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省港地区的革命报刊宣传活动
这一时期国内革命派报刊宣传活动的另一个中心,是省港地区。香港的情况和上海租界的情况近似,由于行政、立法、司法等权力完全为港英当局所掌握,没有会审制度,不容清方置喙,较之在上海办报有更多的便利条件。广州则位于华南边陲,同时密迩港、澳,有后者为之尾闾,进退方便,也有一定的有利条件。加以这一地区历来是国内文化出版活动的一个中心,很早就出现了近代化报纸,有办报的风气(注一),有阅报的习惯;同时又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活动比较活跃的地区,同盟会南方支部的所在地和多次武装起义的发源地,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多较强的办报骨干力量,这些都是这一地区之所以成为这一时期革命派报刊宣传活动中心的原因。
在广州,这一时期创办的革命派报刊,先后有十五家之多,它们是:
《群报》创刊于1905年冬,卢谔生、胡子骏、沈厚慈等主编,日出一张。1906年4月,改名《廿世纪报》继续出版,康楚狂、黄轩胄、邓子彭、崔肃平等主编,日出两张,1906年底停刊。
《珠江镜报》 创刊于1906年春,何言、陈鸣谈、觉时、敌攻、彰武、浒亚等担任编撰。同年5月3日休刊,5月27日起改在香港出版,7月10日自行停刊。
《国民报》 创刊于1906年11月1日,先后参加编撰工作的有卢谔生、邓子彭、李孟哲、黄轩胄、冯百砺、易健三、邓悲观等,日刊,一直坚持出版到民国成立以后。
《广东白话报》 创刊于1907年5月31日,参加编撰工作的有黄世仲、欧博明、凤萍旧主等,旬刊,出版不久即停。
《廿世纪军国民报》 创刊于1907年11月13日,卢谔生担任主编,周刊,每星期三出版,仅出七期即停,是《国民报》的姊妹刊物。
《岭南白话杂志》 创刊于1908年2月9日,欧博明、黄耀公等任编撰,周刊,停刊时期不详。
《南越报》 创刊于1909年6月22日,主笔有苏讽、卢博郎、李孟哲、杨计白等,日刊,一直出版到民国初年。
《平民日报》 创刊于1910年10月31日,参加编辑撰稿工作的有邓慕韩、邓警亚、潘达微、卢博郎、李孟哲、陈树人、廖平子、黄霄九、王秋湄等,日出一张半至两大张,出版几个月后,即因经济困难休刊。1911年9 月22日改名《齐民报》,继续出版,仍由邓慕韩负责。广东独立后,恢复了《平民报》的原名,由邓警亚担任主编。
《可报》 创刊于1911年3月30日,担任编辑撰稿工作的有陈炯明、朱执信、邹鲁、马育航、叶夏声、陈达生、凌子云、高、陆大同等,社址和设备全部借自休刊期间的《平民日报》,日刊,出版至4月22日停刊,寿命不到一个月。
《人权报》 创刊于1911年4月27日,日刊,参加编撰工作的有陈耿夫、劳纬孟、李孟哲、黄浩公、黄霄九等,坚持出版到广东光复以后。
《天民报》 创刊于1911年6月22日,日刊,编辑卢谔生、郭唯灭、黄霄九、卢博郎、李劲生等,只出版了两天就被封禁。
《中原报》 创刊于1911年9月19日,日刊,郭唯灭、卢谔生、李劲生、杨计白等担任编辑,两天后被迫停刊,广东光复后才恢复出版。
以上以文字为主。以图画为主的则有以下几家:
《时事画报》 创刊于1905年9月,十日刊,每期一册,编辑人员只有潘达微、高剑父、何剑士、谢英伯、陈垣等,一开始就投入轰轰烈烈的抵制美货运动,随后又转入民主革命的宣传,除绘画外,还刊有不少诗词、小说等革命文学作品,1907年冬停刊。1908年秋,在谢英伯、潘达微、郑侣泉、何剑士的主持下,一度在香港恢复出版,出十余号而止。
《时谐画报》 创刊于1907年11月,潘达微主编,主要作者有崔芹、伍德彝等,均从《时事画报》转来,不久即停。
《平民画报》 创刊于1911年7月16日,邓警亚发行,何剑士、郑侣泉、冯润芝、谭云波、李跃屏、潘达微等编绘。广东光复后,改用《时事画报》的名义继续出版(注二)。
此外,还有一些报刊,虽然不是革命派的报纸,由于有同情民主革命的爱国知识分子参加工作,言论上也具有一定的革命倾向。陈垣(援庵)担任主编的、1911年2月以天主教教会的经费创办起来的《震旦日报》,就是其中的一份。它们是革命派报刊宣传上的友军。
以上十五家革命派报刊,陆续出版于1905至1911年,而以1911年这一年出版的为最多。其中,有一些是各级同盟会通过组织系统有计划地创办起来的,如《平民报》接受过海外各埠同盟会支部的拨款(注三),《南越报》被认为是“粤同盟会之秘密机关”(注四),《可报》是在华南负责军事行动的同盟会领导人黄兴、赵声等亲自布置出版的(注五),近似于革命派的机关报。多数报刊则是革命党人根据革命宣传的需要,纠合同志,自筹经费,以个人的名义分别创办起来的。这些报刊出版以后,互相支持,也得到了各地革命党人的热烈支持。《国民报》出版时,“海内外之同志者往往投寄文稿,故论著一门,沛乎有余”(注六)。《可报》出版时,“香港天天也有稿件寄来,但都用化名,不知究竟是谁”(见《辛亥革命》第四册259页),表示了各地革命党人对革命报刊宣传工作的关注。
参加以上革命派报刊编撰工作的,绝大多数都是同盟会员,以《国民报》、《廿世纪军国民报》、《人权报》、《平民日报》、《南越报》、《可报》、《时事画报》这几个报刊集中的会员为最多。其中,谢英伯担任过同盟会香港分会的会长,黄世仲担任过香港分会的庶务,潘达微、高剑父担任过同盟会广东分机关的负责人,他们都是这一时期革命派在广州的革命报刊宣传活动的积极参加者。
在参加这一时期广州地区的革命报刊宣传活动的编撰人员当中,涌现了一批在读者中有影响的报人,其中著名的有卢谔生、卢博郎、李孟哲等。这三个人都是同盟会员。卢谔生参加过《群报》、《国民报》、《廿世纪军国民报》、《天民报》、《中原报》的编辑工作,卢博郎参加过《南越报》、《平民报》、《天民报》的编辑工作,李孟哲参加过《国民报》、《南越报》、《平民日报》、《人权报》、《天民报》的编辑工作,都是其中的骨干,是省港地区同盟会员当中的一批专业的新闻工作者。
为了应付地方当局的残酷迫害,不少革命报纸的编辑发行人使用了假名。例如《齐民报》和《天民报》就是这样。前者的编辑发行人署名冯光裕,后者的编辑发行人署名黄平,都是伪托,实无其人。一旦有事,即在同伴中确定一人顶名承担责任,使主要负责人得以保全。《天民报》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注七)。为了掩护他们的革命宣传活动,不少参加报纸编撰工作的人都另有公开的职业或身份,例如朱执信是广东高等学堂和法政学堂的教员,邹鲁是广东方言学堂的学生,潘达微是殷商、慈善家和广州方便医院的常董。这些公开的职业和身份,给他们的秘密办报活动,提供了不少方便。为了掩人耳目,有的报纸还利用主编人的社会关系,给自己涂上一层保护色。例如《可报》就利用了陈炯明和谘议局的关系,用“可”字作为报名,标榜自己是谘议局表决禁赌案时投“可”票的一派议员的报纸,使反动当局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地对它采取行动。
由于在广州出版,处于清政府的直接控制之下,这些革命报刊的宣传,不能不有一定的局限。它们所揭橥的办报宗旨,如“讲公理,正言论,改良风俗”(《岭南白话杂志》);“开通群智,振发精神”(《时事画报》);“唤醒国民精神”(《国民报》)等等;都比较隐蔽和含蓄。多数报刊所宣传的主要是以下这些方面的内容:
一、激发爱国主义思想。描述瓜分豆剖的民族危机,和“沉沉大陆,遍是愁城,莽莽神州,已无净土”(《时事画报出世之感言》)的危急形势,呼吁救亡;激发读者对祖国的热爱,对帝国主义的仇恨和对“宁赠友邦,不与家奴”的清朝政府的愤懑情绪。
二、揭露清朝政府的黑暗。用大量事实,抨击官僚,讥评清政;攻击清朝官员们的忍心害理,残害同胞;攻击他们的庇赌徇私,贪赃枉法;指责他们推行的练新军、办巡警等所谓新政,“防家贼则有余,御外侮则不足”。嘲讽清朝政府样样靠不住:“谄媚强权,着着退让,受人愚弄,事事失败,靠不住;办理新政,粉饰敷衍,潦草塞责,有名无实,靠不住;假传诏,煽惑华侨,倡言保皇,阴行丁,靠不住;大清银行之长方纸币,道士和尚之符咒经疏,靠不住;官样文章,妓妇说话,靠不住”(1910年10月31日《平民日报》论说《靠不住》)。
三、反对立宪保皇活动。揭露清政府宣布立宪的虚伪;攻击它的派员出国考察和实行预备立宪,为“徒事虚名”;指责谘议局的一应决议为强奸民意;嘲笑号称“立宪之基”的资政机关形同赘旒;痛斥热衷于乞求立宪的保皇党为“疫党”;对后者所办报刊鼓吹立宪保皇的言论,进行批判。
四、支持收回路矿权利的斗争。对浙江绅商要求收回苏浙铁路修筑权,和广东绅商要求收回粤汉铁路修筑权的斗争,进行舆论上的支持。揭露清政府勾结当地豪绅出卖路权的内幕。这方面的宣传,以《时事画报》、《珠江镜报》这两个报纸表现得最为突出。后者辟有“路事”专栏,集中刊载这方面的消息和评论,“小说”和“图画”等栏也配合发表了不少这方面的文学和美术作品。
五、介绍世界革命风潮。对俄国人民反对沙皇专制制度的斗争,“杜兰斯畦抗英而独立”、“菲律宾拒美而自主”的斗争,以至“世界社会党风潮”和社会主义思想都作过简要的介绍。这方面的宣传以《国民报》、《廿世纪军国民报》、《平民报》等几个报纸表现得较为突出。
一般情况下,它们主要是通过这样的一些宣传,来激励读者,促进他们的觉醒,为民主革命作舆论上的鼓吹的。它们的言论,一般说来,不如在国外和国内租界地区出版的报纸那么激烈。但是,在个别的情况下,在其中的某些报纸当中,也迸发过灼目的革命火花,发表过一些惊世骇俗、动人心魄、带有强烈革命色彩的评论和报道。
例如,有的报纸公开打出“尊攘主义”、“复仇主义”(《中原报》)的旗帜;搬出“黄帝公公”、朱元璋、郑成功等汉族祖先和帝王将相创业的历史(《广东白话报》、 《平民报》),以及“吾国历史上种族之事迹”(《珠江镜报》);提出“复汉土”和“种族自由”的口号(《廿世纪军国民报》);进行过短时期的激烈的反满民族主义的宣传。
例如,有的报纸公开宣传中国人所以“一味会作顺民”,是因为“中了(左)专制毒”(《广东白话报》发刊词);公开报道孙中山在国外从事革命活动的消息,和有关钦廉起义、黄岗起义的消息(《岭南白话杂志》、《时事画报》);公开在所刊的图片和文学作品中,对徐锡麟、秋瑾等死难烈士表示哀悼(《廿世纪军国民报》);公开在评论中赞美庚戌广州起义参加者的革命精神,斥责清政府屠杀被俘起义者的血腥罪行(《南越报》);公开在“弁言”中“张皇革命之词”,甚至公然刊出《中华民国军政府宣言》这样的皇皇革命巨作(《天民报》);在读者中进行激烈的民主革命的思想启蒙,和反满武装斗争的宣传鼓动。
此外,有的报纸还特别致力于在清朝的新军士兵中进行革命宣传。例如《廿世纪军国民报》就很注意用“民族大义”激励新军士兵,发刊词就双关地号召他们“脱异族之羁绊”,“宁期战死,而不屈服异族”(《廿世纪军国民报弁言》)。《可报》也“比较着重军人”,“评论和消息与军人有关的居多”,“目的在争取清廷的武装队伍”(注八)。这个报纸每天出版后,都立即派人送到新军营和巡防营,有时是半价,有时是免费赠送给军人读者。“军界靡然争阅”(注九)。直接和清廷争夺这支新式武装,在它们当中播撒革命的种子,进行分化瓦解和策反的工作。
当然,这一类的宣传,时间往往是比较短暂的,经常是刚刚开一个头,就遭到反动当局的残酷迫害。宣传“尊攘主义”、“复仇主义”的《中原报》,只出版了两天就被封禁。“张皇革命之词”的《天民报》,也只出版了两天就以“冒渎乘舆”、“诽谤朝政”的罪名,被“勒令永远停版”。它所刊登的那篇《中华民国军政府宣言》,“披露曾未及三分之一”(注十)。其余《群报》、《时事画报》、《珠江镜报》、《国民报》、《廿世纪军国民报》等报刊,也遭到了传讯、罚款、勒停等处分。编辑人员不得不暂时避走。有的报纸,如《珠江镜报》,还不得不迁至香港出版。
著名的《可报》也是在进行了激烈的革命宣传以后,遭到封禁的。1911 年4月8日广州发生署理将军孚琦被刺事件,行刺的革命党人温生才当场被捕,于七日后在行刺地点东门外谘议局门前被害。刚刚创刊不过十来天的《可报》立即派出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从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起,连续发表了《东门外之今昔观》(刊1911年4月10日该报“杂著”栏)、《咄行政官竟敢蹂躏司法权》(刊1911年4月14日该报“新闻栏”)、《温生才之短枪》(刊1911年4月15日该报“杂著”栏)、《行刺将军之凶犯正法》(刊1911年4月17日该报“本省新闻”栏)等新闻和短评,通过对事件的报道和评论,进行革命的宣传鼓动。在这些新闻和短评中,《可报》向读者形象地描述了温生才被捕后,“神色自若,无惊惧态,见狱吏则侃侃谈排满革命不少讳”和他就义前,“伸直两手,刽子手竟不能屈绑”的动人情景;论证了他的行刺,“固因政治、种族二问题而发”,决不是为了个人的私仇;赞美他是“英雄之舞台”上的“英雄”;断言他和他的“短枪”,将在中国历史上“共垂不朽”;并且报道了他被处死这一事件在群众中,特别是新军士兵中的反映:“各新军过(刑场)者,无不向之聚观,观毕大有凭吊欷之概,甚至有流涕者”。这些新闻和言论,在反动当局看来,都带有危险的鼓动性质。加之这个报纸在同时期发表的其他的一些评论中,公开诅咒封建专制制度统治下的中国社会,是“天地荒晦,怨毒充盈”,“大陆沉沉,戾气遍于六合”;公然嘲骂“万世一系,永永尊戴,神圣尊严不可侵犯之大清皇帝”是最大的“卖国贼”(1911年4月14日该报“国闻感言”短评《论卖国贼》),都使得他们感到恐惧和惊慌。以广东巡警道王秉恩为首的清朝官员们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对这个报纸施加毒手。这个在读者中很受欢迎的报纸,终于被加上“鼓吹暗杀,推波助澜”,“紊乱邪正,颠倒是非”,“诋毁宫廷”,“耸人民愤激思乱之心”(注十一)等罪名,遭到封禁。此后,迫于舆论,地方当局曾经表示可以通融,条件是要写一个悔过书,遭到了该报的断然拒绝,这个报纸就这样“永远停版”了。《可报》被封事件,通过各地报纸的报道,受到了全国人民的关注,成为苏报案以后的又一个革命派报刊被迫害的著名案例。
受各种条件的局限,这一时期在广州出版的革命派报刊,还没有可能全面系统地向读者介绍同盟会的纲领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的主张。但是它们的宣传还是很有影响的,对广东地区人民的觉醒和这一地区民主革命运动的开展,是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的。民国成立后,孙中山对“粤报之排满有功者”进行表彰,并以临时政府大总统的名义给当时还在出版的《国民报》、《平民报》、《南越报》等三个报纸颁发了“褒许状”(注十二),就是对它们曾经起过的作用的很好的评价。
在香港,除了《中国日报》和郑贯公创办的《世界公益报》、《广东日报》、《有所谓报》等几家革命报刊继续出版外,这一时期新创办的革命派报刊还有以下九家,它们是:
《日日新报》 创刊于1906年2月8日,自称“以发挥民族为唯一之方针”,不久即停。
《香港少年报》 创刊于1906年5月28日,日出一张半,每月初二、十六两天休息,星期天照常出报。自称以“开通民智,监督政府,纠正社会,提倡民族”为宗旨。总编辑黄世仲,协助他担任编撰的有黄伯耀、冯砺生、赵啸余、何萤初、卢蔚起等。出版一年后以经费困难停刊。
《东方报》 创刊于1906年7月29日,日出一张,每星期一休息。自称以“警醒数千年睡狮之憾梦”和“鼓吹民族主义”为宗旨。内容“可歌可泣”,“或庄或谐”。谢英伯主编,协助他担任编撰工作的有陈树人、刘思复、易侠、胡子晋、骆汉存等。1907年1月13日以“亏累不支”停刊。
《社会公报》 创刊于1907年12月5日,日出一张半,星期日停刊。以“醒国魂”、“开民智”、“发挥公理”、“锄击公仇”为宗旨。黄伯耀主编。出版不久即停。
《人道日报》 创刊于1908年,李孟哲主编。
《新少年报》 1911年前后出版,编辑人不详,估计和1906年出版的《香港少年报》有关。
《真报》出版时间大约在1908年以后,主编陈自觉,1915年停刊。
《珠江镜报》 (香港版)1906年5月27日自广州迁至香港出版,自称迁港的目的,是为了“离专制之下,以代表舆论”。主编何言、陈鸣谈等。同年7月10日停刊(注十三)。(www.daowen.com)
《时事画报》 (香港版)1909年秋自广州迁至香港出版,仍以“抨击清政,主导革命”(《华侨革命开国史》20页)为宗旨。谢英伯、潘达微等主编。出十余期后停刊。
这些报刊的主要编辑人员都是同盟会员。由于在香港出版,不像在广州办报那么多顾虑,它们的言论态度比较鲜明,“不讳言民族”,“敢言人之所不敢言”,带有强烈的革命民主主义的色彩。
为了激发读者的民族革命意识,它们向读者介绍了南宋、南明亡国的历史和“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广州十八甫”、“三水冤情”等清朝统治者屠杀汉人、实行民族压迫的历史;介绍了明末爱国武装力量和太平天国革命军民抗清斗争的事迹;号召读者奋起投入“变满清为皇汉”(《世界公益报》社论《活帝国与死帝国说》)的斗争,“光复中国”,“光复我皇汉河山”(《香港少年报》论说《光汉檄》)。
为了提高读者的民主革命觉悟,它们向读者揭发、控诉了封建专制制度的野蛮黑暗,提出了“自由”、“独立”、“变专制为共和”和“铲却数千年专制之政体”(《东方报》的《发刊词》)等带有强烈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色彩的口号,鼓动读者“拼头颅,挺躯壳,投袂而起”,用“革”、“杀”、“血”、“暴动”等暴力手段,进行反对清朝封建政府的民主革命斗争。
它们公开地推崇孙中山为“革命党领袖”,赞颂他是中华民族的“伟人”(《香港少年报》论说《中国者中国人之中国也》),通俗地介绍了他的“建立共和民国”,“地权与民平均”等革命主张。
它们公开刊载了《湖南革命军先锋队檄文》(即龚春台在萍乡起义中发布的《中华国民军起义檄文》)等革命文件,宣传了民主革命的纲领,扩大了民主革命的影响。
它们支持广东绅商要求收回粤汉铁路筑路权的斗争,通过新闻评论和漫画,对粤汉铁路修筑过程中,“清政府与豪绅勾结之黑暗”、 “清吏之横暴”和“善棍商董之奸宄”,进行了揭露和批判,给把持路权的清朝广东地方当局以一定的打击。
但是,受主观条件的限制,它们当中的多数报刊对民主革命思想,还没有能够进行系统的理论上的宣传。不少鼓吹暴力革命的言论,也还带有无政府主义的色彩。
在这些报刊当中,编辑部的力量最强、最有生气、最有影响的,还是《中国日报》。
这一时期的《中国日报》仍然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公开机关报。1905年10月以前,它是兴中会的机关报。1905年10月,孙中山在香港发展了当地的第一批同盟会员,并成立了同盟会香港分会,它由此转为同盟会香港分会的机关报。以后的三任社长,都由历届同盟会香港分会的会长兼任。1909年秋冬间,同盟会在香港分会之上成立了南方支部,负责香港和西南各省的革命领导工作,它又转为同盟会南方支部的机关报,直到广东光复后它迁往广州。1905年10月,当它已经是同盟会香港分会的机关报的时候,《民报》还没有创刊,就这一点来说,它可以算是同盟会的第一个机关报纸。《民报》创刊后,《中国日报》和它互为代理机关,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注十四)。
主持这一时期《中国日报》宣传工作的先后为陈少白、冯自由、谢英伯、卢信等四个人。以冯自由主持的时间为最长。
冯自由 (1882—1958)原名懋龙,字建华,别署海桴、乘桴客,广东南海人,出身于留日华侨出版商人家庭,青年时代曾在康梁创办的横滨大同学校和东京专门学校(早稻田大学的前身)学习。1895年十四岁时即在横滨加入兴中会,是这个会当时最年轻的会员。1905年同盟会在东京成立,他又是首批加盟的成员之一。辛亥革命前的十年间,他主要从事办报活动,先后担任过在日本出版的《开智录》、《国民报》、在香港出版的《中国日报》、在旧金山出版的《大同日报》,和在加拿大出版的《大汉日报》的编辑、主笔和记者,是这一时期革命派主要的报刊活动家之一。辛亥革命后,他历任临时大总统府秘书处官报组机要秘书、临时稽勋局长、参议院议员、中华革命党党务部副部长和孙中山在广州的军政府的宣传局长等职。1924年和章太炎一道,以发起所谓护党救国运动,反对联共,反对国民党改组,受到孙中山的斥责,成为国民党右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此后,他主要担任立法委员等闲散职务,南京解放后,经香港前往台湾,担任蒋介石总统府的国策顾问,1958年4月6日逝于台北。他和《中国日报》发生关系,是从1903年担任该报驻东京记者的时候开始的。1905年9月他衔命到香港从事开展同盟会的工作,继续担任该报的记者。1906年9月,《中国日报》改组,陈少白辞去社长职务,由他承接。从这时起,到1910年2月止,他一直是同盟会香港分会的会长兼《中国日报》的社长,主持该报工作达四年之久,是后期《中国日报》宣传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其次是谢英伯。谢原名华国,笔名抱香、大舞台中一少年,广东高鹤人。冯自由离开《中国日报》后,他主持同盟会香港分会和《中国日报》的工作达一年半之久,直到1911年6月才移交给卢信。在此前后,他还担任过广州的《亚洲报》、《时敏报》、《开智日报》,香港的《时事画报》、《东方报》,檀香山的《自由新报》和中华革命党在旧金山出版的《民国》杂志的编辑、主笔和记者,是辛亥革命时期资产阶级革命派报刊宣传工作的骨干之一。
协助冯、谢等人担任这一时期《中国日报》编辑、记者工作的有廖平庵、陈春生、张绍轩、陈耿夫、谢心准等。此外,当时在法国的张继、在英国的曹亚伯、在河内的张奂池等海外各地的同盟会员,经常为该报供稿,充当它的义务通讯员。1909年以后在香港主持同盟会南方支部工作的胡汉民、汪精卫和往来省港之间从事革命发动工作的朱执信,也经常为该报撰稿,给该报的宣传工作以很大的支持。
在革命派这一时期创办的报刊当中,《中国日报》是最先配合《民报》进行有关三民主义宣传的一家报纸。孙中山在《民报》发刊词中提出他的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以后,不到一个月,《中国日报》就刊出了该报记者所写的《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一文,加以阐述和发挥。并在所刊代理《民报》的广告中,最先把这三大主义简称为“三民主义”。这是“三民主义”这一名词问世的开始。《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文长约一万三千字,发表时在《中国日报》连续刊登十几天,《民报》和在旧金山出版的《大同日报》均曾转载,是这一时期革命派报刊有关三民主义宣传特别是民生主义的宣传,较有分量的文章之一。这篇文章宣传了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土地国有等主张,和他的采取预防措施,避免资本家垄断居奇,以便在民生问题上毕其功于一役的思想。和《民报》的作者们一样,这篇文章同样地把民生主义混同于社会主义,并且认为它们都滥觞于中国的“三代井田之制”,其历史“盖远在希腊罗马之文明以前”。表明了这些资产阶级的政论家们都是列宁所说的主观社会主义者,也表明了他们理论上的贫乏:只能用“古已有之”的办法,借用一些封建的思想材料来充当他们的主义的理论根据。
和《民报》发起的对保皇党报刊进行的那场论战相配合,《中国日报》也和以《香港商报》为首的当地保皇党报刊,就要不要实行民族革命等一些根本的问题,进行过激烈的论战。论战一直持续到1911年,不少“根据法理事实严辞辟之”的文章,都出于朱执信的手笔(《革命逸史》第三集256页)。此外,《中国日报》还揭载了大量有关保皇党人“破坏公益”、“棍骗华侨巨款”和借端敛财的丑闻,以缩小他们的影响,曾被他们以“毁谤名誉罪”控告于香港司法机关,双方对簿公庭,进行过法律上的斗争(注十五)。
对广东绅商发起的几次保卫路权、反对粤汉铁路收归官办的斗争,《中国日报》都给以极大的声援。当时,在香港反对粤汉铁路收归官办最力的,是陈庚虞、杨西岩、陈席儒等三户股东,《中国日报》为他们的争路活动提供了讲坛,曾经被社会上戏指为“粤汉铁路股东维持会之机关报”(《革命逸史》第五集110页)。在宣传中,它极力把争路斗争和反清的民族民主革命斗争紧密地联系起来,时时提醒读者:“今日救国须以实行民族主义为根本问题,根本既解决,则其他枝节可以迎刃而解,争路事件不过枝节之一端,有志救国者应从根本设想。”(社论《民族与铁路》,转引自《革命逸史》第二集225页)
1906年以后,同盟会在江西的萍乡,广东饶平的黄岗,广西的钦州、廉州、镇南关和广东的广州等地发起多次武装起义。对这些革命的军事行动,《中国日报》都及时地作了详尽的报道。同盟会配合这些起义草拟的一些革命文告,如钦廉起义时颁发的《告粤省同胞书》、《告海外同胞书》、《招降满洲将士布告》等,也同时在该报发表。这一类消息和文告都突破了清廷的新闻封锁,受到国内人民和香港同胞的热烈欢迎:“国内及海外皆恃为耳目”(《革命逸史》第三集235页);“港人之有志者,日至报社探候捷音,其门如市”(同上232页)。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报纸不仅是同盟会香港分会和后来的南方支部的言论机关,也是革命党人在香港从事党务军务活动的重要基地。它先后搬过四次家:创刊时社址设在香港士丹利街24号,1901年迁至上环永乐街,1904年迁至荷理活道,1906年迁至德辅道301号,1909年再迁至荷理活道231号。这几个地方既是《中国日报》的社址,也是当时的同盟会香港分会的会址。分会的会所,通常就设在《中国日报》的社长办公室内。利用这个报社,同盟会香港分会和南方支部先后接待过不少往来国内外从事革命发动工作和联络工作的革命党人和国际友人。其中包括黄兴、赵声这样的革命领导人,邓子瑜、林时这样的革命军事骨干,吴昆、曹亚伯这样的奉派前来联络工作的内地革命团体代表,和池亨吉、萱野长知这样的支持中国革命的日本朋友。著名的光复会会员王金发,在1910年春以暗杀手段在上海处决了变节分子汪公权之后,也曾经一度逃来香港,住进报社,受到保护。为了接待各方人士,《中国日报》除报社外,还在香港坚道、摩理臣道、皇后大道、湾仔等四处地方设有专门招待所,以备留宿,任务紧张时,几处招待所都“几于应接不暇”(《革命逸史》第四集157页)。
此外,这一时期的《中国日报》还协助当地同盟会组织,进行过以下革命活动:
1906年2月,联合《有所谓报》在香港举行陈天华烈士的追悼大会。
1907年春,拨出该报四楼的一些房间,供革命党人试制行刺广东水师提督李准用的炸药。
1908年,从报社的发行收入中,拨出一部分款项,垫付了同盟会香港分会“军务”收支的差额。同年,还收转了孙中山四次从美洲汇寄给起义领导部门的近万元经费。
1909年10月,代广东同盟会组织秘密印制了近万张加盟单,供倪映典、姚雨平等人在新军中发展会员使用。
1910年,代广州新军起义的组织者收领了海外各地汇寄的大量起义经费,采购了起义用的武器装备,印制了《革命先锋》、《立宪问题》等上万册准备在新军中散发的革命宣传小册子。起义失败后,又和《时事画报》一道,担负了流落香港的起义官兵的收容和转移工作。
1911年,代黄花岗之役的组织者收受捐款,储存和转运军火(注十六)。
这就使得这个报纸成为革命党人在香港从事革命活动的一个特殊的后勤机关和特殊的联络机关。
《中国日报》的经费,开始的第一年,主要由孙中山在东京拨付。1909年同盟会南方支部成立后,有一个时期,由该支部在会务经费中拨款维持。其余大部分时间,均由在香港和南洋一带经商的同盟会员义务供给。先后资助该报的有李纪堂、李煜堂、李亦愚、潘子东、林直勉等人,资助的款额自三千元至数万元不等,以李纪堂资助的数目为最多,累计在五万元以上,成为这个报纸名义上的最大的“股东”。《中国日报》经常入不敷出,有时不得不挪用一部分军事费用“购买纸料”。它的股东们只有赔垫的义务,没有在这个报纸上赚过一文钱。
在香港出版的这些革命派报刊,相对地说来比在广州出版的报刊少一些束缚,但是仍不免于遭到清朝政府和港英当局的限制。前者的限制手法,是禁止入口。1906年8月,驻广州的清朝两广总督岑春煊,就曾经以行政命令禁止《东方报》、《日日新报》进口;1907年7月,又以“议论既多狂悖,纪载尤多虚诬,往往以捏造谣言,颠倒黑白,甚至肆口簧鼓,希图煽惑滋事”为名,札饬广东巡警总局禁止《世界公益报》、《中国日报》、《香港少年报》、《有所谓报》、《珠江镜报》等几家报纸进口。《日日新报》、《珠江镜报》、《有所谓报》等一些主要行销内地的报纸,因此被迫停刊。《中国日报》也因此减少了发行数字,经济上遭到了很大困难。后者则主要采取制颁某些出版专律的办法,来加以限制。例如1907年8月,香港议政局就曾经制颁过一项编号第十五的《禁止报纸登载煽惑友邦作乱之文字专律》,对在香港出版,向内地发行的, “能令全国人心作乱”的报纸、书籍、文件、图书,进行取缔,除没收外,还对发行者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和两年以下的监禁,必要时还将判服苦役。《中国日报》代售的《民报》、《天讨》增刊,就因为其中刊有袁世凯、岑春煊、张之洞等清朝封疆大吏们的破头、掉头图,而被香港当局参照这一专律,予以没收。这一类限制活动,都是在维护“邦交”的名义下进行的,表明了港英当局支持清朝政府敌视中国民主革命的顽固立场。但是,实际上,这一类法令没有严格执行,特别是在革命形势迅猛发展,清朝政府危在旦夕,革命和反革命的力量对比日益向有利于革命的方面转化的时刻,港英当局更多地采取了若痴若聋不加闻问的做法;报刊言论只要不用过分激烈的词句,一般都可获得通过。《中国日报》等革命派报刊正是利用港英当局的这种并不十分认真的态度,来进行革命宣传的。它们巧妙地用“民族主义”、“光复”等词汇,来代替“排满”、“革命”等之类的禁忌词汇,使报纸既宣传了革命的主张,又得以继续出版,免遭查禁,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注一):据李默《辛亥革命时期广东报刊录》所辑录的报刊统计,1884 至1911年这一期间,包括港澳在内的广东地区共出有报刊157种。其中在广东省内出版的为:日报69种(广州约占50种),半星期报、五日刊、星期报各1种,画报7种,期刊43种,共122种。在香港出版的为32种(不包括外文报刊)。在澳门出版的为3种。
(注二):以上各报情况参看李默《辛亥革命时期广东报刊录》、冯自由《开国前海内外革命书报一览》、谭汝俭《四十七年广东报业史概略》、麦思源《七十年来之香港报业》等文。
(注三):据沈琼楼《清末民初广州报业杂忆》,刊《广东文史资料》第十七辑。
(注四)(注十二):见1915年2月5日《申报》通讯《广东之报界》。
(注五):据邹鲁《广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刊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四辑259页。
(注六):见谭汝俭《四十七年来广东报业史概略》。
(注七):例如《天民报》以发刊词“冒渎乘舆”和“毁谤朝政”被指控时,即由一个名叫郑昌平的党人顶名投案,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徒刑一年。见李默《辛亥革命时期广东报刊录》。
(注八):见邹鲁《广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四辑260页。
(注九):见曹亚伯《广州三月二十九日之役》,刊史学会编《辛亥革命》第四辑190页。
(注十):见1911年7月1日《神州日报》“编辑阳秋”栏。
(注十一):见1911年5月7日《民立报》所刊《巡警道停版谕文》。
(注十三):以上各报情况据李默《辛亥革命时期广东报刊录》、冯自由《革命逸史》、《华侨革命开国史》等书。
(注十四): 《民报》第五期刊有《代理中国日报广告》云: “香港《中国日报》为中国革命的机关报之元祖,自己亥创刊以来,其间经几许大风潮,屹然不少变动,其名誉,其价值,久为一般社会称道不置,无俟赘述矣。本年,该报更大改良,言论之精辟,资料之密丰,均臻绝顶,其尤著者,为《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一篇,洋洋万余言,受社会之最大欢迎,等于洛阳纸贵,诚空前之杰作也。其他如对于拒约及粤汉铁路各问题,均能实事求是,摘伏惩奸,则其小焉者耳。兹托本社代理,全年连邮费十一元,今为吾国苦学界特别减收全年九元半,半年五元,报资先惠,否则恕不应命。”《民报》第十九期又刊出《代理中国日报启事》云:“香港《中国日报》为中国革命提倡者之元祖,夫人知之矣。自惠州革命军兴以来,革命之心理,灌输全国,革命之风潮,磅礴大陆,而各地之为革命狂涛的旋涡者,尤推南中国数省,若《中国日报》,则其原动力也。晚近萍乡之役、黄岗之役、安庆徐锡麟之役、钦廉之役、镇南关之役,该报皆设有特约从军访员,故电报之捷,消息之捷,远非他报所及。又社会问题之重要,知之者鲜,该报乃于数年前首论《民生主义与中国政治革命之前途》,洋洋十数万言,透辟无伦,世人有誉该报为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之木铎,非虚语也。该报连邮费全年十二元半,半年六元半,今为苦学生计,特别减收全年十元半,半年五元半,有志革命者,诚不可不读也。”同时期的《中国日报》也刊有代理《民报》广告。
(注十五):冯自由《革命逸史》记《中国日报》与保皇党涉讼事云:“《中国报》尝于乙巳(1905年)冬记载康有为之女同璧在美洲行骗华侨事,康乃委托保皇会员叶恩在香港法院控《中国报》以毁谤名誉之罪,要求赔偿损失五千元。此案涉讼经年,迄未解决。《中国报》搜罗康有为师徒棍骗证据极为充足,颇有胜诉希望,惟英律凡被告无能力延律师抗辩,即等于败诉,讼费例由被告负担。……时总理(孙中山)在南洋,对于康同璧讼案主张继续抗诉,特汇款三千元于少白,使延律师力争,少白以讼事牵缠费时失事为辞,不欲再事兴讼,故此案结果遂为无形之失败。”(见该书初集71—72 页)。又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二日中国保皇总会《告列位同志兄书》记有保皇党人和《中国日报》的另一次涉讼事件云:“近港中伪革党之《中国报》,因省城总商会同人公举惠伯会长来英招股,遂生妒忌之心,在报上大攻惠伯会长,顷已聘律师控之,索赔丑银一万元,以罚其毁谤之罪。该报向以攻击吾党破坏公益为事,……今铁路招股事,亦同一故技也。”(转引自《梁任公先生年谱长编初稿》第四册)文中的惠伯会长,即广州总商会会长叶惠伯,保皇党员,当时被推在华侨中募集粤汉铁路商股,遭到《中国日报》的指责,遂致涉讼。
(注十六):见冯自由《革命逸史》初集19页、180页、202页、203页、208页、211页、216页,第二集63页、239页、273页,第三集215页;张村《庚戌新军起义前后的回忆》,莫雄《清末广东新军与辛亥革命》。后两文刊于《广东辛亥革命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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