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商品价格体系
一、价格体系的概念和本质
(一)价格体系的概念
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商品和价格。如果孤立地看每一个商品价格,都不过表现为某个商品值一定数量的货币。但是,如果从其内部联系上考察,我们就会发现这些价格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每一种商品中都凝结着各部门、各企业、各环节劳动者的劳动。所以,价格体系是国民经济中各种各样的价格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所形成的有机统一整体。研究价格体系的目的,是为了用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观点研究价格的总体结构和功能,找出不同商品价格之间的联系类型、联系形式及其运动规律,并有目的地进行重新调整、组合和协调。正确认识价格体系问题,就是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树立科学的价格整体观念问题。研究任何商品价格,都不能表面地、孤立地看待价格和处理价格问题,而必须把它放到整个价格体系中,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体系的全局中去分析、去考察,研究它与其他商品、特别是与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之间的联系,更好地运用价格杠杆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价格体系的本质
价格是商品经济的范畴,价格体系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它是由一个国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经济结构、自然资源状况、历史特点以及经济管理体制等多种因素影响和决定。价格体系不存在固定的模式,一个国家的价格体系是这个国家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价格体系的本质是经济关系,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价格体系。因此,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经济制度的商品经济中,价格体系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同一个国家的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其价格体系也不同。
二、商品比价体系
(一)商品比价的涵义和种类
商品比价可以简称为比价,是指同一时期、同一市场内不同商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它主要体现了各种不同商品价格之间的横向联系,反映了不同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关系。
市场上各种商品之间客观上都存在比价关系。但我们没有必要更没有可能对所有商品都进行比价研究,而只能从成千上万种商品中,找出对商品价格形成和价格总水平有重大影响和对国计民生有重要作用的重要商品作为研究的对象。在实际工作中,商品比价研究的范围,一般是生产上或消费中有联系、有影响或者能互相代替使用的商品之间比价。按产品的生产部门上述比价可分为农产品比价、工业品比价、工农产品比价三大类。
商品比价的计算方法是按商品比价的范围来确定的,分为单项比价和综合比价两种比价。
单项比价法。反映单项交换品与被交换品之间的价格比例关系。交换品是指需要进行计算或需要研究其价格是否合理,是否需要调整的商品,被交换品是指进行比较的商品。其基本计算公式是:
综合比价法。反映各类商品价格水平的比例关系。通常以一定时期为基期,把交换品价格指数与被交换品价格指数都定为100,然后求出各自报告期的价格指数进行比较,从而求出综合比价指数。其基本计算公式是:
(二)农产品比价
1.农产品比价的概念和种类。农产品比价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不同农产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包括收购价格之间的比例和销售价格之间的比例,其中主要指收购价格之间的比例。研究农产品比价,既要研究农、林、牧、副、渔五类产品的比价关系,又要研究农业(主要指种植业)内部各种产品及林、牧、副、渔内部各种产品的比价关系。由于粮食在农业生产中处于基础和中心的地位,所以,现实经济生活中,农产品比价研究的重点主要是粮食与其他农副产品的比价关系,包括粮食与经济作物的比价、粮食与畜禽产品的比价、粮食与土特产品的比价、粮食与水产品的比价、不同粮种之间的比价等。
2.农产品比价的意义。农产品比价的实质是同一地区不同农产品生产者之间和不同地区农产品生产者之间的收益高低的对比关系。价值规律对农业生产调节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农产品比价实现的。建国以后,在绝大部分农产品实行计划生产、计划价格的情况下,我国原有的农产品比价主要是通过国家计划安排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大部分农产品生产和价格已经放开,市场机制对农产品比价的形成已经起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合理的农产品比价直接决定着各种农产品生产的品种和数量。它有利于调节土地的合理使用,实现对劳动力资源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合理分配,对于促进农业生产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正确处理不同地区农业生产者和同一地区不同农产品生产者的经济利益关系,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工业品比价
1.工业品比价的概念和种类。工业品比价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市场、不同工业品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与农产品相比,工业品的种类要多得多。客观上任何工业品都有价格,它与其他工业品之间存在比价关系。但一般来说,工业品比价研究的范围主要包括两大类:
(1)生产上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不同工业品价格之间的比价。包括原材料、燃料、制成品间的比价;同种原材料生产的不同加工品之间的比价;各种能源之间的比价;机器工业品与手工产品之间的比价;等等。
(2)消费上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不同工业品之间的比价。包括可以相互代替使用的各种工业品之间的比价;一般消费品与高档消费品之间的比价;进口商品与国产同类商品之间的比价;等等。
随着工业生产的不断发展和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发生比价关系的商品品种将不断增加。
2.工业品比价的意义。工业品比价主要反映工业内部专业化和分工协作的关系,反映工业品生产和消费之间的比例关系。合理的工业品比价,有利于促进工业内部按比例发展,满足市场多方面的需要,有利于正确衡量不同部门、不同企业的经营成果,正确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有利于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节约社会财富,对于工业生产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四)工农产品比价
1.工农产品比价的概念。工农产品比价是同一市场、同一时间内、工业品零售价格与农产品收购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它表示在不同时期,农民用一定数量的农产品能换回多少数量的工业品,或者说是不同的时期,国家和工业用一定数量的工业品能换回多少数量的农产品。因此,它又可以称为工农业商品的交换率。研究工农产品比价,就是要考察这种交换比例是否与工农业商品的价值比例相适应及其变化趋势,以便为国家和商品生产经营者正确进行价格决策提供依据。由于它所反映的是工业与农业、国家与农民的交换关系,因此,必须用同一时期、同一市场的工业品零售价格与农产品收购价格进行比较,否则就会失去可比性。(www.daowen.com)
2.工农产品比价的变化和发展趋势。建国后,国家为消灭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不合理的工农产品比价关系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绝大部分工农产品实行计划生产、计划价格,国家通过多次较大幅度地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基本稳定以至适当降低某些工业品、特别是农业生产资料零售价格的办法,使农民从工农产品交换中得到了很大的好处,农民用同样数量的农产品所换得的工业品基本上一直呈不断上升的趋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今后的工农产品比价,将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体现等价交换或近乎等价交换的原则和国家政策的要求,主要应通过市场形成。一般而言,由于工业的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相对较快,而农业受土地资源、自然条件的限制,边际报酬递减的情况十分明显,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度受到一定限制,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农产品相对价格上升将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三、商品差价体系
(一)商品差价的涵义和种类
商品差价是指同一种商品由于购销环节、购销地区、购销季节、购销数量以及规格质量不同而形成的价格差额。它主要体现了商品价格运动的纵向联系,反映了商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各种经济关系。
商品差价有多种表现形式。按流通环节分,有购销差价、批零差价;按流通的空间分,有各种地区差价;按流通时间分,有各种季节差价;按购销数量分,有批量差价、调拨差价;按商品的规格品种分,有规格质量差价。上述各种差价一起构成了商品的差价体系,它是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规格质量差价外,其余的差价实质上都是商品价值一部分的货币表现。
(二)购销差价
购销差价亦称进销差价。是指同一产地的同一商品,在同一时间,商业经营者购进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主要有农产品购销差价和工业品进销差价两种形式。
农产品购销差价是指同一产地的同一农产品,在同一时间内收购价格与销售价格(包括产地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它主要由产地批发企业耗费的合理流通费用、一定的利润两部分构成。部分农产品购销差价中还包括农林特产税、技术改进费、育林基金等项目。由于各地农产品在生产和销售上具有不同的特点,经营单位对不同农产品的经营方式也有所不同,因此,农产品购销差价有购批差价、购零差价、原成差价等具体形式。
工业品购销差价一般称为工业品进销差价,是指工业品产地批发商在同一时期、同一市场购进和销售同一种工业品时的购进价格与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具体而言,即工业品出厂价格与产地批发价格之间的差额。它主要由产地批发商在组织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合理流通费用、一定利润构成。当产地批发商对购买者主要是销地批发商和大批量的购买者实行了调拨折扣优待或批量折扣时,实际上还包括了销地批发商或大批量购买者的一部分流通费用。
(三)地区差价
地区差价是指同一商品、同一时间、不同地区相应环节的价格差额。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同地区农产品收购价格之间的地区差价;二是不同地区工矿产品出厂价格之间的地区差价;三是不同地区工农产品销售价格之间的地区差价。这是一种最主要的地区差价。
地区差价的形成是有其客观经济依据的。农产品收购价格的地区差价和工矿产品出厂价格的地区差价主要是由于生产因素引起的。由于不同地区生产条件不同,劳动生产率高低不一致,产品生产成本即劳动耗费也不一样,因此,同一种商品在不同地区生产,其价值量是不同的。为了发展生产,满足社会需要,对生产条件存在差异的不同地区,同一种产品价格上就应该存在一定差异。
工农产品销售价格的地区差价主要是由于商品流通因素引起的。因为相当一部分商品在生产上和消费上存在着地区上的矛盾。有的是一地生产,多地消费;有的是分散生产,集中消费;有的是农村生产,城市消费;有的是城市生产,农村消费。因此,商品经营者在组织商品流通的过程中,需要耗费一定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这些劳动耗费的货币表现,就是商品流通费用。此外,商品经营者还应取得一定的经营利润和缴纳一定的税金,这些流通费用、利润、税金,是形成工农产品销售价格地区差价的原因。
(四)季节差价
季节差价是指同一商品、同一市场不同季节的收购价格或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按产品种类分,有工业品和农产品的季节差价;按价格类型分,工农产品都分别有收购价格(或出厂价格)的季节差价和销售价格的季节差价。
各种季节差价的构成由于形成的客观因素不同而有所区别。但总的来说,其形成的客观经济原因主要有:
(1)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存在时间上的矛盾。为了保证商品的季节供应和市场的常年需要,都要求生产者或经营者将商品储存一段时间,无论是生产者还是经营者,在储存商品的过程中,都需要支付一定的储存费用,并得到一定的合理储存利润,都要求在不同季节的收购价格或销售价格中保持一定的季节差价。
(2)不同季节生产同一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不同引起商品价值的不同(这个原因在农产品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为了使不同季节的劳动耗费得到补偿,就必须以不同季节的生产成本为基础,制定不同季节的收购价格或销售价格,从而形成同一种商品不同季节价格上的差额。
(3)为了调节供求矛盾,也要求有一定的季节差价。如农产品,为了鼓励生产者排开播种期,提前或推迟播种、采摘、上市,需有一定的季节差价来进行调节;对工业品,为鼓励消费者淡季购买,减轻商业库存压力,在淡季也应安排较低的销售价格。
(五)批零差价
批零差价是指同一商品、同一时间、同一市场内批发价格与零售价格之间的差额。零售商从批发商(有时甚至直接从生产厂家)购进商品后,一般要经过运输、贮存、挑选、整理、分装、拆零、销售等活动,要花费一定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才能使商品最终进入消费者手中,实现商品的价值。这部分追加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所形成的价值以及生产领域劳动创造的价值转移到零售环节的部分,是批零差价形成的客观基础。其具体构成要素主要包括:(1)零售商的流通费用,主要有市内运杂费、资金利息、商品损耗、经营管理费等;(2)零售商应取得的合理利润;(3)各个环节所缴纳的税金。
此外,不同时期、不同商品的市场供求情况,国家有关的经济政策,对批零差价的大小也有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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