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学生集体活动安全问题及对策

学生集体活动安全问题及对策

时间:2023-12-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笔者将从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中存在较为典型的问题入手,研究相应的对策,以抛砖引玉。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大学生防范能力是构成大学生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二者有时是交织在一起的,但大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的高低是最终评价大学生安全教育程度的尺度。

学生集体活动安全问题及对策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安全问题及对策

林金贵 邱铁辉

【内容摘要】学生外出安全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也和学生个人的发展密切相关,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学生的外出集体活动要严格落实审批和监督工作,同时也要给予适当的引导支持,“与其闭门锁校,不如引导性地开放”。

【关键词】学生 外出 集体活动

引言:

“在古城荆州,在寒江救人的英雄赵传宇的母校长江大学,又涌现出一个英雄群体。10月24日,为救两名落水少年,该校10多名大学生手拉手扑进江中营救,两名少年获救,而3名大学生不幸被江水吞没,英勇献身。”(10月25日《楚天都市报》)

该事件引起了很大反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报道大学生的英雄事迹社会各阶层给予了大学生英雄许多荣誉。同时,为深入学习、宣传和弘扬他们的崇高精神,教育部在教育系统开展了向长江大学“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学习的活动。

这是一起典型的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事件,作为思政工作辅导员,除了认真学习先进事迹外,是不是应该从辅导员职业的角度深层次地思考一些问题呢?比如,这次的学生集体外出是否按照学生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外出审批手续?学校日常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过程监督是否到位?学生的安全意识如何?为此,笔者将从学生外出集体活动中存在较为典型的问题入手,研究相应的对策,以抛砖引玉。

一、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足

新时期的很多大学生是在家长的监护下和中小学校的保护下无忧无虑走进大学的,大多数同学都没受过挫折。大学生社会经验少,思想单纯,安全意识不足,而且缺乏安全防范能力,如遇到现金、银行卡、手机等贵重物品被盗或遇到歹徒抢劫、行凶等不法侵害时不知如何应对。

大学生安全防范意识与大学生防范能力是构成大学生安全问题的重要因素,二者有时是交织在一起的,但大学生安全防范能力的高低是最终评价大学生安全教育程度的尺度。在大学生安全问题上如不能筑起思想防线,提高安全识别能力,是很难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的。长江大学救人事件的事发时,江边立有醒目的“危险”的安全警示牌,这块长4米,高6米(画面高2.8米)的双面公益广告牌,画面上印有“宝塔湾河段水情异常复杂,不知吞噬了多少人的宝贵生命”的字样,并印有游泳符号等于危险图案。然而这些大学生似乎沉浸在游玩的欢乐中而忽视了危险的存在,涉水到了离沙滩较远的小沙丘上,可见其安全意识十分薄弱。当发现小孩落水时,最先下水的李佳隆连牛仔裤都没来得及脱就跳入水中,向落水少年游去。与此同时,陈及时也和衣跳入水中,逆流而上向另一名少年游去。在水中,李佳隆拖住一名少年,同时被少年紧紧抱住,动弹不得。这一方面反映出学生的英勇,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其安全技能的不足,穿牛仔裤下水救人是不妥的,同时救落水的人一般都是从背后搂着落水者的脖子,这样可以防止被惊慌的落水者抱住而动弹不得。由此看出,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都有待加强。

(二)相关规定及执行出现偏差

1.规定偏差

安全因素已成为学校管理的一大障碍。许多学校为避免意外的发生,对学生集体外出都做了比较严格的限制,外出活动能不组织就尽量不组织。春暖花开、秋高气爽,任你美景如画也不能去春游、秋游,更有甚者明文出台规定禁止学生集体外出。法制日报曾经刊登过一篇名为《云南一中学与家长签“安全协议”禁止学生外出引争议》的报道,说是云南一所中学为了避免因学生发生意外事故而导致家长与学校产生纠纷,遂想出了一个“好点子”——与学生家长签订协议,要求家长应密切注意子女的异常行为及去向,杜绝子女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私自外出或结伴外出活动(如游泳、郊游、进入“三厅两室一网吧”、旱冰场等),发现情况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否则责任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1]此举引来议论纷纷。

为了安全,学校舍弃了许多,大有因噎废食的趋向,学校的“安全问题”演变成了“安全禁锢”。一方面提倡学生多接触社会,学会生存、学会做人,一方面又受“安全”制约,取消活动、限制活动。学生由于不能参加活动会发展到不敢参加活动,以至于不想参加任何活动,这样的“安全”只能造成学生视野狭窄,无实践能力,好奇心淡漠,丧失挑战勇气,不利于综合人才的培养。

2.执行偏差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管理,保障师生安全,使学生外出活动能够安全、有序、文明地进行,各个学校基本上都制定了相关的制度,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审批以及监督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然而在执行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偏差。以长江大学救人事件为例,《长江大学学生外出管理暂行规定[2]中写到:

为了规范我校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学生集体或个人到校外从事社会实践、旅游、参观等外出活动必须经过审批,未经申请批准,任何学生集体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出活动。

二、学生集体或个人外出活动必须履行以下审批程序:

1.荆州市城区范围内的活动审批程序:活动前三天内,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领导审批。

2.荆州市城区范围外的活动审批程序:活动前一周内,学生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或班主任)审核——院(系)领导审批——学生事务处备案。

3.学生个人外出须到院(系)学生事务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注明外出事由、地点、返校时间。

三、因教学实习、社会实践等正常教学业务需要组织的学生外出活动,由组织单位书面报告给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备案。(www.daowen.com)

四、学生外出活动,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事先制订周密安全的工作预案,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并有指定老师带队,负责相关组织及安全工作。

五、学生外出活动依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院(系)要严格控制学生组织和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外出集体活动。

显然,无论长江大学10多位大学生是在老师带领还是自行情况下的违规,如果他们能遵守并执行《长江大学学生外出管理暂行规定》,就绝不会发生此类的事故。在事发现场,我们没看到老师的踪影。因此,不难断定,应该不是老师带领长江大学10多位英雄大学生到四周是江水的小沙丘上的。另外,他们救人前绝对没有事先制订周密安全的工作预案,落实好安全保障措施。规定形同虚设,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二、相关对策

(一)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教育

首先,辅导员作为学生思想工作的最直接联系人,要时时紧抓学生的安全教育,不可麻痹放松。让学生知悉学校关于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相关管理,明白外出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可以请有关专家通过讲座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传授学生安全技能。

其次,重视安全演习和实地观摩。尽可能让学生在实践中参与和体验,提高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再次,编订《学生安全事例》手册。以笔者所在单位的学工部为例,编订有《规矩与方圆》一书,里面收录了部分学生作弊、受到的处罚以及对学生个人的影响例子等等,对学生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笔者认为可以制定一本专门收集发生在大学生身边的安全事件的手册,写明事件发生的过程以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再加上如何防范此类事件的发生以及发生类似事件的应对方法。通过将鲜明的事例汇编成册,让每一届的学生学习,引以为戒。如果条件成熟,应把安全教育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一部分,纳入有序的教学计划中,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将汇编的实例作为授课内容,从而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严格审批和适当的引导支持

1.严格审批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要结合外出集体活动的特点。在活动之前对师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同时要严格落实外出集体活动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严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学校在审批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时要突出教育主题,坚持“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则。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活动安全保障措施。要选择安全的活动路线和场所,租用具有营运资质客运企业的车辆,驾驶员应证件齐全,严禁车辆超载。外出活动前,学校要关注天气变化,遇有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一律不准组织外出。目前外出审批程序一般是:班级申请——辅导员(班主任)审核——系分管领导审批——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存档,遇到比较重大的需要报校分管领导审批。同时要有严格的监督体系:班级(明、暗)信息委员——年级信息委员——辅导员(班主任)——系分管领导,情况紧急可以直接向辅导员或系分管领导报告。

2.适当的引导支持

大学生是一个非常活跃的群体,他们对外面的世界充满着好奇,如果对于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做了太过严格的限制,势必影响到大学生的健康发展。笔者认为对于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可以采取适当的引导支持态度。对此英国鼓励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的做法值得借鉴。2007年底英国推出的教育与儿童事业发展十年规划——《儿童计划》,旨在为英国儿童打造全世界最好的成长环境。为了落实这一项计划,英国儿童、学校与家庭部随后颁布《保障安全行动计划》。该计划的实施使他们将有更多机会走出课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外出活动。对于教师来说,也将获得更多组织学生短途旅行、参观等活动的支持和建议,减轻官僚机制给教师带来的责任重担。该计划一方面投入2.25亿英镑为各地方教育机构提供基金,重建或更新3 500个运动场,使之适于包括特殊需要儿童在内的所有人使用。为贫困地区的8-13岁儿童开辟35个探险性活动场所。另一方面对博物馆名人故居、学习中心、农场等学生经常前往的校外活动场所实行挂牌管理,将这些场所原有的“安全”和“优质”两种标志合二为一,并在能够保障学生安全、受到师生欢迎的活动场所挂上“优质徽章”,方便了学校和其他学生活动组织者选择。[3]

笔者认为,英国对于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做法具有很强借鉴意义,当然这需要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开辟适合学生外出的场所并对场所进行评估。一方面扩大学生外出集体活动的范围,另一方面指引学生外出活动时选择一些安全系数较高,比较受欢迎的地点,从而尽可能地避免如长江大学学生去没有防护的险滩游玩事件的发生。

结论

学生外出安全是关系到学校发展稳定的重要问题,也和学生个人的发展密切相关,要经常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对学生的外出集体活动要严格落实审批和监督工作,同时也要给予适当的引导支持,“与其闭门锁校,不如引导性地开放”。

参考文献:

[1]储皖中.云南一中学与家长签“安全协议”禁止学生外出引争议[EB/OL].http://www.legaldaily.com.cn/0801/2009-11/30/content_1188520.htm.

[2]长江大学学生外出管理暂行规定[EB/OL].

http://xssw.yangtzeu.edu.cn/ZXDT/2009/10/25/094727229.html.

[3]英国颁布儿童安全计划 鼓励学校组织外出活动[EB/OL].

http://www.bokala.com/html/13189/.

作者单位:福建工程学院土木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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