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效勇
[内容提要]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大重要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法治力量。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这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本文从探究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科学内涵和特征理解着手,深入剖析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现实需要和评价标准,研究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科学措施,并结合兰州市工作实际提出推动兰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具体措施,以期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内各要素全面优化,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最快速度、最好质量和最佳效果达到高度统一,真正为推进依法治国战略进程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司法行政循环发展措施
司法行政部门担负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三大重要职能,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是政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法治力量。当前,兰州市经济持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形势总体是好的。在总体形势较好的前提下,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维护稳定是我们长期的任务,这也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从我们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发展来看,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实施,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人们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这对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司法行政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实际,研究新思路,制定新举措,把司法行政工作体系内各要素全面优化,破解难关,排除障碍,奋力崛起,把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最快速度、最好质量和最佳效果达到高度统一,努力推动兰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这是我们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的新挑战和新任务。
作者简介:曾效勇,兰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一、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科学内涵与特征理解
(一)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科学内涵
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是指司法行政系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民主法治、保障公平正义为目标,在好的政策和物质保障下,司法行政各要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形态和阶段,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最好质量、最快速度和最佳效果的高度协调统一,表现为由量变到质变的渐进提高、持续升华的常态性循环发展。唯有发展才能使司法行政工作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要求,唯有发展才能解决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唯有发展才能更好地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责。最好质量,即全面协调发展,整体推进,表现为司法行政工作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务。最快速度,即不发展不行,发展慢了也不行,倡导“无功便是过”的境界追求,实现整个系统的快速运转、高效发展。最佳效果,即各项工作具备科学的发展目标、完善的运行机制、持续的发展动力、优良的内外环境,工作绩效明显,社会信誉良好。
(二)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特征理解
1.科学性。良性循环发展战略理念,是科学发展观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和具体运用。循环是系统的阶段和状态,良性是系统循环的性质和方向,发展是系统的层次和空间。良性循环发展理念是建基于系统内部循环的有效性和持续性,影响系统外部循环的正向性和扩张性,进而形成内部系统循环和外部系统循环相统一的超循环发展态势,是系统科学和社会科学共同揭示的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
2.协调性。协调是良性循环的应有之义。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是一个由多个独立的子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良性循环发展,就是司法行政系统各个组成部分良性互动、相互依托,各项工作应当相互促进、均衡发展,以单项职能的充分发挥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整体职能的发挥,以整体工作职能的发挥来带动单项职能的充分发挥,进而实现良性循环。
3.常态性。事物周而复始地运动谓之循环。超常规的跨越式发展是在特定的发展时期,集中调动各类资源,实现超越发展的一种形式。跨越式发展不是一种常态形的发展,永远的超常规发展是不可能的。如果把跨越式发展比喻成跳高或跳远,要求具有强大的爆发力,那么,良性循环发展则是长跑或马拉松,要求具有持久的耐力,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常态发展。
二、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现实需要和评价标准
(一)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现实需要
我们知道,司法行政执法和管理活动具有鲜明的国家强制性,服务活动则具有鲜明的社会自治性。但本质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目标一致,都是促和谐保稳定。同时,具体功能和工作方式上又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树立良性循环发展理念,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发挥系统的比较优势,有利于提升整体功能,有利于促进职能作用最大化。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有着其特殊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一是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的广泛性需要协调发展。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司法行政工作的外延远远超出国家司法机关的行政工作范畴,工作门类多,工作领域广,各项工作性质差别大。提出良性循环发展理念,是以增强履行司法行政职责的能力为核心,促进各个方面相互协调,各项工作全面进步。
二是司法行政工作资源的互补性需要优化整合。司法行政工作资源包括物质的和非物质的,物质因素是看得见、摸得着的经费、装备、设施等,非物质因素包括智力、技术、机制、信誉等。提出良性循环发展理念,是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进行系统资源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系统统一性,推进职能专业化。
三是司法行政工作基础的薄弱性需要破解难题。司法行政工作历史欠账较多,发展中存在着诸多不适应性。就我们兰州来说,基本建设薄弱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工作手段现代化还没有完全实现。对此不能回避,时间积累越长,解决问题的成本就会越大。提出良性循环发展理念,旨在建立一套包括战略创新、组织创新和文化创新的创新体系,用智慧改革创新,以自身的积极作为努力破解深层次的发展矛盾。
(二)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评价标准
1.队伍过硬。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团结协作,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落实好;大局意识强,服务服从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思想解放,善于学习,创造性开展工作,善于驾驭复杂局面;执政为民,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满意,在群众中有凝聚力和动员力。司法行政队伍政治坚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司法行政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作风优良;劳教警察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纪律严明;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业务精通,诚信执业,公众评价好。
2.基础坚实。劳教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布局合理;劳教警察执法规范,建设达标,警力充足;县(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建设规范,工作扎实,业务活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办事高效;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状态良好,四级网络畅通,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建成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电子政务平台,实现全系统信息资源共享。
3.机制科学。建立起权责一致、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适应司法行政工作需要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充满生机活力。决策机制科学民主,执行机制顺畅有力,考核机制联动有序,监督机制规范有效,有责必究,有错必纠。应急管理体系健全,突发性事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各项机制相互补充,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在现有的法律体系框架内,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4.保障稳定。组织机构健全,编制科学合理;劳教单位经费全额保障,所企分开、收支分开,物防技防水平较高;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帮教安置、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等各项业务经费和各级司法行政机构工作经费(津贴)列入财政预算,满足工作需要;办公场所形象良好,办公设施、交通装备齐全。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工作保障法制化、制度化。
5.环境优化。司法行政系统资源有效整合,科学配置。政治生态和谐,干部能上能下,人际关系健康。各项业务之间协调互补、良性互动,城乡、区域间协调均衡发展;市司法局与市中级法院等相关单位双向定点联系制度常态化,联系形式活跃,联系内涵丰富。外部发展环境良好,党委政府重视,相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满意。
6.职能彰显。维护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动民主法治、保障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现有条件下实现最大化。劳教工作始终坚持首要标准,教育挽救质量逐步提高,降低重犯率,保持场所持续安全稳定;法制宣传形式多样,效果良好,宪法和基本法律法规在公民中得到普及;法律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帮教安置工作衔接到位,重新犯罪率低于3%;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中发挥主导作用,调解成功率95%以上。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位于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行列,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作用日益明显,发展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干部职工职业自豪感日益增强。
三、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科学措施
(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www.daowen.com)
一是要认真查找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查找机关干部在思想认识上有哪些与科学发展观还不相适应,在工作实践中有哪些做法还不符全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机关管理和机制上有哪些方面阻碍科学发展的环节等。要通过查找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为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和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问题,并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积极加以整改,用实际行动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
(二)科学安排,抓主抓重,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一是必须始终坚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既要统筹科学安排,使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又要突出重点,抓主抓重,确保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取得实效。突出重点,就是要突出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二是要加强协调。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过程中,要始终把加强对外协调放在重要位置,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同时要加强系统内部的团结协调。积极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必须加强团结,加强配合,切实做到分工不分家,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任务,为实现司法工作良性循环发展而努力。三是要加强调查研究。要通过调查,进一步了解基层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基层工作动态,摸清基层需求,看哪些工作是群众拥护的,哪些工作脱离了实际,基层干部有哪些好的做法,有什么好的经验值得推广宣传,同时发现工作上还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加强和进一步改进,等等。情况调查清楚了,就要进行认真梳理,积极思考,加强研究。要通过研究,进一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理清工作思路,调整工作计划和部署,从而使我们的工作更加贴近基层,更加贴近实际,更加贴近科学。四是要加强督促检查。要很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就必须要加强督促检查。实践证明,许多工作都是在加强督促检查中,得到基层进一步重视、进一步落实和进一步取得实效的。
(三)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一是要在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上下工夫。要圆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的排头兵,机关干部职工素质的高低是关键。提高干部职工素质,加强学习是最重要最捷径的办法。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加强业务理论学习,使广大干部职工及时了解上级的工作部署,掌握必要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水平;加强其他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扩大干部职工的知识面,提高综合素养;加强向兄弟单位学习,借鉴工作经验,指导工作更加有效地开展。二是要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工夫。当前,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三大职能十项任务,要使每个职能得到充分发挥,每项任务圆满完成,必须提高工作效率。尤其是涉及到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涉及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工程,更要注重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必须加强目标管理,实行办事公开,严格检查考核,从而使机关的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工夫。要始终把加强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对不适应形势和工作需要的制度要及时予以废除;对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的制度,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修订和完善;对过去没有的制度,要根据工作任务、工作性质和工作要求,加强制度创新,确保机关管理和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制度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执行制度的良好习惯。
(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一是要及时总结工作新经验。在工作过程中,既要不断地开展总结,及时检查不足,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同时还要善于总结,善于发现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真正做到在总结中提高、在提高中创造新经验,提出新办法和新措施,以实现工作的新进步,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二是要不断探索工作新方法。在开展司法行政工作中,也要树立勇于探索的意识和精神,坚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大胆创新,以改革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只要认准了的事,只要有利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向前发展,就要大胆地进行尝试,从而形成自己的特色,形成兰州特色。三是要积极推动工作新实践。通过司法实践活动,加强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多途径、多渠道地促进机关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学法、懂法、用法,自觉遵守法律,用法律规范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动法治兰州、平安兰州、和谐兰州建设;通过司法实践活动,积极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尤其是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用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正义和尊严;通过司法实践活动,不断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敢于用新的思维方式创造新的工作业绩,促进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新的实效。
四、努力推动兰州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
(一)大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公民法律道德素养
一是认真组织好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漏补缺,做好迎接省上对兰州市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两个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二是要深入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公民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企业法制宣传和农村法制宣传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农村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继续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龙头”的国家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居)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加强民族地区和宗教场所法制宣传,大力宣传与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四是继续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方针,全面落实“嘉峪关会议”精神,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和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提升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立足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服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
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工作目标任务,按照“五个更加注重”的要求,立足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司法行政资源,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二是要认真做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各项工作。大力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政府部门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为政府部门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等提供法律服务;大力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坚持把服务“三农”放在突出位置,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惠农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要努力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志愿者活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四是要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认真贯彻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强化法律援助管理,不断增强法律援助提供能力。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落实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等十项便民服务措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
(三)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要继续抓好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发[2007]18号、市委办发[2007]5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第5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按照国债项目的要求,资金专项使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司法所国债项目建设任务。二是要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切实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所务管理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活跃基层司法所工作,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能力。三是要努力为基层服务,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充实一线力量,财力、物力向基层倾斜,关心爱护基层干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改善基层工作条件和基层干警待遇。
(四)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医疗纠纷、食品安全、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二是要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质量和公信力。积极探索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者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公证工作要切实履行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五)切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管理和社区矫治试点工作,努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健全完善安置帮教体系,强化安置措施,协调优化社会帮教环境,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效果。二是切实履行职责,动员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在教人员的教育挽救和职业技能培训,为安置帮教工作打好基础。三是大力加强衔接管控,建立劳教所与司法所和家庭、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严格执行各项管控措施,防止脱管失控,防止重新违法犯罪。积极帮助释解人员解决就业、就学、生活等实际困难,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四是切实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社区矫正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范围,积极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大胆实践,争取社区矫正工作在兰州市全面推行。五是进一步完善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两结合”管理体制,依法合理配置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职权;进一步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建设,适时出台《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意见》《律师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律师代理风险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促进法律服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改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的执业环境,保障法律服务人员依法执业,促进法律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六)保持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不断提高教育挽救质量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主题,以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二是围绕促进社会的可持续稳定,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居安思危,进一步健全完善场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加强所内管理,加大劳教安全生产工作力度,确保劳教所持续安全稳定。三是围绕服务发展,实现劳教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劳教人员教育改造的质量,加大法制教育学校教育转化力度,促进矫治康复中心发展。四是落实劳教戒毒与强制隔离戒毒相衔接的措施,加强戒毒康复工作,做好劳动教养工作向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工作的过渡,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五是把加强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作为永恒的主题,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劳教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为推进劳教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七)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切实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一是要强化理论武装。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司法行政队伍,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确保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
二是要深化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劳教人民警察队伍中继续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受教育、得锻炼。
三是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干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挂职培养等制度,不断提高各级司法行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执法执业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水平,全面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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