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及信息质量要求

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及信息质量要求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在会计主体前提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明确会计分期基本前提对会计核算有着重要影响。在货币计量前提下,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及信息质量要求

第二节 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是会计人员对财务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做的合理设定。会计对象的确定、会计方法的选择、会计数据的搜集都要以这一系列的基本前提为依据。财务会计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在会计主体前提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主体前提,为会计人员在日常的会计核算中对各项交易或事项做出正确判断、对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处理程序做出正确选择提供了依据。

1.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项交易或事项的范围。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只有那些影响企业本身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才能加以确认和计量,那些不影响企业本身经济利益的各项交易或事项则不能加以确认和计量。会计核算工作中通常所讲的资产、负债的确认,收入的取得,费用的发生,都是针对特定会计主体而言的。

2.明确会计主体才能把握会计处理的立场。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对外销售商品时(不涉及税金),一方面形成一笔收入,同时增加一笔资产或者减少一笔负债,而不是相反;采购材料时,一方面导致现金减少,存货增加,或者债务增加、存货增加,而不是相反。

3.明确会计主体才能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例如,由自然人所创办的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在法律上被视为业主或合伙人的资产和负债,但在会计核算上必须将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以便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区分开来。这主要是因为,无论是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还是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都最终影响所有者的经济利益,但是,会计核算工作只涉及会计主体范围内的经济活动。为了真实地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必须将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经济活动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区别开来。

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法人)并非对等的概念。一般来说,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例如,一个企业作为一个法律主体,应当建立财务会计核算体系,独立地反映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但是,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但是,为了全面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削减业务。持续经营是相对于非持续经营而言的,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在会计原则、会计方法的选择上有很大差别。一般情况下,应当假定企业将持续经营下去。明确这个基本前提,就意味着会计主体将按照既定用途使用资产,按照既定的合约条件清偿债务,会计人员就可以在此基础上选择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例如,一般情况下,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发挥作用,如果判断企业会持续经营,就可以假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会在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发挥作用,并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固定资产就可以根据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采用折旧的方法,将历史成本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或相关产品的成本中。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固定资产就不应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记录并按期计提折旧。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企业都存在破产、清算的风险,也就是说,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为此,需要企业定期对其持续经营前提做出分析和判断。如果判断企业不会持续经营,就应当改变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并在企业财务报告中做相应披露。如果一个企业在不能持续经营时还假定企业能够持续经营,并仍按持续经营基本前提选择会计核算的原则和方法,就不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是指将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划分为若干连续的、长短相等的期间。会计分期的目的,在于通过会计期间的划分,将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连续、相等的期间,据以结算盈亏,按期编制财务报告,从而及时向各方面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信息。

在会计分期前提下,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年度和中期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根据持续经营基本前提,一个企业将持续经营下去,要想最终确定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只能等到企业在若干年后歇业的时候核算一次盈亏。但是,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决策要求及时得到有关信息,不能等到歇业时一次性地核算盈亏。因此,就需要将企业持续经营的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一个个连续的、长短相同的期间,分期核算和反映。明确会计分期基本前提对会计核算有着重要影响。由于会计分期,才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出现了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进行财务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以货币计量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在货币计量前提下,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财务会计核算过程中之所以选择货币作为计量单位,是由货币的本身属性决定的。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一般商品价值的共同尺度,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点。其他的计量单位,如重量、长度、容积等,只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无法在量上进行汇总和比较,不便于实物管理和会计计量。所以,为全面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有关交易、事项,财务会计核算就选择了货币作为计量单位。

二、会计基础

在实务中,企业交易或者事项的发生时间与相关货币收支时间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例如,款项已经收到,但销售并未实现;或者款项已经支付,但并不是为本期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我国规定,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无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利润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支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目前,我国的行政单位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其他大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三、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

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对企业财务报告中所提供的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要求,是使财务报告中所提供会计信息对使用者决策有用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它包括可靠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

(一)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具体包括以下要求:

1.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能以虚构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www.daowen.com)

2.企业应当如实反映其所应反映的交易或者事项,将符合会计要素定义及其确认条件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如实反映在财务报表中,刻画出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活动的真实面貌。

3.企业应当在符合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前提下,保证会计信息的完整性。

(二)相关性

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做出评价或者预测。

信息的价值在于其与决策相关,有助于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应当有助于使用者评价过去的决策,证实或修正某些预测,从而具有反馈价值。相关的会计信息还应当具有预测价值,有助于使用者根据财务报告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做出预测、决策。

为了满足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要求,企业应当在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信息的过程中,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对于特定目的或者用途的会计信息,不一定都能通过财务报告来提供,而可以采用其他形式加以提供。

(三)可理解性

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企业编制财务报告、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而要使用会计信息首先必须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懂会计信息的内容,这就要求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易于理解。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实现财务报告的目标,满足向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要求。

(四)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具有复杂性和多样化,对于某些交易或事项可以有多种会计核算方法。例如,存货的领用和发出,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保证会计信息可比性的前提是企业在各个会计期间应尽可能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即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能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的企业可能处于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经济业务发生于不同时点,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能够满足决策的需要,便于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企业应当遵循可比性要求,即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在实际工作中,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并不总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实质内容。所以,会计信息要想反映其所应反映的交易或事项,就必须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来进行判断,而不能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

例如,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如果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满足了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则销售实现,应当确认收入;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各项条件,即使企业已将商品交付购货方,销售也没有实现,不应当确认收入。

(六)重要性

重要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重要性,是指财务报表某项目的省略或错报会影响使用者据此做出经济决策的,该项目就具有重要性。重要性的应用需要依赖职业判断。企业应当根据其所处环境和实际情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来判断其重要性。

全面、准确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固然是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但对使用者而言,重要的是对其经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会计信息,而不是面面俱到。根据重要性原则,对资产、负债、权益有重要影响并进而影响到使用者据此做出合理判断的会计事项,应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报表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而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并且不会误导使用者的情况下,可适当简化处理。

(七)谨慎性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企业的经营活动充满着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例如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售出存货可能发生的退货或者返修等。会计信息质量的谨慎性要求,需要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例如,要求企业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就充分体现了谨慎性。

需要注意的是,谨慎性并不意味着企业可以任意设置各种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

(八)及时性

及时性要求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会计信息的价值在于帮助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具有时效性。即使是客观、可比、相关的会计信息,如果不及时提供,对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也没有任何意义,甚至可能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

在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过程中坚持及时性原则,一是要求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或者凭证;二是要求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对经济交易或者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并编制出财务报告;三是要求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即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时限,及时将编制出的财务报告传递给财务报告使用者,便于其及时使用和决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