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认识客体或称认识对象
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与思维或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第一方面何者是第一性的问题,第二方面存在与思维或物质与精神有无同一性的问题。前者是划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标准,后者是区分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标准。
老子《道德经》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都作了正确并非常深刻的回答。老子在第二十五章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这里是说,道是个混然存在的东西,它在天地产生之先就已经有了。它无声无形,独立而永存,周行而不止,可以为天地万物之母。老子在第四章说:“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他认为,“道的存在是空虚、深远、隐没无形的,而其作用永远不会穷竭,它是万物之“宗”,即宗主、根本。也就是说,“道”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而且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据,质言之,它是世界的“本原”。老子说“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是说“道”在“帝”之先,就恒久存在着了,这就否认了“帝”或“神”的在先性与权威地位,即有神论。可见,老子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一方面作了唯物且又是辩证的回答。因为,老子不仅肯定了宇宙实体的“道”——这是宇宙初始状态的恒久存在,而且肯定了天地万物是在“道”的这个万物之“宗”的周行不止的分化演化中产生出来的。这就充分证明老子的唯物论是辩证唯物论。
对于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回答,老子同样作出了正确的解决。《道德经》第一章开卷就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这是说道,如果可以言说,那它就不是恒常之“道”;名,如果可以用名词概念来表达,那它就不是恒常之“名”。无,乃是万物未生之时的原始;有,则是生养万物的母亲。所以,要从常无中去体认“道”的奥妙,也要从常有中去体认“道”生养万物的端倪。可见,老子认为“道”与天地万物都是可以认识的。但是,如《易传·系辞上》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是说,书并没有把要说的话完全写出来,话也不能把心里的“意”完全表达清楚。老子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里的“可道”与“常道”,“可名”与“常名”,就是讲人们对客观实在的认识与客观实在本身是有距离的,人们不可能一次穷尽实在本质的各个方面或总体,这就是认识的相对性与反复性、无限性问题。可见老子的可知论,不是唯心论的先验论,也不是形而上学唯物论的一次反映论,而是辩证唯物论的能动反映论。
了解了老子哲学的基本性质或称立场,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析老子哲学认识论关于认识客体或称认识对象的见解。(www.daowen.com)
老子在第二十五章说:“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认为,道是大的,天是大的,地是大的,人也是大的。宇宙中有四个大的,而人占有其中一个。人以地为法则,地以天为法则,天以道为法则,道以自然为法则。这说明老子是把道与天地万物包括万物之灵的人作为宇宙实在,作为认识客体、认识对象的,是为把握其本质与规律或称法则而去认识的。
在这四大认识客体中对“道”的认识占首要地位。老子在第二十一章说:“孔德之容,惟道是从。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自今及古,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状哉?以此。”这是说,有德之人的一行一动,都以道为准则,道这样的东西,说它是无又似乎有,说它是实又似乎虚,它是恍恍惚惚的。可是在恍惚之中,它又具备了宇宙形象;在恍惚之中,它又涵盖了天地万物。它是那么深远而昏暗,可是其中却具有一切生命物质的原始和原质。这原始和原质是非常真实的,其中有非常信验真实的东西。从古到今,道一直存在,并且也一直在从事创造万物的活动。我怎么能晓得万物本原的情况呢?就是靠着这个道。老子在第十四章也讲到认识道的重要性。他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息;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洁,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这是说,看不见叫做“夷”,听不到叫做“息”,摸不着叫做“微”。因为道无色、无声、无形,所以它是无法穷究的。而它是混沌一体的,它既不光亮,也不昏暗,它能绵绵不绝地创生万物,作用其妙得不可名状,但它自己最后还是没有形体。这就叫做没有形状的形状,没有物象的物象,这叫做恍恍惚惚的状态。能够把握这亘古以来就存在的道,就可以控御现在的一切事物。能够知道原始的情形,这就可算是了解道的规律了。
总之,在老子的思想体系里,“道”当然是最最重要的了。它不仅是天地万物的根源,也是天地万物生长变化的法则,更是天地万物最后的归宿。道的体和用,就是“无”和“有”。“无”和“有”各是道的一面,“无”是道的本体,“有”是道的作用。“无”虽是天地之始,“有”虽是天地万物之母;但它们都不是有形的物体。老子在第四十一章说:“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可见,在“无”与“有”之中,“无”比“有”更高一个层次。这就是说,在老子哲学认识客体中是分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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