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健全宏观调控

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健全宏观调控

时间:2024-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展金融市场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重要意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应当按商品经济规律办事,把土地纳入生产要素范畴,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作用有以下三个方面:健全的市场体系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需要。

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健全宏观调控

一、社会、作用和特点

1.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内容

市场体系是相互联系的各类市场的有机统一体,它不仅包括消费品和生产资料等商品市场,而且还包括资本、劳动力、技术、信息以及房地产等生产要素市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虽然早已存在,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加之过去长期受“左”的思想影响,排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忽视市场机制的作用,因而直到现在市场发育程度还很低,主要是单一商品市场,这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很不适应,必须加快市场体系的培育。

1)首先是扩大和完善消费品市场。消费品市场包括粮食、副食品,如肉、蛋、奶、蔬菜、水果、日用工业品和耐用消费品等市场。“民以食为天”,农产品市场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存和健康。要扩大和完善农产品市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加快农产品的销售体制改革。同时,也要大力发展日用工业品和耐用消费品市场,要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贯彻优质优价的原则,鼓励新产品、名牌产品、优质产品进入市场,使市场能引导生产和消费,改变人民的消费结构,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

2)建立和发展金融市场。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运行过程中,每个企业都需要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企业资金的循环和周转中,有些企业发生资金短缺,有些企业则会有一部分资金暂时闲置起来,游离出来,这样就会发生借贷关系或信用关系。信用关系是金融市场产生的基础。发展金融市场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重要意义。它可以调剂资金余缺,提高资金利用效益;可以转移资金,合理分配资源;可以利用利息和有价证券价格信号,吸收社会游资,用来发展生产,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可以借助利息率高低对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总之,建立和发展金融市场,势在必行

3)建立和扩大劳动力市场,促使人才和劳动力合理流动。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生产规模的调整、技术构成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各部门发展速度和比例的变化、新兴部门的产生和发展,以及城市企业的联合等,都会引起对人才、劳动力需求数量和结构的变化,从而在客观上需要有人才和劳动力流动的市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者虽然是国家的主人,但是劳动仍是每个人的谋生手段,还需要实行等量劳动取得等量报酬的原则,如果没有人才和劳动力合理流动的市场机制,没有市场供求关系的调节,这一原则也不能贯彻。建立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是充分挖掘我国人力资源潜力,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合理配置劳动资源的必要途径。

4)发展技术、信息和房地产市场。技术产品包括:精神产品,如新的生产工艺流程,产品、技术措施的设计方案;物质产品,如新的机器、设备等。无论哪类产品,都是科技人员劳动的结晶,在商品经济条件下,都是商品。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决定性因素,是我国经济走向新阶段的主要支柱。面对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跃发展、技术贸易额大幅度増长的势头,我们要迅速提高国民经济现代化的水平,就必须实行技术有偿转让,使技术商品化。只有这样,才能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先进技术的交流、推广和应用。技术市场的发展,带来和促进了信息市场的发展。信息市场是按等价交换原则,为用户提供种种信息和信息作业物质手段的服务活动。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信息也是一种商品,它是一种资源和财富,捕捉、收集、交换、整理、储存、传递信息都需要投入劳动,因而具有价值。信息对使用单位和个人,具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它是能给人们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一条信息救活一个企业的事是经常发生的。因此,必须尽快发展信息市场,不仅在国内要形成信息网络,而且要与国际信息市场联网,便于进一步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我国过去忽视土地商品化,廉价地征用和拨给使用单位,造成对土地资源的滥用和浪费。其实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作为自然资源的土地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具有价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应当按商品经济规律办事,把土地纳入生产要素范畴,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只有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才能建立对土地使用的约束机制,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

总之,培育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绝不是只靠建立和扩大各类市场就能完成的,还必须有各种配套工作,如建立和完善市场制度和法规,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等,只有理顺各方面的关系,才会有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

2.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作用

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条件,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必须大力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作用有以下三个方面:

1)健全的市场体系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资源配置要以市场机制的调节为基础,而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又是通过各种市场的功能及相互关系的效应表现出来的。不同职能的市场具有不同的机制和调节功能,而各类市场之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如果某一类市场发育不全、发展滞后,就会影响其他市场的发育和功能的发挥,从而影响市场机制的整体调节效率。因此,市场是否形成一个完备系统,直接关系到市场机制功能的发挥和市场运行的效率。

2)健全的市场体系是搞活国有企业不可缺少的外部条件。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经济的主体,不仅要拥有独立法人地位,而且要有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即一个比较健全的市场体系。只有这样,企业才能获得它所需要的各种生产要素,并按市场的需求组织生产与销售,从而真正摆脱对行政机构的依附,获得来自市场竞争的动力和压力,成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健全的市场体系是国家实行间接有效的宏观调控的必要前提。国家对企业的间接调控,是通过市场这个中介进行的,实行全面的间接调控,需要借助于健全的具有不同的调节功能的各类市场。如果市场体系发育程度低,或市场体系不健全,间接调控就不能实现。

3.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特点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各类市场及它们的各种派生形式,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整体,是多元的市场结构和复杂的市场机制的统一体。市场体系有以下特点:

1)市场体系是一个多维立体结构式的集合体。市场体系不仅包括一般商品市场,而且包括生产要素市场;不仅包括生产资料市场,而且包括消费品市场;不仅包括经营股票债券等的金融市场,而且还包括劳动力、技术、信息和房地产市场。按照商品流通时间分,它既包括现货市场,又包括期货市场;按商品流通顺序分,它既包括零售市场,又包括批发市场;按地域分,它既包括城市市场和农村市场,又包括地方市场和全国市场,还包括国际市场;如果按照商品经济的物流、货币流、劳动力流、技术和信息流来分,它包括五大市场,即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市场体系是由上述纵横交错的各类市场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

2)市场体系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市场体系不是各个市场的简单相加,而是在社会总体交换过程中,相互依赖、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整体,各类市场分别承担不同的经济职能,各自发挥作用,又互相影响、共生互动而发挥功能。所以,不能有地方封锁和部门分割,不允许因地方或部门利益而设置市场壁垒,各种商品和要素要在全国统一的市场上自由流动,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

3)市场体系是充满竞争的。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要素,只有通过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竞争,形成真正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信号,才能成为权衡成本与收益,以及各个经济主体利益的基本尺度。所以,在构成市场体系的各类市场上,在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的作用下,各种交换行为的主体按照自愿交换和自由契约的原则进行竞争,不断排除由竞争和行政干涉造成的垄断,确保优胜劣汰和社会资源自由流动,促使各个市场主体不断创新,推动社会生产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4)市场体系是发展的、开放的。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随着买者和卖者、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市场主体关系的发展,随着各类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发展变化,市场体系从内涵上要不断完善,从外延上必然不断扩大,市场体系的功能、机制和结构一定会越来越健全。市场经济是开放的,市场体系也必须是开放的,向国内开放,也必须向国际开放,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充分运用国际市场提供的价格信息配置资源,并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和国际惯例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

5)市场体系是有序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的发育、运行、导向、管理,都必须有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保证,市场体系的各个行为主体的活动,按照市场规则要求有序进行。这些规则是参与市场活动的各方都必须严格遵守的,以保证市场运行的秩序,抑制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

总之,市场体系是个结构复杂,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和有序性相统一的完整的体系。在培育市场体系的过程中,要全面考虑,统筹规划,不能顾此失彼。

二、建立和健全市场法规,加强市场管理

1.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就是法制经济

市场经济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不同,在计划经济中,生产、流通、分配与消费之间基本上是靠计划指令联结起来的,而在市场经济中则是靠自主的市场主体间的契约联结在一起的。为了保证这些契约的公正和得到遵守,就需要有完备的法律规范和保障,在这个意义上说,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制经济,是指国家在宪法的基础上,制定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并保证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严格的执行和遵守,以保证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有效运行。抓紧制定市场经济法律,完善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是健全市场经济法制的根本前提。如果没有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市场经济无所遵循,就必然出现混乱;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也不可能发挥市场经济法律在保障和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中应有的作用。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主要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去理解:

首先,法律是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从商品经济产生的历史来看,由于社会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出现,产生了这样一种需要,即把每天重复着的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囊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演变为法律,市场经济是发达的商品经济,更需要法律的调整。

其次,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有法制的规范和保障。市场经济的特点是公平竞争,政府也需要依靠法律来进行宏观调控,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只有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使市场经济关系、经济运行和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才能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

再次,为了克服市场自身的局限性和消极方面,需要有法律的引导和约束。例如,市场经济是由市场主体的局部利益所驱动的,因而往往会与社会整体利益相冲突,这就要求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改革的深化,职工的劳动就业问题必然会突出,这就需要制定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

2.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有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指调整市场社会经济关系的经济法律规范体系的总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与其相适应的所有制结构、现代企业制度、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以及符合国际惯例、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对外开放体制,这些都需要制定有关的经济法律加以引导、规范和保障。因此,建立完备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否顺利建立,关系到改革开放能否顺利实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按部门法划分,主要包括民法、商法、经济法;按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环节来划分,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法律、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完善宏观调控的法律,以及社会保障的法律等。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也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需要有一系列相应的体制改革和政策调整。只有在制定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经济立法,逐步建立完备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加速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三、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目标和手段

1.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经济的宏观调控,是社会主义国家根据社会化大生产和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从总体上对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和社会再生产的各环节,进行调节和控制,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一种管理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宏观调控,这是由以下原因决定的:

第一,宏观调控是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社会主义生产是社会化大生产,既有高度细致的分工,又有密切联系的的协作,把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在全社会范围内联结起来,成为一个有机整体,这就使得整个社会生产的比例性和平衡性显得特别重要。要保证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运行,避免或减少波动,客观上就要求社会进行组织和协调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如果社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单凭各经济主体的自发行为,就难以达到国民经济的稳定、协调、持续发展。社会主义国家能否正确有效地实施宏观调控,是社会经济能否正常运行的保证。

第二,宏观调控是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市场经济的运行中,市场机制在调节社会经济活动方面起着基础性的作用,但市场机制有其自发性、盲目性、滞后性的弱点及其他消极方面。为追求更多利润,企业往往会盲目进行生产,导致生产波动,供需失衡,资源浪费;市场既不能对许多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及公共消费进行有效的调节,更不能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长远目标和结构进行反映;市场竞争以优胜劣汰为原则,既不能自发实现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又会由于竞争导致垄断,破坏市场的作用,造成效率的降低。为了有效地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事实上,当今世界上已没有实行完全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的国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都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实行不同程度的宏观调控,只有把“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纠正市场失控,弥补市场不足,维护市场稳定,保证市场机制正常发挥作用。

第三,宏观调控是巩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要求。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是自发实现的,它的巩固、发展离不开宏观调控。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它的建立使国民经济结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要保证这一有机整体的正常运行,使利用公有生产资料所从事的经济活动切实为全体劳动者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服务,就离不开有效的宏观调控。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还存在着多种利益矛盾。为了把劳动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局部利益、国民经济发展的宏观目标与企业的微观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协调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必须借助宏观调控。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劳动者不断増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社会主义的奋斗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为了达到目的,实现目标,必须通过宏观调控,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得以有效利用,从而使社会经济不断増长,社会财富不断丰富。同时,还必须通过宏观调控,来协调和平衡各部门、各地区和各企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消除贫富悬殊,避免两极分化,体现社会公平,最后达到共同富裕。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建立,使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之间的根本利益一致起来,这就为宏观调控提供了良好的前提。特别是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更为宏观调控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所以,社会主义国家完全有可能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有效的调控。(www.daowen.com)

2.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

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是由宏观调控任务决定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宏观调控目标是宏观调控任务的具体化,它是由若干个目标组成的一个体系。

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或主要任务,就经济増长角度来看,集中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保持总供给和总需求之间总量的基本平衡,抑制通货膨胀。为了达到这一方面的目标,国家要对货币发行量信贷规模和国际收支进行宏观调控,使货币发行量同经济増长的幅度保持一致,实现信贷收支的平衡和国际收支的平衡。

第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为了达到这一方面的目标,国家要加速短线产业部门的发展速度,抑制长线产业的规模,促进产业结构的现代化。在现阶段,要加强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大力发展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以缓解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瓶颈”约束;加快机械工业、电子工业、石油化工汽车制造和建筑等支柱产业的发展;推广和发展高技术及其产业,推动我国工业和科学技术现代化的步伐。就一、二、三产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我国当前的主要问题是农业基础薄弱,工业素质不高,第三产业发展滞后,为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必须大力加强第一产业,调整提高第二产业,积极发展第三产业。

第三,引导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了达到这一方面的目标,关键是要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改革是发展的动力,发展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富强的基础,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没有发展,中国就不可能尽快摆脱贫穷落后的状态,不可能进入世界现代化的行列;但如果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什么都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丧失掉。根据我国的经验,为了处理好三者关系,国家一定要对经济増长实行宏观调控,既要争取较高的増长速度,又不可使増长速度超越国力所许可的范围,以致诱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加剧。

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调控,不仅要保证经济顺利増长,而且还要保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个重大战略。要把控制人口、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放到重要位置,使人口増长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

3.宏观经济调控手段

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需要借助各种宏观调控手段来进行。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有计划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计划手段,是指国家通过其所制定的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对社会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进行调控。国家经济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意义在于:它规定了国民经济发展的目标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从总体上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它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行动,使各种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的运用相互配合;它影响微观经济主体的决策,使之与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相衔接。在宏观调控手段体系中,国家经济计划处于高层次位置,它规定着其他调控手段的作用、方向,是一种导向性的手段。

经济手段,是指国家自觉依据价值规律的要求,通过运用与价值形式相关的各种经济杠杆,对社会经济运行进行调控。经济杠杆是国家掌握和利用的各种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它是和商品、货币、价值规律以及市场机制相联系的范畴。各种经济杠杆都是经济利益的调节者,它们的作用是从不同方面影响着经济主体的经济利益,促使各经济主体自动地按照经济杠杆作用所引导的方向调整自己的生产经营方向和规模,以符合宏观经济运行的目标。

法律手段,是指国家通过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等手段来规范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调控社会经济的运行。法律手段的内容包括保护和制裁两个方面。法律保护手段是通过经济立法制定和实施各种经济法规,以保证各种经济计划、经济政策、经济措施和经济合同的贯彻执行,保护市场经济主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法律制裁手段是通过经济司法,审理多种经济纠纷案件,制止不利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各种现象,对于违犯经济法规的经济主体和犯罪分子,给以必要的惩罚和有力的制裁,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行政手段,是指国家凭借行政权力,采取带有强制性的命令、指示、指标、规定和下达任务等方式,来调控和管理社会经济的运行。行政手段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曾被普遍采用,给社会经济生活带来了消极影响,但不能因此完全否定它的积极意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客观上要求减少行政手段的运用,以避免滥用行政手段扼制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弊端,但并不完全排斥运用必要的行政手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过程,实际上就是上述各种调控手段配合运用的过程。各种调控手段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宏观调控手段体系。在宏观调控中,应当以计划手段为指导,以经济手段为中心,以法律手段为保证,以行政手段为补充,突出运用经济手段,综合运用其他调控手段,发挥它们的总体功能,从而有效地调节和控制社会主义宏观经济的运行。

四、改革宏观经济管理方式,转变政府经济职能

1.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基本原则

市场本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决定了在市场经济中我们必须加强并逐步完善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一般说来,政府对市场的调控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宏观间接调控原则。政府在对市场进行调控时,要遵循宏观间接调控原则。具体说,这一原则要求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变:

由原来的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向以间接管理为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下达各项指标,规定企业的经济活动范围,对企业的产供销、人财物实行直接管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政府应主要采取间接管理方法,即运用经济手段,通过市场机制引导企业,使企业的活动大体上符合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的目标。凡是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政府不再进行干预。只有这样,政府才能有更多的精力去解决战略性、政策性的大问题,才能既真正管好宏观经济,又放开搞活微观经济,充分发挥企业的能动性。

由原来的以微观管理为主转向以宏观管理为主。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既是管理者,又是直接投资者;既要控制宏观的规模和结构,又要负责微观的投入和产出。政府对企业统得过多,管得过死,由此造成政企职责不分,企业没有自主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成为经济活动的基础,企业的经济活动以市场为中心,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主体。此时,政府对市场的调控主要在于宏观总量调控,而把微观经济决策,如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等交由企业根据市场信号自主决定。

由原来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转向搞规划、协调、监督和服务。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政府按行政权力分条和分级“切块”进行管理,根据计划搞项目审批、分钱分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主要利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实施发展规划,协调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完善市场机制,对市场的运行进行监督,并为市场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二,计划指导原则。必须根本改变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并相应转变计划的功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计划要以市场为基础,采取粗线条的、有弹性的、指导性的计划。计划指导的任务是要抓好社会经济发展的预测,确定国民经济发展方向和重大战略,及时为微观经济决策和政府制定政策提供信息。计划指导的方法,主要是通过计划制定过程中的信息交流、计划的发布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披露来发挥计划的指导作用。计划应当是按科学的计划决策程序,以定性、定量分析为依据,通过咨询、比较、论证而精心制定的。只有保持计划的宏观性、战略性、政策性,政府的计划才有可能指导经济的发展。

2.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宏观调控体系,就必须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政府机构。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应该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要培育市场体系,监督市场运行和维护平等竞争,调节社会分配和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控制人口増长,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国有资产和监督国有资产经营,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政府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管理国民经济,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针对目前各级政府普遍存在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职能交叉、效率低下的问题,要按照政企分开,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继续并尽早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从而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

为此,必须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投资及计划体制的改革,从而建立计划、金融、财政之间相互配合的宏观调控机制。

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要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和合理分权的原则,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要改进和规范复式预算制度,严格控制财政赤字,统一管理政府债务。

加快金融体制改革。邓小平指出:“金融改革的步子要迈大一些。要把银行真正办成银行,我们过去的银行是货币发行公司,是金库,不是真正的银行。”改革的基本思路是: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应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存款准备金率、再贷款利率和公开市场业务等手段,调节货币供应,保持币值稳定;实行银行政策性业务和商业性业务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将专业银行逐步转变为商业银行,根据需要有步骤地组建农村和城市的合作银行。此外,还要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逐步使人民币成为可兑换的货币。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逐步建立法人投资和银行信贷的风险责任制。竞争性项目投资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通过间接或直接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基础性建设项目要鼓励和吸引各方投资参与;地区性基础设施由地方政府负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按统一规划,由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银行采取控股、参股和政策性优惠贷款等多种形式进行;社会公益项目建设,要广泛吸收社会各界资金,根据中央和地方事权划分,由政府通过财政统筹安排。

加快计划体制改革,进一步转换计划管理职能。国家计划要以市场为基础,计划工作重点是中长期计划,突出宏观性、战略性及政策性。计划工作的任务是合理确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宏观调控目标和产业政策,搞好经济预测,规划重大经济结构、生产力布局、国土整顿和重点建设,要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完善宏观经济监督预警系统。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经济管理权限,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宏观经济的调控必须集中在中央,这样才能保证经济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及全国市场统一的实现。

复习思考题

1.我国为什么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2.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3.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和主要途径是什么?

4.现代企业制度基本特征是什么?

5.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内容、作用和特点是什么?

6.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性和目标、任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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