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其他交易方式
一、信用交易方式
(一)信用交易形式
信用交易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等方式进行商品买卖的一种交易方式,它的基础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按照相互做出的承诺条件,在商品形态上提供的信用。信用交易方式是把买卖关系和借贷关系结合起来以减少交易摩擦和阻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由于各企业生产周期的不一致,商业资本周转与生产资本周转的差异性,有时商业企业经营的商品待出售而急需该商品的企业或个人又没有现款;或者商业企业急需某种商品,而生产该商品的企业或个人又一时缺乏生产资金;或者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待出售,而商业企业一时资金短缺。在这些情况下,交易都会因摩擦而受到阻碍。采用信用交易方式,可以使买者在没有现实的货币在手时取得了商品,使卖者在还没有现实的商品时得到了货币,补充或增大了流动资金,于是,商品交换和生产因信用交易这种“润滑剂”的注入而减少了摩擦和阻碍,得以继续顺畅运行。因此,可以说企业资金周转周期的不一致,为信用交易方式提供了生存的基础,而市场竞争尤其在买方市场条件下的竞争压力,为信用交易方式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信用交易可以分为商业信用交易和消费者信用交易。商业信用交易主要是在企业之间进行的,主要用于金额较大的商品买卖;消费者信用又称消费信贷,它主要是以促进耐用消费品销售的一种交易方式。消费者信用的主要形式有两种,一是赊销,主要由商业企业提供信用;二是消费支出贷款,即银行向消费者提供贷款购买商品进行消费。在发达国家,消费信用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信用交易形式多样,常见的有:(1)赊销。一种先付货后收款的销售形式,利用货款交付的时间差来鼓励消费者或客户购买。赊销是供过于求市场格局中常用的一种推销手段,也是处理某些积压耐用消费品的有效方法之一。(2)预付货款。一种先付款后交货的销售形式。一般用于购买部分生产周期长的产品和市场急需的产品,购买者向生产者或经营者事先预付一部分货款或者定金。我国商业在农副产品的收购过程中,常用预付货款的办法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以掌握重要商品的货源。(3)预售。商贸企业对某些商品采取先收货款,约定时间交货的一种销售方式。一般适用于货源跟不上的紧销大件耐用消费品和某些新产品的交易。(4)分期付款。商贸企业向消费者提供的一种信用销售形式。依据惯例,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先付定金,然后均匀分期地在要求的期限内付清购买商品的全部货款,商业企业收取一定的资费或附加费。常用于购买汽车、家具、住宅等大件耐用消费品的交易。(5)记账付款。买卖双方达成一定协议,在卖方出售商品时,买者当时并不办理付款手续,而仅由卖方在账簿上将其所欠货款记入,到一定时期(通常为月末、年末)再将账簿上的所欠货款一并收回。常用于商品购销关系比较稳定,资信可靠企业之间的某些购销活动上。(6)信用卡交易。信用卡是银行或其他有关机构发给消费者使用的短期消费信用凭证。持卡人可凭卡在当地或外地指定的商店签字赊购商品和劳务,商店将签购单据送交发卡银行,凭此收款。
(二)信用交易流程
1.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政策是指企业为了对信用交易进行规划和控制而制定的有关原则,包括信用提供对象、交易形式、信用标准、信用条件和收账管理等内容。企业信用政策根据市场竞争程度、企业利润率、销售额、供应的商品等因素来决定。信用政策是企业控制和信用交易的有效手段,也是企业开展信用交易的主要依据。
2.客户申请与信用评估。在交易中,如果客户需要赊销商品,需要提出申请。提出申请的形式和内容,应符合企业信用政策的要求。企业对客户提出的申请需要从申请人品质、支付能力、附带的担保物和经济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
3.信用决策。通过信用评估,企业对于信誉素质好的客户可以提供较为宽松的信用标准,而对于信誉较差或有不良记录的客户,只能提供较为苛刻的信用标准或只能采用CBD(发货前付款)和COD(发货时付款)的形式。对提供信用的客户,还需要确定信用条件,即客户支付赊销款的条件,包括信用期限和现金折扣。通常,企业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及本行业惯例来确定信用条件。信用决策后,企业应与客户签订赊销商品合同,具体规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4.收账。企业应收款到期,应及时通知客户付款入账。如果应收款刚过偿付期,给客户发送一份拖欠通知单和一份原始发票的附件;如果客户不及时偿付拖欠的账款,可再向其发送收取利息和额外手续费的通知;若客户继续拖欠账款,企业可以拒绝提供信用,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仲裁或诉讼等。企业收款方式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采用打电话、去函通知、派人登门收取等方式。
二、易货交易
易货交易是以某种货物换取另一种等值货物的交易。就其性质而言,这是一种古老的、原始的交易方式,属于人类最古老的以物易物的交易行为。其基本特征是在国内贸易中交易双方将进货与销货,在对外贸易中将进口与出口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方式。其本质特征是买卖双方必须购买或交换对方的产品;或者一方提供产品和技术时,另一方必须用另外的产品、劳务给予支付而不须支付本币或使用外汇。
易货交易主要有两种形式:(1)直接易货,它又称为一般易货。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易货就是以货换货。交易双方按照各自需要,交换价值相等或相近的商品。如果交易双方所换货物价值相等,就不需要支付货币;如果有差额,该差额可用货币补齐。(2)综合贸易,又称一揽子易货或大易货。在国际贸易中,这种易货方式多用于两国之间根据支付(清算)协定而进行的交易。在这种方式下,由两国政府根据签订的支付协定,在双方银行互设账户。双方政府各自提出在一定时期(通常是一年)提供给对方的商品种类,进出口金额相等或基本相等,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易货协定书,然后根据协定书的有关规定,由各自的对外贸易专业公司签订具体的进出口的合同,分别交货、商品出口后,由双方银行凭装运单进行结账,然后由双方银行按约定的期限结算。(www.daowen.com)
三、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是利用现代信息网络进行商贸活动的总称。对商贸企业来讲,目前最具有实用意义的电子商务交易方式主要有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销售两种。
电子数据交换是指对具有一定结构的标准化的经济信息,经过电子数据通讯网络,在贸易伙伴的电脑系统之间进行交换和自动处理。在传统的商品购销活动中,每天都要产生和加工大量的纸张文件,这些文件包括订购单、各种发票、产品目录和销售报告乃至各种统计报表、电话记录、电报、电传等。这些都是企业购销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信息流和资料情报。随着计算机和网络的普及,这些都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系统来加以处理。它又称EDI(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可以向生产单位提供订单并自动检查订单是否符合要求;向零配件供应商订购零配件;向交通运输部门预定货运集装箱;向海关、商检部门申请出口所需的电子数据,并通知银行办理结算等。这样,EDI就能够将订货、生产、销售的全过程贯穿起来并自动处理完成。由于与贸易有关的各项手续都可以不使用纸质单证的情况下完成,故电子数据交换又称为“无纸贸易”、“电脑贸易”。
网络销售是指商品的订货和货款的支付等各个环节在计算机网络上进行。网络销售的商品可分为能通过Internet供货和不能通过Internet供货两种形式。前者提供的货物均系非物质的和数码化的无形商品,如计算机软件、图像、电影、游戏、数字音乐之类的娱乐商品以及订票、电子书刊、电子信息服务等非物质性的无形商品和服务。由于供求双方一般可以在网上直接实现从挑选、订货、付款到货物发送整个交易过程。因此,称为直接电子商务;而后者主要指物质的和非数码化的商品即有形商品,这些商品无法通过Internet提供,但可在网上订货与付款,由于这种销售活动需要传统的送货服务或邮政服务与之配套,故称间接电子商务。
思 考 题
1.影响商品交易方式的因素有哪些?
2.现货交易方式有哪些特点?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4.远期合同交易有哪些长处和局限性?
5.买断交易方式有哪些形式?各有什么特点?
6.居间交易有哪些形式?各有什么特点?
7.信用交易有哪些形式?信用交易的流程是怎样的?
8.网络销售有哪两种形式?二者有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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