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无为而治是治事、治政的最佳方略
1.无为是“道”的根本属性与价值观念
解读老子的“无为”范畴,不能仅仅停留在字面上,把“无为”解释为“不为”、“不言”或“不作为”……而是要从老子《道德经》的整个思想体系中,把握这一范畴在该体系中的地位与意义。
何谓“无为”呢?
老子在第五十一章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遵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就是说,“道”产生万物,“德”蓄养万物,从而万物莫不有其形,依各种形势而成长、发展。因此,万物没有不尊崇“道”而珍贵“德”的。“道”之受尊崇,“德”之被珍贵,在于不对万物加以干涉,顺任万物之自然,使万物生长发育,成长成熟,养育和庇护它们;产生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养育万物而不自恃有功,使万物成长而不为其主宰。老子告诉人们,“道”和“德”是无为而为的。“道之尊,德之贵”就在于生养万物而又不对万物加以干涉,顺从万物之自然。因此,万物对“道”、“德”的尊贵也是自然的。老子把“自然”、“无为”作为“道”与“德”的根本属性。“万物莫不遵道而贵德”,人当然也应该如此。人对“道”、“德”的尊贵,就是要效法其“自然”、“无为”。所以“自然”、“无为”便是老子所追求的最根本的价值观念。
老子把其理想的人格称为“圣人”,圣人即是得“道”者,有“上德”的人。“圣人”所能做到的就是“自然”、“无为”。老子在第六十四章说:“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就是说,圣人是以“不欲”为欲,不珍贵即不贪求那些稀有的财货;圣人是以“不学”为学,以此来纠正众人所犯的过错。这样,圣人就能辅助万物的自然发展,而不敢强力去做。圣人的辅“万物之自然”,就如同“道”、“德”对万物的“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他对万物虽然有所辅助,但这种辅助并不是强力去干涉、主宰万物,而是因顺万物之“自然”,也就是顺应万物的自己而然,自然而然。
综上可见,老子哲学的“无为”范畴,就是生养或辅助万物的自然发展,而不用强力干涉、主宰万物,而是顺应万物的自己而然,自然而然。这就是老子哲学“无为”的概念。
2.无为在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
“无为”在《道德经》中不是一般概念,或称小概念、小范畴;它是仅次于“道”这个最重要范畴的大概念、大范畴,或称范畴系统、范畴序列,即是由一系列的具体概念组成的,或表现的。
从“道”与万物的关系上看,“道”对万物“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老子》第五十一章),这里的“不有”、“不恃”、“不宰”就是“无为”。
老子在第六十四章说的:“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这里的“不欲”、“不贵”、“不学”、“不敢为”都是属于“无为”范畴的概念。
老子在第二章说的“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这里的“不言”、“不辞”、“不有”、“不恃”、“弗居”都属“无为”。
老子在第三章说的“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这其中的“不尚”、“不贵”、“不见”、“不争”、“无知”、“无欲”、“不敢为”等,都属于“无为”范畴。
老子在第五十七章指出:“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里的“好静”、“无事”、“无欲”都属“无为”。
老子在第二十二章说的“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老子在第三十六章的“柔弱胜刚强”。老子在第十一章的“恬淡为上,胜而不美”,第六十七章“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老子在第六十九章的“抗兵相若,哀者胜矣”,这其中的“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柔弱”、“恬淡”、“不美”、“慈”、“哀”等,都是属于“无为”范畴。
老子在第六十七章讲的“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这三宝都属“无为”的意涵。老子在第六十八章说的“善为士者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善用人者为之下”。这里的“不武”、“不怒”、“不与”、“为之下”都属于“无为”范畴序列的概念。
总之,老子《道德经》中属于“无为”的意涵的概念是较多的。因为老子哲学主张“天人合一”是合于“天(自然)上。“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人,地,天,“道”逆相效法,而“道”所效法的乃是“自然”,即自己如此,自然而然。人们修身治事,修身治政必然也要以“自然”、“无为”作为最根本的价值追求。
3.无为治事是修身处世者的行为规范
作为修身处世者要做到无为治事,首先,就要做到致虚极,守静笃。老子在第十六章指出:“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这是说,人的心灵本来是虚明宁静的,但往往为私欲所蒙蔽,因而观物不得其正,行事则失其常。所以我们要尽力地使它回复到虚明宁静的状态,这样万物的生长、发育,我们就能看出它们由无到有,再由有返回到无,循环反复的情形。万物虽然繁杂众多,但是,最后总是要回复到它们的根源,它们的根源是静,静就是它们的本性,所以回复到根源就复归本性,这种复归本性是自然的常道,知道这种自然的常道可以称为明智,如果不知道这种常道而轻举妄动,那就要产生祸害了。知道这种常道的人就能无所不通、无所不包,无事不通、无事不包才能廓然大公,廓然大公才能做到无不周全,无不周全才能德配天地,德配天地才能体合大道,体合大道才能长久不衰。这样,终身也不会有任何危险了。老子教导人们,正确的人生态度,就是要“清静无为”、“恬淡寡欲”。为此,就要“致虚”、“守静”、“归根”、“复命”。因为“致虚”和“守静”的结果,才能明察事理,洞知万物变化的常规。能识得这个常规,就能深得自然的妙趣,而与道同体。老子在第十一章说的“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就是要人们恢复其自然本性,从而做到无为治事。(www.daowen.com)
其次,就是“柔弱”、“不争”。老子在第四十章说:“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即是说,“道”的运动就是向相反的方向变化,“道”的作用就是保持“柔弱”的状态。老子之所以崇尚“柔弱”,就是因为他充分认识到“物极必反”的辩证规律。老子在第二章说的“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老子在第五十八章说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老子在第三十章说的“物壮不老”,等等,都是正反两个方面相互对立和转化的事例。老子在第七十六章说:“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这是说“坚强”属于死亡之类,“柔弱”属于生长之类。因此,“柔弱”战胜“坚强”。老子在第四十三章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吾是以知无为之有益。”老子在第二十八章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天下最柔弱的东西是水,而水可以渗透、战胜最坚强的东西。水可以穿石,在战争中使用水攻也是最厉害的。老子从“柔弱”的作用认识到“无为”的好处。“柔弱”是“无为”的意涵之一。“弱之胜强,柔之胜刚”,老子将此作为一个普遍的道理,所以“贵柔”;而世人虽然知此道理,但不能实行;往往逞强斗狠,最终总归于失败。
老子把“柔弱”作为一种处世之道。就是常做善事,与世“不争”。老子在第八章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老子在第八十一章说的“圣人不积,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上善之人也就是有“道”的圣人,他像水一样。水的善是使万物都得到好处而不与万物相争,处于众人所厌恶的低处,所以水近似于“道”。圣人有种种善行,正是因为他与世“不争”,所以他没有过失。圣人不积蓄自己的私财,他尽量帮助别人,而自己愈富有;尽量给予别人,而自己愈增多。自然之道是利物而不害物,圣人之道是帮助别人而不与人相争。老子在第二十二章讲“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正因为“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所以能够显著、彰明、有功、有长进。正是因为“不争”,所以天下人没有能和他相争。在老子看来,“不争”不仅是利人,而且能利己。正如老子在第七章说的,“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非私”。这里的“无私”是从主观方面讲的,而“能成其非私”则是从客观方面讲的。
再次,“知足”、“知止”,“以慈卫之”。老子在第四十四章指出“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贵?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这是说:名声和生命相比哪一样更为亲切?生命和货利比起来哪一样更为贵重?获取和丢失相比,哪一个更有害?过分地爱名利就必定要付出更多的代价;过于积敛财富,必定会招致更为惨重的损失。所以说,懂得满足,就不会受到屈辱;懂得适可而止,就不会遇见危险;这样才可以保持住长久的平安。老子教导人们爱惜身体、重视生命,不要过分地追求名利。因为名利是身外之物,若得到名利,失去生命,那是得不偿失的。所以,拯救的方法,就是知足知止,从心理、行为两方面双管齐下,这样才可以获得长生而久安。老子在第四十六章说的,“祸莫大于不自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即是说,天下的灾祸,没有比不知足更大的了;天下的罪过,没有比贪得更大的了。所以只有知足的这种满足,才是永久的满足。
老子总结“道”的伟大,归纳说,“我有三宝”。老子在第六十七章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慈故能勇;俭故能广;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今舍慈且勇;舍俭且广;舍后且先;死矣!夫慈,以战则胜,以守则固。天将救之,以慈卫之。”这是说,我有三件法宝执守而且保全它:第一件叫做慈爱,第二件叫做俭啬,第三件是不敢居于天下人的前面。有了这柔慈,所以能勇武;有了俭啬,所以能大方;不敢居于天下人之先,所以能成为万物的首长。现在丢弃了柔慈而追求勇武;丢弃了俭啬而追求大方;舍弃退让而求争先,结果是走向死亡。慈爱用来征战,就能够胜利,用来守卫就能巩固。天要援助谁,就用柔慈来保护它。老子归纳的三宝中,特别着重于“慈”。因为,“俭”、“不敢为天下先”是以“慈”为根据的。万物都是由道产生,道对万物,犹如母亲对待子女,无不慈爱,这种爱并不是出于自私,而且一律平等的大爱。有了“慈爱”,才可能“俭啬”,“不敢为天下先”。
4.无为治政是对治政者的更高要求
老子《道德经》中,从总体上看,比较重视清静无为。清静无为并不仅仅限于修身,更多的还是从“无为治政”的角度讲的。具体可归纳以下几点:
第一,无为治政的内在根据是道常无为。
老子在第三十二章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址,知址所以不殆。譬道之在天下,犹川谷之于江海。”这是说,道不可见,不可闻,不可传,所以永远没有名称的,也是永远质朴自然的。它虽然隐蔽,但是天下却没有人能够轻视它、指使它,侯王如果能抱守住它,万民就将自动地归服,天地的阴阳二气相和,就降下了甘露,人们并不需要指使控制它,它就会很均匀。道生万物,顺任自然,毫无私心,就如天降甘露一样,也是非常公平的。但道创造了万物,万物就有了名称地位。名称地位有了后,愈衍就愈多,纷争也就随之而产生,所以要知道适可而止,就不会有危险了,道在天下,对万物来说,就好像江海对于川谷一样。江海是百川的归宗,道也是万物的归趋。
老子在第三十七章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夫将无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这是说道永远是顺任自然而无所作为的,却又没有什么事情不是它所作为的。侯王如果按照“道”的原则为政治民,万事万物就会自我化育、自生自灭而得以充分发展。自生自长而产生贪欲时,我就要用“道”来镇住它。用“道”的真朴来镇服它,就不会产生贪欲心了。万事万物没有贪欲之心了,天下便自然而然达到穏定、安宁。老子教导人们,道常无为,治政的人守道而行,也应该以“无为”作为治政的方法。道“无为”,其结果是“无不为”,治政者“无为”,结果“万物自化”,天下就大治了。
第二,无为治政的根本理念是“而民自化”。
老子在第五十七章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吾何以知其然哉?以此: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技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这是说,以无为清静之道去治理国家,以奇巧、诡秘的办法去用兵,以不扰害人民而治理天下。我怎么知道是这种情形呢?根据就在于此:天下的禁忌越多,而老百姓就越陷于贫穷;民间的锐利武器越多,国家就越陷于混乱;人们的技巧越多,邪风怪事就越闹得厉害;法令越是森严,盗贼就越是不断地增加。所以有道的圣人说:我无为,人民就自我化育;我好静,人民就自然归正;我无事,人民就自然富裕;我无欲,人民就自然淳朴。老子指出治政与用兵不同,用兵尚奇,所谓“兵不厌诈”,就是这个道理。治政的方式与用兵的奇道不同,要以“正”来治,这就是“无为”、“好静”、“无事”、“无欲”。这些才是治理天下的“正”道。人民在正道的感化下,“自化”、“自正”、“自富”、“自朴”,没有一点点勉强。这就是所谓“自己自然,自然而然”了。老子在第三十二、三十七章讲的,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万物将自化”,就是这层意思。
老子在第十七章把治政的人分成四等,用人民的反应来显示其治政的优劣。他说:“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这是说,治政者治理国政,可以分成四等:最上等的,用无为的方式处事,推行不言的教化,使人民都能各顺其性,各安其生,所以人民仅仅知道有一个国君罢了,没有感觉到他做了些什么。次一等的,用德教感化人民,用仁义治理人民,所以人人都亲近他、赞誉他。再次一等的,用政教治理人民,用刑罚威吓人民,所以人民都畏惧他。最末一等的,用权术愚弄人民,用诡计欺骗人民,所以人民都反抗他。这种国君本身就不够诚信,人民当然不相信他。最上等的国君,每天悠悠闲闲的,也不发号施令,但人民却能够各顺其性,各安其生,得到最大的利益。等到这个大功告成,大事办好了,而人民却不晓得这个国君的功劳,反而说:“这是我们自然如此的啊。”老子这是说明“无为治政”的好处。他指出,人民之所以“畏之”、“侮之”,是由于治政者的诚信不足。诚信不足,当然只好借助于严刑峻法。但殊不知法令越严,人民就越不遵守,刑罚越重,人民就越加反抗。哪里及得上无为而治,功成事遂,老百姓还浑然不觉,说是自然如此哩!因此,老子认为最美好的治政者,莫过于“贵言”,从不轻易发号施令,人民和治政者相安无事,以至于百姓根本不知道治政者是谁。这种美治,当然是一种理想状态,但乃不失对后世的深刻启迪。
第三,实现无为治政的主要手段是弃智守朴。
老子在第十九章指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老子崇尚道法自然,倡导无为而治。因此,他认为,圣智、仁义、巧利这些社会外在多余的作为,不仅不能为人类带来利益,反而会产生灾害。所以,老子主张弃绝圣智、仁义、巧利,以恢复人的自然本性,摒除这些外在私欲的蒙蔽与干扰。但是老子认为,仅从这些方面还是不够的,还要从正面使人有所遵循,那便是外在表现纯真,内在保持质朴,减少私欲,降低欲望,弃绝诡诞、失道、无用的学识,用科学的知识和智慧克服一切困难,避免一切忧患的发生。
老子在第二十八章指出:“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谿。为天下谿,恒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知其白,守其黑,为天下式。为天下式,恒德不忒,复归于无极。知其荣,守其辱,为天下谷。为天下谷,恒德乃足,复归于朴。朴散为器,圣人用之,则为官长,故大制无割。”这是说,深知什么是雄强,却安守雌柔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溪涧。甘愿做天下的溪涧,永恒的德性就不会离失,回复到婴儿般单纯的状态。深知什么是明亮,却安于暗昧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模式。甘愿做天下的模式,永恒的德性不相差失,恢复到不可穷极的真理。深知什么是荣耀,却安守卑辱的地位,甘愿做天下的川谷。甘愿做天下的川谷,永恒的德性才能得以充足。回复到自然本初的素朴纯真状态。素朴本初的东西经制作为器物,有道的人沿用真朴,则为百官之长。所以完善的治政是不可分割的。老子旨在教人守柔不争,应用到治政上就是守朴无为。所谓“守雌”、“守黑”、“守辱”,并不是要人自居失败,而是要人自此而能“为天下溪”、“为天下式”、“为天下谷”,也就是说由此而能使“天下莫能与之争”。
第四,无为治政的行为准则是谦下慈民。
老子在第三十九章指出:“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谷。此非以贱为本也?非也?故至誉无誉。”这是说,所以贵以贱为根本,高以下为基础,因此侯王们自称为“孤”、“寡”、“不谷”,这不就是以贱为根本吗?不是吗?所以,最高的荣誉无需赞美称誉。老子教导人们,任何高贵的事物,都扎根、奠基于贱下的事物之上,如果没有贱下作基础,也就没有所谓的高贵了。明了这个道理,治政者就应该谦下忍让、自处于卑贱,做一个没有称誉的当政者。
老子在第四十九章指出:“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得善。信者,吾信之;不信者,吾亦信之,得信。圣人在天下歙歙焉,为天下浑其心,百姓皆注其耳目,圣人皆孩之。”这是说,体道的圣人治理国家,常常自己没有意见,而以百姓的意见为意见。百姓善良的,我固然善待他们;不善良的,我也善待他们,这样,就人人都归于善良了。百姓诚信的,我信任他们;不诚信的,我也信任他们,这样就人人都归于诚信了。圣人对天下的人,收敛谦让;治理天下,质朴无欲,百姓都凝视静听,如痴如愚,圣人都把他们当做婴儿一样的爱护。老子反对专制集权,倡导民主思想。他说:“圣人恒无心,以百姓心为心”;“无狎其所居,无厌其所生”(《老子》第七十二章);“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第六十章);“是以圣人欲上民,必以言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是以处上而民不重,处前而民不害,是以天下乐推而不厌”(《老子》第六十六章),等等都是他民主思想的体现。老子告诫治政者,不可以苛刑暴政压迫人民,逼得人民不能安居,压得人民无法生存。治理大国,和烹调小鱼一样,要清静无为,不能政令繁苛,人民不堪其扰,国家就混乱了。圣人要领导人民,必须用言辞对人民表示谦下,必须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百姓利益之后。圣人地位居于人民之上,而人民并不感到负担沉重;居于人民之前,而人民并不感到受害,天下的人民都乐意推戴而不感到厌倦。老子把谦下慈民作为治政者的行为准则,无疑是难能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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