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老子《道德经》:揭示人类生存之正道

老子《道德经》:揭示人类生存之正道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非常道”的“道”,是作为老子哲学最高范畴的“道”。恒常之“道”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和总根据,即世界的本质。“常名”是用来指称“常道”的。“道”从其本始和恒常的特性来说,是无名的,也就是说不可用名词概念来表达的。

老子《道德经》:揭示人类生存之正道

一、关于“道”的概念

道德经》第一章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字的本义是道路,其引申义是道理、规律、原则。第二个“道”,在这里是作动词使用的,是说能否用言语来说明或表达。“非常道”的“道”,是作为老子哲学最高范畴的“道”。《韩非子·解老》篇云:“道者,万物之所然也,万理之所稽也,……道者,万物之所成也。”“夫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谓常。唯夫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至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者谓常。”老子的恒常之“道”,不仅与天地之剖判也俱生,天地之消散也不死不衰,还要包括老子在第二十五章所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即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混然存在了的。恒常之“道”是天地万物的总根源和总根据,即世界的本质。老子认为,恒常之“道”,即永恒的“道”,是不可“道”,即不可言说的。“名,可名”,第一个“名”是指名词概念;第二个名是名的动词用法,即用名词概念来称谓、表达。“常名”是用来指称“常道”的。老子所说的“可道”与“非常道”,“可名”与“非常名”,是一个涉及“言与意”的关系问题。《易传·系辞上》说:“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是说,书并没有把要说的话完全写出来,话也不能把心里的“意”完全表达出来。可是,如果不说话、不写书,别人又怎么能了解老子的“意”呢?汉司马迁史记》六十三卷记:“老子修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之务。……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强为我著书’,于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这是说老子强把“道”之“意”称之为“道”。这里把不可道又叫做“常道”,把不可名的又叫做“常名”,这就是“言”与“意”之间的矛盾在语言上所表现出的“悖论”。老子在第七十八章说“正言若反”,语言上的“悖论”就是“若反”,老子认为这种“若反”的语言恰恰是“正言”,因为正是这种语言才最接近于表达出来不可言说的“意”。其实,这是人们认识过程的条件性,或局限性的反映,也是人们认识结果从相对走向绝对的表现。

老子在第二十五章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也就是勉强把它称之为“道”,或称之为“大”。老子在第三十二章说“道常无名”,老子在第四十一章说“道始无名”。“道”从其本始和恒常的特性来说,是无名的,也就是说不可用名词概念来表达的。既然已经把它勉强称之为“道”了,那么,这个名称就不是一般的名称,而把它叫做“常名”,这个“常名”是不可名的,如果“可名”就不是“常名”了。(www.daowen.com)

老子《道德经》作为中国古典哲学经典,为什么一开始就讲可道与不可道、可名与不可名的问题呢?这是因为:一方面老子要讲的“道德之意”不是像具体事物那样简单道理或称一般道理,而是要涉及整个宇宙实在的过去、现在、未来,包括道、天、地及万物与人的方方面面的深奥道理,是不可道、不可名的,因为没有与它相对称的、现成的名词、概念;另一方面,即使我们创造一个认为是与其相对称的概念、范畴,也存在是否真的达到“书尽其言”与“言尽其意”的问题,更何况还涉及人们是否能全面、深刻地理解这个概念、范畴的内涵与外延。从中国哲学史上曾称老子《道德经》是“哲学诗”来看,诗就不能仅从名词概念或从文字表达表面去理解,还应从中领会、体悟诗人内在的、深层次的情感与意念。老子《道德经》作为哲学经典,又不仅限于哲学,其内容还涉及宇宙学政治军事文学养生等多方面,站在不同角度或立场、观点,就会有不同的理解。所以,对《道德经》解读、理解出现歧异、误解,是不足为怪的。我们对“道”的理解也不能仅停留在语言文字的概念上,而是要深刻地把握“道”所抽象、概括的宇宙实在的“道”的内涵与外延。那么,“道”这个范畴的内涵与外延是什么呢?老子并没有直接给“道”下定义,所以,我们也不能直接了解“道”的内涵、外延的具体内容。但是,老子《道德经》中还是有不少篇幅对“道”作了描述或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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