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业经济学:市场供求矛盾调节的关键

商业经济学:市场供求矛盾调节的关键

时间:2024-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不可能解决包括市场运行在内的一切问题,因而它的调节作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盲目性。

商业经济学:市场供求矛盾调节的关键

第四节 市场供求矛盾的调节

一、供求矛盾的经济内涵

商品供求矛盾的存在形态——平衡和不平衡始终贯穿于商品供求矛盾运动过程的始终,总是由不平衡到平衡,又出现新的不平衡,再组织新的平衡。由于各种主客观条件不同,商品供求矛盾的经济内涵也不一样,因此,解决或调节供求矛盾的措施也有较大的差别。供求矛盾的经济内涵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供求总量之间的不平衡

供求比例是国民经济比例的综合反映,而供求比例是否协调,首先表现为商品供给总量和社会需求总量之间的矛盾,要么是供不应求,要么是供过于求,两者之间绝对平衡是不可能的,这里面既有主观原因的影响,也有客观因素的影响。

(二)供求结构之间的不平衡

即商品供给结构和商品需求结构之间的不适应,使市场出现商品脱销或积压并存的局面。有的商品供不应求,有的商品供过于求。因为消费需求是具体的和现实的,它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对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要求。因此,市场供给必须是有效供给,才能满足消费者对商品结构上的需要。由于资源性、技术性、信息性等因素,生产总是表现为相对稳定和滞后,而消费则表现为复杂多变、品种多样,往往容易造成供求之间结构性的矛盾。

(三)时间性的不平衡

生产和消费都存在各自的时间性,有常年性生产季节性消费,有季节性生产常年性消费,也有常年性生产常年性消费,所以供求之间即使总量和结构上实现了平衡,也会出现季节性的矛盾产生淡旺季之间的时间差。旺季供过于求,淡季供不应求,或者丰年有余、欠年不足,此时积压,彼时脱销的情况经常会出现。

(四)空间上的矛盾

造成商品供给和需求空间上的不平衡的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生产性因素,由于生产力布局和自然条件的影响,形成有些商品生产和消费存在空间上的差异性,造成商品供需在地区间的不平衡。二是原始性因素,即商品从总量上一开始就存在不平衡,出现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供求矛盾的差异性。三是流通性因素,由于商业体制、价格决策或工作失误而出现的流通渠道堵塞,有时会出现一些商品此地积压彼地脱销的现象。

二、市场机制对市场供求的自我调节功能及其局限性

市场供求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但市场商品流通的正常发展需要有市场供求按比例发展为保证,这就需要不断地克服不平衡,以形成和保持供求比例的协调。

市场机制的优点是分散决策,市场主体对供求的反映灵敏,决策与市场主体利益息息相关,因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高,决策的行动迅速,效率高,准确性强。在自身利益的推动下,生产者和经营者力求使自己能够以内在的力量去克服供求的不平衡,大量的供求不平衡也是在市场波动中被市场内在的力量自行调节的。市场不仅是组织社会经济运行的中心,是调节社会经济运行的巨大杠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而且是具有高度自我调节功能的机体。依靠市场机制的调节,可以通过市场波动,在市场信号的引导下使市场供求趋向平衡,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这样才能使国民经济得以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但是,市场机制并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不可能解决包括市场运行在内的一切问题,因而它的调节作用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盲目性。这是因为:第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主体的决策是分散的,它只能解决市场的微观平衡问题,而不能解决宏观平衡问题,当市场供求不平衡的主要矛盾来自市场之外时(如财政、税收利率汇率等),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就受到限制。同时,一些重要的社会需要的公共产品和特殊产品(如重大的基础设施,重要的科研项目、学校、医院和社会福利事业),也难以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供求。第二,市场机制的调节是以事后调节为主,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当这种盲目性超过一定界限时,就会对整个社会经济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第三,市场机制对市场供求的调节作用主要是通过竞争中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来起作用的。当竞争和价格受到外界限制或被扭曲时,比如垄断条件下形成的价格,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就不能正常发挥。第四,市场机制主要对市场上短时期的供求关系起调节作用,对中长期的供求关系的调节作用明显减弱,难以引导生产结构去适应消费结构、供给结构去适应需求结构。第五,市场机制的调节虽然能使个别利益和社会利益、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趋向一致,但这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个别利益、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公共利益差距较大时,市场就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加以解决。

正因为市场机制的调节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因此,在宏观方面需要一个能够代表社会、公共、长远利益的国家对市场和市场供求进行必要的调节,以弥补市场机制局限性所带来的不足,保证市场供求乃至整个社会得以按比例发展。

三、国家对市场供求的宏观调控

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际上,市场商品供求矛盾的突出和严重性,基本上是宏观经济问题。国家应充分发挥经济调控职能和经济管理职能,根据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和任务以及一定时期市场供求的具体情况,从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各个环节,采取有效的调节措施,调节市场供求矛盾,组织好市场供求平衡。

(一)宏观调控应以间接调控为主

国家对市场供求的调控是要使市场机制调节下的市场供求更好地趋于协调,是通过对市场供求的宏观调控来补充市场机制调节的不足,其作用的方式是以间接调控为主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济主要依据市场机制运行,而市场机制则集中体现为价值规律、市场供求规律和市场竞争规律的综合运用。这三个规律对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和市场供求平衡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上,以市场为直接调控对象的。在调控过程中,国家根据特定的宏观调控目标,运用经济杠杆,对实际运行中的国民经济系统输入各种经济参数和市场信息,间接地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导入国家宏观调控的轨道

(二)宏观调控应实行综合调控

市场经济下的国家宏观调控,其作用手段是综合性的。在国家对市场和企业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由于调控的中介是千变万化的市场,调控的客体是千差万别的企业,因此需要有多种调控手段,从不同的角度、不同切入点综合作用于调控中介和客体。也由于调控主体国家的性质、地位和权威,使其具有实施多种调控手段和方法的基础和条件,主要有:

1.经济计划和政策。国家通过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实行适当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分配政策(包括工资政策、利润分配政策、企业财务制度)等,力求做到社会商品总供给与社会商品总需求的大体平衡。

2.经济杠杆。国家运用经济杠杆调节各个经济单位的利益,从而调节供求矛盾。调节宏观经济的主要杠杆有价格、财政、税收、信贷、货币、汇率等。(www.daowen.com)

3.商品物质手段。指国家直接在商品市场或货币市场上吞吐商品、买卖有价证券或外汇以调节供求。

4.法律手段。法律手段对市场供求的调控主要是从市场的环境和秩序方面保证市场运行的正常进行,从而影响市场供求的形成和变化。法律手段着眼于长期的规范,通过立法和司法规范经济行为。

5.行政手段。通过行政手段控制市场供求的变动是政府经济职能的重要体现,国家凭借政权力量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着眼于经济现实运行中的约束或鼓励。

6.信息手段。国民经济各管理部门和企业应建立信息网络、收集市场行情,经过分析筛选,提供及时、准确的可靠信息,引导企业按社会需要去投资经营,克服决策的盲目性和生产经营的波动性

(三)宏观调控要有层次性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是有层次性的,客观上也就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凡是关系到全局性的经济方针、政策、原则等,都必须坚持由中央统一领导,以统筹兼顾、综合平衡、全面安排,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以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同时,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大国,各地自然条件相差悬殊,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应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调控权力和职责,使它们能够按照中央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坚持从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组织安排本地区的经济活动,以实现整个宏观调控体系中中央与地方的上下联动,促进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地向前发展。

宏观调控要有层次性,实质上是经济管理中的集权和分权问题。只有中央一级的宏观调控,没有地方各级的中观调控,就难以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容易把经济管死,使经济机制僵化;反之,没有中央一级的宏观调控,又容易政出多门,会出现分散主义,使经济发生波动,甚至失去控制。

地方中观调控作为整个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总体和本质而言,其目标、任务和内容与中央宏观调控是一致的。但同时也具有明显的差别。国家宏观调控的目标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和协调发展,保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其主要任务是保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总量上和结构上的基本平衡;而地方各级中观调控的目标是按照中央调控的目标要求,实现本地区经济的最优化发展,其任务侧重于调整和优化地区经济结构,以适应本地区和国内外市场需求。

思 考 题

1.什么是商品供给?

2.什么是商品需求?

3.如何理解商品供给与商品需求的关系?

4.为什么说商品供求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5.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市场供求关系的格局?

6.买方市场就比卖方市场好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市场?

7.供求矛盾的经济内涵是什么?

8.简述国家对市场供求的宏观调控。

【注释】

[1]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12页。

[2]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9页。

[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15页。

[4]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13页。

[5]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2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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