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时间:2024-07-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保证人民基本生活和社会安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引导合理消费和收入分配。目前,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进行了各方面的改革,其中众多环节的改革都涉及到社会保障问题,这说明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市场体制的固有组成部分,又是保障现代市场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和重要作用

市场经济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往往会带来某种程度的经济震荡,如失业、通货膨胀等,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需要建立消除经济动荡与社会不稳定因素的稳定器。市场经济的重要稳定器就是社会保障体制,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

1.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

社会保障的原意是社会安全,它是依照国家一定的法律或政策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的总称。社会保障是一个体系,包括很多内容,其主要内容有:

社会保险,是根据有关法规为那些由于疾病、工伤、生育、伤残、年老、失业、死亡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而使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的劳动者及其亲属或遗属,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普遍性、互济性、储蓄性及补偿性等特征。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有: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资金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单位或社区及政府多方共同筹集。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基本的内容。

社会救济,是对遭到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失业待业、鳏寡孤独、生老病痛、身心障碍丧失劳动自救能力,以及低于国家规定最低生活水准的社会成员实行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救济是国家和社会必须始终认真履行的最起码的社会保障职责,费用由国家和社会团体、慈善机构筹集提供。社会救济是维系社会安定的重要措施,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效补充。

社会福利,是国家或社会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在居民住宅、公共医疗卫生环保基础教育领域,向公民普遍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制度。它是最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劳动者除工资和社会保险以外所享受到的物质利益。

社会优抚,是国家和社会按照规定对法定的优抚对象,如烈士家属、伤残军人、复退军人、现役军人及其家属等,为保证其一定生活水平而提供的资助和服务。社会优抚是一种带有褒扬、优待和抚恤性质的特殊保障制度。

此外,社会保障体系还包括社会互助和个人储蓄积累。

2.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作用

社会保障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对于安定人民生活,发展社会生产,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调节消费和分配,都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保证人民基本生活和社会安定。社会成员基本生活发生困难时,仅靠个人和家庭的力量是难以抗拒和承担的,通过社会保障,可以解除或缓解其困难,使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济,伤有所疗,从而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保持经济稳定和促进经济的发展。社会保障是社会的“稳定器”,同时也是经济的“稳定器”,它通过调整企业的负担比例,可以在经济“过热”时促使经济降温,在经济滑坡时促进经济増长。积累下来的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经济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合理地把握基金投向,有利于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是经济发展的“激励器”。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使国有企业摆脱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性负担,处于平等竞争的有利地位,使企业能优化劳动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提高效率,増进效益,从而有利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集中精力从事生产经营,増加企业的活力,实现企业经营机制的根本转变。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引导合理消费和收入分配。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通过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分担和筹集社会保障费用,可以使劳动者个人收入的一部分以社会保险基金的形式,用于养老、医疗、失业以及防止各种意外,从而使劳动者的消费结构趋于合理。社会保障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所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它是社会不同群体的收入分配的“调节器”,合理的社会保障有助于消除两极分化,实现从一部分人先富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二、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保证公民的基本生活条件和社会的稳定,曾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能够使人民安居乐业,令世人羨慕。近十几年来,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进行的一些改革,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改革带来的新的社会矛盾,但总的看来,我国原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严重滞后,制约了其他方面的改革,特别是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整个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完善,不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社会保障覆盖面小,实施范围窄;社会化程度低,保障功能差;社会保障标准不能适时调整,待遇标准失控;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管理体制分散,政出多门,缺乏完整的立法和统一的管理办法。

1.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必要条件

社会保障从它的本义来说,主要是从社会及经济角度对公民的生活提供保障,以解决因经济及社会发展、自然变化所引起的各种矛盾,从而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保证。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标志,也是社会政治、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是社会安定的“稳定器”和“调节器”,从而成为现代各国政府的一项重要社会政策。

资本主义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由来之久,目的就是在市场经济自发地向效率倾斜的同时,必须保护弱者以缓和阶级矛盾,维护起码的社会公平。从资本主义发展史来说,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是工人阶级斗争的结果,激烈的阶级冲突使政府迫不得已拿出一部分收入进行分配,以缓和劳资矛盾,维护社会安定,因此有人称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减震器”。

目前,我国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进行了各方面的改革,其中众多环节的改革都涉及到社会保障问题,这说明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市场体制的固有组成部分,又是保障现代市场体制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www.daowen.com)

第一,社会保障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稳定运行的需要。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社会动力机制与社会稳定机制协调一致,作为社会稳定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的社会保障,必须与经济体制改革相配套。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政府机构改革,其目的都是为了提高效率,都要讲究优胜劣汰,但是会带来失业问题。就企业而言,劳保福利开支使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不能在市场竞争中“轻装上阵”。现在国有企业里有相当一部分富余人员,是“隐性失业”者,随着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失业问题在今后一段时间里会成为一个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因而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为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二,社会保障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效率运行的需要。市场经济是竞争性经济,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使企业和劳动者有机遇也有风险,其中包括失业、破产等。为了应付市场竞争的风险,必须在企业之外建立既不受企业效益影响,又能切实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保障制度。这缓解了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风险,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

第三,社会保障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市场调节,实质上是利益机制的自动调节。这种调节使社会资源流向需要的、效益高的部门,从而优化配置,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但同时市场调节又有盲目性,导致资源的浪费。市场调节的作用,会使生产经营者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会使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劳动者个人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甚至造成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依靠市场调节本身是难以实现的。因此,要求政府进行必要的调控,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进行提供“减震器”和“安全网”。社会保障制度就是政府综合调节特定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

2.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和主要措施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必须遵循以下原则:第一,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最高峰期可能要达到16亿,而且将很快进入老年社会;目前农村人口占74%;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在世界上属于低收入国家;各地区的差距相当大。从这些特点出发,我们在建立新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时候,既要考虑规范化和政策的统一性,又必须考虑政策的灵活性、适应性,既要照顾到眼前,又要考虑到长远,既要城乡有别,又要区域有别。

第二,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我们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的根本目的是发展生产力。由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低,目前还没有能力把农村居民都纳入到社会保险中来,即使是对城市职工,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障水平也不能过高,更进一步的保障需要根据每个企业、每个人的情况,由商业性保险去补充。建立新型的社会主义保障制度,既要保障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生产。

第三,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费用由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个人支出很少,国家和企业不堪重负,也使劳动者缺乏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责任。

第四,必须坚持效率与公平相给合的原则。衡量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否有生命力,是否更具有优越性,唯一'的标准就是生广力标准。效率是公平的基础,任何损害效率的行为都将损害公平,同样损害公正,也终将损害效率。公平和效率不是截然对立的,公平和效率可以同时得到保证,比如对基础教育实行义务教育,人人有份,机会均等,这就是公平。同时每个人都受教育,提高国民素质,进而也就提高了效率。不能把公平狭义地理解为数量上的完全相等,公平是权利的平等,是法律面前的平等,是机会的平等。

第五,必须坚持统一规划、分类管理的原则。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和制度要统一,要逐步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政府的行政管理和保险基金营运管理分开,执行和监督机构分设。将目前各部门、各单位分散管理逐步转为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将目前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障事务性工作转化为社会化服务。社会保障应覆盖社会全体成员,实行属地管理。

根据上述原则,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的主要措施是:

第一,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提高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宏观调控的效率,必须解决社会保障机构调整和职能转变的问题。当前要把分散在各部门的社会保障的管理机构合并,统一管理社会保障事业,其主要职能是进行宏观上的管理,如拟定法律、法规和重大方针政策,监督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规划指导全国和本地区的社会保障事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这样做,一是有利于加强综合规划,推进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二是有利于社会保险事业的协调配套,以克服政出多门,各自为政,互相掣肘,扯皮内耗等问题;三是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效率,减轻企业负担。

第二,加快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保险的特点是覆盖广,标准统一,适用于各类企业、各类工资制度和各种用工形式。基本养老金一部分按缴费工资多少和缴费时间的长短计发,一部分按社会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保证基本生活需要,并根据物价指数和社会平均工资増长指数的变动而调整。城镇职工养老和医疗保险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企业补充保险的特点是可以体现企业经济效益和负担能力的差别,并増强企业凝聚力,调动企业职工劳动积极性。企业补充保险也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进行,并根据法律或地方法规做出规定,实行自愿或半强制原则,即达到一定经济条件的实行,达不到一定经济条件的不实行。此外,在完善基本保险,建立企业补充保险基础上,还可以实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保险挂钩的办法。

第三,加快国家立法,完善有关政策。从世界各个实行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看,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显著特征是由国家立法。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法制经济,因此为了巩固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成果,尽快在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加快立法的步伐。从当前的情况看,经过长期的实践和立法准备工作,有些改革项目几经酝酿和讨论,立法条件已经成熟,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等,是当前紧迫的立法任务,考虑到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

情况,在这些方面的立法既要全国统一,又要留有余地,对某些立法条件暂不具备的方面,要通过有关的政策予以弥补。

复习思考题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必须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为什么要将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3.如何正确处理先富与共富、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4.允许一部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客观必然性是什么?

5.社会保障的含义和作用是什么?

6.为什么要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怎样改革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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