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在此处为“姑且认定”之意,它是进行一项房地产估价工作的假定前提条件。同一房地产在不同的假设条件下,其价值实现受到的约束不同,因而会产生不同的估价价值。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假设并非子虚乌有,而是对现实中发生的不同房地产业务情况的归类。
1.4.1 继续使用假设
继续使用假设是指房地产将按照现行用途继续使用,或转换用途继续使用。现实中的表现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房地产将按照现行用途原地继续使用,如甲某购买一住宅后继续作住宅使用;二是房地产将转换用途后在原地继续使用,如将一工业厂房改造成商场等。
对于可继续使用房地产的估价与不可继续使用房地产的估价,以及不同情况下的继续使用房地产的估价,往往适宜于不同的房地产业务,具体估价过程中考虑的细节因素不同,估价结果自然也不同。比如一宗房地产业务,如果按照现行用途(比如商业用途)继续在原地使用,用收益法估价其价值,就是将该宗房地产在商业用途下的未来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还原为估价基准日收益总和,即为该宗房地产的估价值;如果用途转换为居住用途继续使用,用收益法估价其价值,就是将该宗房地产在居住用途下的未来收益,以一定的还原利率还原为估价基准日收益总和,即为该宗房地产的估价值;如果不再继续使用,如土地使用权到期需由政府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则该宗房地产的估价值趋近于零。三种不同情况下的房地产估价价值依次由高到低。
在确定是否可以采用继续使用假设时,需要充分考虑的条件有:房地产的产权是否明晰,产权不清的房地产难以确认其价值;房地产是否具有剩余经济寿命,已经没有剩余经济寿命的房地产一般将不再有获利能力,因而其市场价值难以体现;房地产从经济上、法律上、技术上是否允许转变利用方式等。
1.4.2 公开市场假设(www.daowen.com)
所谓公开市场是指在该市场上,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追求经济利益,并掌握必要的市场信息,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对交易对象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且不具有排他性,即一个完全竞争的房地产市场。公开市场假设是指待估价房地产能够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上进行交易,从而实现其市场价值。不同类型的房地产其性能、用途不同,因而市场化程度也有差异。用途广泛、通用性比较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房地产如住宅,比具有较强专用性的房地产如化工生产用厂房、发电厂、码头、教堂等有更加活跃的交易市场,因而更适用于公开市场假设。专用性房地产一般具有特殊的性质,有特定的用途或限于特定的适用者,在不作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部分时,很少能够在公开市场上出售。
在房地产估价时,对于其具备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房地产,宜作公开市场假设,并根据房地产的位置、特点、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确定其最佳利用方式,按照最佳利用方式进行估价。
1.4.3 清算假设
清算(清偿)假设是指房地产所有者在某种压力下,如破产、抵押权实施等,将被迫以协商或以拍卖的方式,强制将其房地产出售。由于卖方一般是非自愿地被迫出售房地产,买方处于相对有利的地位,再加上此类交易是被限制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对有关买方的市场信息了解不充分,房地产的交易价格明显低于继续使用或公开市场条件下的价格,因而估价价值往往也低于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假设下的估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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