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博弈:美国与中国的领导角逐

博弈:美国与中国的领导角逐

时间:2024-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在理论上假定,国际社会的游戏规则是国际行为角色同意或默契的结果。国际制度的稳定性和可信度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导出了另一个理论假定:国际社会需要国际领导。当“霸权稳定论”强调国际制度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性质时,它通常以一种理想主义的眼光来看待霸权国家,认为只有它才有足够的经济资源、军事资源和领导意愿来提供这种“公共产品”。

博弈:美国与中国的领导角逐

谁注定领导世界

我们在理论上假定,国际社会游戏规则是国际行为角色同意或默契的结果。但是,国际社会没有法制。托玛斯·弗兰克认为,国家对国际准则的遵守程度取决于这些国际准则的合法性如何。那么,谁是国际准则“合法性”的“裁判员”呢?

同时,国际制度也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国家间力量对比的变化、有关国家对自身国家利益的认识及其对自身所面临形势的判断的改变、整个国际社会价值观的演进等,都可能引发现存国际制度的危机和变革。那么,谁又是现存国际秩序的“守护神”以及新型游戏规则的“构建者”呢?

从理论上说,当今国际社会大多数条约、国际组织都是以主权国家为单位组建的,其有效性来源于主权国家对自身权利的让渡。在理论上,主权国家随时有权力收回自己让渡的权利。比如,本书后文还将分析,朝鲜先后两次宣布退出被邓肯·斯耐德归为强制能力和可信度更高的“合作制度”——《核不扩散条约》,从而两次打破朝鲜半岛上的均衡,震惊世界,使朝鲜半岛由前一阶段建立的“可接受的均衡”走进新的博弈。如此,谁又可以或者有资格充当维护某一国际制度的“执法官”呢?

国际制度的稳定性和可信度方面仍然存在的问题和困境,导出了另一个理论假定:国际社会需要国际领导。

邓肯·施耐德将国际制度分为合作制度和协调制度两类。他认为合作制度相对来说更为正式、更具强制性,通常建有常设的机构进行监督和核查等。所谓协调制度则相对来说不那么正式,基本上不具有强制性,主要以各种条约的形式出现,一般不建有常设的机构。其实,协调也是合作;邓肯·斯耐德对于合作与协调的区分不过反映了国际制度的强制能力和可信度在程度上的变化。一般来说,制度越正式,建立的难度越大。

米歇尔·朱恩等人则将国际制度分为信任制度、协调制度、合作制度和劝告制度。其实如前所言,信任制度、协调制度和劝告制度都是一种合作制度,它们的区分和排序同样只不过是反映了强制性、可信性以及建立的难度由低向高的分级变化。但重要的是,米歇尔·朱恩进一步认为,在影响国际制度建立的因素中,除了形式外,还包括所涉及国家的数目、政策趋向的比较、所涉及国家间相互关系状态、沟通情况、力量对比等等。如此,对于建立起国际制度的可能性的分析,相应地也是在国家博弈中建立国际合作的分析又进入了一个更广的领域

奥兰·杨等学者进一步分析了影响国际制度建立和维持的因素,包括重大国际危机和重要事件的冲击、制订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建立相关的运行机制等等。但是,尽管该派学者认为国际制度的建立是国际行为角色根据自身利益进行讨价还价的结果,但他们还是强调领导国家的领导作用在国际制度建立过程中的重要意义。这应该说是奥兰·杨等学者的重要理论贡献。

奥兰·杨等学者对领导国家的领导作用的强调,也使得国际制度理论中的现实主义学派同新自由主义学派出现了天然的联结点,因为现实主义学派认为,实力才是国际制度建立和延续的关键

以现实主义学派中最有代表性的“霸权稳定论”为例。“霸权稳定论”认为:国际制度与国际体系中的力量分布有关,其中最主要的是与那些实力急剧膨胀、不断向外扩张的霸权国家相联系;国际制度在其建立之前,它是霸权国家对外扩张的工具,因为国际制度实际上就是霸权国家试图确立的游戏规则,只不过这一游戏规则从理论上被赋予了普世的价值;国际制度在建立之后,它是霸权国家确立的世界秩序的外在体现,只不过它在法律上被赋予了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的性质;霸权扩张所确立的国际制度使国际行为的规则在一定的时期里稳定下来,使国际行为更加可以预期,因而有助于国家之间的合作。(www.daowen.com)

一些学者举例说:在美苏冷战时期,两极霸权体制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国际格局和各自自成体系的合作制度;冷战结束以后,两极霸权体制崩溃,原先为两极霸权体制所掩盖和控制的各种矛盾释放出来,世界重新进入了一个自由博弈直至达成新的均衡的时代,领土冲突、宗教冲突、民族种族冲突以及超越国界的恐怖主义活动以难以想象的速度展现在世人的面前。

那么,是不是可以得出结论,霸权体制有利于稳定与合作呢?——一些学者如罗伯特·基欧汉认为,“霸权”本身就意味着一国有能力为全球经济建立规则和秩序安排;罗伯特·吉尔平则举例说,英国和美国因为创造并加强了自由经济秩序和规则,而成为自工业革命以来成功的霸权(英国,1815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美国从1945年至今);而迈克尔·莫菲特则反证道,一旦没有了这样的霸权,冲突便成了家常便饭。[2]

但在这里,我们不得不面临一个新的问题:霸权体制固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博弈者进行合作所需要的游戏规则的稳定性、行为的可预期性,但是霸权体制的控制性特征可能从根本上否定了原博弈者作为国际行为角色的主体性特征。

也就是说,在霸权体制下,已经不存在完全意义上的冲突与合作,而是霸权控制下的冲突与合作。自由博弈本身作为一种理论假定已经不存在了。比如,前苏联东欧国家的华沙条约组织是霸权控制下军事合作的典型案例,经互会是霸权控制下经济合作的典型案例。在霸权体制下的稳定中,控制和合作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在不同的国际制度中不同程度地发挥着作用。

当“霸权稳定论”强调国际制度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性质时,它通常以一种理想主义的眼光来看待霸权国家,认为只有它才有足够的经济资源、军事资源和领导意愿来提供这种“公共产品”。尽管霸权国家在提供这种公共产品时从中获得的好处超过其他国家(霸权国家甚至利用其提供“公共产品”的优势地位从事寻租行为),他们也认为这是国际社会不得不付出并可以承受的代价。为此,施耐德还根据霸权国家提供这种“公共产品”时承担其成本的份额和牟取私利的多少,将霸权制度分为“仁慈的霸权”和“强制性霸权”,这实在是一件费力不讨好的理论工作,因为天底下压根就没有白吃的午餐克拉斯纳认为,国家力量的分布状况决定着国际制度的形态,实力强的一方更可能决定或影响游戏参加者、游戏规则,甚至直接决定或影响游戏结果。所以,虽然国际制度具有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性质,但它不可能是一种真正的公共产品。

如此,霸权体制最多可以算得上是一种“可接受的均衡”,其代价是国际角色之间的不对等和不平等;真正公正和完备的制度安排过去没有出现过,在可预期的将来可能也很难看到。一旦实力对比发生变化导致霸权控制减弱甚至崩溃,则“可接受的均衡”中的控制状态下的冲突与合作就会向新的更具自由竞争特征的博弈状态转化,直至达成新的均衡。

在风云变幻的大国兴衰史中,多少霸权及其创立的霸权体制在盛极一时后衰落。伊曼纽尔·沃勒斯坦认为,大国的“过分扩张”导致其实力下降并使得它为新崛起的强国所取代,这是一个历史规律。1500年左右威尼斯帝国开始衰落,1600年左右荷兰开始衰落, 1873年左右大英帝国开始衰落。还有一个他预测得不太准的事情——他说1967年左右美国开始衰落。衰落的原因据认为都是“由于设备老化(从最不严格的意义上说)、生产诸因素费用的相对增加和军事及政治统治的高额经济开支带来的税收增长,使大国对实力最接近的对手在生产率方面的总体优势开始消失。”[3]

当然,现在看来,正如约瑟夫·奈所言,“简单地断言美国力量的衰落是缺乏根据的”[4](有意思的是,无人预言衰落的苏联却在上世纪90年代初突然间彻底崩溃了);我们也并不是说,霸权的崩溃与国际制度的瓦解必然同步发生。国际制度在其建立之后将获得相对的独立性。按标志性事件对比,霸权国家衰落后,在霸权国家主导下建立的国际制度将可能有一个消亡的过程。在某些情况下,从前的国际制度的若干形式和框架在新的霸权结构下仍然可能延续,只不过这一形式和框架所体现的力量对比和政治内涵已经发生了变化。如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所体现的国际政治、经济制度,其战后成立时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但它们在成立后都先后程度不同地出现了自身发展的轨迹。尽管如此,在相似的形式和框架下,博弈状态却已经出现了完全不同的特征。

历史和逻辑常常在转了一圈之后,似乎又回到了自己的起点。有谁可以说,自己注定要领导这个世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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