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戴尔的组织管理思想:成功企业与伟大组织的关键要素

戴尔的组织管理思想:成功企业与伟大组织的关键要素

时间:2024-0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内斯特·戴尔是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经验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戴尔认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掌握企业管理上的“通用准则”,至多只能讲各种不同组织的“基本类似点”。戴尔认为,要掌握成功的企业和“伟大的组织者”的经验,就要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组织,发现并描述各种不同组织结构的“基本类似点”。追求这种目标的组织结构可能不会使其所有成员充分幸福。

戴尔的组织管理思想:成功企业与伟大组织的关键要素

欧内斯特·戴尔(Ernest Dale)是美国著名的管理学家,经验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经验主义学派又被称为经理主义,以向大企业的经理提供管理企业的成功经验和科学方法为目标。经验主义学派认为,古典管理理论和行为科学理论都不能充分适应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关企业管理的科学应该从企业管理的实际出发,以大企业的管理经验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便在一定的情况下,把这些经验传授给企业管理者。

经验主义学派往往主张采取比较方法对企业进行研究,而不是从一般原则出发。戴尔在他的著作中故意不用“原则”这个词。他在1960年出版的《伟大的组织者》一书中断然反对存在着任何有关组织和管理的“普遍原则”,主张用比较的方法对大企业的管理经验进行研究。他在该书中主要研究了美国杜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国民钢铁公司和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等四家大公司的一些“伟大的组织者”(皮埃尔·杜邦、艾尔弗雷德·斯隆等人)成功的管理经验。戴尔认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人掌握企业管理上的“通用准则”,至多只能讲各种不同组织的“基本类似点”。他认为,管理知识的真正源泉就是大公司中“伟大的组织者”的经验,主要就是这些“伟大的组织者”的非凡个性和杰出才能。

戴尔认为,要掌握成功的企业和“伟大的组织者”的经验,就要用比较的方法来研究组织,发现并描述各种不同组织结构的“基本类似点”。把这些“基本类似点”搜集起来并予以分析,就可以得出某些一般结论,应用于其他类似或可比较的情况,作为一种对发展趋势作预测的手段。比较方法的价值在于它试图确定一般结论可以适用的领域。比较方法不像哥白尼爱因斯坦那样用少数定理来说明所有的组织的全部问题,而至多只是在某些范围有限的问题上得出一些一般性的结论,例如分权化对管理费用的影响,“专权管理”或个人控制对管理潜力发展的影响,“平等主义”或委员会组织对高层管理效率的影响等。通过比较得出一般结论的方法可以采用演绎法(从假设出发,到实际情况中去检验),也可以采用归纳法(从具体情况的观察入手去检验,得出一般性结论),或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

从以上各种方法得出的范围有限的一般性结论还要经过实际的检验。用这种方式就可能得出某些指导方针。如果再考虑到各种组织之间的差异并针对具体情况作些修正,这种指导方针就有可能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作出预测。

为了使组织的比较研究有效,必须在研究中满足某些必要条件。这些重要的却很容易为人们所忽略的必要条件包括:

1.建立一个要领的框架

研究者必须选择在不同情况下进行观察的各种变数。这些变数可能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可以通过各种职能来对组织进行研究。组织为了取得成绩,必须行使一些什么职能和职权,履行一些什么职责?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分类方法。例如,按切斯特·巴纳德提出的经理人员工作的过程来划分:(1)做工作的地点;(2)做工作的时间;(3)做工作的人;(4)工作的对象;(5)工作的方法或程序。如苏逊(Sune Carlson)教授在1951年出版的《经理人员行为》一书中就对不同公司中的十二位主要经理人员作了这样的分析比较,他在1960年出版的《伟大的组织者》一书用定量方法衡量了他们的工作效率和有关的成果,像埃里契·弗洛姆(Erich Fromm)1947年在《为自己的人》一书中所做的那样用归类的方法对不同类型的主要经理人员进行比较。他把经理人员分成以下五类:容忍型、榨取型、销售型、贮藏型和生产型。按这种分类法对经理人员进行研究,有可能了解他们领导的组织结构的类型。例如,可以通过对不同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来检验控制幅度随着管理等级的上升而愈来愈小的假设。

2.注意事物的可比较性

在对不同组织的类似点进行描述和比较时,必须考虑到它们之间的差异。因为,其间的差异如果很大,比较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只有在两个进行比较的事物之间存在着基本类似点的情况下,比较才有价值。例如,有一家公司在进行一项劳资之间的集体合同谈判时,工会代表以其他公司为例,要求对怀孕的女工给予工资补贴,而资方代表不同意,谈判几乎破裂。此后有人对本公司的职工队伍进行了分析,才发现本公司一共只有五个女工,而且全部超过了60岁。所以根本不存在上述问题,两个公司之间是无法进行比较的。

3.明确地表述目标

只有明确地表述了所研究的组织的目标以后,才能对它们进行比较并评价其效果。这种目标可能是利润最大化。那些知道其组织工作的目标的人可能比不知道的人更为成功。但有时那些实现其目标成功的人却容易受到其他一些人的攻击,而并未讲明攻击的理由。

有些组织“工程师”倾向于认为好看的组织图本身就是目的,他们的任务就是使组织图看起来对称,成金字塔形或“扁平形”等,而对其“对称图形”的偏离则认为是旁门左道。另有些从人际关系(组织对人的影响)的观点研究组织的人则认为正式组织结构和理论对正式组织中工作的个人起着压抑、不幸、困惑的作用,因而不负责任地进行批评。

如果组织的目标在于所谓“满足”组织中的个人,那就应该明确讲出来,其标准不应该是主观的,而应尽可能地客观。

但是,这种探讨方式对那些持有不同于上述研究人员评价标准的组织来说帮助不大或是毫无帮助的。许多有组织的活动必须使一段时间内的投入和产出平衡,至少大体上平衡。追求这种目标的组织结构可能不会使其所有成员充分幸福。举例来说,是不是应该为了维持非正式组织或为了其某些成员的“幸福”而不去实现有组织活动的目标?如果这正是那些批评正式组织的人际关系者的基本假设或评价标准,那么他们应该明确地说出来。或者他们应该明确地说,他们对某些雇员(如工人)的福利比对其他一些雇员(女管理人员)的福利更为关心。他们应该明确讲出他们的评价标准及遵循这一标准的后果。他们还必须表明在正式组织垮台或放弃其目标时组织的各个成员仍能幸福(感到满足或适应),或表明相反的情况,如成员的“幸福”能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上述假设并不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趋于极端。

有些人天生就厌恶正式组织。他们可能本来就有无政府主义倾向,在任何有组织的社会中都感到不愉快。有些人即使没有任何组织也会因自己内心的冲突而感到不快。

正式组织中个人的挫折至少有一些不是由于组织结构而是由于他们自己的原因而造成的。例如,个人可能把上司看成是父亲的代替者,认为自己能够成为他们的父亲期望他们成为的那个样子,尽管事实上他们必然会失败。

职工同他们双亲的历史关系可能在他们同组织的关系中起破坏作用。一位职工从父亲处取得明显成就、安全和创造性工作机会的信念——这是从青年时代就有的——可能促使他反对上司并经常为实现这个憧憬的目标而战斗。职工在孩子时代同家中发号施令者的关系也可能会使他们认为企业组织有专制主义和虐待倾向,并有一种在极权面前受迫害和无能为力的猜疑感。(www.daowen.com)

有关组织和个人的“人际关系”分析无疑揭示了很多有关个人在正式组织中的感觉和行为的原因。但是他们常常未能表明评价和批评的依据和标准,因而无助于组织理论和组织本身。试图把个人“调节”得适应于组织或把组织“调节”得适应于个人,可能既无好处,也不可能。他们的批评至少部分地忽视了冲突和挫折的促进因素。

如果我们不是采取组织人通常的神经质态度并隐瞒或无视工作环境的现实,或者采取与他人无意识地认同的人际关系逃避现实的态度,而是考察工作环境中的现实、组织的“顽强需要”和个人的内心自我,会更好一些。把我们无意识生活中不如意和痛苦的部分汇集起来,只不过是一个巨大的逃避出口,而并不是真正的解决办法。

4.比较和结论必须恰当

对组织进行的比较和得出的结论必须符合于原来提出的假设和条件。如果由于资料不恰当以致其适用范围有限或最初得出的结果缺乏说服力,只要明确地讲出,那也没有什么不对。因为,随着资料的丰富和改进,描述和分析也会进一步精确和深入,其包含的意义和显示的倾向也会有更广的适用范围或者所需作出的修正也会更为明显。

一些伟大的组织者提出了他们自己的一些“原则”或指导准则。这些准则是由于具体问题的挑战而提出的,可能不适用于其他问题。从他们的工作中可能得出的准则包括以下内容:

(1)通过责任会计制可以达到有赢利的控制。这就是把组织结构同有计划的投资报酬率和可控制的成本结合起来以使努力同成果之间有着高度的相关性。

(2)使作业分权化,并在控制上进行协调。把各种不同的活动组织成为独立的作业团体,使冲突尽可能的少而又朝向一个共同的目标(如杜邦公司、通用汽车公司),这可能会提供一种利用大企业和小企业二者长处的手段。

(3)由集团控制代替个人控制。这在集团成员见解相同、能力异质、地位平等时能取得最好的效果(如杜邦公司和通用汽车公司)。

(4)由拥有相当大数量的股东组成的“抗辩力”可以作为绝对权力和企业内部成长的管理当局的制衡力量,并有助于自由表述意见,从而作出更好的决策(如通用汽车公司)。

(5)可以用长期的经常而有利的扩张的形式为企业制订一个“终生计划”(如美国国民钢铁公司)。

当一个公司从集权制转向分权制组织结构时,其眼前结果、短期结果和长期结果可能是不同的(如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

①其眼前结果趋向于使利润率增长。

②其短期结果可能使管理费用较收益增长更快。

③而其长期结果则趋向于使收益较成本增长更多。

当然,如果能发现可以像公式一样应用于所有组织,或至少应用于所有工商业组织的普遍适用的组织原则,那就极为方便了。但这种希望是极为渺茫的。因为,如果有一种原则能适用于所有的情况,那它就必然谈不出很多我们以前不知道的东西。如果它表述得很明确——如控制幅度原则,那么其有效性就大可怀疑,因为可以发现许多成功的组织者完全不顾该原则。我们无法知道成功的组织者之所以成功是由于遵守该原则还是由于不顾该原则,我们也无法知道该原则是否根本没有什么用处,或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没有用处。

所以,对那些必须解决当前面临的组织问题的人来说,比较法似乎是最有用的。概括地讲,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各种组织中,“尽管存在着一般模式,却有着差异,尽管环境有差异,却存在着类似性。”运用比较法,我们可能不会立即建立起一种普遍适用的理论,但也许可以建立起部分当前有用而最终普遍适用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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