谓语、表语转换为主语、状语转换为主语等形式。
商务合同中有关包装、装运、保险、支付、检验、争端解决等条款大多采用被动句结构。翻译这类被动句时,通常采用转换法,即将源语中的被动语态转换成译语的主动语态,以便更好地体现合同行文的得体、严谨等特征。
二、长句的翻译
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在思维、表达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在翻译商务合同长句时,不能照句直译,应在充分理解句中短语、修饰词、连接词所传递含义的基础上,把握句子的中心思想及句中各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采用顺译、分译、合译、语序调整等手段对原句进行处理。
一般说来,英语重形合,句子的各个成分由连词、介词或起连接作用的各种词组组合起来,句子结构较为严谨,句型常呈树枝状展开,长句较多;而汉语重意合,句子成分主要靠意思串联,句子结构较为松散,多以连锁式的短句呈现。因此,在商务合同的英汉互译中,要特别注意体现两种语言在结构上的差异。
商务合同属于法律性公文,所以英译时,有些词语要用公文语词语,特别是酌情使用英语惯用的一套公文语副词,就会起到使译文结构严谨、逻辑严密、言简意赅的作用。但是从一些合同的英文译本中发现,这种公文语副词常被普通词语所代替,从而影响到译文的质量。
实际上,这种公文语惯用副词为数并不多,而且构词简单易记。常用的这类副词是由here,there,where等副词分别加上after,by,in,of,on,to,under,upon,with等副词,构成一体化形式的公文语副词。
四、谨慎选用极易混淆的词语
英译商务合同时,常常由于选词不当而导致词不达意或者意思模棱两可,有时甚至表达的是完全不同的含义。因此了解与掌握极易混淆的词语的区别是极为重要的,是提高英译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现把常用且易混淆的七对词语论述如下:
(一)hipping advice与hipping instructions
shipping advice是“装运通知”,是由出口商(卖主)发给进口商(买主)的。然而shipping instructions则是“装运须知”,是进口商(买主)发给出口商(卖主)的。另外,要注意区分vendor(卖主)与vendee(买主),consignor(发货人)与onsignee(收货人)。上述这三对词语在英译时极易发生笔误。
(二)abide by与comply with
abide by与comply with都有“遵守”的意思,但是当主语是“人”时,英译“遵守”须用abide by,当主语是非人称时,则用comply with。
(三)change A to B与change A into B
英译“把A改为B”用“change A to B”,英译“把A折合成/兑换成B”,用“change A into B”,两者不可混淆。
(四)ex与per
源自拉丁语的介词ex与per有各自不同的含义。英译由某轮船“运来”的货物时用ex,由某轮船“运走”的货物用per,而由某轮船“承运”用by。
(五)in与after(www.daowen.com)
当英译“多少天之后”的时间时,往往是指“多少天之后”的确切的一天,所以必须用介词in,而不能用after,因为介词after指的是“多少天之后”的不确切的任何一天。
(六)on/upon与after
当英译“……到后,就……”时,用介词on/upon,而不用after,因为after表示“……之后”的时间不明确。
(七)by与before
当英译终止时间时,比如“在某月某日之前”,如果包括所写日期时,就用介词by,如果不包括所写日期,即指到所写日期的前一天为止,就要用介词before。
五、慎重处理合同的关键细目
实践证明,英译合同中容易出现差错的地方,一般来说,不是大的陈述性条款,而恰恰是一些关键的细目,比如金钱、时间、数量等。为了避免出差错,在英译合同时,常常使用一些有限定作用的结构来界定细目所指定的确切范围。
(一)限定责任
众所周知,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为英译出双方责任的权限与范围,常常使用连词和介词的固定结构。现把最常用的此类结构举例说明如下。
1.and/or
英译合同中常用and/or表示“甲和乙+甲或乙”的内容,这样就可避免漏译其中的一部分 。
2.by and between
常用by and between强调合同是由“双方”签订的。因此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赋予的责任。
(二)限定时间
英译与时间有关的文字,都应非常严格慎重地处理,因为合同对时间的要求是准确无误。所以英译起止时间时,常用以下结构来限定准确的时间。
1.on and after/on or before
用双介词英译含当天日期在内的起止时间。
2.not(no) later than
用“not (no) later than+日期”英译“不迟于某月某日”。
3.include的相应形式
常用include的相应形式inclusive,including和included,来限定含当日在内的时间。
(三)限定金额
为避免金额数量的差错、伪造或涂改,英译时常用以下措施严格把关。
1.大写文字重复金额
英译金额须在小写之后,在括号内用大写文字重复该金额,即使原文合同中没有大写,英译时也有必要加上大写。在大写文字前加上“SAY”,意为“大写”;在最后加上“ONLY”,意思为“整”。必须注意:小写与大写的金额数量要一致。
2.正确使用货币符号
英译金额必须注意区分和正确使用各种不同的货币名称符号。如“$”既可代表“美元”,又可代表其他某些地方的货币。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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