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中国融资体制三元重叠结构的历史演进:财政、银行与资本市场
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需要长期资本的支持,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过程也是长期资本形成的过程。财政和金融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主要领域,它们主导着全社会资金的流动和资源的配置,决定着社会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发展方向,在长期资本形成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财政和金融的共同性功能就是进行社会资金分配,它们共同构成了经济发展的融资机制。由于财政和金融的各自体制环境、政策选择和制度安排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因此,它们之间具有复杂的资金渗透性和高度的政策关联性。在我国政府主导的经济转轨过程中,财政和金融体制为经济的可持续增长提供了资金支持,尤其是长期资本的支持。从财政与金融体制改革的历史可以窥见我国融资体制演进的真实图景以及长期资本的形成过程。从改革以来财政金融体制的演进来看,总体上讲中国融资体制的历史演进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1﹒1﹒1 以财政为主,银行为辅的阶段:1984年以前
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的融资体制是在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的以财政为主体的融资体制。当时,资金作为极为稀缺的经济资源,国家始终保持分配过程中的中心地位。国家通过低工资、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途径对城乡居民应得收入中的一部分实行强制性储蓄,并以国有企业盈利上缴国家财政的形式集中起来,然后再把资金分配到各个需要投资的行业和领域,形成了国有企业的“统收统支”制度,即收入全部上缴国家财政,投资活动由政府计划制定,投资来源由政府全额拨款。在这种体制下,政府既是最大的储蓄主体,同时又是最大的投资主体。在收入分配中,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高,财政对于储蓄向投资的转化发挥着主导作用。据统计,在这一阶段企业84%的基建投资来源于国家的预算内资金,并且主要采用无偿财政拨款形式(如表1—1所示)。
表1—1 各种资金来源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中的比重(%)
资料来源:刘红梅、王克强:《中国企业融资市场研究》,23页,北京,中国物价出版社,2002。
既然储蓄与投资是同一主体,也就不存在盈余部门与亏绌部门之间的资金融通问题。1984年以前,企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财政提供的,银行只提供了很小比例的定额流动资金或超定额流动资金。银行的信贷供给制度对企业融资规模和融资决策几乎没有影响。银行在这段时期不是一个资金融通的中介机构,而主要承担财政出纳的功能。以财政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制度可以从1972—1983年财政在中国国有经济生产投资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如图1—1所示)反映出来。在每年新注入的生产与投资资金中,财政投入的份额在1972—1983年中最高达到92﹒3%,12年中平均达到71﹒5%。在这部分资金中,财政用于生产和投资的固定资本投入在1972—1978年曾经达到100%;改革以来,用于生产和投资的流动资本投入,财政所占的比重逐步下降,银行所占的比重逐步上升,从1972年的42﹒5%上升到1983年的96﹒4%。
图1—1 国有经济生产投资资本中财政份额的变化(1972—1983)
资料来源:张杰:《中国金融制度的结构与变迁》,111页,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
1﹒1﹒2 以银行为主,财政为辅的阶段:1984—1993年
这一阶段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阶段。1979年开始推行的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产生了深刻变化,突出表现为国民收入分配逐步向居民倾斜,居民储蓄所占份额大幅上升,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持续下降(如图1—2所示)。在这种情况下,仅仅依靠财政资金支持经济增长的局面难以为继。1985年我国实行了“拨改贷”,变以“财政为主”的融资体制为以“银行为主”的债务型融资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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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1978—2004年财政收入与居民储蓄分别占GNP的比重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79—2005各年资料整理,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可是国有企业对财政性资金的刚性依赖加剧了银行信贷资金的财政化倾向,银行不仅对国有企业提供大部分流动资金,而且向国有企业提供的生产和投资的固定资本份额也不断上升。国有银行体系保证了资金融通由盈余部门——居民向亏绌部门——企业的顺利转化。同时,政府通过对四大国有专业银行的高度控制,继续掌握着资金的分配权。信贷资金的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渗透到经济活动的各个领域,其中有大量资金用于财政性支出。在这个阶段,财政与金融的资金供应关系进一步易位,加剧了银行资金供应的压力和资金运用的变形。以银行为主体的资源配置制度可以从1984—1993年我国国有银行在国有经济生产投资资本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出来。如图1—3所示,银行在每年投入的生产与投资的流动资金中占到绝大部分比重;固定资本投资比重也不断上升,由1984年的27%上升到1993年的48﹒5%。在全部生产和投资资金中,银行所占的比重由1983年的46﹒3%上升到1993年的78﹒3%。
图1—3 国有经济生产投资资本中银行份额的变化(1984—1993)
资料来源:张杰:《中国金融制度的结构与变迁》,111页,太原,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
1﹒1﹒3 三元重叠结构的形成:1994年至今
融资体制的三元重叠结构是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市场化改革逐步形成的。1992年,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讲话奠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理论基础;党的十四大明确地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全面系统地阐明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和战略部署;党的十五大又进一步明确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这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提出为解决长期以来投融资体制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创造了条件,我国投融资体制的市场化改革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在投资领域,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多元投资主体并存的投资格局开始形成,不同的投资主体根据项目不同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需求情况选择不同的投资领域。一般来说,投资效益较高、市场调节比较灵活的竞争性项目主要是以企业作为基本的投资主体;建设周期长、投资规模大且回收期长的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等项目属于政策性的投资范围;公益性的投资项目由政府直接负责。
为了与上述投资体制改革相适应,我国的融资体制也进行了深入的市场化改革。在财政体制方面,主要实行分税制改革,将经常性预算与建设性预算相分离,实行复式预算管理,并明确了国有企业的市场地位,打破了隶属于行政机关并由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模式。在金融体制方面,主要是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实现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分离,组建国家开发银行等三个政策性银行,建立中央政策性融资体系;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建立和发展为企业通过直接融资渠道筹资、从事资本经营活动创造了条件。在财政与银行关系方面,通过1994年的《预算法》和1995年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初步界定了财政与中央银行的关系,并明确了两者之间资金往来的界限。
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要求筹资渠道的多样化。在企业作为投资主体的竞争性领域,投资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商业性银行的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等投资周期长、投资规模大且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项目的投资主要是由政府集中必要的财力和物力,通过经济实体(如组建大型国有企业集团)进行投资,并广泛吸引地方、企业参与项目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银行和资本市场;公益性项目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预算资金。这样,在我国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融资中出现了“三元重叠的融资结构”,如图1—4所示。
图1—4 中国融资体制的三元重叠结构
在图1—4中,财政、银行和资本市场出现一块共同的区域,即图中的阴影部分,它表示在政府主导的经济转轨过程中,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等投资领域需要财政和金融市场共同为这些项目融通资金。由于这些领域中项目的特殊性,仅仅依赖于单一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我国体制转轨过程中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而且,在这种三元重叠的融资结构中,从不同渠道筹集的资金基本属于长期资金。融资体制的三元重叠结构是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殊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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