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标准师生比的核定说明-县级财政收支分析

标准师生比的核定说明-县级财政收支分析

时间:2024-08-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更加准确、合理地核定各县市的师生比,我们将全省63个县市分为山区县、丘陵县、平原县三类,按照县市分类对其教职工人数和学生数之间的比例进行了分析,我们发现山区、丘陵、平原三类县市的师生比之间的比例约为0.9∶1.0∶1.05。A县属典型平原县,因此,按照以上方法核定其农村师生比为高中1∶14.18、初中1∶18.9、小学1∶24.15,县城师生比为高中1∶13.65、初中1∶16.8、小学1∶22.05。

标准师生比的核定说明-县级财政收支分析

附件2:标准师生比的核定说明

2001年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意见》提出:农村师(含教职工,下同)生比为高中1∶13.5、初中1∶18、小学1∶23,县城师生比为高中1∶13、初中1∶16、小学1∶21。文中同时要求:由于我国地区差异较大,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实施办法时,可根据本地生源状况、经济和财政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等,对中央提出的标准进行上下调节。

《H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师生比为高中1∶13.8、初中1∶16.8、小学1∶21.6。

对比分析中央规定的师生比与省规定的师生比,我们可以发现:一是中央规定的师生比分县城与农村,对县市的指导更为清晰,更便于操作,而省规定的师生比将县城与农村捆在一起,没有承认农村与城镇的差别;二是省规定的师生比明显低于中央规定的师生比,即按省规定的师生比配备的教职工将更多;三是中央标准和省标准都没有对县市予以明确地分类指导;四是中央要求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对中央标准进行上下调整。(www.daowen.com)

因此,我们认为中央提出的师生比标准相对省规定更为接近实际。为了更加准确、合理地核定各县市的师生比,我们将全省63个县市分为山区县、丘陵县、平原县三类,按照县市分类对其教职工人数和学生数之间的比例进行了分析,我们发现山区、丘陵、平原三类县市的师生比之间的比例约为0.9∶1.0∶1.05。因此,我们在承认中央规定的师生比的基础上,对山区县、丘陵县、平原县的师生比进行调整,即:丘陵县市的师生完全按照中央规定执行,山区县市的师生比按丘陵市的90%计算核定,平原县市的师生比按丘陵县市的105%计算核定。

A县属典型平原县,因此,按照以上方法核定其农村师生比为高中1∶14.18、初中1∶18.9、小学1∶24.15,县城师生比为高中1∶13.65、初中1∶16.8、小学1∶22.05。

2003年A县的实际师生比:农村高中1∶19.0、初中1∶17.5、小学1∶24.1,县城高中1∶14.2,初中1∶22,小学1∶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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