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辞》成书问题之难点,主要在于诸目录书之间难以调和。《汉志》无此书,仅载屈原及诸家赋人之篇目。王逸《楚辞叙》言刘向校经分为十六卷,后人多以此认为《楚辞》一书的最早编订者是刘向。但是论者认为《汉志》与其不合,而质疑其说。或者以《离骚叙》含糊其辞而质疑其说之确指。《隋志》十二卷,又言屈原赋八篇。而到了《两唐志》,又成了王逸书作十六卷。到了《宋志》和其他宋人官私目录,则成了十七卷。这种篇目之间的差异,带来的是诸家不同的解读。
刘向十六卷本。(历来以为是《楚辞章句》之底本,《楚辞》首次编辑。汤炳正从此说看,而黄灵庚独为异说,从《离骚章句》序之一段话入手,以为“逮至刘向,典校经书,分为十六卷”,结合一整段皆未出现“楚辞”一语,亦无法从中推断出刘向已经编集了《楚辞》,而将之分成十六卷。黄氏所提出来的分“《离骚》为十六卷”之说,未免难以服众。离骚全篇亦不过数千言,何以竟能分成十六卷?然而黄灵庚以为刘向所校正分为十六卷的正是《离骚经》,其说却是揪出了历来人们都放过的疑点此固然是,通篇既然没有《楚辞》名字,则定《楚辞》为总集名者为谁?定为十六卷为谁?实际上,这里的关键还是《汉书艺文志》与《离骚叙》的矛盾难以调和,最起码在表面上是无法调和的。汉志载《屈原赋》二十五篇,其余所录诸篇,分别有《宋玉赋》十六篇,《庄夫子赋》二十四篇,《贾谊赋》七篇,《刘向赋》三十三篇,《王褒赋》十六篇。刘向所职责者,但为汉庭整理现今一切图书,校雠之,去其重复,删定其书是也,今刘向之时代既有如此许多之诗赋,且书、文不重复收录,安得别置一《楚辞》?今传十七卷之《楚辞,较《汉志》所收者较之相去远矣。刘向无论其是否编辑《楚辞》,要之与《别录》(即《七略》《汉志》一系列书)所载《诗赋略》之记载无干也。是刘向撰集《楚辞》与否,不可以《汉志》所收录者与之不同,又不载《楚辞》,为否定之理由。)
然而刘向所定者究竟为何?仍有几种可能姑待审查。一是刘向根本未曾编辑《楚辞》,怀疑理由,王逸《离骚叙》之前未曾有人言刘向编《楚辞》者。此可以作为怀疑之理由,然而王逸上距刘向亦不过百年,便无人言及亦不能据以否定其书之不有,再则,两汉典籍散佚者多, 今虽未见,未必当时便未有。二是刘向所编集者,确为十六卷,然为《离骚经》十六卷,然而一则若为《离骚》一文决然不需分为十六卷,再则后言班、贾为《离骚经章句,而其余十五卷则阙而不说,是很难说仅仅注释了《离骚经》十六卷之一卷,黄氏举洪兴祖异文,以为“卷”一作“篇”,然而无论作篇与否,既言《离骚》,又言其余十五篇,十五篇为何耶?以王逸书或者今本他书论之,十五篇为何耶?黄氏既然言王逸亦未尝作今本《楚辞》十六卷,何以便有其余十五篇之名目?此十五篇既为选本之目录,非总集之目录,何以能知其具体有十五篇?此为逻辑之大漏洞,而不能自圆其说。此立论既已不周,余论之理论建设价值如十一章之构建,可以打个大问号了。黄氏怀疑固然有理,而其立说则不足取信于人。三则如汤炳正先生言其五阶段说,嗣后再详论之。四则仍从前说,刘向编订十六章之篇次,王逸增以《九思》,而未尝为之注。此说今人虽多质疑之,而漏洞较之今人之推论仍然为少,故可仍之。
《释文》之十七卷本。《楚辞释文》之作于五代南唐,已见于余嘉锡先生考辨。其书之特色,在于其篇次编订与通行之今本不同。前人多以为编次不论,不可理喻。而汤炳正先生独辟蹊径,以此书篇次考订,而提出楚辞编订五阶段说。然而其问题不小。首先,最重要的在于其立论之基础甚为薄弱。理论构建不可谓不精密,而所有精密之理论建设全部系于一个非常薄弱的孤证,这是非常危险的。汤氏一切议论都基于认定《释文》篇次是古本篇次。然而《释文》此书仅仅一见,篇第编次亦仅此一书如此,洪兴祖为补注,亦见过其他文,如唐写本,而并不取此书次第。此书固然存在为古本之可能性,然而亦未不是南唐人之随意编次者,其书终于淹没,或以其书编次不伦,莫名其妙乎?如果此书不过是当时人随意编次,则汤氏之推论则全部被推翻。之后其五系构建,于思辨而言,不可谓不精彩,然而细思之,皆是先为一假设,然后拼命为之填充材料而已。以其说为其本人提出,是以种种材料多难以证伪其说。然而虽无能证伪,亦完全不能证实,以其说几乎是完全的空中楼阁构建,前代之人每病少材料证实之,是以更难以直接找出材料为之反驳也。此如高考试题,既已强为之分,则强为之说而已。虽言之成理,颇为精彩,不可以的论视之,惟贵其善辩耳。(www.daowen.com)
黄氏王逸仅仅定下十一章《楚辞章句》之说,其举前十一章与十一到十六章之训诂之区别,颇为强解,难为的论。其差异虽有,然则若如此论,则先持一第一章与第二章不同之意见在,则第一章与第二章亦可以如此论证非一人之所为也。再则,若此论,则是完全否认《离骚叙》之“今臣复以所识所知,稽之旧章,合之经传,八字一云稽之经传。作十六卷章句”之语,而整个《离骚叙》的真伪成了一个非常大的问题,直指《离骚叙》为伪作,后人造伪又附会之也。其说难以服众。然而黄氏之论证有一点却是确然不移者,即论证王逸未将《九思》置于九章之中。《原本玉篇》残卷明引他书,而于《九思》一条不引,此固然是为重大证据,足以在很大程度上证明顾野王时代以前并无《九思》注一篇。再辅以前人意见之王逸未言自为《九思》章句、《章句》风格不一,此足为定论。
其间仍有一重大问题,而为诸家所忽视者。即《隋书经籍志》所载者为十二卷,姚振宗以为诸家分卷多不合,故置之不论。然而,在王逸《离骚叙》和《两唐志》的十六卷之间,有一个《隋志》的十二卷横在中间,不能不认为是个问题。《隋志》和《两唐志》楚辞类两部书卷数皆不一样,《楚辞》王逸注隋志十二卷,《唐志》十六卷,《楚辞郭璞注》《隋志》三卷,《唐志》则作十卷。这暗示我们,如果我们认定王逸确实有《楚辞章句》十六卷之作,那么其十六卷也未必为后来之十六卷,今本十六卷甚至有可能是唐人为了趋合《离骚叙》的十六卷才定下的,而与王逸十六卷未必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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