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道德经》解读:从悖论中把握人类生存之道

《道德经》解读:从悖论中把握人类生存之道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这种“言”与“意”之间的矛盾在语言上所表现出的“悖论”,并不是语言本身使用上的错误;它是作为客观实在的“道”,其本身内在矛盾在语言文字表达上的反映。从上述分析可见,在宇宙四大中,仅有“道”大、天大、地大这个阶段,是不存在“可道与不可道”及“可名与不可名”的问题的。

《道德经》解读:从悖论中把握人类生存之道

三、“正言若反”,要善于从“悖论”中把握“道”的质

老子一面讲“可道,非常道”,“可名,非常名”,即是说“道”是不可道、不可名。因为可道、可名的不是恒常之“道”、恒常之“名”。老子另一面又说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这种“可道”与“不可道”、“可名与不可名”,显然是语言上的自相矛盾,亦就是逻辑上的“悖论”。这种“言”与“意”之间的矛盾在语言上所表现出的“悖论”,并不是语言本身使用上的错误;它是作为客观实在的“道”,其本身内在矛盾在语言文字表达上的反映。

作为老子哲学最高范畴的“道”,也是客观实在的最高范畴或最大范畴。“道”作为客观实在,完全不同于有限时空的具体事物,一般事物;它作为事物概念的内涵与外延,在时间、空间及其运动、变化等方面,都是无限性的、永恒的、不可穷尽的。“道”既包括宇宙初始状态,也包括创生天地万物及万物之灵的人类的存在状态,这时的“道”存在于天地万物及人类的生命之中;还包括天地万物消散之后,宇宙又返还到寂寥虚无的状态,以及未来再创生天地万物及人类,及其天地万物的再消散循环往复以至无限。在客观实在的无限循环之中,“道”是贯彻始终的、永恒的存在;“道”创生的天地万物相对于“道”来说,是有生有灭的有限的,因为在“道”创生之前与其消散之后,天地万物是不存在的;而作为天地万物之灵的人类与天地万物也不是同时创生的,人类的创生与出现是在天地万物创生与存在之后,再经过数百万年的物质分化、演化达到生命诞生发展的高级阶段才出现的。这就是说,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它的生与灭的历程或称寿命,比天地万物要短或更有限。但老子认识到“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他说“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足可见老子对人在自然界地位的重视。域中四大中“道”大、天大、地大存在时,因为没有“人”的存在,就不存在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的关系问题,亦谈不上“可道”与“不可道”、“可名”与“不可名”的问题。只有在域中有四大,“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四大同时并存的时候,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才能把人类自身与道大、天大、地大共同作为认识客体,把人类与自然界统一起来;同时又把人类自身与自然界对立起来、分离出来,成为认识主体。只有这时才能谈到“可道”与“不可道”及“可名”与“不可名”的问题。尽管“人亦大”与其他“三大”相比,它的生与灭的历时性或称寿命比其他“三大”短。但是,人类在宇宙中或自然界的出现是必然的,它是自然界物质分化演化中必然出现的事物。只有“道”大、天大、地大,而没有“人亦大”时,这个宇宙是不完备的或称不完美的。而且宇宙实在的循环往复之中,人类的出现不可能仅有一次;人类在宇宙实在循环往复中出现,与其他“三大”一样亦是无限的、不可穷尽的。那么,在域中四大同时并存之时,这种“可道”与“不可道”及“可名”与“不可名”的问题,就会反复出现。这可能就是老子把“人亦大”,并称为“域中有四大”的原因。(www.daowen.com)

从上述分析可见,在宇宙四大中,仅有“道”大、天大、地大这个阶段,是不存在“可道与不可道”及“可名与不可名”的问题的。只有在“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四大并存的时期,才会存在“可道与不可道”及“可名与不可名”的问题,其实就是认识论的问题。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类,能否认识客观世界呢?老子是做了肯定的回答的。他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是不是说老子否定人们对“道”认识的可能性呢?或者是说对“道”是完全“不可道”的,即不可认识呢?老子不是不可知论者。老子认为,人类对“道”,以及天地万物是“可道”的、“可名”的,只是人类道的、名的不是“恒常之道”,人们对“道”及创生的天地万物的认识,不可能一蹴而就,或称一次反映论。人们对“道”及天地万物的认识,必然要随着人类的实践活动,经历由近及远、由浅到深、由片到全地逐步推进的复杂过程,作为任何历史时代历史阶段人类的认识结果或叫成果,都只能是该特定时代的认识水平的反映,随着自然发展史与人类认识史的不断向前推进,人类可以不断地把认识水平向更高阶段推进,向老子所说恒常之“道”的方向接近,但永远不可能实现完全的认识或称绝对的认识水平。因为“道”及天地万物不是静态的东西,它的存在与发展变化,是永远不会停止的。人类对“道”及天地万物的认识任务永远不会完结。人类就是在对“道”及天地万物的“可道与不可道”及“可名与不可名”的内在矛盾推动下不断前进的。因为人类的认识总是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的方向前进的,而不可能停止在某一水平上。老子《道德经》所说“道可道,非常道”与“名可名,非常名”,不是一般命题。不能把“非常道”、“非常名”简单解读为“不可言说”与“不可用概念或语言文字来表达”。如果单纯从这方面理解就会成为“不可知论”的命题。因此,必须完整地理解与把握整个命题。所谓“道可道,非常道”,是说“道”是“可道”即可以言说的。这首先就肯定是可以认识或称可知的,这就与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但“可道”出来的,又“非常道”,这是说言说出来的认识成果,还不可能把“恒常之道”说清楚、说明白;“名可名,非常名”,是说“道”可以用名词概念来表达的,但是你用名词概念或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还不是“恒常之道”的“恒常之名”。为什么呢?因为“道”不是一般事物或具体事物,“道”作为哲学范畴它的内涵太丰富、太复杂了;它的外延太广大、太深沉、太久远了。对“道”的认识不可能不涉及认识的条件性及认识成果局限性问题,在一定历史时代与历史条件下的认识,总是有局限性的,总会存在尚未认识的方面、尚未认识的程度,尚待人们在以后的实践中继续认识,这也是认识论中相对性与绝对性的关系问题,不能把二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否则,脱离绝对的相对性,就会陷入相对主义、诡辩论;脱离相对的绝对性,就会陷入绝对主义、思想僵化,背离客观实际。

总之,老子《道德经》所说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就是“言与意”之间的矛盾,在语言上所表现出来的“悖论”。老子在第七十八章说“正言若反”,语言上的“悖论”就是“若反”,老子认为这种“若反”的语言恰恰是“正言”,因为正是这种语言,才最接近于表达出来的不可言说的“意”。从中国哲学上曾称老子《道德经》是哲学诗来看,诗就不能仅从名词概念或从语言文字表面的表达来理解,还应从中领会、体悟诗人内在的、深层次的情感与意念。老子《道德经》作为哲学经典,它不仅限于哲学,其内容还涉及宇宙学军事文学、养生学等多方面,站在不同角度或立场、观点,就会有不同的理解或解读。所以,对《道德经》解读、理解出现歧异、误解是不足为怪的。但是,这种事实也反复告诫我们,对老子《道德经》的解读与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名词概念或语言文字的表面含义上,而应该深入到“道”所抽象、概括的客观实在的深奥、丰富的内涵与广大无边、深沉、久远的外延之中,体验、领悟其深刻的本质与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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