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林 淼
[2010年6月14日第6版]
5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草案第39条对“网上公开个人信息”特别作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对此,媒体和网友普遍将之解读为这是针对人肉搜索立法,再次将人肉搜索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地方立法与人肉搜索:擦边还是针对
据报道,对于这一提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谢力群在向省人大常委会做说明时说,这是对采集、利用社会组织或个人信息的行为提出规范要求。但是一些媒体将之解读为意在“对近来备受争议的人肉搜索行为立法禁止”。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处长吴君青指出,该条文主要是为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并非针对人肉搜索”。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法规处处长陈建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一再强调,“没有这个(扼制人肉搜索)说法。我们还没有开始释义,是他们(媒体)自己理解的。”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处长田梦海表示,“目前只是草案,还将搜集各方意见,在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人大常委会二审。”
记者经检索发现,有关“网上公开个人信息”的立法,浙江并非首例。在网络人肉搜索越来越多并具有影响力的情况下,已有多地在立法中特别做出有关“公开个人信息”的规定。
2008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26条规定,禁止“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这是较早对与互联网相关的“个人信息”披露法律责任的地方立法规定;
在宁夏、山西两省区2008年颁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在列举禁止的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秩序”行为时,也明确列出“擅自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
2009年1月18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徐州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其中禁止“未经允许,提供或者公开他人的信息资料”。这一规定被很多人认为有“立法禁止人肉搜索”嫌疑,并在当时引起广泛争议。徐州市人大法工委负责人澄清说,这是外界的误读,该条例并没有明确提及“人肉搜索”。此外,公民有监督权,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行使。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发帖、写博、网游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社会舆论与人肉搜索:支持还是反对
“人肉搜索”这一颇具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方式不时在网络世界掀起波澜,而是否应该对其立法进行限制的问题,也引来了各方的热议。近日,网友在各大论坛上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支持禁止的一方认为,“人肉搜索”并非权力监督的一般形式,只可能盯住个别人。如果以牺牲个人权利的尊重为代价,去打倒一个贪官或者某个丑恶现象,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尤其在缺乏证据或者打错方向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基于从众心理和对贪腐现象的厌恶,人们很容易意气用事,一拥而上,在对当事人进行攻击的时候,往往会连其作为个体的人的基本权利一并侵犯。
理由之二是一个人就算做了错事,也只需承担与行为相应的代价,而不必因此让其失去全部生活,更不应让其家人受到伤害。
反对禁止的一方理由是:“人肉搜索”可以时刻警醒着位高权重者,让他们能够约束、规范自己的言行。
网友们另外一个反对禁止的理由是,“人肉搜索”的主流是向善和弘扬社会正义。因为,被人肉搜索的无非是两种人:好人和坏人。好人做了好事,搜索一下,张扬了社会主流价值,基本也不会对其工作生活构成骚扰,譬如“最美乡村女教师”这样的道德楷模因为“人肉搜索”而出名,受到公众的尊崇;而面对坏事,搜索让他们无处遁形,从而起到惩恶扬善的作用。
名为“海盗名人”的网友这样说:对“人肉搜索”应该辩证地对待,而不能一出问题就想到禁止,把孩子连同洗脚水一起倒掉。与其一刀切地加以禁止,倒不如着眼于兴其利而除其弊。
网友“课堂笔记本”说:网络人肉,其实是利用公众道德的力量纠正某些人的不当行为。利大于弊。
网友“争鸣时代”认为应该引导而不是禁止。
专家们的观点则相对较为一致。(www.daowen.com)
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认为,不应该采取一刀切和绝对禁止的立法模式。他解释,因为人肉搜索相对比较复杂,如果从它的消极后果来说,最可能的是侵犯他人的隐私权或名誉权,但是在目前情况下,人肉搜索在网络上,最为广泛运用的是对政府官员的监督,对公众人物的道德谴责和监督。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表示,虽然有个别网民利用“人肉搜索”有过一些过激行为,但不能因为存在负面问题就将其全面禁止,“人肉搜索”目前还是利大于弊,因为网络揭露腐败、参与反腐败是中国反腐败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如果没有这个平台,很多腐败就无法揭露出来。所以,胡星斗认为应当允许“人肉搜索”。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认为,从行为上来说,“人肉搜索”也只是搜索自己需要的信息,并不是非法的。至于搜索出来的信息可能涉及一些人的个人隐私,他认为,作为公众人物,是要牺牲一部分隐私权的,比如官员的收入、财产情况等。在当前的互联网时代,网络发挥了很大的监督作用,这是阻止不了的,蒋洪说,进行“人肉搜索”的一般都是有社会影响、公众关注的事情,网民利用网络这个平台,将相关信息汇聚到一起,引起更多人的讨论、监督,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规制而非禁止
“在网络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这是早年互联网刚开始盛行时的一句名言。如今,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特别是自从有了人肉搜索引擎之后,这句话恐怕得改改了:“在互联网上,人人都可能知道你是一条‘狗’,而且还能知道你是一条什么样的‘狗’。”
近年来,随着人肉搜索侵权事件频发,如何规范人肉搜索,以便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也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有评论人士撰文表示:基于社会公益的特别是针对问题官员的“人肉搜索”不在禁止之列,不仅不禁止,反而会鼓励。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认为,“人肉搜索”应当自律,更重要的是国家应当出台相关的法规规范“人肉搜索”,防止其不被滥用而不是禁止。例如,“人肉搜索”不应该对普通人使用;对于官员,应当允许人们通过“人肉搜索”的办法来曝光他们的违法乱纪的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杨立新教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指出,规制“人肉搜索”行为在法律的轨道上,关键就是依法规范网络行为。针对网民对于自己的网络行为的放任现象,可以借鉴韩国的经验。韩国在因特网的普及和应用上走在世界前列,但网络在给韩国人生活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问题,这促使韩国成为最早推行网络实名制的国家之一。原因在于,2005年韩国接连发生一系列“网络暴力”事件,促使韩国政府下决心将网络实名制付诸实施。韩国政府于2005年10月决定逐步推行网络实名制,并发布和修改《韩国促进信息化基本法》、《韩国信息通信基本保护法》等法规,为网络实名制提供法律依据。此后,一些主要网站论坛上谩骂和人身攻击等不文明的内容减少了一半以上,实名制收效显著。
上海社科院互联网研究中心的张健敏也认为,政府对于国内所有提供“人肉搜索”服务的网站应加强管理,让它们在服务条款中严格界定属于威胁、中伤、诽谤、猥亵或其他有悖道德或违反法律的行为。
人肉搜索的正义与暴力
记者/林 淼
“人肉搜索”的概念最初来源于猫扑网。猫扑网的论坛中经常有人提出问题,如果有人能够解答问题就会得到一定数量的“猫币”(猫扑网中的虚拟货币)。任何网友只要提供请求人认为有用的信息,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猫币”。提问人,最终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而回答的人得到了“赏金”,两者各取所需,猫扑网中把那些提供信息的人称为“赏金猎人”。这样就形成了“人肉搜索引擎”的架构,从而为后来的“人肉搜索引擎”发展奠定了基础。
据悉,搜索引擎提供商谷歌于2008年4月1日愚人节在自己的网站上不无戏谑地给出了“人肉搜索引擎”的定义:“‘人肉搜索’与刺青、美白、护肤、减肥等直接在人肉上施行的种种行为无关。顾名思义,‘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人碰人、人挤人、人挨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变枯燥乏味的查询过程为一人提问、八方回应,一石激起千层浪,一声呼唤惊醒万颗真心的人性化搜索体验。‘人肉搜索’不仅可以在最短时间内揭露某某门背后的真相,为某三某七找到大众认可的道德定位,还可以在网络无法触及的地方,探寻并发现最美丽的丛林少女,最感人的高山牧民,最神秘的荒漠洞窟,最浪漫的终极邂逅……‘人肉搜索’追求的最高目标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肉。”
从女子虐猫事件、华南虎事件、林嘉祥猥亵女童事件、周久耕事件,这些轰动一时的网络事件,无不显示了人肉搜索的强大威力。近年来,人肉搜索的反腐功能越发得以凸显。
然而,人肉搜索也在被一些人滥用着。
在“2010快乐中国快乐男声”成都唱区的预选赛中,一男选手以女性化的姿态出现在舞台上,其声音、装束都极其的女性化。一女评委不但多次打断该选手的演唱,而且明知节目会通过媒体播放,还号召大家对他进行人肉搜索、验明正身。这一行为引起了众多网友的谴责,他们表示这种打听底细和隐私的行为相当不尊重选手,她应去关注选手的才艺,而不是抓住性别问题不放。
2010年6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清华教授要求百度关闭主题贴吧”案。清华大学人文科学学院教授蔡继明曾主持了一项国家假日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并提出拆散五一黄金周,增加清明、中秋、端午等三个传统节日为法定节假日的建议后,有网民在百度贴吧设立了“蔡继明贴吧”进行恶语谩骂。蔡继明将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删除贴吧中侮辱的言论,关闭蔡继明吧,发表致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及维权费用共计210万余元。近日,记者在百度的“黄金周”吧里看到,一名网友于2008年9月发帖:强烈建议人肉搜索蔡继明。公布他的工作电话、住宅、车牌号、手机。随后,有多名网友跟帖提供了其手机号,住宅电话和电子邮件。
事实上,人肉搜索这一中国特色的现象的影响力已不止于国内。
英国《泰晤士报》指出,“人肉搜索对于这个数字时代而言,是一个独特的中国现象。”据记者了解,英国广播公司BBC在报道有关中国人肉搜索的新闻时,直接把人肉搜索翻译成human flesh search engineer(人肉搜索引擎),为了方便西方读者理解,BBC还加注了witchhunt(搜捕女巫)的说明,形容在中国的人肉搜索就像中世纪欧洲人群起围剿女巫的行动一样。
在美国,媒体则为之专门创造了一个短语“Chinese style internet man hunt”(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美国《洛杉矶时报》还曾这样生动地解释了中国的人肉搜索现象:中国最有名的侦探机构中的私家侦探很少睡觉,一直在无情地追寻猎物,让国际刑警组织都黯然失色。而且他们还是免费的。但在你考虑雇用他们之前,有一点比较困难。这些侦探都是网络在线人群,数百万人共同工作进行“人肉搜索”。这种方法融合了最先进和最古老的战术,而且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网络义务警员参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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