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的,指的是相关学科的宏观教育价值,并体现着进行这一学科教学的终极价值,是教学的总体方向。
在传统的教学设计过程中,教学目的是教学领域中为实现教育目的而提出的一种概括性的、总体性的要求,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完成的任务的统称,它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和稳定性的特征。其内容是国家、地方及学校的教育理念的集中体现,通常以教育方针、法令、法规的形式进行阐述。
教学目标是教学目的的下位概念,克拉克认为,教学目标是“目前达不到的事物,是努力争取的、向前的、将要产生的事物”。其具体体现为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教育的价值。与教学目的相比则更为具体,是教学目的在不同学科领域内的具体表现,与课程目标更为接近。
在教学过程中,教学目标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起到指导的作用,用于描述绝大多数学生通过学习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具有可实现性、具体性和可操作性的特征。与教学目的内容相比,教学目标更多地体现出一种策略性,教师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变更,具有较大的灵活运用的空间。
(谢利民,郑百伟. 主编. 现代教学基础理论. 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40页.)(www.daowen.com)
课堂教学目标就是学科教学目标具体到一节课的内容和要求,是一节课的灵魂和方向。就其本质而言,课堂教学目标是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新课程总目标的具体化,是指导和评价教学的根本依据,是教师的“教”及学生的“学”的行为准则。是学科课程总目标与具体教学内容结合的纽带,也是教师在进行实际教学前所设计的行动计划、预期目的。
这其中包括两层含义:首先 ,从教师的角度而言,一节课的教学是从教师的期望开始的,教学过程就是为了实现教学预期的奋斗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通过认真的备课、授课,不断总结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指导学生对所教知识进行理解、掌握、巩固和运用,最终实现教学目标;
其次,从学生的角度而言,课堂教学就是通过学习掌握知识、增长技能和才干,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的目的,使身心得到锻炼、成长,为个体未来的发展打下基础。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课堂教学目标既是一节课教学的起点,也是教学的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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