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悲伤与勇气:令人沉痛

社会悲伤与勇气:令人沉痛

时间:2024-0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章让我们感到沉痛的现象官员的隐私在哪里?各国一般都允许公开查询登记信息,但一般都限于“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因此,当务之急不是限制公众“以人查房”,而是官员主动公开房产乃至整个家产,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而取信于民。

社会悲伤与勇气:令人沉痛

第三章让我们感到沉痛的现象

官员的隐私在哪里?

官员财产公示在艰难试水,公众等不及了。本着对党和政府反腐大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他们积极行动起来,将矛头指向官员名下房产,成果是显著的。大批房妹、房姐、房叔、房祖宗现出原形,其名下住房从十几套一路飙升至192套。无一例外,这些落马的官员都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厉追究。一时间,部分地区官员抛售豪宅的消息充斥网络。

面对复杂情绪的蔓延,有些地方迅速行动起来,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做出专门约束。比如除本人、公检法、住房保障部门、律师等通过一定程序查询外,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

此举引起巨大民意反弹,“官官相护”的指责不绝于耳。

为此,政策出台者辩护说:“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个人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各国一般都允许公开查询登记信息,但一般都限于“以房查人”,“以人查房”受到严格控制。

问题是:结合中国特殊国情,没有健全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很难界定其房产是不是涉嫌侵害公众利益。

而且我相信一般百姓不会担心被查房,会不会反对的都是官员和大款?对于大款,如果财产合法并严格遵守了限购令,自然应该加以保护,这对于有关部门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对于官员,却要另当别论。(www.daowen.com)

还有一个受官员追捧的观点是:正常情况下,官员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的纯私人生活应享受隐私权保护,不得随意披露。

遗憾的是,这只适合于没有公权力的中国普通群众。在目前权力运行不公开、不透明的背景下,加上社会依法监督的渠道不畅、成本高昂,很难真正理清权力和公共利益的边界。

对于普通人而言,健康状况是隐私,但官员得了艾滋病就不是——因为人民会担心你会不会因此丧失为公众服务的能力。

目前,国际上有很多国家针对一些政府部门的高级官员,都有财产收入申报制度。我国《刑法》第39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相对而言,中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已经严重滞后,如果再没有事后强制公示措施的跟进,并借助社会监督大力推动,无疑会为各类权力寻租和贪腐大开方便之门。

因此,当务之急不是限制公众“以人查房”,而是官员主动公开房产乃至整个家产,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而取信于民。真的,一旦被选定为官,就应该做好牺牲普通人隐私权的准备——在法制不健全的转型年代,人民公仆本应有更高的觉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这既是对清正廉洁好官的保护,又是对政府公信力的救赎。

当然,要真正维护官员的隐私权,还需要通过深化体制改革,推动民主化进程,实现官员任前财产的公开透明。毕竟,事后再清算家产会支付高昂的社会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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