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县中心城区经适住和廉租房调研报告

我县中心城区经适住和廉租房调研报告

时间:2024-05-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县房管局作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成立了住房保障股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所,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我县中心城区经适住和廉租房调研报告

关于我县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

金溪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的良性发展,2009年6月15~20日,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深入到房管局、国土局、建设局、象山社区和部分受助群众、住户的家,就我县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调研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等形式进行。

一、我县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困难而出台的一项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政策。按2004年国家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解释: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廉租房是指政府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住房租金补贴或者以低廉的租金配租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普通住房。

近年来,我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高度关注民生,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把推进“两房”建设项目作为全县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列入民生工程考核内容,全县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2007年中心城区“两房”建设情况

2007年全县经济适用住房目标任务数2.6万平方米,开工建设2.6万平方米,完成目标任务100%。通过摇号产生经济适用房中签户270户,县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均为二室二厅或二室一厅,面积在60~70平方米,已有部分家庭入住,大部分家庭正在装修中。

(二)2008年、2009年中心城区“两房”建设情况

2008年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面积为8000平方米,受益户数为120户。2009年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目标为5000平方米,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将有80户受益,目前正在进行公开销售摇号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2009年廉租住房建设情况

2009年全县新建廉租住房为1.4万平方米,坐落于工业园A区疏山北路,每套面积控制在49平方米,将有242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此外,2007年发放租赁补贴20户,每人补助260元,补贴金额1.44万元。2008年发放租赁补贴603户,每人补助504元,补贴金额61万元。2009年1~6月租赁补贴732户,每人半年补助270元(全年补助540元)。

二、我县中心城区“两房”建设的特点

两年多来,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民政府高位推动,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实施意见、严格审查确认申购对象资格、电脑摇号一步到位确定购房户(承租户)、媒体公示等措施,保证了“两房”建设的快速推进和销售(配租)的公平、公开、公正,真正把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关怀落实到住房保障工作当中,“两房”建设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特点:

(一)领导重视

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亲自调度工程进度,亲自参与建设项目剪彩和销售(配租)摇号仪式,成立了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县房管局作为该项目的具体实施部门,成立了住房保障股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所,具体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二)运作规范

我县制定了《金溪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和《金溪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在制度上为“两房”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在“两房”建设和申报工作中,加强监督检查,聘请了人大代表和特邀群众监督员,自始至终对建设进度、质量、小区环境、审核、摇号等全过程进行监督,设立了金溪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投诉中心,公布了县长、分管副县长的手机号码,方便群众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三)阳光操作(www.daowen.com)

开展了金溪县中心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抽样调查低保户家庭住房状况普查,开展了扩大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调查摸底工作,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要求,县中心城区有10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审核;编制了2008年及2009年县中心城区住房计划向社会公布,做到政府“两房”建设目标任务早明确,群众对“两房”政策早知道。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核中,全面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按“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的工作流程办事,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真正惠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四)责任明确

为切实搞好“两房”建设,县房管局把“两房”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抽调了十多名工作人员,具体承担“两房”建设管理任务。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县国土、建设等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在项目选址、征地、报批过程中,特事特办,确保了我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用地的及时足额划拨到位,并对有关建设规费进行减免。

三、目前我县“两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调研中发现,我县目前“两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已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社区服务工作不够到位。按照赣发(2008)14号文件“经济适用住房(含廉租住房)物业管理费按中心城区同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均价的7%收取”的规定,我县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费既无人收取,物业管理费也无人负责,一些配套设施也不完善,住户乱倒垃圾、乱堆脏物、花圃变菜地的现象随处可见。

②“两房”申请对象的家庭收入状况核准难。由于县城人口流动性大,“两房”申请对象的家庭成员多属于“社会人”,他们就业灵活,工作变动大,收入难于核算,容易造成分配不公现象发生。

③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和管理是政府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没有安排专职工作人员和经费,不利于“两房”工作的开展。

四、意见和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对住房保障工作的认识

要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途径,不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宣传,使居民更好地了解住房保障政策,基层工作人员更加准确的把握政策、执行政策,真正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建设成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切实做到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二)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工作机制

一是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方便群众的原则,不断完善申报审批手续。在申报审批过程中,要切实把好准入关、申报材料关、审查审批公示关。二是要加强管理。加强规划和建设管理,严格控制建设标准,从严控制销售价格,严把工程质量、配套设施建设关,同时要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对象和廉租住房保障家庭状况的调查,建立健全动态信息档案管理系统,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实行动态管理,要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的变化而调整,实行保障对象有进有出,真正让资源切实落实到最需要的低收入家庭。三是合理核定经济适用住房面积价格。经济适用住房面积应按政策规定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价格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确定,并将价格和价格构成向社会公布。四是要健全工作网络。明确社区居委会在住房保障工作中的职责,落实专人负责,解决相应的工作经费,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大协调督办力度

一是要加大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督办力度,加强县直各部门工作协调,将责任落实到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做好服务工作,确保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顺利推进;二是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建立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审批手续办理的“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完成计划目标,让城市低收入家庭尽早享受到党的惠民政策。

(四)高度重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社区服务工作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成后,公共交通、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要及时跟进;要积极动员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小区居民参与小区管理,大力整治小区环境卫生,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让小区居民行有舒适感,住有幸福感。

(调研组成员:陈树仁 俞华清 徐冬兰 吴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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