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特色市场形成:开发性金融论纲成果

中国特色市场形成:开发性金融论纲成果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展中国家政府是否掌握接轨过程的“主动权”,才是市场化、国际化过程成败的关键。7﹒2﹒1中国模式:政府引导型的市场形成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并无可争辩地载入世界现代化的史册。

中国特色市场形成:开发性金融论纲成果

7﹒2 中国特色的市场形成

市场是好的,但是市场不会一下子从国外移植过来,完全自然演进形成市场也是可以的,但是比较缓慢,在中国现有的国情下我们不可能被动等待市场化的过程自发演进,东亚的经验表明,国家是可以主动培养和建设市场的,而且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已经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模本。

但是,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发展中国家政府自身可能存在的不完善性。很多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的政府并非没有试图主导经济发展的方向,但由于发展中国家的政府面临着人才的缺乏、腐败、政治压力、权力的私人化、官僚主义、手续烦琐、模棱两可等堆积如山的问题,从而使政府缺乏制定有效开发战略的能力,进而形成了“政府软弱——经济停滞——进一步招致社会混乱——政府由此变得更加脆弱”的恶性循环,而这才是许多发展中国家一直滞留在落后国家行列的最终原因。东亚的多数国家以杜绝这些问题为突破口,选择的是坚强的领导团队和有活力的民间经济,以及连接两者的开发意识形态。要在以上困难中,取得经济开发的成功,决定性的重要条件是,在与国际接轨的过程中,政府既要保持本国社会的主体性、连续性,又要以自己选择的方法向前推进。最关键的是,要给予发展中国家决定各种政策的自由——从外部引进什么,在怎样的顺序和时机下进行,对外来的如何进行再解释,怎样修正基层社会使其接收国际化,以及如何利用国际机构的援助等等。发展中国家政府是否掌握接轨过程的“主动权”,才是市场化、国际化过程成败的关键。

1978年以来的中国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中国的市场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市场形成模式。中国政府利用特有的组织优势,形成了坚强的领导团队,在市场形成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开放性的政策使体制外的私营经济蓬勃发展,而开发性金融正是政府引导市场形成的模式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并逐步形成了连接政府和市场的开发性意识形态。

7﹒2﹒1 中国模式:政府引导型的市场形成

从1978年开始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社会的各个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并无可争辩地载入世界现代化的史册。世界银行1997年的发展报告指出:20年前,从低收入国家总体来看,中国的人口占40%,而总收入只占到25%;但其后的20年之中,低收入国家所实现的收入增加总额中的近2/3是在中国实现的。如果把中国的30多个省级单位分别作为独立的统计单位,过去20年间,经济高增长的前20位都属于中国。据世界银行估计,英国在工业化初期人均收入翻一番的时间用了58年(1780—1838年),美国用了44年(1839—1883年),日本用了34年(1885—1919年),巴西用了18年(1961—1979年),韩国用了11年(1966—1977年),而中国只用了10年(1977—1987年),大大超过当年英、美、日等国人均收入增长速度,也成为目前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为什么中国比较成功地推动了经济改革呢?比较一致性的看法是:中国采取了“渐进”的改革方式,而俄罗斯、东欧采取了“激进”式的改革方式。我们认为以下三个方面保证了渐进化的市场化改革的成功,同时中国政府也起到了引导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一,稳定的、强有力的、具有战略眼光的政府,保证了转轨的主体性、连续性,从而获得了与国际接轨的“主动权”,进而保证了经济的持续、平稳发展。

发展中国家为了尽快建立和健全自己的市场体系,不仅要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几百年间分阶段完成的职能“毕其功于一役”,而且还要解决几十年计划经济中遗留的大量历史问题,此外还要面对世界经济发展新趋势的挑战。因此,转轨时期政府的经济职能转换充满了艰巨性和复杂性,中国政府具有特有的组织优势,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其经济职能转化的顺利进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向人们灌输市场化的伦理观念。打破“铁饭碗”和“大锅饭”等计划经济固有的“伦理”,将市场的逻辑、私营经济的观念强行灌入千万个仍被非市场伦理观念主导的大脑中去。市场经济的观念是西方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逐步形成的,要将这种观念和文化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在全国范围内普及,需要政府的强力推动。

其次,解决计划经济遗留的问题。市场转型不仅涉及观念的转变,也涉及资源和权利的重新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必然有人得,有人失。在市场化过程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会强制人们接收市场改革为他们确定的新角色。但这样做既不符合正义原则,也会为改革增加许多不稳定的变数。为了实现较为人道的市场机制,也为了使转型过程相对平缓,中国政府采取种种措施来补偿那些利益在市场改革中受到损害的社会集团,如由政府制定国有企业改革和军转民的规则、解决国营企业大规模私有化引起的恶性失业问题、重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需要相当长时间,甚至不得不牺牲一些人的利益,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组织力量,很难保证某些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

再次,转轨时期政府需要承担的“多阶段复合性”职能。在发达国家市场经济自发发展的各个阶段需要政府执行的那些职能,作为转轨时期的政府都要一并执行,这些都需要一个强有力并且具备战略眼光的政府。例如,由于转轨国家的市场体系的发育还处于初级阶段,地方保护主义和条条块块等形形色色的“行政割据”普遍存在,转轨国家的政府必须执行早期国家干预的职能,以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这原本是西方的市场经济国家在15—17世纪做的事。转轨国家的政府还需要制定出一整套市场经济运行所必需的法律和规则,而这是西方的市场经济国家在18—19世纪所做的事。为调控市场化进程中的经济形势,顺利实现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的目标,转轨中国家的政府还要借用发达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手段,克服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的缺陷,矫正收入分配结果的不公正等。

最后,在整个国际经济局势非稳定的状态下,在意识形态的对立仍然存在的局势下,为了控制改革的大方向,中国政府始终掌握转轨过程的“主动权”,这是市场化、国际化过程成败的关键。

第二,中国独特的改革战略,即以渐进的方式,降低改革成本和社会风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了强大的“新经济成分”,逐步摆脱计划经济,大大降低了改革的风险。

世界银行于1997年在《2020年的中国》这一报告中指出,选择了适合中国特殊国情的务实和渐进的改革模式是使中国自1978年以来持续高增长的重要条件之一。著名的中国经济问题专家诺顿(Barry Naughton)把中国经济改革的主要特点概括为:双轨制,包括价格双轨制,国营企业部门协调机制的双轨制;逐步缩小指令计划的范围;鼓励市场竞争,逐步打破国有企业在不同行业的垄断地位;更多地利用价格机制,按照市场的供求关系调整资源配置;不是通过私有化“报废国有企业”,而是加强企业管理,改善监督、控制和激励机制;创造与计划部门相分离的新经济成分,诸如,非国有经济、乡镇企业、三资企业经济特区等;实施宏观经济稳定政策,平衡改革、发展与稳定之间的关系;鼓励居民高储蓄,保持高投资率水平。

第三,有效联系政府和市场的开发性意识形态。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在讨论国家作用的时候,是基于坚持中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根本方向和根本基础的。这里强调国家的作用,并不是要否定市场的作用,恰恰是要促进市场的发育,发挥市场的作用,减少市场失效的范围和频率,限制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和垄断,是要在政府的指导下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不是取代和取消市场的基础性作用。而政府和市场之间的这种和谐关系,我们将其称为“开发性”的关系,即政府要主动培育市场、主导市场的发展、弥补市场的不足,要充分开发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而不是为了取代市场。这种情况下,政府进行的是一种超边际的选择(5),这种关系我们称其为“开发性”关系,这种意识形态称为“开发性”意识形态,“开发性”意识形态有效促进了中国的市场化进程。

以上我们论述的中国式的市场化模式,可以概括为“强力政府+逐步培育的活跃的民间经济+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开发性关系”。我们可用一个例子来说明,很多经济学家拿飞机飞行中拆换发动机来比喻转型的困难,我们把这个例子拓展一下。如果飞机(一国经济)飞行时贸然拆除了唯一的发动机(原有经济体制),新的发动机(新的经济体制)必须在飞机坠毁之前安装好并发挥作用,这样的成功几率非常小,如果失败其后果不堪设想(经济崩溃),现实中,恐怕很少有技师在飞机飞行过程中拆除发动机,除非还有其他的发动机提供足够的动力。实际上,飞机总是装有备用发动机,在主发动机出现故障时,打开备用发动机来提供动力之后,然后再关闭出了故障的主发动机,才可能进行检修。中国的渐进式改革正是这样的思路,先培育“新经济成分”(备用发动机),再对国有经济进行改革(维修原有发动机),最后,成功地让两个发动机共同运转。我们可以看出,先装好备用发动机,让其正常工作,再关闭原有的发动机是科学的,避免了极有可能发生的“坠机”事件,中国渐进改革的关键在于在国有体系外发展民营经济,当这个民营体系强大到可以顶起国民经济,为经济发展提供足够动力的时候,再逐渐让国有企业退出竞争性领域。同时我们要注意到切换和维修发动机应该有经验熟练的技师来进行,在经济转轨中表现为有威信力的、稳定的政府来引导经济发展,做出各种应急的处理,保证转轨的顺利进行。而熟练的技师必须有各种不同的工具来帮助完成其修理工作,开发性金融就是这样的一种工具。

开发性金融作为政府的金融机构,通过市场化的资金运用来完成政府的政策目的,是我国政府引导型市场形成模式的重要工具,是我国政府和市场的开发性关系在金融领域的具体体现。下面将对此问题进行讨论。

7﹒2﹒2 中国模式中的开发性金融

开发性金融是发展中国家政策性金融的高级阶段,因此从理论上探讨政策性金融的存在理由对深刻理解开发性金融意义重大。我们先探讨一般性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存在的经济学解释,再探讨作为发展中国家政策性金融高级阶段的开发性金融存在的理由。

1﹒“市场失灵”与政策性金融

主流经济学界对政策性金融存在理由的论述,虽然在具体的研究中,各人的表述方式不尽相同,但最终似乎都归因于“市场的失败”,即金融市场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因而需要政策性金融予以补充。一般说来,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中市场机制的界限主要有以下几点(World Bank,1990):

其一,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中,少数金融机构处于垄断支配地位,形成了一种默许的卡特尔,并获取超额利润,而与此相对应的成本则被转嫁给了提供资金来源的存款者或使用资金的企业。与竞争性市场相比,垄断性的市场是缺乏效率的。

其二,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者中常常存在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的情况,企业所需要的资金量从社会整体来看,不是大于就是小于社会理想水平。

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市场机制从社会整体的角度看,都不能有效地配置资源。(www.daowen.com)

其三,发展中国家企业的信息公开程度低,会计原则、法规法制不健全,缺乏作为金融交易前提的基本制度,从而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的资金分配提出了很大的难题。(6)

为了应对上述金融部门中市场机制的界限,很多发展中国家采取了以下措施:

首先,为了克服垄断性的金融市场结构,与既有金融机构相抗衡,各国常常设立政策金融机构,其目的在于绕过垄断性的市场结构,为潜在的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供应渠道,从而提高市场结构中的竞争程度。通过政策金融设定合适的利率,提供较为充足的资金,它就有可能成为促进市场竞争化的有效手段。

其次,在存在外部经济从而导致企业资金需求过少的情况下,通常采用“补助金或征税”的方法来解决。

再者,在信息不对称导致对中小企业等部门资金供应过少时,可以将金融机构的信息收集成本适当转移给公共部门来做,或者由公共部门来分担投资风险。政策性金融就是这种类型的机构,具有某些政府机构性质的政策性金融与民间金融相比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因为政府机构通常与企业界和研究机构都有合作关系,比民间金融机构掌握更多的信息,而且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贷款一般都有政府的支持,因而对民间金融机构的贷款流向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有较好的“诱导作用”(或称为“cowbell or signaling effect”)。

表7—2 市场的界限与政策性金融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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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参照奥田英信(1996)。

政策性金融通过长期、低利息融资,引导和促进投资。与其他政策工具相比,政策性金融的重要特点在于:首先,可以根据政府的政策意图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做出灵活的反应,而且政策性金融的投融资反映了政府的政策导向,对民间金融具有“诱导效果”。其次,政策性金融的融资决策无需经过政治程序,没有政治压力,因而在选择项目时较为公正和客观。最后,政策性金融与税收优惠政策和补贴政策不同,接受融资的企业将来必须还本付息,因而增加了企业改善经营管理的动力;而且,政策性金融具有较为严格的审查制度,保证了资金的优化分配;同时,政策性金融本身也从其投资活动中获益,形成良性循环机制。

2﹒开发性金融存在的理由

探讨了政策性金融机构存在的原因后,我们接着探讨作为发展中国家政策金融高级阶段的开发性金融存在的理由。

(1)开发性金融是国家引导型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工具。

日本等东亚国家都建有开发性金融体系,但是,“市场失灵”并不是东亚国家建立开发性金融体系的根本原因。以日本为例,日本作为一个市场经济国家,“市场失灵”自然不可避免,但是放眼世界,有“市场失灵”的国家并非都建立了开发性金融体系。日本乃至东亚其他后起工业国建立开发性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发展中国家和后发展国家由于市场发育不健全,以及在技术转移过程中信息和长期资本的短缺,为了实现以国家为主导的经济发展赶超战略,必须由国家在一定程度上集中分配资源,开发性金融正是为此而采用的一个重要工具。而我国作为一个处于转型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开发性金融在培育市场、建设制度方面担负着一般的政策性金融所无法担负的重任。

如前文所述,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大多面临着两个主要的障碍:一是市场发育不足,机能不够健全(而不是市场充分发育以后所出现的所谓的“市场失灵”);另一个是经济长期发展的信息和长期资金严重不足,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不够健全。解决这两个问题,单靠市场本身力量有限,因此政府应该酌情介入市场,手段之一就是建立开发性金融体系。

从根本上说,经济发展必须依靠市场力量。但是,对于低收入的国家来说,由于经济发展的起点低,与其说存在着市场失灵,不如说市场本来是并不存在的,换言之,连市场培育本身都需要国家的介入。战后初期,东亚经济起飞和工业发展面临着市场发育不全的巨大压力。第一,由于市场割裂和不完全,市场信息稀缺且流通不畅,而且发展中国家法律、会计原则的建设较落后,不能有效发挥作用,因而金融交易在很多时候难以进行;在发达国家的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短期金融市场、长期债券市场等,在发展中国家很不发达,甚至还不存在。金融市场的发育不完全,构成了经济发展的巨大障碍。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交易如果完全交给市场,未必能有效地配置资源。第二,市场主体不发育,靠其自发的市场行为不能有效地推动工业化和迅速发动经济增长;此外,面对国外资本的竞争压力,后发展国家弱小的私人资本必须依靠政府的力量,迅速发育国内市场,建立起相当规模的经济体系,以有效抵御国际垄断资本的渗透。

基于这种现实,为了克服由于市场经济的不发达而造成的资源不能有效配置的状况,也即为了克服“与生俱来的不足”这种初始条件(这一点与发达国家中市场已经存在,而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未能充分发挥作用不同),东亚各国并没有亦步亦趋地重复欧美发达国家依靠自发的市场力量来逐步实现工业化的道路,而是通过对资源配置的直接或间接控制,推动与工业化相适应的垄断竞争市场的形成、发育和发展,并积极地“介入”了市场。

从日本和东亚的经验来看,政府介入的一个重要工具就是开发性金融,它与产业政策相互联系,或者可以说是产业政策的一个重要的工具。后发展国家在工业化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信息和长期资金极为短缺,而既有的民间金融体系又不能充分满足的问题。政府通过开发性金融手段,集中一部分资金,可以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提供长期、低利融资,也可以通过政策性金融的信息优势,引导民间金融对上述领域的投资。

库兹涅茨(S﹒Kuznetz,1966)指出:“现代经济的发展是在基础科学技术在经济活动中的运用和由此而带来的实用技术的发展基础上实现的。”在以技术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化过程中,新旧产业不断替换,为了有效地分配资金,并促进企业间交易的顺利进行,需要生产与新企业和新产品有关的大量的信息。此外,有效的技术转移单靠先进技术的机械装备尚且不够,为了充分发挥技术的潜在生产能力,需要进行各种各样的学习,在资金市场很不完全的情况下,与耗费时日的学习期间与学习能力积累相应的长期资金的利用显得非常重要。但是,后发展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情况是,由于社会经济条件的制约,信息生产与长期资金的供给都极其不足,存在着很大的“供求缺口”,市场的功能在某种程度上被经济体内部的某种分配机构等非市场组织所代替。从这种“市场失灵”的观点来看,后发展国家的工业化过程中,金融体系应该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实际上,由于种种条件的限制,金融体系的作用难以发挥,上述供求缺口也就难以填补。因此,后发展国家的金融体系经常出现安全问题,以及效率低下的现象,反过来又进一步扩大了上述缺口,造成了恶性循环(寺西重郎,1991)。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在与制度建设相关的沉没成本(sunk cost)中,民间不能全部承担的部分,可以由公共部门来承担。从各国的实际做法来看,与金融市场制度建设相关的调查、立法、机构设置等成本,对于民间来说都是将来无法收回的成本,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理论上也应该由公共部门来承担,而开发性金融从某种意义上看,正是这样一种准公共部门。

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后发展国家由于经济发展阶段所决定的“市场缺位”,经济发展中基础部门的薄弱,以及在引进技术过程中出现的信息和长期资金的不足,政府在领导经济发展时,需要建立一套具有相当规模的开发性金融体系,作为能够有效利用的工具。

(2)中国的开发性金融是现阶段中国政府引导型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手段。

开发性金融的发展是与一国的市场经济模式及其经济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一般说来,越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开发性金融的作用越有限度;越是市场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对开发性金融的需求就越大,其发挥的作用也就越大。

从本质上说,我国建立开发性金融的目的,应该是为配合国家产业政策,为了解决目前严重制约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瓶颈”,为了提高出口竞争能力,作为国家实施“赶超战略”的一个工具而设立的。同时,我国改革以来,由于国家倾斜式发展政策以及宏观资金运动格局等的变化,地区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日益影响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乃至政治稳定。解决这一问题,除了依靠财政力量之外,国家自己集中一部分资金,建立一套具有一定规模的开发性金融体系,是必要而且可行的选择之一。

从国际经验来看,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初期,金融体系不够完善,一方面,基础设施与基础产业等制约经济发展的基础部门急需大量的长期资金;另一方面,由于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不够完善,缺乏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的必要手段,市场发育本来就比较落后,而且单靠市场配置资金,调整产业结构,时间漫长,而且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大量的浪费现象。因此,国家应该积极而有效地干预市场,通过制定产业政策等手段,引导经济发展。在这一过程中,建立一个具有一定规模而且能够有效地被政府运用的开发性金融体系,很有必要。具体到我国的实际情况,自1979年改革以来,在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产业结构不合理,地区经济差距不断扩大,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力量过于弱化,投资主体与来源分散,地区和部门利益膨胀。解决之道,不能靠简单地收权,重走计划经济的老路,而是应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调动地方、部门、企业积极性的同时,中央政府也适当集中一定的资金力量,重新构造财政与金融相互配合、充分体现政府与市场、分权与集权的辩证统一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其中,开发性金融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调整产业结构、解消“瓶颈”制约,促进地区经济的均衡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总之,开发性金融作为发展中国家政策性金融的高级阶段,利用自己的融资优势,通过融资促进了制度的建设和市场的培育,是我国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战略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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