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未老,风细柳斜斜。试上超然台上看,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
寒食后,酒醒却咨嗟。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
——《望江南·超然台作》
这是苏轼在密州时的作品。所谓“超然台”,对于苏轼来说别有一番滋味。就像词中所展现的意境一样,虽然暮春时节有万千愁绪和万种无奈,但酒醒后一切都变得豁然开朗,人生的浮沉辗转、喜怒哀乐,在胸怀博大、荣辱不惊的诗人面前变得那么平常,只要趁着年华还未老去,就可以在诗酒的快意中度过一生。
这是历尽人生悲欢离合后的苏轼所发出的人生感叹。然而,对于少年时候的苏轼来说,一切还太过遥远,他还没有享受人生的成功,还没有来得及细细品味功成名就、天下闻名后的滋味。
不过,很快这个生命的制高点就将来临。而登上这个制高点,苏轼凭借的是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爱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忻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这是苏轼比较著名的政论文,也是苏轼21岁考中进士的试卷文字。习惯于白话文的后人或许很难从这些晦涩难懂的文字中感受到苏轼的才华横溢,但在当时,苏轼却凭借这一篇文章,征服了几乎所有的考官。
《刑赏忠厚之至论》的题目出自《尚书·大禹谟》伪孔安国的注文:“刑疑付轻,赏疑从众,忠厚之至。”意思是刑法有疑问,应当从轻;赏赐有疑问,应该从众,这就算忠厚的极致了。作为那个时候的读书人,一看就明白,主考官出这个题目,无非是希望考生在文章中议论儒家施仁政、行王道、推崇尧舜周孔等做法。要想写出新意,还得在紧扣题目、谋篇布局以及引用古代圣经贤传与论据紧密结合等方面下功夫。如果能够做到文笔酣畅,说理透辟,那么是能够引起考官的注意,写出一篇成功的文章的。
苏轼一拿到题目后,立即胸有成竹。他用六百余字,通过引用大量的典故,阐述了以仁治国的理想,提出为政者应该“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同时应该做到赏罚分明、立法严而责人宽;而且无论赏罚,都应该本着“爱民之深、忧民之切”的仁厚之心,从而使整个天下达到“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的境界,这样才能达到忠厚之至。(www.daowen.com)
苏轼洋洋洒洒地写完这篇文章之后,大概没有想过自己会因此而名满天下,也没有想到这篇文章会成为传诵千古的名文,他胸有成竹地走出了考场。不久之后,这篇文章就到了阅卷老师梅圣俞的手中。
梅圣俞是北宋著名诗人,赐同进士出身,授国子监直讲,官至尚书都官员外郎,经主考官欧阳修推荐,担任此次科考的阅卷老师。梅圣俞读完此文后,十分惊喜,感慨叹息良久,大呼此文有“孟轲之风”。孟子乃读书人眼中仅次于孔子的大儒,将苏轼的文章比作孟子之文,可见梅圣俞对苏轼文章的评价之高,他决定将这篇文章推荐给欧阳修。
欧阳修是当时文坛的领军人物,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领导者。他一口气读完此文后,觉得这篇文章一洗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引古喻今,说理透彻而精辟,既阐发了传统的儒家仁爱思想,又不乏作者本人独到的思考和见解,笔力稳健,质朴自然,仿佛出自大家之手,让人击节叹服。因此,当梅圣俞询问欧阳修此文如何时,欧阳修想都没想地回答道:“此文当评第一。”
梅圣俞正准备按照欧阳修的意思让此文名列榜首,突然只见欧阳修拦住他道:“且慢。”梅圣俞回过头来,见欧阳修徐徐地问道:“天下能作此文者,有几人也?”梅圣俞一惊,低头想了想,欧阳修的门生曾巩才华出众,下笔不凡,此文一定是曾巩所写。当他将自己的看法说出来时,欧阳修也十分肯定地表示,此文一定是曾巩所作。作为主考官的老师将自己门生的文章定为当朝第一,此事是不是妥当呢?欧阳修陷入了沉思之中。
按照当时的考试规则,为了防止考生徇私舞弊,在考生交卷完毕、试卷收齐之后,先由办事人员一一登记在册,将所有答卷重抄一遍,然后再呈交考试官评阅。这些重抄之后的试卷,既没有原作者的笔迹,也略去了考生的姓名,徇私舞弊之人也就没有空子可钻了。而考试官在考生出场之前就已早早地进入试院,与外界隔绝,直到阅卷完毕才能出来。
因此,欧阳修既看不出曾巩的笔迹,也无法知道这篇文章的真实作者是谁。但按照他的推测,此文为曾巩所作肯定是错不了的,如果将自己的学生定为第一名,自己这个主考官肯定会落得徇私舞弊的名声。为了避嫌,他决定将此文降为第二,而将另一篇不错的文章定为第一。
放榜后,欧阳修才发现此文的作者并非曾巩,而是四川眉山人苏轼,年仅21岁,遗憾之余又不禁赞叹着说道:“真是一位人才,他以后一定会大有出息!”
礼部复试的时候,苏轼在回答《春秋》的问题时获得了第一名,大获欧阳修等人的赏识。复试时,梅圣俞和欧阳修还问过苏轼一个问题,并因此而留下了一段佳话。
在《刑赏忠厚之至论》中有这样一段话:“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既而曰‘试之’。”欧阳修与梅圣俞都是当时的大儒,但他们想了半天,又找了很久的经书,始终不知道这段话的出处在哪里。梅圣俞甚至惭愧地说:“此郎必有所据,更恨吾辈不能记耳。”意思是苏轼引用这段话一定有出处,只是恨自己才疏学浅,不记得这个出处罢了。
复试时,欧阳修与梅圣俞特意记得就此事询问苏轼。两个学富五车的长者向年方弱冠的青年学子请教,可见欧、梅两人是何等谦虚和不耻下问。只是没想到苏轼潇洒地笑着回答说:“何须出处,想当然耳!”意思是没有出处,是我自己杜撰出来的。欧、梅等人一听,顿时讶然良久。
后来有人考证,这段佳话是后人杜撰的。实际上,苏轼所引的这一段典故出自《礼记·文王世子》,讲的是周公的事例,但苏轼一时记错,写成了皋陶。以梅圣俞、欧阳修等人的才学,不可能不知道这个典故,但他们将苏轼当成后生,也没有太在意苏轼当时犯的这个小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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