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商业地位:从附属到独立

商业地位:从附属到独立

时间:2024-03-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中国和世界各国商业发展的总趋势来看,商业组织化程度和运行效率是不断提高的,因而商业地位也是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历史上,无论中国或外国,一旦发生战争或政局动荡,文化沉沦、自然条件恶化等不利因素出现,统治者往往采取非商业措施,使用行政强制手段加强干预,商业地位就下降。(二)商业地位变化的三个阶段或三种状态1.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商业处于附属地位、次要地位和单纯的中介地位。

商业地位:从附属到独立

第一节 商业的地位

一、商业地位的演变

(一)商业的地位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

所谓地位,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某一事物在与其相关事物的联系中所处的位置与重要程度。因此,商业地位就是商业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的互相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及其重要程度。过去我们研究商业地位,往往是孤立地、静止地看待它,而不是全面地、动态地看待它。这样,就容易片面地简单地看待商业的地位,不知不觉地把它的地位看低了,使它处于被动地位。实际上,商业地位是可以从多个角度加以分析的,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业的地位也是在不断变化的,其重要性程度也是在不断变化的,不是永远处于被动状态,而是在一定发展阶段会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主动的地位。

商业地位的动态变化取决于以下6个方面的因素:

1.社会分工的发达程度和细分化程度。社会分工是商品交换和商业发展的先决条件,社会分工越发达、越细分化,商品交换和商业就越发展,商业的地位就越高、越重要。社会分工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史,也是商品交换和商业的地位由不太重要到重要以至十分重要的历史。

2.商业对社会经济各个领域渗透力和影响力的大小。商业的渗透力主要是指商业对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各行各业、各个部门直接进入的程度和范围。它不是指在事物之外,而是直接进入其中,与社会经济各个方面有机结合,甚至直接融合。也就是说,该事物的运行发展本身,已直接融合了商品交换和商业,二者不可分割。商业的影响力,是指商业的发展从事物的外部对该事物发生作用,虽然不是直接的,但其影响力也不可低估。商业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也是不断变化的,因而商业的地位也是变化的。

3.商业的组织化程度及其运行效率。商业的组织化程度是指商业的各种资源要素的整合状况和总体实力,其运行效率是商业实现其职能的速度(时间)和质量。商业组织化程度越高,运行效率越高,商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就越大,商业的地位就越高。从中国和世界各国商业发展的总趋势来看,商业组织化程度和运行效率是不断提高的,因而商业地位也是呈现出不断上升的趋势。

4.科技的发展和商业对科技成果运用的程度。科技越发展,商业对科技成果运用的程度越高,商业的地位就越高,反之就越低。因此,要提高商业的地位,就要重视科技发展,特别是要重视高新技术在商业中的运用,努力实现商业的现代化。

5.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自然条件等外部环境。商业地位的变化也与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自然条件等各种外部环境的状况有着密切的关系。历史上,无论中国或外国,一旦发生战争或政局动荡,文化沉沦、自然条件恶化等不利因素出现,统治者往往采取非商业措施,使用行政强制手段加强干预,商业地位就下降。相反,政通人和,和平友好,文化勃兴,自然条件改善,都有利于发展社会经济,有利于商业交流,商业地位也就会相应提高。

6.商业与人民生活关系的密切程度。商业发展的最重要基础,是它与人民生活关系的密切程度,或者说,是人民生活对商业的依赖程度。商业与人民生活关系越密切,人民的生活一刻也离不开商业,那么商业的地位就高;反之,地位就低。这也和人民群众的购买力水平有密切关系。购买力水平越高,对商业就越需要,商业的地位就越高。

(二)商业地位变化的三个阶段或三种状态

1.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体制下,商业处于附属地位、次要地位和单纯的中介地位。中国和外国都经历过或长或短的自然经济社会,从社会性质上来说,主要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包括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在漫长的自然经济社会里,以自给自足为特征的经济运行模式居于统治地位,但是也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这是一种在小生产基础上的小商品生产和小商品交换,它只是一种简单商品经济或小商品经济。在自给自足为主的情况下,商品经济是一种从属的、附属的东西,因此,商业也处于附属地位、从属地位。这时的商业,只是单纯地充当生产与生产、生产与消费之间的中介。表现为一种游离于生产、消费、分配之外的一种外部经济联系。在中国长达3000年的封建社会中,这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表现得尤为明显,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结合得非常牢固,排斥商品经济的发展,其典型形态是“男耕女织”,基本生活资料都由家庭自给自足解决,向市场上出售的商品很少,买回的商品也很少。即使到了封建社会后期,商品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在整个社会经济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自然经济,商品经济只是有了显著增长,而无本质变化,仍然处于从属地位。因此,对于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商业,不能估价过高。它也只能是处于附属地位。

计划经济体制是在20世纪十月革命后首先在前苏联实行的,到20世纪中叶,随着东欧、中国、朝鲜、越南等国相继走向社会主义,这些国家也相继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计划经济体制也有它的优点,特别是在它实行的早期,可以集中全国人力物力财力,干一些国家需要的大工程、大项目,短期效应是非常明显的。但是,由于它实行高度集权体制,扼杀市场机制,削弱商品经济和商业,商业地位也很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指令性计划处于绝对统治地位,甚至提出“计划就是法律”的口号。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也存在着商业。但那时的商业只是实行计划经济的一个工具,处于附属或从属地位,也是单纯的中介地位。

2.由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过渡或转型时期,商业地位处于上升状态,由附属地位逐步向重要地位再向主导地位转化,由单一的中介地位向多层次地位转化。由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或转型,是世界历史上发生的一种普遍现象。现在一些发展中国家正在不同程度地由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一些计划经济国家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或转轨。这说明,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不可逾越的阶段,是生产力发展由低级到高级不可逾越的阶段,人为地逾越了,还得退回来,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要回到市场经济的轨道上来。由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是一个逐步积累、发展的过程,商业的地位也是一个逐步上升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然经济比重逐步缩小,退到次要地位,直到最后消失;市场经济比重逐步上升,上升到主导地位,直至占完全统治地位。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是一个体制逐步转轨的过程,是此消彼长的过程,一个改革、改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过改革和改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化、改变成市场经济体制,直到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统治地位。在这个过程中,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体制会较长时期的并存、摩擦、碰撞,其趋势是计划经济比重逐渐减少,退居次要地位直到最后消失,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发展,上升到主导地位,直到完全统治地位。国家的宏观调控是对市场经济更好运行的一种指导和保证,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化形态。总之,在由自然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和转型过程中,商业的地位是变化的、动态的,总趋势是不断上升的一个发展过程。其比重不断增加,其重要性不断提高。同时,在这一变化过程中,商业仍然发挥它的中介地位作用,中介地位仍然是其地位的主要象征,但是,它的先导地位、制约地位、主导地位的功能或作用也开始逐步形成和发展,它对生产、消费、分配的先导地位,对国民经济的制约和基础地位也开始逐渐形成,但都还没有完全占据主导地位。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化改革,已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从总体上说,中国已是市场经济国家,但从一些层面来说,转型、转轨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

3.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和市场经济发达阶段,商业处于主导地位、统治地位,商业由单一的中介地位发展到先导地位、制约地位。当今一些资本主义发达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占统治地位和市场经济处于发达阶段的社会,其商业地位非常重要,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中处于先导地位、主导地位或统治地位,商业已渗透到它所能渗透到的一切领域,整个社会经济实际上表现为商业社会,从本质上来说,发达市场经济社会,也可以说就是商业社会。商业已完全摆脱过去那种被动地位、次要地位,而充分显示其主动地位、先导地位、主导地位,商业化成为任何一个产业是否形成和能否长期发展的一个主要标志和和基本条件。在市场经济占统治地位和市场经济发达阶段,商业虽然有其中介地位的一面,它还会在生产与消费、生产与生产、生产与分配、分配与消费等关系中发挥其中介地位作用,但是这种中介地位已不再是这个时候商业地位的主要特征。这个时候商业地位的主要特征则是其先导地位、主导地位、统治地位、支配地位。这时的商业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它无所不在,影响巨大而深远。中国虽然从总体上来说,已经可以算是市场经济国家,但是这还只是初步的、低级阶段的市场经济,远没有进入市场经济发达阶段,商业地位比过去大大提高,但还没有完全形成先导地位、制约地位、统治地位的程度。因此,中国还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到21世纪中叶可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也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达到中等发达水平,商业地位将会有更大幅度的提升。

二、商业的中介地位(www.daowen.com)

关于商业的中介地位,我们在本书第一章第一节谈到社会再生产四要素以及交换与生产、分配、消费的关系时已经涉及到了,这里对商业中介地位再作一集中阐述。

商业的中介地位论源于马克思关于交换在再生产诸要素起中介作用的理论。

马克思在1857年写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明确指出,交换“是生产以及由生产决定的分配一方和消费一方之间媒介要素”[1]。在《资本论》第3卷中说到商业职能时,他又强调指出,商业的职能“是专门对商品交换起中介作用”,“即通过买和卖来交换商品”[2]。可见,马克思关于交换和商业的媒介或中介地位作用包括两层意思:

(一)交换是再生产的媒介或中间环节

交换是再生产的一个要素,但它与再生产其他要素都有着紧密的联系,集中表现为它是再生产其他各要素之间联系的媒介,其中主要是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媒介、分配与消费之间的媒介。这种媒介实际上也是中介,是一个中间环节。在社会再生产四个要素或四个环节中,按表面现象看,生产是起点,消费是终点,分配和消费都是中间环节。同是中间环节,但不同的是,分配被规定为从社会出发的要素,交换被规定为从个人出发的要素。生产处于支配地位、决定地位,其他三要素则处于被支配、被决定地位,即一定的生产决定一定的消费、分配、交换和这些不同要素相互间的一定关系。不过,生产就其片面形式来说也决定于其他要素。马克思在这里是论述社会再生产四个要素(环节)的相互关系,交换被作为中介、媒介、中间环节来看待,这在一般意义上说的确是这样的,这在任何社会条件下都是如此。也就是说,不论是何种社会经济形态,交换都是再生产的中介或媒介,是中间环节。但是,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交换的地位,重要性是大不相同的,其中介地位所扮演的角色也是不同的。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经济形态中,存在着附属于自然经济的小商品经济,这时的交换(指商品交换)可以说只是起着单一的、单纯的中介地位,中介或媒介地位是其地位的全部内容。但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换(指商品交换)固然也有媒介、中介地位的一面,但由于这时的交换已很复杂,它不仅独立存在,而且渗入、渗透到生产、分配、消费各个环节之内,因此,它对其他要素已不仅仅是中介,中介已不是其地位的主要方面。

(二)商业是商品交换的中介

在第一章谈到商品交换表现形态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讲到商品交换在历史上出现过三种表现形式,即:直接的物物交换,是商品交换的原始形式;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即简单商品流通;以商人为媒介的发达商品交换(即发达商品流通),即商人资本组织的商品交换。商人和商业出现后,商品交换主要由商人和商业来组织、来掌握运行。这时,商品交换成为一个复杂的体系,商业和商人则成为商品交换的中介或媒介。随着商品经济和商业的发展,商业本身也发展成为一个大的产业,成为一个行业系列,参与商品交换中介的人和买卖业务也日益发展、细化和深化,这时,交换作为再生产各环节的中介或媒介,主要通过商业对商品交换的中介,通过商人和商业的买和卖来交换商品间接地表现出来。也就是说,商业作为商品交换的中介地位,控制或制约着交换在再生产中的中介地位,只有通过商业在商品交换中的中介地位的实现,才能体现交换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中介地位。因此,商业作为商品交换的中介这一地位,提升了交换在再生产中所处中介地位的水平。商业的中介地位高于交换在再生产中的中介地位。

马克思关于交换在再生产中的中介地位和商业在商品交换中的中介地位是一个理论基点,是分析商业更重要地位的出发点。

三、商业的先导地位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商品经济)中,商业的地位是多层次的。商业除了仍然具有中介地位以外,它还具有先导地位。所谓商业的先导地位,就是商业在社会再生产和国民经济中具有领先和导向的地位。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业,是一种广义的商业,不仅专门的商业部门组织商品交换的部门是商业,而且生产部门和其他部门组织的专业化商品交换也是商业。因此,在发达市场经济中,商业是无所不在的,商业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和其他方面不仅起中介作用,而且起先导作用,处于先导地位。商业的先导地位就是由商业所组织的商品交换的商品流通,由商业所形成的广泛意义的市场所决定的。下面,我们从社会再生产四要素中,分析商业的先导地位。

商业是生产的先导。在不发达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是先有生产,然后再找销路,再有商业活动。但是,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生产之前就要找到销路,就要有商业的事先介入,有销路、有商业机遇才进行生产。通常说,按市场需要进行生产,实际上也就是按商业要求进行生产,因此说,商业是生产的先导。人们把市场经济的生产叫做订单生产。在生产之前,摸清市场需要,订好商业契约(订单),然后进行生产,这样就可以避免生产的盲目性,预防因生产没有销路而导致企业危机。

商业是分配的先导。在不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是先有分配,再有交换和商业。但是,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则是先有交换和商业,才有分配。不论是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还是再分配,都是先有商业流通,实现了商品价值,才能有财政税收的集中,也才能有个人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如果没有商业和流通事先把商品的价值实现,那么国家就得不到税收,工人发不了工资,农民收不到现金,分配和再分配就都会落空。

商业是消费的先导。在不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仅仅是满足消费的手段。但是,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不仅要满足消费需要,而且更重要的是引导消费需要,在消费之前就进行消费指导,引导消费潮流。尤其是在高科技时代,技术含量高的高新技术产品不断推陈出新,消费者对高技术含量的新产品很难一时掌握,甚至完全不了解。在这种情况下,商业可以通过广告宣传把新产品介绍给消费者,从而体现了商业对消费的先导地位和作用。

商业是交换的先导。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是商品交换最主要的载体,是全社会商品交换的主要部分,先要经过商业的先期交换和导向,才能进一步完成生产者与生产者之间、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交换。因此,商品交换也要以商业为先导。

商业的先导地位还可以波及到其他行业,例如,商业是邮电通信的先导,是交通运输的先导,等等。商业的先导地位是一个客观事实,它表明商业地位的空前提高。

由商业的先导地位,又可以进一步推导出商业的主导地位、商业的支配地位、商业的决定地位、商业的基础地位等等。在计划经济、自然经济条件下,商业总是处于被支配地位、被决定地位,这是当时历史条件下的必然结果。但是,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既受生产、消费、分配的支配和决定,同时商业也在新的层面上决定和支配生产、消费和分配。以商业与生产的关系为例,生产决定商业,这是从物质基础来说的。生产决定和支配商业,因为没有生产就没有可供商业流通的物质对象。但是,在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没有市场、没有销路、没有商业,生产的产品就卖不出去,生产就无法继续进行,因此商业也决定生产、支配生产,这是从市场角度说的。它为商业决定论奠定了市场、流通、商业的基础。简言之,生产是商业的物质基础,商业又是生产的市场基础,生产从物质内容上决定交换,商业从市场、流通的实现性上决定生产。这种互相决定表明了商业地位的多层次内容,提升了商业地位的档次。总之,在市场经济发达阶段,商业的先导地位引发了商业多层次地位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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