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实在论特点及其对逻辑实证论的影响

新实在论特点及其对逻辑实证论的影响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实在论的特点,也就是它反对唯心论的地方,可以分做四点来叙述。受到新实在论和实用主义鼓励而产生的逻辑实证论,也是现代哲学的重要流派之一。对于新实在论采用分析方法的主张,罗素有非常详尽的论述。新实在论者否认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一语,以为认识对象,不依赖认识主体,仍可取得独立客观的存在。这种外物离心而存在的独立说正是新实在论的中心思想。新实在论者中,摩尔对于这一理论有很细密精微的发挥。

新实在论特点及其对逻辑实证论的影响

新实在论

新实在论(New Realism)是20世纪初叶兴起的声势浩大的学派,它的最基本的态度就是反对黑格尔派唯心论的异军突起。最初是鲁一士著了《世界与个人》一书,想靠这建立起他的唯心论系统来。上册在1900年出版,引起了哈佛哲学教授柏雷(R. B. Perry)在次年发表的一篇攻击性的书评,这篇书评据说就是新实在论的第一炮。等到下册出版,英国的摩尔(G. E. Moore)又发表了一篇题名“反驳唯心论”(The Refutation of Idealism)的针锋相对的文字。柏雷和摩尔的文章里都是破坏的成分居多,并没有积极的建树。但他们的地位好象新实在论运动里面的陈涉吴广,在他们发难之后,大批的新实在论者风起云涌,到了萨穆耳·亚历山大和怀特海两人手中,新实在论大体上综合性的系统算是达到了完成。他们两人也就成为这一学派伟大的代表。不过这一学派最初只是反对传统唯心论者的大联合,内部的阵线并不一致,理论上面并不太坚实。怀特海虽然伟大,但他的思想色彩却很不鲜明,到今天还被实在论者和唯心论者拔河般拖来拖去。

新实在论的特点,也就是它反对唯心论的地方,可以分做四点来叙述。

(一)方法论——离全而言分。新实在论者反对唯心论所用的历史方法,辩证法和直觉,而代之以分析的方法。他们以为黑格尔派的哲学家完全拿哲学史来做哲学的基础,但如太重哲学史,自己的思想就会被古人笼罩掩覆,以致无法推陈创新。因此,新实在论者几乎都不研究哲学史,鲍桑凯就说新实在论者中除了亚历山大比较有学问以外,其余的人对于古今思潮演变情形几乎都是茫然无知的。新实在论者对于辩证法更是弃之如敝屣,说它既不是哲学方法又不是历史方法,更不能称为科学方法,他们之中没有谁应用辩证法的。至于直觉,他们认为根本说不上是方法。直觉偶尔可以获得神秘的经验,也许这种神秘经验对获得者来说,价值可以非常之高,但直觉无论如何是不能得到哲学思想的。

因此,新实在论者主张哲学方法和科学方法应该没有区别,哲学方法就是科学方法,就是重分而不重全的分析研究的方法。他们反对的历史方法,辩证法和直觉都是求全的方法,而他们认为全是不可知的。他们主张哲学的目的在于求部分知识。他们不觉得这个世界是有机的全体,不认为从分可以知全,一叶可以知秋。所以他们注重理智的分析,是其长处。于是专门研究名词意义的语义学就在这种新的研究态度下面应运而生。受到新实在论和实用主义鼓励而产生的逻辑实证论,也是现代哲学的重要流派之一。

对于新实在论采用分析方法的主张,罗素有非常详尽的论述。他说:“哲学应该从科学里,而不应该从宗教上道德上求取鼓励。把哲学和自然科学加以区别,认为哲学自有它特殊的方法,恐怕是中古神学遗传下来的不幸的结果。”

罗素又说:“哲学正如纯粹数学,是演绎的研究,它只研究抽象的先天的概念而不假定任何事物存在。哲学不是研究真实的学问,它只研究可能。”这样,哲学的性质也就大大改变了,不再研究真实,它研究的只是可能的存在。

(二)独立说——离心而言物。新实在论者否认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一语,以为认识对象,不依赖认识主体,仍可取得独立客观的存在。这种外物离心而存在的独立说正是新实在论的中心思想。独立说在消极方面企图摧毁贝克莱式的学说,在积极方面它用分析方法讨论意识和认识的性质,证明外物的离心而存在。它有所谓意识横断面的观察,以为意识只是一面镜子,外物经过意识以后,外物和意识都依然如故。它们的关系是外在的,没有任何变更,没有任何对于彼此的影响。

这种说法加以扩充与系统化,就成了外在关系说。外在关系说就是主体和对象发生关系以后,彼此不受影响,不起变化。例如“我知道三加二等于五”,“我知道这是桌子”。不管我知道不知道,三加二决不会不等于五,而这个桌子也不会就此失掉桌子的存在。新实在论者中,摩尔对于这一理论有很细密精微的发挥。

(三)潜在说——离心而言理。新实在论者和批评实在论者一般,承认有一个不在心内也不在物内的潜在世界,所谓范畴,共相,如相同相异,在上在下等,康德诸人认为是先验的逻辑的范畴和原则都是潜在,都不是属于主体的规定,它们是中立的,非心的。它们本来就在心外,决不是心的创造品,心灵的活动只能把它们从潜在世界里划出,在现实事物中实现出来而已。它们“在”而不“存在”,它们不在时空之中,它们保有本体论上“真而不实”的地位。这点我们在讲桑提耶纳时将有详细的叙述,此处从略。

(四)价值论——离理而言价值。对于价值方面,新实在论阵营里面显然又自分为两个壁垒,不过大体上这一学派里面好些名家如罗素、摩尔、柏雷等都是主张离理而言价值的。这意思就是说,价值判断是主观的,不合理的,用不着替价值判断找些道理出来,犹如喜欢甜的讨厌酸的,或者喜欢酸的讨厌甜的,价值判断基于个人主观的兴趣和嗜好,而不是基于理性。因此他们说:“价值是嗜好的对象。”在这个定义下,价值判断的不同只是主观上好恶的不同,大可不必争辩。这种说法颇有尊重个人自由的色彩。因此,新实在论者把真理、实在推出去,说它们和主体毫不相干,又把价值拉进来放在主观上面,和真理、实在恰成鲜明的对比,这种说法,著者以为和中国告子的“仁内义外”之说有某种意义的近似。

关于价值主观这一点,摩尔有“善是不可定义的”说法,柏雷著了一本厚七八百页的《价值通论》(General Theory of Value),也是专讲这个问题。不过德国的新实在论者哈特曼(Nicolai Hartmann)却有不同的主张,他要“合理而言价值”。他以为物理在外而价值在内是一个矛盾的说法,正如实在论者攻击唯心论的“自我中心的困难”一般,这种离理而言价值的说法也犯了“目的中心的困难”这个错误。这也可说是把自我中心的困难应用到价值问题上面去得来的错误。因此哈特曼以为价值也是潜在的。均匀、谐和、至善等等价值都先天存在,他把这叫做“价值的先天”(A Priori Werte)。价值永在于另一世界之中,如星辰悬天,外心而独立,但可以感动我们,唤醒我们,是使我们向前追求的光明的存在。他以为良心也是这另一世界传来的呼声,良心永远是心中的上帝,是天,是理,是道,是外面的存在,所以哈特曼的价值世界也近似柏拉图的理念世界。(www.daowen.com)

总结起来,我们认为新实在论有排除自我中心而去追求客观真理的长处。不过它的缺点是离心而求客观,不从理性出发,因此这个客观是不是真正的客观就大有问题。也许正如摩尔的《常识的辩护》(A Defense of Common Sense)一书所言,这种客观只不过常识上的客观罢了。

就求客观实在这一点说,唯心论的目的和新实在论完全一样,唯心论者并不反对实在论这个名词,不过唯心论者的客观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共同原则、共同理想。唯心论者的实在是不能离心离理的实在。不但如此,唯心论者还要追求价值上善恶美丑判断的客观和合理,所谓合乎天理人心。而新实在论者却多以价值为主观,这正是他们的不客观甚至主观任性之处。

此外,客观实在应该是真实无妄的,但根据罗素的说法,哲学研究的只是些可能的东西,于是哲学追求的只是可能的概念而不是真实无妄的东西。哲学成了数学,哲学的主要功能也就完全失去了。

因此,新实在论表面上标榜客观而把价值看成主观,表面上讲求实在而实际上却只讲可能,比起黑格尔的客观唯心论来(感性的自然,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的循序的发展),新实在论并不见得就是客观的,反而应说是一种十足的主观唯心论。

新实在论的要点大体上在它驳斥唯心论的理论中都已经说过了,这里我们可以再把新实在论者论著的中心主张归纳起来,作四方面的叙述和补充。

新实在论者的最根本的思想就是我们对于实在可以有直接的知识,而这实在不属于心。这一简单的主张就是他们批评唯心论和二元论的最主要的武器。他们反对唯心论这个主张,认为事物的存在与性质并不以人的意识为前提,就是事物独立于主观之外,事物可以出入知识关系之中而不改变二者的存在及性质,这在上面对独立说或外在关系说中已经略为介绍,此处不再赘述了。

就这一主张反对二元论来说,二元论以为心与物中间永有距离,我们获得知识时其实只获得若干观念,而这时有感觉、有意识、有心灵状态,处在主体和对象之间,这些都是属于主观的。因此,主体和对象之间就有了一层主观的间隔,我们并不能真正把握对象,并不能对对象有真正的了解。新实在论者则以为我们有所认识,得到知觉的时候,对象本身就明确地亲切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这中间是没有丝毫隔阂的。

新实在论者都喜欢分析知觉,不过结论又不一致,大体上有两个不同的看法:第一个看法是心灵和对象对立,心灵是思之官,一个官能,只有能知的性质而已;它决不是无所不包,更不是外在的事物、过去的历史等等都储存其间的一种意识状态,如柏格森的记忆说所主张的。这一派人的意见是心仍旧是一个思想感觉的官能,不过心内物外罢了。第二个看法是根本把意识和心灵取消,不把它看成实在的事物。心灵只是一种关系,就是我们纯粹经验里某些关系杂凑成功的。我们感觉事物的时候,无所谓内心外物,只是在纯粹经验中抽出一部分说它是心,又抽出另一部分说它是物。因此在这派人看来,心物内外之分都是勉强的,没有意义的。这层意思我们在讲詹姆斯的时候已经提到过,可以参看。这就是罗素所谓“中立的一元论”。

对于传统哲学里的有机关系说,新实在论者使用来驳诘它的武器是上文提到过的外在关系说,这也是新实在论里面的一个中心思想,以为两个事项可以发生关系,而彼此不受影响,不起变化。因此一事一物的许多成分和实在里的各部门都可以孤立起来,从复杂的背景之中抽绎出来而被了解。新实在论的主张用分析方法研究事物就是以外在关系说为它理论的根据,新实在论者以为事物的关系都很错乱纷纭,必须把要研究的从这些关系里抽离出来,才可能被了解,这和唯心论者主张综观,主张事物的有机发展的观点,当然是互相对立的。

新实在论者的本体论就是上面提过的潜在说。他们认为关系是经验本身所固有,而不是思想的附加,我们发现某种关系正如发现某个感官材料,关系是非心的。因此新实在论者自称他们有柏拉图的理数、共相等关系的意味。这些都独立在世界之外,不隶属于时间空间,无论知与不知都是永远如此的。他们认为人类有感知的官能来见物,有思的官能来发现这些在潜在世界之中的永恒的共相。这潜在世界在我们看来,是比较抽象空洞的,它不象柏拉图理念界的具体共相,那样具有可以使人向往的丰富的内容,它更没有柏拉图的范型标准的意味,因此二者相比是有朱紫之分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