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翻译通论:表达阶段-翻译通论

翻译通论:表达阶段-翻译通论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译者在表达阶段的任务,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把自己所理解的内容,忠实而通顺地传达给译语读者。忠实和通顺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二者密不可分,互为依存。

翻译通论:表达阶段-翻译通论

第二节 表 达 阶 段

一、表达概述

我们认为,应该把忠实和通顺作为翻译的标准。译者在表达阶段的任务,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把自己所理解的内容,忠实而通顺地传达给译语读者。当然,要使译文百分之百地忠实于原文,并跟原文同样通顺,那是很难达到的。但是,译者不能因此而放松争取忠实和通顺的努力。凡是认真负责的译者都应该以忠实、通顺为己任,在表达中力求做到:一是对原文意义或信息的传达要尽可能准确、尽可能充分,二是译文要尽可能自然、尽可能通顺。例如:

1.So now the only Chinese words she can say are sh-sh,houche,chr fan,and gwan deng shweijiyan.How can she talk to people in China with these words? Pee-pee,choo-choo train,eat,close light sleep.(Tan,1989:289)

译文一 所以,至今她所仅能够说的中国话不过是:嘘嘘、火车、吃饭和关灯睡觉。她怎么能拿这些和中国的人们谈话呢?

译文二 现在,她会说的汉语有“sh-sh(是是)”,“houche(胡扯)”,“chr fan(吃饭)”,“gwan deng shweijiyan(关灯、睡觉)”。会这几句话怎么跟中国人交谈呢?

译文三 她唯一能讲的中国话是“谢谢”,“关灯睡觉”,“火车”和“吃饭”。可在中国,靠这些“关灯睡觉”中国话,怎么行呢?

这是美籍华人作家谭恩美的小说《喜福会》中的一段话。故事中的女儿要到中国区度蜜月,母亲担心她汉语太差,只会说sh-sh,houche,chr fan和gwan deng shweijiyan。作者用汉语的英语拼音,但拼法与汉语常规拼法不一样。为了帮助英语读者理解其意义,作者紧接着用英语作了解释:Pee-pee(尿尿),choo-choo train(火车),eat(吃饭),close light sleep(关灯睡觉);其中“关灯睡觉”没有采用标准的英语turn off the light and sleep,而是大胆地使用了中式英语close light sleep,从而生动地刻画出移民母亲的语言特色。再看三位译者在翻译这段话时,不仅没有传达出原文采用的杂合语言和非标准英语的特色,还出现了明显的错误解读:如把sh-sh(尿尿)译成“是是”(译文二)、“谢谢”(译文三),把houche(火车)译成“胡扯”(译文二),都造成了原文意义的扭曲。显然,正是语言的杂合造成了这段话丰富的语义内涵,当然也给译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译者有没有可能准确而充分地将这丰富的意义和信息传达出来,从而使译文读者得到原文读者得到的感受呢?我们认为办法还是有的,那就是:其一,对植入的四个汉语词的英语拼音采取“零翻译”(因为作者紧接着就作了意思解释);其二,对原文的中式英语采取翻译加注的办法。这样一来,可以得到以下译文:

现在,她会说的汉语只有sh-sh,houche,chr fan,gwan deng shweijiyan几个词语。光拿这几个词语怎么跟中国人交谈呢?撒尿、火车、吃饭、关灯睡觉。(注:“关灯睡觉”的标准英语应是turn off the light and sleep,但作者刻意向标准英语挑战,使用了中式close light sleep。)

严格说来,中式close light sleep给原文读者造成的感受,汉语是无法回译出来的,加注只是一种补偿手段,以使译文跟原文在信息量传达上尽量接近,通过保留原文的双语混合特征,让译文读者也能大致体会到中式英语对英语读者所具有的“陌生化”体验。

上述译例说明:译者要推出高水平的译作,就要透彻理解原作,并在表达阶段尽可能准确地再现原文的意思,尽可能充分地传达出原文的信息,而在达到这个目的的同时,又不能损害译文的可读性。这无疑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要完成这样一项任务,译者需要考虑众多因素,处理众多矛盾。比如说,你想力求“忠实”,又怕引起“不顺”,你想力求“通顺”,又怕引起“不忠”;你想传达“异国情调”,又怕造成“翻译腔”,你想避免“翻译腔”,又怕丧失“异国情调”;你想紧跟作者,又怕失去读者,你想照顾读者,又怕背叛作者……总而言之,矛盾重重,左右为难。所以有人说,一篇文章由一百个人来译,定会译出一百个样来。

首先,要正确处理忠实与通顺的关系。忠实和通顺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二者密不可分,互为依存。翻译中光讲忠实不讲通顺,译文搞得诘屈聱牙,读者怎么能看懂原文作者所要表达的意思呢?反过来,翻译中光讲通顺不讲忠实,结果意思没有弄准确,译文再通顺也是徒劳。因此,译者在表达的过程中必须“统筹兼顾”,一方面要准确、充分地传达原文的意义,另一方面又要使译文通顺流畅,符合译语规范。但是,有些译者由于不能充分认识翻译的复杂性,不了解忠实与通顺的辨证关系,因而在表达时容易出现两种片面化倾向:一种人只顾忠实而忽视了通顺,容易产生生硬拗口甚至晦涩难懂的译文;另一种人只顾通顺而忽视了忠实,容易导致走腔变调甚至背离原义的翻译。例如:

2.The next year there were many victories.The mountain that was beyond the valley and the hillside where the chestnut forest grew was captured…(E.Hemmingway: A Farewell to Arms,Ch.2)

译文一 第二年打了好几场胜仗。山谷后边那座高山和那个有栗树林的山坡,已经给拿了下来……

译文二 第二年打了许多胜仗。山谷和长着栗树林的山坡后边的那座高山已经给攻打下来了……

这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代表作《永别了,武器》第二章开头的两句话。其中第二句只要略作分析,就可以看出:本句的主语是the mountain,谓语动词是was captured,而that was beyond the valley and the hillside where the chestnut forest grew则是the mountain的定语从句。照此一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译文一和译文二都存在明显的缺陷。译文一读起来倒是通顺,但是意思译错了:本来是“那座山”被攻下来了,译者却译成“那座高山和那个……山坡”(都)“给拿下来了”,这自然是翻译中最忌讳的理解错误。再看译文二:“山谷和长着栗树林的山坡后边的那座高山已经给攻打下来了”,结构累赘不说,意思也不清晰,读者搞不清“给攻下”的究竟是“山谷”和“那座高山”,还是“山谷和……山坡”后边的“那座高山”。既然这句话在翻译中如此棘手,译者就应特别小心,想方设法处理好准确和通顺的关系,请看这个译法:第二年打了不少胜仗。位于山谷和栗树坡后边的那座山给拿下来了……译文在行文上作了两处调整,一是增添了“位于”二字,二是把“长着栗树林的山坡”简化成“栗树坡”,这样就显得简明清晰多了。

第二,要正确处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翻译的任务是传达原作的内容,但内容又往往是由形式来体现的,特定的形式往往表示特定的内容。因此,严谨的译者不仅要会移植原作的内容,还要善于保存其原有的形式,力求内容和形式浑然一体。所谓的“形式”,一般包括作品的体裁、结构安排、形象塑造、修辞手段等,译文中应尽可能将这些形式体现出来,借助“形似”更加充分地传达出原文的内容,取得“形神皆似”的效果。例如弗朗西斯·培根的著名散文“Of Studies”:

3.Studies serve for delight,for ornament,and for ability.Their chief use for delight,is in privateness and retiring; for ornament,is in discourse; and for ability,is in the judgement and disposition of business.(F.Bacon: “Of Studies”)

译文一 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其怡情也,最见于独处幽居之时;其博彩也,最见于高谈阔论之中;其长才也,最见于处世判事之际。(王佐良译)

译文二 读书为学的用途是娱乐、装饰和增长才识。在娱乐上学问的主要的用处是幽居养静;在装饰上学问的用处是辞令;在长才上学问的用处是对于事物的判断和处理。

译文三 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当你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当你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当你处世行事时,正确运用知识意味着力量。

弗朗西斯·培根是一个善写警句的散文家,文字紧凑,又有一点古奥。上世纪50年代王佐良作了一个尝试,用浅近的文言翻译了其中的数篇,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成为译界津津乐道的经典之作。王佐良之所以能取得这般成功,是因为他从内容到形式力求最大限度地接近原作——用译者自己的话说,他在翻译中“一切照原作,雅俗如之,深浅如之,口气如之,文体如之。”(王佐良,1989:3)请看“Of Studies”头两句的翻译。原文第一句是三个简洁工整的排比结构:serve for delight,for ornament,and for ability,王译采用了同样简洁工整的排比结构:“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长才。”相比之下,另两种译文就有欠工整,头两个作用“娱乐(消遣)、装饰”用的是二字结构,后一个作用“增长才干”却用了四字结构,有损“声美”和“形美”。第二句their chief use for后面跟着三个同样工整的排比结构,王译分别用代词“其”引领不同的中心词,无论形式还是意义都与原文相对应,取得了形神皆似的效果。相比之下,译文二用“学问的用处”来指代their chief use for,接连重复了三次,使译文显得啰嗦,有悖原文的简洁风格。而译文三则用三个“当……时”引导了三个独立句,独立句后半段也不对称,显得比较松散。王佐良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好的译文应该是对原文从内容到形式的准确再现。

第三,要正确处理克己意识和创造意识的关系。有人说,译者犹如“戴着手铐脚镣跳舞”,这是个非常形象的比喻。又是“手铐”,又是“脚镣”,可谓“双重束缚”!而译者所面临的,也同样是“双重束缚”:一方面,他不能脱离原文的意思和风格;另一方面,他不能违背本国语言的规范。译者是在翻译,不是在写作,他必须以原作者为主,充分尊重原作者的创作,而不是以自己为主,随心所欲;与此同时,他必须尊重汉语的语言规范,使自己的译文通顺达意,既传达了原作的“异国情调”,又不带有令人头疼的“翻译腔”。实践证明,要真正做到得作者之“志”,传原作之“神韵”,译者必须:

●克制自己的个性;

●克制自己的语言定势;

●克制自己的创作欲望,而尽量向作者靠拢,向原作靠拢。

4.They have become,through marketing,word of mouth,and demonstrable reliability,the common pants of America.(C.Quinn: “The Jeaning of America”)

通过市场营销,口头宣传,以及显而易见的可靠性牛仔裤已成为美国的寻常裤装。

将word of mouth译成“口头宣传”,乍看起来非常贴切,但仔细一琢磨,问题就来了:既然marketing意为“市场营销”,营销就应包括“宣传”,因此,word of mouth不应该是营销人员的“宣传”。根据前后文来看,此处的word of mouth应该是指消费者对牛仔裤有着良好的口碑,“口口相传”。全句的翻译应是:通过市场营销,口口相传,以及显而易见的可靠性,牛仔裤已成为美国的寻常裤装。

二、表达阶段注意事项

(一)重视上下文,避免孤立处理词句

初做翻译的人,往往容易看一个句子译一个句子,遇到生词,也只是在句子的语境下考虑词义。然而,译到后面,才发现前面的翻译有问题,又得重新来翻译,这不但浪费了时间,对自己的自信心也是一种打击。也有人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筚路蓝缕地翻译下来,但是却前言不搭后语。正确的方法是,应该考虑词与词、词与句、句与段、段与段、段与篇章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开始翻译之前,通读全文是关键,往往通读一遍还不够。只有这样,才能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前后贯通。在翻译完成后,还应从词、句、段中跳出来,通读几遍译文。比如,看看选词用字是否有失分寸,词句表达是否合乎习惯,叙事状物是否有违情理,起承转合是否通顺自然。有时,从单个词或句子看,译文似乎不错,但是从整体上看,却显得貌合神离,经不起仔细推敲。正所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因此,在精打细敲之后,进行全文的加工润色是十分必要的。

(二)从情景出发,摆脱表层结构的束缚

做翻译的另一个常见毛病,就是习惯于“对号入座”。这种习惯一方面来源于词典释义(如果是双语词典,上面已经标注了“对等”的词语,好记便用;如果是单语外文词典,也会下意识地在大脑里转换成母语中某个“相当”的词语)。比如,我们见到“good”,就将它与“好的”划等号,见到“better”,就将它与“较好的”或“更好的”划等号,见到“best”,就将它与“最好的”划等号。实际上,词典释义与行文翻译往往相去甚远。例如:“Any experience is good.”这句英语译作“任何经历都是好的”自然不能算错,但显然不如译作“凡是经历都很珍贵”。又如:“Honesty is the best policy.”译作“诚实是最好的策略”,这也能看懂,但是用简洁的中文则应该是“诚实为上”。再看看“我们破例给2%的佣金,不能再高了”,这句汉语,中间没有任何“好”字,却可能译作:“We will give a 2% commission as an exception.This is the best we can do.”

“对号入座”的另个一个来源是因为受某些语法、用法类书籍的影响。比如,我们从一开始就被告知:“so…that…”相当于“太……以至于……”,“too…to…”相当于“太……以至于不能……”,“as…as…”相当于“像……一样”,“more than”相当于“比……更”。这样的典型结构还有很多。多年下来,待外语学到一定程度,这些“对等”结构,在大脑中安营扎寨,直至根深蒂固,因此翻译时到处都是诱惑。有一个例子可以很好的来说明这个问题,“He was so angry that he counldn’t speak.”最不伤脑筋的译法就是逐字翻译:He=他,was=是,so=那样,angry=愤怒,that=以至,he=他,counldn’t=不会,speak=说话。连在一起就是:“他是那样地愤怒,以至不会说话。”但是,正确流畅的汉语则应该是:“他气得连话都说不出来。”(www.daowen.com)

要克服“对好入座”,摆脱原文表层结构的束缚,除了可以通过学习翻译技巧外,还可以借助改变思维定势的一些训练。这里介绍两种训练方法,一是“回避法”(乔海清,1993),二是“情境法”。

回避法主要针对的是单个词语的处理。具体地说,就是每当看到一个词语,最早出现在脑海里的译文,尽可能避免使用,而是尝试从不同角度切入(如语体有雅俗之分,语气有强弱之别,色彩有褒贬的差异,句式有陈述、感慨、正说、反说等等不同)。例如:

1.In fact,…(尝试不使用“事实上”)

a)原来……

b)说白了……

c)归根到底……

d)不瞒你说……

e)你有所不知……

2.Fortunately,…(尝试不使用“很幸运”或“幸而”)

a)还好……

b)好在……

c)巧的很……

d)真运气……

e)谢天谢地……

3.The best opportunity(尝试不使用“最好的机会”)

a)大好时机

b)形势再好不过了

c)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4.You must help.(尝试不使用“你必须帮忙”)

a)全靠你了。

b)请多关照。

c)帮帮忙,好不好?

d)你不帮忙可不行。

可见,思维定势打破了,表达的潜力是很大的,以上同一词语或句子的不同译法,在潜在的语境中都是可能的表达,即使在同一语境中,也未必是(或更准确地说,往往不是)最早想到的译法是最巧的译法。

情境法,该方法主要针对的是表层结构。心理明白,却表达不出来,一般都是原文的表层结构在作怪。余光中提供了一个很有趣的例子:“Don’t cough more than you can help.”(余光中,1999:145)这句话怎么译成汉语呢?是“不要比你能忍的咳得更多”,还是“不要咳得多于你能不咳的”呢?但这两者都不像地道的汉语,因为怎么念都别扭。仔细想想,不就是“能不咳就不咳”嘛!难道这样简单的话我们都不会说吗?但翻译时往往就是这么奇怪,话虽简单,有时就是怎么也绕不过来。遇到这种情形,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在吃透原文的意思之后,要设法将原文的词、句结构暂时抛之脑后,再想象一下,在同样地情景下,我们平常是怎么说的,然后用自己的话写下来。例如:

1.Nothing except a battle lost can be half so melancholy as a battle won.—The Duke of Wellington

都道战败苦,谁知战胜惨!(许渊冲,1998:353)

2.These alterations of mood were the despair and joy of Ethan Frome.(Edith Wharaton:

Ethan Frome

他这种一会儿一个情调,叫伊坦时而灰心时而高兴。(吕叔湘,1992:55)

3.I did not want a ring,but Mother presented this one to me with such affection that I saw no way to get out of accepting it .She put it on my finger and kissed me.(Clarence Day: Life with Father)

我是不要戴戒指的,可是母亲的盛意真实叫人难以拒绝。她把戒指给我套在指头上,又亲了我一下。(吕叔湘,1992:407)

4.“Eating between meals,” Mrs.Baines said,“What would your mother say,Master Philip?”(Graham Greene: The Basement Room

“三顿不够,这会儿还要吃,”贝恩斯太太开腔了,“你妈知道了会怎么说呢,菲力少爷?”(翁显良,198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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