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一般安全要求
1.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3.换流站不允许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4.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4-1的安全距离。
5.10kV、20kV、35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2.6m),则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6.户外10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4-3设置行车的安全限高标志。
表4-3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②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7.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8.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已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9.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10.运行中的高压设备的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11.换流站内,运行中高压直流系统直流场中性区域设备、站内临时接地极、接地极线路及接地极均应视为带电体。(www.daowen.com)
12.换流站阀厅未转检修前,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巡视通道除外)。
二、高压设备的巡视
1.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
2.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4.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5.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6.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1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三、高压设备上工作
1.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1)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2)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3)不停电工作是指:
①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并且不可能触及导电部分的工作。
②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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