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做好新一届人大工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十七大报告多次强调并深刻论述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新思路、新论断、新举措。在换届选举之后,新一届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做好新一届人大各项工作。
一、坚定不移地确保党委思路的贯彻
今后五年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五年,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重大的法律责任和政治责任。为此,要深刻领会和贯彻十七大报告中“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重要论断。牢固树立党委总揽全局的观念,始终从全局高度准确定位,思考问题,开展工作,履行职能,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委的指示和意图,把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及时贯彻到人大工作中去,使党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党委意图实现。发挥好人大的重要民主渠道和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和谐谋事,依法办事,团结共事,科学干事,“到位不越位,监督不责难,民主不分散”。
二、全心全意地促进经济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党的中心任务,是最大的政治,也是人大履职的第一要务。发展是硬道理,监督支持发展是硬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组织实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列为监督重点,适时听取政府报告,开展重大在建项目视察,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同时还要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主动参与经济建设,在参与中开展监督,在参与中促进发展。支持政府,动员群众,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鼓劲加油。
三、扎实创新地开展监督工作(www.daowen.com)
对“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要求,把监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依法监督,集体行使职权和不包办代替的原则,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拓展监督工作领域,增强监督工作实效。严格遵守监督法的规定,规范监督形式,严格监督程序,强化监督手段,增强监督实效,使人大监督工作有位、到位,公平、公正。
四、科学有效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有神圣的职责。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的联系”的要求,加强代表培训,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和执行职务创造条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认真督办代表建议,积极组织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支持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或视察,为代表联系群众拓宽渠道。建立健全对代表的监督机制,实行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定期述职制度,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对选民和选举单位负责的意识,增强代表意识和光荣感、责任感,调动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真正体现“人民代表人民选,当好代表为人民”的原则。
五、真心实意地关注民生问题
党的十七大提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关注民生、倾听民声、反映民意、务求民富,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子女上学、看病就医、住房、收入分配等利益问题,抓住直接影响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处置等热点、难点问题,紧扣事关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实施监督,解决问题,促进和谐。充分发挥人大的权力和优势,紧紧依靠群众,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采取一切可采取的手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本文发表于2007年12月15日《人民代表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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