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市场经济:市场价格的形成

市场经济:市场价格的形成

时间:2024-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市场价格的形成一、价格的产生价格是商品经济特有的历史范畴,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货币的产生而产生的。第一阶段,简单的价值形式阶段。价格与价值之间具有统一性,价值变动是价格变动的内在的、支配性因素。在价格的背后,价值规律在发挥作用。价格与价值的矛盾运动是通过价格围绕

市场经济:市场价格的形成

第一节 市场价格的形成

一、价格的产生

价格是商品经济特有的历史范畴,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货币的产生而产生的。这个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简单的价值形式阶段。商品交换产生于人类原始社会的末期,在原始氏族公社之间出现了偶然的物物交换,人们还不是专门为交换而进行生产,而仅仅是把自己消费以后多余的产品拿去与别的部落进行交换,这种交换带有偶然性质,一种商品的价值简单地、偶然地表现在与它相交换的另一种商品身上,例如:1只羊换1担小米,1只羊的价值表现为1担小米,小米则是羊的价值的表现形式或表现材料,起着等价物的作用。这种形式虽然简单,但却是产生货币和价格的胚胎。

第二阶段,扩大的价值形式阶段。当人类社会出现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以后,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不同部落之间需要交换的东西多起来了,交换的范围逐步扩大了,一种产品不仅仅只是偶然地同个别产品交换,而是需要和多种产品交换,例如,1只羊=1担小米、50斤盐、5丈布或=10斤茶叶,等等。一种商品的价值可以分别由许多与它相交换的商品来表现。这就是扩大的价值形式。简单的价值形式和扩大的价值形式都是直接的物物交换,中间没有媒介。

第三阶段。一般的价值形态阶段。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直接的物物交换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矛盾,这种局限性和矛盾主要是交换者对商品的特殊需要和物物交换形式之间的矛盾,交换者有时很难找到一个恰当的交易对象。为了克服这一矛盾,人们从频繁的交换实践中,逐渐找到一个经验,即将自己所有的物品,换成大家都愿意接受,经常出现在市场上的物品,然后再拿它去交换回自己所需的东西。这样,价值形式就发展到了第三个阶段,即一般的价值形式阶段,交换品的价值量相对固定地表现在某种特殊商品上,这种特殊商品成为普通的价值表现材料,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从其他商品中分离出来了,变为社会劳动的唯一体现者,商品价值无差别的社会属性得到充分的体现。这个阶段价格仍然没有出现,但已有了货币和价格的雏形。

第四阶段,货币形式阶段。人类社会第二次大分工,即手工业农业分工后,出现了专门为交换所进行的生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当金或银取代了其他的一般等价物,固定地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时,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量都表现在金或银的重量上后,价格就产生了。例如1只羊=1钱黄金,1钱黄金就是1只羊的价格。现在,世界各国市场流通的不再是金或银,而是纸币,纸币是国家强制发行的价值符号,它代替金银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

从价格的产生过程可以看出,价格是商品经济特有的历史范畴,它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价值形式长期发展的结果。

二、价格的定义

马克思从质与量两方面给价格进行了定义。他指出:“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1]“价格是物化在商品内的劳动的货币名称”。[2]这是价格质的规定性。他又指出:“价格作为商品价值量的指数,是商品同货币交换比例的指数”。[3]简单说,价格就是商品与货币交换的比例。例如1只羊=1钱黄金,交换比例就是1∶1,这是价格的量的规定性。把质与量两方面统一起来,价格的定义就是,“价格是商品价值的货币表现,是商品与货币交换的比例”。这是长期以来对价格的经典定义,这个定义是从货币、价格产生的历史过程及商品与货币等价关系的现实中抽象概括得来的,它从内含上揭示了价格的本质。

三、价格的本质

马克思对价格概念的精辟表述,深刻地揭示了价格的本质,阐明了价格、价值、货币三者之间的关系:价值是主体、是内容;货币是衡量价值的尺度;价格是价值的表现形式;三者之间相辅相成。如果要对价格的本质和定义作进一步的分析,就要把握住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及其矛盾运动

(一)价值是价格形成的基础

价值决定价格,是价格形成的基础。价格与价值之间具有统一性,价值变动是价格变动的内在的、支配性因素。这是马克思价格理论的基本点、出发点。

1.决定价格的内在本质因素是价值,是价值在交换过程中的物化形态。价格的高低是由价值所决定的,商品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商品交换必须按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这是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2.货币出现之后,由于一切商品的价值都要由货币来衡量,由价格来表现,离开了价格形态,价值不能自我实现,所以,价值规律所要求等价交换也就是要求商品价格必须与价值相符合,只有价格正确的反映价值,等价交换才能实现。

3.从长期平均的趋势看、从整体看,价格与价值总是基本一致的。尽管从短期看、从个别具体的交换场合看,价格一般有可能高于或低于价值,但就较长时间的平均趋势看,这些交换比例又是相对稳定的。在价格的背后,价值规律在发挥作用。关于价格和价值规律的关系,列宁曾概括地说:价格是价值规律的表现,价值是价格的规律,即价格现象的概括表现。这就是说,价值规律支配着价格的运动,价格的高低涨落,都不过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利用价值规律离不开价格杠杆

(二)价值与价格的差别和矛盾

由于价格是现象形态,是商品价值的外在表现,价格运动除受到内在价值规律的支配外,还受到其他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所以,价格与价值又不是直接同一的东西,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对立性和矛盾。

1.价格与价值可以存在量上的差别。只要存在价格这种形式,就存在价格偏离价值的可能性。因为价格形态本身只是价值的相对表现,它的实质是用两种商品交换的数量比例来表示这两种一定量的商品当中包含有大体相等的社会劳动时间,而这个社会劳动的绝对量仍然无法直接地、绝对地表现出来。

2.价格与价值还可能包含质的矛盾,以致本身不是商品、没有价值的东西也可以取得一个价格形态。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良心、名誉等等并不是商品,但却可以标出一定的价格被出卖,取得金钱。

3.在价格表现价值的情况下,也包含着价值不能实现的可能性,或者只能实现一部分,或者完全不能实现。如果商品在质上或量上不适合社会的需要,就包含着商品卖不出去,不能换得货币,无法实现价值;或者商品只能卖出一部分,价值只能实现一部分的可能性。当然,如果商品供不应求,价格就会高于价值,就会实现一部分超额利润

价格与价值的矛盾运动是通过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的形式来实现的。因为在商品经济条件下,生产与需求之间的联系是通过市场机制间接调节的,因而不可避免带有盲目性。由此引起社会生产和需要之间、市场商品的供给和需求之间,总是处于平衡与不平衡互相交替的状态。商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而价格上涨会刺激生产,限制需求,因此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供不应求会向相反方向转化,变成供过于求;商品供过于求,价格下落,会限制生产,刺激需求,当价格下落到一定程度时,供过于求又会向相反方向转化。这种由供不应求到供过于求,又由供过于求到供不应求的连续不断的运动过程中,价格就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与它的运动形式也是对立统一关系。价值规律要求按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量,要求价格符合价值。但这个要求不是直接得到贯彻实现的,从每个具体场合说,价格与价值是不一致的,不是高于就是低于价值,但从长期平均趋势看,供求不平衡会相互抵消,价格的涨落也会相互抵消,所以价格又是符合价值的,商品交换是按照等价原则进行的。说商品价值量由它生产上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要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指的就是这种长期的平均趋势。

四、价格形成的基础

价格形成是指价格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按照什么样的规律和什么样的方式加以确定。

商品价格形成的基础是商品价值或价值的转化形态。价格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产生的,而其形成基础则又随着商品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在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不同,所有制关系的不同以及竞争的范围和强度不同,商品价格形成的基础也有所不同。

在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商品的买者与买者之间、卖者与卖者之间、买者与卖者之间都存在着比较和竞争的关系。竞争的结果使所有同种商品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都必须按社会平均的劳动时间为标准进行折算,才能为社会所承认,于是产生了单位产品平均必要劳动时间的范畴。所以,在简单商品生产场合,所谓价值实质上就是指单位产品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平均价值。

在资本主义生产初期,商品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各种商品生产者形成社会分工体系中各个专业化部门。部门内部的竞争已经展开,但在部门与部门之间竞争还没有充分展开。部门内部的竞争迫使资本家不断扩大生产,市场的变化越来越难以为生产者所掌握。价值规律不仅要求在单个商品的生产上符合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而且要求在整个部门产品总量上也只使用社会必要的劳动时间。如果一个部门总产品生产上超过了按比例应当使用的劳动时间,超过的部分就得不到社会承认,就形不成价值。反之,结果就会相反。由此可见,在这个阶段上,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两重内容中,部门产品必要劳动时间已经上升为主要方面,对商品价值的形成起到主要的决定性的作用,成为市场价格摆动的重心。马克思把这个重心称为“市场价值”。市场坐标是平均价值的转化形态,它是利润按照社会生产与需要的比例重新分配的结果。

随着资本主义向更高阶段的发展,资本可以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自由转移。竞争不仅在部门内部进行,而且也在各部门之间充分展开。部门竞争的结果,使各部门的利润率趋向平均化,这时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平均利润率和生产价格范畴的产生,表明商品不只是当作商品来交换,而是当作资本的产品来交换,这些资本要求从剩余价值的总量中分到和它们各自的量成比例的一份,或者在它们的量相等时要求分到相等的一份。

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后,由于资本的集中而产生了垄断,为数很少的垄断集团凭借其雄厚的资本控制了某种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的绝大部分后,便以高价掠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于是产生了垄断价格。但由于垄断并不能完全消除竞争,在垄断企业之间、垄断企业与非垄断企业之间依然存在着一定的竞争,这种竞争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垄断价格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同时,垄断价格的制定也要考虑价格与供求的关系、价格与销售量的关系、价格与市场竞争的关系。可见,垄断价格也不能无限制地背离价值规律,整个社会商品的价值总额并不因垄断价格的存在而有所改变,全社会商品的价格总额仍然等于全社会商品的价值总额。垄断价格并不改变整个社会的剩余价值总量和商品价值总量,而只是通过价格与价值的背离,进行有利于垄断资本的再分配。所以,垄断价格的形成仍然是以价值为基础的。(www.daowen.com)

五、影响价格形成的因素

价格形成的基础是商品价值或价值的转化形态,但价格最后的、实际的形成并不是只受价值这一因素的影响,还要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

(一)货币价值对价格形成的影响

从商品价格的内涵看,货币和价值一样,是形成商品价格又一内在因素。商品价格的变化,既取决于商品价值,也取决于货币价值。

某种商品价值的变化,只能影响到某种商品的自身价格,而货币是所有的商品的价值尺度,其价值变化将引起所有商品价格发生变化。在商品价值量一定的条件下,如果币值升高,所有商品价格会下降;如果币值降低,所有商品价格会上升。价格是以商品价值量和货币价值为自变量的二元函数,价格变化与价值变化成正比、与币值变化成反比。不过,由于各种商品的价值变化不尽相同,加上其他影响价格形成因素的作用,尽管货币价值变化对所有商品变化是反方向、同幅度影响,实际上各种商品不会整齐划一地按同比例上升或下降。有的幅度大一些,有的幅度则小一些。货币价值对价格的影响是纸币流通的必然现象。当市场上流通纸币时,纸币所代表的价值主要取决于流通中商品和货币的数量。当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超过流通的商品所需要的货币量时,纸币所代表的价值就同其发行数量成反比例地下降。反之,则成正比例地上升。因为纸币本身没有价值,它只是国家强制发行的价值符号,离开作为流通手段的职能,就成为一文不值的废纸。所以纸币不会像金属货币那样,通过自动进出流通领域的数量增减来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而只能以其所代表的价值的变动来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量,一旦纸币发行量超过市场商品的需要量,就只有通过稀释作用,即纸币贬值、价格上涨来适应商品流通的需要;而当纸币的发行不足时,则通过相反的作用来恢复货币供求的平衡。只有当市场上流通的纸币数量与商品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相适应时,商品的价格才会保持相对的稳定状态。

(二)商品供给与需求对价格形成的影响

这是影响价格形成的直接因素。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商品的供给方与商品的需求方以市场为纽带,以价格、货币为中介,形成供求关系。在商品经济中商品交换实际表现为一般商品和特殊商品——货币之间的交换。所谓供求关系,实际表现为流通中的货币量与所交换的商品的供给量之间的一定的比例关系。

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变化与商品价格的变化是互为因果关系的,一般表现为三个方面:其一,供给和需求的变化引起价格变化。如果供给大于需求,商品价格看跌;如果供给小于需求,商品价格看涨。其二,商品价格变化又会作用于供给和需求关系。商品价格上升,会使供给增加,需求减少;商品价格下降,会使供给减少,需求增加。其三,商品供求变化与价格变化互为因果,并以相反方向形成一个循环、一个经济过程,往复不已,如图6-1所示。

图6-1

但是,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供求关系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长期的供求关系,即在长期内形成的、短期内难以改变的供求关系;一种是短期内形成从长期看并不具有必然性的供求关系。两种不同的供求关系,对价格形成的影响也有所不同:

1.长期供求关系对价格形成的影响。长期的供求关系在实际生活中表现为三种形式:一是长期大体供求平衡;二是长期的供不应求;三是长期的供过于求。长期的供求大体平衡时,商品价格能基本反映其价值,而且能长期保持价格的相对稳定。长期的供不应求时,商品价格将高于其价值,供求的差距越大,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偏离越大,即价格上升的幅度也越大,而且价格运动呈持续上升的趋势。长期的供过于求时,价格将低于价值,情况正好相反,即供过于求的幅度越大,价格下降的幅度也越大,而且价格呈持续下降的趋势。

2.短期供求关系对价格形成的影响。短期供求关系在实际生活中也表现为三种形式:即短期的供求大体平衡,短期的供不应求,短期的供过于求。当短期的供求大体平衡时,商品市场价格在短期内趋于基本稳定;当商品处于供不应求时,其市场价格应会很快地出现上涨;当商品处于供过于求时,其市场价格则很快出现下跌。但是,正因为影响价值的供求关系是短期的,由此导致的价格运动也是短期的,短期供求关系对价值形成的影响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三)国家经济政策对价格形成的影响

经济政策是国家为了引导、影响经济活动所制定的行为准则和目标以及为达到目标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的总称,完整有效的经济政策总是由政策目标和政策手段所构成的。影响价格形成的主要是价格政策,它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对价格形成产生影响。

1.宏观价格政策的影响。宏观价格政策是具有整体性和全局性的行为准则和目标,其政策手段主要作用于价格总水平。一般说来,它主要是使价格总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国民收入增长水平、消费者收入水平相适应,防止价格过分波动造成社会资源分配和使用的低效率,保证社会生产和社会分配的基本稳定,以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的增长。宏观价格政策虽不针对具体的商品价格及其相对价格,但其政策效应却会影响具体商品价格的形成。这类政策主要有:(1)保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政策。这是我国物价工作的基本方针,它要求价格的制定、调整和改革必须在保持价格总水平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进行。(2)生活必需品价格的重大调整和改革,以不降低人民实际生活水平为限的政策。这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当调整、改革极少数关系国计民生十分重要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导致人民实际支出增加时,国家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人民群众补偿,以稳定人们生活。(3)价格改革应根据国家、企业、消费者三方面承受能力,逐步实现等价交换或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

2.微观价格政策的影响。微观价格政策是关于局部、具体商品价格的准则和目标,其政策手段作用于某种(类)商品的价格水平和各种商品的差、比价关系。其政策效应是局部的,主要用于结构性调整和改革,它可以分为直接性手段和间接性手段。

国家政策对价格形成的直接影响主要通过国家对商品价格的行政性手段直接定价来实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种因素所影响,有些商品价格不宜由商品的生产经营者直接定价,而必须由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来定价。这种定价方法一般都会导致价格对价值的一定程度的背离,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价值。

国家政策对价格形成的间接影响主要是通过具体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税收政策、外贸进出口政策等形式,对具体商品价格形式产生间接的影响。如国家可通过对投资规模和结构的调控、选择性信贷和优惠利率以及建立调节性库存储备来调剂供求、平抑市场物价等。

(四)市场结构和竞争状况对价格形成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作为一种普遍现象广泛地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依据竞争程度的不同,市场结构分为四种类型,其价格形成也不相同。

1.完全竞争市场下的价格形成。所谓完全竞争又称纯粹竞争,是指一种竞争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市场结构。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价格是在竞争中形成的。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由于任何人都不能左右市场价值,这样,任何买者都只能按既定的市场价格来购买他们愿意购买的商品量,价格不会随需求量变化而变化,当某种或某类商品投放市场的数量较少、出现供不应求时,就形成卖方市场,发生买者之间的竞争;当某种或某类商品投入市场的数量较多、出现供过于求时,就形成买方市场,并发生卖方之间的竞争。这样,通过买者与卖者之间的竞争和讨价还价,商品以买卖双方认同的价格成交,商品价格最终形成。

2.完全垄断市场下的价格形成。完全垄断市场,又称垄断市场或独占市场,是指整个行业的供给完全为某一生产经营者所控制的状态。它既可能是政府特许的垄断,也可能是政府自身的垄断。

在完全垄断的条件下,某一生产经营者独自控制了生产,它增加产品的供给,就会引发价格下降,需求增加;反之,供给减少,就会促使价格上升,需求减少。可见,供给影响着价格,价格又与需求呈反方向运动。这样,完全垄断条件下的定价不可能定在商品的价值基础上,而是定在高于价值水平的某一点,生产经营者可获得一定的垄断利润。消费者为获得该产品将花费更高的代价,其需求也不能获得最佳满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垄断行业的产品或收费一般应当实行政府定价,以保护消费者权益。

3.垄断竞争市场下的价格形成。垄断竞争市场,是指存在着竞争和垄断因素相结合特点的市场结构,它较普遍地存在于现实生活中。

在垄断竞争市场上,尽管每一个生产经营者都受到生产类似产品的同行竞争,产品需求的交叉弹性较强。但从时间上看,在短期内,每一生产经营者可凭借自己所生产经营的有差别产品的垄断地位来获得超额利润,这样,生产经营者的定价等同于完全垄断市场下的定价,可以在高价少销与低价多销之间进行决策。这在新产品或名优产品的定价上表现得较为明显,这些产品的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其价值。

4.寡头垄断市场下的价格形成。寡头垄断是指某种商品的供给为少数几家生产经营者所控制,是介入完全垄断和垄断竞争之间的一种市场结构。在这种市场上,每个生产经营者在该行业的总供给量中都占有较大或相当大的份额,以致其中某一生产经营者的产量或价格变动,都会影响到该种商品的价格和其他几家生产经营者的销售量。

在寡头垄断的条件下,寡头之间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为了避免在竞争中“两败俱伤”,价格的形成和决定并非由市场供求关系自发形成,而是少数几家大企业通过协议或默契规定,是一种寡头垄断性定价。这种价格一经确定,就不会轻易改变。寡头垄断定价与完全垄断条件下的定价大体相同,不同的只是完全垄断是一家独占,寡头垄断则是几家共同占有。

此外,国家市场价格、消费心理、消费习惯等因素对价格形成也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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