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安娜副局长说,新年伊始,我重温了一遍《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认识又深了一步。虽然我做老干部工作时间不长,但我认为组织老干部学法、用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它的重要性表现在许多方面,首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其次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再次是保证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对老干部来说,许多法律都应该学好用好,但重点是要学好用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们老干部局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有369位,其中绝大多数都曾当过法官。他们对《宪法》、《刑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文件比较熟悉。尽管这样,我们局里对组织老干部学法用法仍没有忽视,老干部自己对学法用法活动也没有放松。同时,我们注重发挥老法官的优势,号召他们走向社会做好有关法律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离休女法官马健同志主动到社区当普法宣传员,义务给老百姓讲法制课,分文不取;最高人民法院原研究室主任、离休干部廖伯雅同志,在建国初期曾参加了《婚姻法》的起草和宣传工作,后又参加第二次《婚姻法》的修改工作,在第三次《婚姻法》颁布之前,他根据参加《婚姻法》起草、修改的体会,撰写出版了有关专著,受到广泛好评。我们老干部局还派专人积极帮助30多户老干部做好搬迁中的涉法工作,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院党组和政治部对老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非常关心。姜兴长副院长、政治部苏泽林主任,经常要求我们宣传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维护好老干部的合法权益。我们老干部局根据上级的指示,按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注重抓好老干部的政治思想建设。江泽民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发表后,我们组织老干部收听收看,进行座谈讨论;党总支举办了党支部书记学习班,增强党支部书记组织学习和发挥骨干作用的能力。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召开后,我们举办了两期老干部学习班,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提高了保持优良作风的自觉性。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要求,我们注重从生活上关心老干部,离退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报销,“两费”从未拖欠过。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精神,组织老干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举办了老年运动会和保健知识竞赛等活动,促进了他们的身心健康,解除了他们的孤独、寂寞之感。(www.daowen.com)
谈到今年怎样进一步做好学法维权工作时,杨安娜副局长说,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社会各个方面,需要各有关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希望全社会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力度,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配套法规的建设,建立《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监督机制,搞好涉老案件的法律援助。我们老干部局要按照全国老干部局长会议的精神,注重加强政治建设,切实落实“两费”,继续组织老干部联系实际学好用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协助社区搞好普法教育、法律咨询等工作,用法律维护好老干部的合法权益。还有一个设想,就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地发挥老法官的作用,采取适当的方式让他们到国有大中型企业、社区、学校等单位,进行法律宣传,开展法律咨询活动,为祖国再做奉献。
(本文原载于2002年1月23日《中国老年报》第二版,与尤福贵同志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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