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深度解析汉代察举取士制度的影响与作用

深度解析汉代察举取士制度的影响与作用

时间:2024-04-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五节察举取士制度利用学校教育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服务,董仲舒是始作俑者,对后世影响之深之广是显而易见的。重选举,广取士,养士与取士并重,是“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化,也是为独尊儒术服务的。正式作为选拔官吏的察举制度是从汉文帝起始的。不仅是察举制度的正式开端,而且包含着科举考试制度的雏形。察举成为比较完备的制度是在汉武帝时代。奖惩严明,责任清楚,才能保证察举制度的正常进行。

深度解析汉代察举取士制度的影响与作用

第五节 察举取士制度

利用学校教育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服务,董仲舒是始作俑者,对后世影响之深之广是显而易见的。重选举,广取士,养士与取士并重,是“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化,也是为独尊儒术服务的。在西汉中叶,儒学独尊,甚至以通一艺经岁试合格而为文字掌故补郡属,高第者可以为郎中。自此以后,“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学之士矣”。[5]读书做官不仅为统治者提倡,而且有制度上的保证。一些读书人官至丞相,如邹鲁大儒韦贤,因兼通礼、尚书,以诗教授,被征为博士,后封为丞相。其子玄成,亦以明经位至丞相。因而邹鲁谚曰:遗子黄金满籝,不如教子一经。[6]读经成为统治者禁锢知识分子头脑的手段,也是知识分子在仕途上向上爬的阶梯。董仲舒所构建的一套文官政教体制,通过汉武帝作为文教政策付诸实施。自此,进教化、立官制、重文士、轻武夫——一个由“孝悌”、读书出身和经由推荐、考核而构成的文官制度,成为专制皇权的行政支柱,为后世所沿袭。

汉高祖刘邦是一位足智多谋的封建帝王,在他夺取政权和巩固政权的历程中,十分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任用。天下渐渐统一后,汉高祖决心改变秦代专以武功、法令取人的制度,下诏多方求贤,加强政权基础建设。这说明了贤士大夫对朝廷长治久安的重要作用,表达了朝廷对选贤任能的诚意,并制定了登记形仪、品行、年龄、逐级察访、上报的办法,首开汉代察举制度的端绪。

正式作为选拔官吏的察举制度是从汉文帝起始的。由各级官员荐举贤良,送到朝廷,皇帝亲自策问,要求针对时政提出建议,答策要封好交皇帝亲自拆阅,评定高下,酌授官职。不仅是察举制度的正式开端,而且包含着科举考试制度的雏形。不过,文帝诏举贤良仅是偶一为之,没有确定荐举期限和人数,尚未形成制度。但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这一科目却保留下来,为两汉察举制度所通用

察举成为比较完备的制度是在汉武帝时代。汉武帝统治策略上的重大转变已经酝酿成熟,以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的大局已定,以儒术取士的察举制度也就应运而生。汉代察举制度的实质或核心正是儒术取士的精神成为两汉选拔统治人才的主要途径。察举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充实,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而严格的察举法规。其主要内容包括:其一,实行奖惩赏罚严明的察举责任制。两汉对执行察举法规是相当严格的,即使身居高官要职者,选举不实,同样治罪。如果选举得人,不仅被举者可以升迁,举者也要受到嘉奖。有才不举,举而不实坐罪;有才即举,举而得人受奖。奖惩严明,责任清楚,才能保证察举制度的正常进行。其二,增加察举的科目,规定察举的期限和人数。汉代察举的科目是逐步固定下来的,并且逐步增加,以适应选拔多方面人才的需要。两汉时期比较通行的科目主要有:孝廉、茂材、贤良方正、文学、明经、明法、兵法、阴阳灾异及其他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其三,制定察举的标准和条件。其四,实行察举与考试相结合。汉代选拔统治人才主要通过察举,但是并非不要考试,而是察举与考试相辅而行。察举是否得其人,还要经过考试,而后才能量才录用。无论是诏令特举的贤良文学,还是郡国岁举的孝廉、茂材,均须经过中央复试。

汉代教育思想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首推董仲舒的教育思想。他把培养人才与选拔人才结合起来,并且不论养士还是选士均以儒家学说为准绳,入太学是做官的必要途径,把儒学与仕途结合起来,要做官非学儒不可,从而使学校成了专门学儒的场所,士人也都变成了儒生,对后世产生了重大影响。

汉代教育及太学的设立,是儒家思想取得独尊地位的产物,对于我国古代教育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统治阶级把教育作为立国之本,大力培养选拔人才,提高充实官吏队伍,对民众实施道德教化,这对于促进汉代社会的发展是有积极作用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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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书》卷九十九《王莽传》。

[2]《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

[3]《后汉书》卷八《孝灵帝纪》。

[4]《后汉书》卷十上《皇后纪》。

[5]《汉书》卷八十八《儒林传》。

[6]《汉书》卷七十三《韦贤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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