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与英雄城共辉-南昌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事迹

与英雄城共辉-南昌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事迹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赣江之滨,英雄城内,有一支深受人民爱戴、威严文明的执法队伍,这就是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的先进集体——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该支队自成立至今没有发现一起违纪违法的事件。在2000年审理胡长清受贿案中,由于该案被告曾担任江西省副省长,从最高人民法院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都很重视此案的审理,中院领导对此案件的警务保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该支队按照要求,以勇于创新

与英雄城共辉-南昌市中级法院司法警察支队事迹

1993年、1994年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995年荣立集体二等功;1996年被评为全市严打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一等功;2000年被评为全市法院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

赣江之滨,英雄城内,有一支深受人民爱戴、威严文明的执法队伍,这就是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的先进集体——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法警支队。

该支队自1992年成立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法警工作的指示,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业务训练,加强内部管理,全面履行警务职能,开拓创新,努力提高服务审判工作的质量,为审判事业做出了卓越的贡献。该支队队长多次被邀请在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培训班上介绍近年来队伍建设和严格执法的情况,受到了兄弟省市法警队的一致好评。

加强思想教育,打牢服务审判工作的思想基础

为提高干警的政治思想素质,帮助干警树立良好的道德情操,营造一个团结向上,奋发进取的工作氛围,该支队党支部一贯坚持政治建警,以德治警。近年来,他们结合“三讲”教育,“创双满意活动”、“一教育三整顿”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干警的现实思想问题上,不断强化干警的大局意识,奉献意识和责任意识。针对干警的思想实际,该支队教育干警充分认识法警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为审判工作服务的思想,力戒三种情绪,即因多年立功受奖自我感觉良好的自满情绪;值庭、押解“老一套”,干法警工作单调乏味的厌烦情绪;干法警前途不宽,发展受限的悲观情绪。促使干警珍惜支队荣誉、脚踏实地地干好本职工作。他们还坚持用周边发生的案例教育警示干警,要求干警不断加强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守纪,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维护司法警察的良好形象。该支队自成立至今没有发现一起违纪违法的事件。

法警吴永祥1988年从部队转业就干起了法警工作,他十几年如一日地在法警岗位上默默奉献,本来,他有几次机会可以调离法警支队,但他最终还是选择了法警工作。他女儿患有先天性脑偏瘫,两条腿走路困难,每天都要接送上学,他克服家庭困难,工作踏踏实实,在完成正常警务工作任务的同时,对兼任的枪械保管员工作认真负责,从未丢失一枪一弹,深得领导和干警的信赖。

加强业务训练,提高服务审判工作的执法水平

为提高服务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该支队十分重视业务训练,经常组织干警进行业务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训练,对提押、看管、值庭、警戒具的使用等业务科目,结合平时的警务工作组织在岗训练,对新法警搞好传、帮、带,组织“一帮一”,使全体干警熟悉各项勤务工作的内容及特点,明确职责,掌握应对措施。同时,以《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为依据,制定“上岗培训,每年一小训,两年一大训”的规章制度,从严训练干警。

2001年11月,该支队按照每两年对全市两级法院的司法警察进行集中封闭强化训练的惯例,认真落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年度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教育训练计划》组织了南昌市法院系统第七期司法警察业务训练。尽管一半以上的干警曾多次参加过这种训练,但该支队坚持从严要求,按照军事化的训练管理模式组织训练,在不断提高技能的同时,注重培养作风,几名刚从部队转业的干警深有感触地说:“我们在部队的训练也不过如此。”十天紧张的训练,摔打了队伍,锻炼了法警,全体参训干警均取得了较好的训练成绩,仅射击一项,优秀率就达50%,可是有谁知道,集训期间,支队长是一直带病坚持指导训练的,他心脏左心室有病,血脂也高出正常人的4倍,每当身体难受,他就闪到一边,用拳头猛捶自己的心脏部位,却不跟别人说一句。集训一结束,他当日就住进了医院。(www.daowen.com)

正是有了这样的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使该支队干警的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大大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大大增强。

严格制度管理,提供服务审判工作的可靠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是该支队的一贯做法。2001年,该支队依据《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结合本院管理工作的实际,在修改了原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南昌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全面规范干警的工作和学习,促使各项管理正规化。

长期以来,该支队把押解、看守、值庭视为法警头等重要的工作,在管理上始终突出一个“严”字,特别是近年来,由于恶性犯罪的被告增多,该支队更是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做到“手续严、押解严、看守严、督查严。”如规定严禁用提押人犯的车辆办私事;不允许押解途中任意停车,人犯押至羁押场所,立即采取封闭式看管;开庭审刑事案件,支队领导必须亲临现场,重大案件必须自始至终跟班值勤,督查提押、看守、值庭方案的落实,并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合理调整警力。在严防人犯脱逃等方面,还进一步完善了防范设施,并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和情绪特征,制定了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在2000年审理胡长清受贿案中,由于该案被告曾担任江西省副省长,从最高人民法院到省高级人民法院都很重视此案的审理,中院领导对此案件的警务保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春节假未休完,该支队领导就开始制定预案,部署警力,在庭审过程中,全体干警保持高度警惕,严格看管,考虑案情的特殊性,对被告采取4人围坐看管,整个案件从庭审、宣判到执行死刑,出动警力100多人次,未出丝毫差错。

认真履行职责,争创法警工作的一流水平

在该法警支队,流行着这样一句口头禅:“当法警就要当得有形象,干工作就要干出好成绩。”多年的磨炼和熏陶,该支队的干警在业务上人人都是行家里手,工作都能独当一面。该支队早在1981年还是法警班时就接手执行死刑工作。二十多年来,该支队在这项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带出了一支心理素质较高的法警队伍,每年执行死刑工作,都做到了万无一失。在2001年一次执行死刑任务中,执刑指挥下达“装子弹”的口令后,枪手们已将枪口对准罪犯,而由于一名枪手子弹卡了膛,执刑指挥当即果断下达了“暂停执刑”的口令,枪手立即恢复了预备姿势,没有一名枪手慌乱,可见法警执刑时的心态非常稳定。目前,该支队按照要求,以勇于创新的精神,认真组织进行了江西省首例注射执行死刑的工作,由于准备充分,组织严密,工作程序规范,达到了上级的要求,赢得了在场领导的高度评价。

2001年,随着“严打”工作的展开,法警提押、值庭的工作量直线上升,一段时间,干警几乎天天要值庭,中午很少休息,吃饭不定时是常事,由于警力不够,该支队领导经常亲自值庭,尽管如此也没有一人叫苦喊累,较好地保障了庭审工作。据统计,仅2001年一年内,该支队押解值庭330次,共出动警力1419人,同时还协助业务庭执行扣押、查封、保全等工作173次,出动警力398人次。在保障一些大案要案的审理时,该支队按照“双重领导”的要求调用区县法警,充分发挥两级司法警察的合力作用。2001年审理的“12·31”绑架杀人大案、“11· 11”特大银行抢劫案及三次公审大会,该支队每次调用区、县法警都在40人以上。由于方案周全,部署严密,措施到位,使警务保障工作未出现任何问题,有力地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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