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加快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

加快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

时间:2024-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完善水产品市场流通,规范水产品批发市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设定这样权威的行业标准有利于保障我国水产品流通的质量安全水平。但我国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所需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全面,有很多亟待填补空白或完善之处。

加快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

第二节 加快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政策

一、政策背景和政策目标

随着水产品市场的开放,流通渠道迅速拓宽,集体、合作、个体经营者进入市场,集贸市场由于经营方式灵活、价格较超市低、零售摊点在居民区附近方便购买等原因,与大型超市和生产企业直销相比,蓬勃发展,交易数量和成交额逐年增长,批发市场也应运而生。除沿海主要港口城市外,重点的大城市由于人口密集、交通便利,也建立了适合本地特点的水产品专业批发市场。截止1992年全国已建有100多处水产品批发市场。与此同时,由于缺乏批发市场管理法规,基础设施差、设施不配套,贮运、信息等服务功能不完善的水产品批发场、点大量出现。这些场、点市场交易规程和管理制度不规范,导致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等违法经营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水产品流通的正常秩序。20世纪90年代初,一些地区出现了流通秩序混乱,非法经营严重,市场盲目波动,价格非正常涨落等问题,渔民强烈要求政府出面组织和管理好水产品批发市场,以保护他们的利益[2]

为了完善水产品市场流通,规范水产品批发市场,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这一政策目标又可分解为4个方面:

(1)培育组织化、规模化的水产品流通主体。

(2)建设规范有序的水产品批发市场,创新交易方式。

(3)提高水产品加工技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

(4)大力发展冷链物流,降低物流成本。

二、政策措施

1.颁布实施批发市场管理法规,规范批发市场秩序

1994年12月,当时的内贸部颁布了《批发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旨在完善批发市场体系,规范批发市场交易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正当经营和合法权益。

该《办法》对批发市场的设立与建设进行了规范,如该《办法》第九条规定:中心批发市场必须经国内贸易部批准方可设立,地方批发市场须经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商品流通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批准方可设立。第十条规定:国内贸易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制定批发市场建设规划。该办法还对批发市场交易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交易商按照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批发市场内进行交易。

1996年11月,国家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了《水产品批发市场管理办法》[3](以下称《管理办法》)以引导、规范水产品市场主体,加强水产品市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渔业经济协调发展。该《管理办法》明确了水产品批发市场开办的条件,要求设立水产品批发市场必须具有批发市场的名称和章程、必须符合地方的统一规划和布局,必须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交易设施等条件。该《管理办法》还对进入批发市场的水产品范围做了具体规定,并要求批发交易必须保证公正、合理,严禁垄断。(www.daowen.com)

2.加强以批发市场为中心的鲜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为了推动全国“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系,加强宏观调控,1996年10月28日农业部发布了《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市场管理办法》)。

本《市场管理办法》规定,市场所在城市的非农业人口在100万以上,市场主营产品年交易量占当地此类产品销售总量的1/3以上,具有较为完备的市场交易及辅助设施,市场所在地属于全国重要渔港或淡水产品主产区,市场年交易水产品数量10万t以上的水产品市场可以申报“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国家对定点市场进行多方面的扶持:根据市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制定和实施有利于市场发展和运营规范的政策;在衔接国内外投资、立项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等方面,对定点市场予以支持;帮助定点市场与全国重点鲜活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系;优先吸收定点市场加入农业部全国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有关市场运营和发展的政策以及产销动态信息;对市场的建设发展和营运管理给予指导和咨询,帮助制定市场运行规则,健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各级市场管理人员集中培训,组织考察、交流活动。

3.建立和完善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体系

在规范水产品批发市场流通秩序的基础上,2003年农业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以及时掌握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走势,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渔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并批准设立了北京市四道口水产批发市场、上海市铜川水产批发市场、广东省广州市黄沙水产交易市场、浙江省中国水产城、福州水产批发市场、厦门市水产交易批发市场、辽宁省大连市水产品交易市场、江苏省南京市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江西省九江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海南省海口水产品批发市场等首批72家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采集定点单位。

4.出台了水产品加工管理规范,设立水产品加工行业标准

2002年6月由国家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编写了《水产品加工标准》,该标准对水产品加工企业的设备设施、产品的包装贮存和运输都做了严格规定。并且对其生产加工程序、卫生控制程序等做了明确的要求。通过设定这样权威的行业标准有利于保障我国水产品流通的质量安全水平。

5.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的宏观指导

为了引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加强管理,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规范化和现代化进程,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业部于2004年6月制定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与管理指南》[4]。明确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大规模、快速集散等市场功能,提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应坚持基础设施公益性、经营管理企业化的方向;坚持新建与改建结合,产地与销地结合,硬件与软件结合,国家扶持与多渠道投资结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均衡发展,促进形成统一的全国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

三、政策效果分析

以上办法和措施对我国水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水产品流通秩序的建立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我国批发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已成为水产品流通的主渠道。截止2005年,我国专业水产品批发市场已有333个,其中主产区、主销区和主要集散地有13个农业部定点的专业批发市场。这些批发市场集冷藏、运输、批发、零售于一体,对水产品市场的繁荣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但我国水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所需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全面,有很多亟待填补空白或完善之处。如关于水产品的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就是我国所缺失的。现今只有上海市于2007年10月实施的《食品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规范》这一地方性的标准。这一标准设定了技术和管理的双重规范,通过规范冷链物流行业的运作,保障生鲜食品和水产品的有效流通及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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