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管理体系实施现场审核,是获得审核证据的主要阶段,是确定管理体系有效性的关键活动。
一、现场审核的目的和重点
现场审核的主要目的是评价受审核方管理体系实施的情况和有效性,包括管理体系运行是否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方针、目标、指标是否实现,管理方案、程序是否得到有效的执行,产品质量/主要环境因素/重要危险源是否得到控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现场审核的重点是:
(1)审查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是否符合认证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所有要求的证据。
(2)审核组织与适用管理体系标准或其他规范性文件期望的那些关键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进行了监视、测量、报告和评审。如对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有无标准,是否有检测报告,是否进行了型式试验;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的检测,重要污染物的监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等。
(3)审核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评审组织是否有用于识别、保持、更新和应用所有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方法;组织是否对自身合规性进行了评审,并能证实与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4)检查组织过程的运作控制情况。如对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生产/服务过程是否建立了控制要求,过程是否受控;特殊过程是否进行了识别和确认;有无确认的方法和证据。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重要环境因素/危险源部门是否建立了运行控制程序;是否有效运行;是否进行了监测;应急准备方案培训、演练及评价。
(5)信息沟通、交流渠道是否畅通,文件控制是否得力。
(6)检查组织内审和管理评审的有效性以及组织管理体系自我完善机制的有效性。
(7)结合现场继续对文件进行审核,考察其符合性、适宜性及可操作性等。
根据审核目的不同,现场审核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二、现场审核的程序
管理体系现场审核的一般程序为:(www.daowen.com)
(1)召开首次会议;
(2)审核中的沟通,包括审核中审核组内部交流和审核中审核组和受审核方的沟通交流;
(3)现场审核,收集审核证据;
(4)评审和总结审核证据,形成审核发现,确定不符合项,提出审核结果;
(5)召开末次会议,宣布现场审核结果;
(6)编写审核报告。
三、可省略第一阶段现场审核的情况
ISO/IEC17021:2006标准规定:对于大多数管理体系而言,建议至少部分第一阶段审核活动在客户的场所进行。特别是:了解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基本情况;文件规定的范围是否与现场一致;组织活动、产品、服务范围,包括场所、组织重要过程、环境因素、危险源的识别情况。
(1)QMS/EMS/OHSMS初审可不到现场的一些情况,如:
组织已获得其他管理体系证书,当组织申请另一管理体系认证时,可以考虑不进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但对高风险组织仍应进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
组织规模、运作场所小,管理体系涉及的过程和重要环境因素简单,低风险组织,如在写字楼内经营、从事纯服务性质、不涉及使用有害物质或设备、设施的组织。
(2)对于再认证的组织,只要认证范围未发生重大的变化,不需要进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但是需要再次的文件评审和前一认证周期管理体系运行评价。
对于申请认证组织是否进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在合同评审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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