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纪和斯威夫特一样向冷酷的理性至上发起挑战的还有劳伦斯·斯特恩(Laurence Sterne,1713-1768)。斯特恩在文学史上的地位主要建立在他的两部作品之上:《绅士特里斯舛·项狄的生平和见解》(The Life and Opinions of Tristram Shandy, Gentleman,下称《项狄传》,1760-1767)和《约克里先生穿行法国和意大利的感伤之旅》(A Sentimental Journey through France and Italy,下称《感伤之旅》,1768),感伤主义这股文学思潮即得名于《感伤之旅》,斯特恩也因此被认为是感伤主义的代表作家。
斯特恩与斯威夫特同为神职人员,但两人的创作动机却有天壤之别。写作对于斯威夫特而言,是履行社会和宗教责任、追求社会意义的途径;而斯特恩写作不是为了什么深刻的社会意义,而是为了引起社会轰动。所以,斯特恩从来没有像斯威夫特那样把义愤的怒火对准社会的不公、人类的缺陷,支配他言行和创作的,是游戏人生、及时行乐的态度,是与理性至上观念对着干的乐趣,具体到小说创作的指导思想,则是洛克的观念联想理论以及对灵魂和情感的重视。
斯特恩的人生观有其形成的客观基础。一是其家庭背景。他的父亲是个下级军官,斯特恩从小跟随父亲生活,小小年纪就看到了军旅生活里狂放、粗鄙的一面。这是影响他日后情趣和品位的一个因素。二是他的疾病。斯特恩十几岁就得了肺结核,这种消耗性的不治之症是他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通宵咳嗽,肺部血管破裂导致大出血,这些反复发作的病症把斯特恩笼罩在惶恐不安的情绪里,扭曲了他对人生的看法,这使得他总觉得自己时日不多,因此他在游戏人间的同时又多愁善感。此外,斯特恩在剑桥求学期间,对“睿智的洛克”的哲学和作品推崇备至,因为在洛克的观念学说中他发现了对他自己的善感禀性的一种解释。他后来宣称洛克对他的思想和写作的影响在“他的字里行间”都可以发现。换言之,没有洛克的观念联想理论,就不会有《项狄传》这本书。
“观念联想”是洛克在1690年出版的《人类理解论》中提出的理论。洛克一向主张人类应当用理性思维指导行为,但他清醒地认识到,人的理智认识是有限的,日常生活中就有很多心理活动与理性不合,因此他用观念联想来解释这一现象。为了证明这一点,洛克用了很多例子,比如说小孩子恐书症的来由是在小学时候因为背错书受体罚,从此一看到书就联想起体罚。不过,最出名的是舞者和箱子的例子:“据说某君学会了跳舞,且舞艺极高。他练舞的房间碰巧有一只箱子,箱子和舞艺就此莫名其妙地联系起来了。如果把箱子搬走,他就难以起舞,在其他地方跳舞时,也必须放上这么一只箱子,他才能舞姿翩翩。”〔65〕
洛克理论中有关观念与理性不合的说法表现在《项狄传》中,这就是斯特恩从头到尾遵循的一个规则:一些观念在人的心里产生联合,要么是通过它们的自然联系,要么是通过机会,通过习惯,这些联合在一起的观念“总是成群结伙的,任何时候只要一个出现于理解中,它的伙伴则会跟着出现;如果这样的联合有两个以上,则所有观念都不可分离,因而会同时呈现出来”。〔66〕
这一观点首先表现在《项狄传》奇特和怪诞的形式和结构之上。小说的前两卷于1760年面世,当时《克拉丽莎》和《汤姆·琼斯》均已流传了10年之久,《项狄传》把这两本小说刚刚建立的小说的形式彻底颠覆了。“它是所有18世纪小说中离线性叙述最远的一部,是对史诗和历史建立的叙述模式摆脱最彻底的一部”〔67〕。同为小说家的毛姆是用“既不协调又不连贯,而且枝蔓横生”〔68〕来形容《项狄传》的叙事手法的,而福斯特则认为小说里“藏着一个神明,它的名字就是‘混乱’”。〔69〕
《项狄传》的排版手法也十分奇特和怪诞,就算是一个觉得笛福和菲尔丁已经过时了的21世纪新新人类读者拿起它信手一翻,也会觉得新奇,因为他会看到空白页、黑页、大理石纹页、成串的星号、大量的破折号和其他随性而用的标点、半截短句、大小不一的字体、整页整页的希腊文或是拉丁文段落。
随后,读者就会发现另一个特立独行之处:《项狄传》是一部文不对题的作品。小说家T.斯摩莱特在其1753年出版的《斐迪南伯爵》的献辞中对小说这种新文学样式做了一番解释:“小说是一幅复杂的大图画,包括安排在不同组群,表现不同态度的活生生的人物,目的是为一个统一计划和完整行动,每个人物都必须从属、服务于此。但是,要使这种统一计划的执行得体、可信或成功,就不能缺少一个主要人物,他凭其重要性,吸引读者注意力,把事件连为一体,提供走出迷宫的线索,最后结束全书。”〔70〕斯摩莱特明确地解释了为何当时重要的小说都以主人公的姓名来命名。而在斯特恩笔下,项狄作为传主,在600余页的小说中出场的次数并不多,小说的主要故事是成年后的项狄讲述自己以及自家府上发生的各色趣事,其中记录得最详尽的是项狄的叔叔托比的生平事迹,报道得最全面的是项狄的父亲沃尔特·项狄的见解。小说开头时,项狄在母腹中受孕,到第四卷终于降生,等他到了穿裤子的年龄,全书已完成了三分之二,第九卷里作者草草提及传主在度过多灾多难的童年之后,成了一个既不英俊又不健壮的青年,曾去欧洲旅行——当时去欧洲游历是英国绅士教育的一部分。
显然,项狄的生平事迹并不具备斯摩莱特所言的重要性,根本不足以“吸引读者注意力”,起不到“把事件连为一体,提供走出迷宫的线索,最后结束全书”的作用。那么,什么才是《项狄传》贯穿始终的主题呢?
离题,或者是跑题,正是这个问题的答案,这一答案的理论依据就是观念联想。离题只是表现形式,实质是《项狄传》与以往小说不同,主人公的经历不是从出生而是从受孕开始的。小说开篇,特里斯舛把日后自己的多舛命途归结为受孕时刻父系雄风被母亲的问题打断。那是一个不合时宜的问题:项狄父亲每月第一个周日的晚上必做两件事,给钟上弦,然后夫妻行房。久而久之,项狄母亲便将上弦和行房联系在一起,所以那天行房之时就发问:“亲爱的,你没忘了给钟上弦吧?”这是洛克舞者和箱子的一个典型表现。
从这里开始,全书充满了各种与主人公的经历并无多大关联的情节和插曲,而每个这样的插曲都是由主人公“头脑中思想的延续”这根线串起来的。虽说小说一开头项狄母亲已经受孕,但是因为牵丝攀藤地叙述了一系列彼此连接的跑题故事,母亲在第二卷才开始阵痛,而他更是到了第四卷才呱呱坠地。但是这么长的篇幅,从阵痛到孩子出世,实际时间只用了半日。在此期间,读者看到的故事主线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项狄母亲阵痛之后,男仆奉命去请医生,经过种种曲折,医生终于拿到了新式接生器具产钳,把主人公从母体带到世上来,还不小心夹扁了他的鼻子。在这洋洋洒洒将近百页的叙述中,斯特恩拉拉杂杂地介绍了男仆的性格和背景,闲话了项狄父亲的假发和新式接生器具,叙述了医生如何笨拙地骑着小马来到项狄府。其中,男仆取来产钳后医生为了对付产钳袋的死结,用牙咬,用手扯,嘴里还要诅咒那个男仆,这一段文字有八页之多。
叙述者不像当时其他小说那样按照时间顺序平铺直叙,因此小说的进展是根据叙述者刹那间产生的联想或是感觉进行的。汪曾祺曾经形容废名的小说:“行文好比一溪流水,遇到一片草叶,都要去抚摸一下,然后又汩汩地向前流去。”〔71〕这与斯特恩的情形很像,只不过后者的行文更像是浩浩荡荡的意识洪流,泥沙俱下,毫无节制。这一点很符合弗吉尼亚·伍尔夫在评论现代小说时所说的:“考察一下一个普通的日子里一个普通人的头脑吧。头脑接纳成千上万个印象,有的琐碎,有的奇特,有的转瞬即忘,有的深刻如利钢所隽。这些印象如无数的原子不停息地从四面八方纷至沓来;……所以,作家如果可以自由写作,不必听命于人,如果他可以不受限制写下自己的选择,如果他可以打破成规,依据自己的感觉工作,那么他写出来的东西没有情节,不是喜剧,不是悲剧,也没有大家认可的那种爱的兴奋或是灾祸”。〔72〕弗吉尼亚·伍尔夫说的是现代普遍认可的意识流手法,而这也正是《项狄传》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所以很多评论家把《项狄传》看作现代意识流小说的源头。
不过,细细分析起来,斯特恩的手法与乔伊斯、伍尔芙和福克纳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意识流小说家是“严肃认真地在那里挖掘人物内心活动,以放弃情节为代价来获取深层的人物塑造”〔73〕,《项狄传》与其说是特里斯舛的意识流自述,不如说是斯特恩本人的观念联想。不光作者把特里斯舛当成自己的肖像,连当时的读者和评论家也用“特里斯舛·项狄”来指代作者。这样的结果其实与斯特恩写作小说的动机有关。
其次,斯特恩与那些理性主义启蒙者不同,他从来没有把自己看成是道德导师,相反,他毫不隐讳自己的写作动机是名利和游戏。1760年1月,《项狄传》刚刚出版不久就引起了轰动,斯特恩写信给朋友说:“我写作不是为了糊口,而是为了出名”〔74〕。叙述的随意、性隐喻和性玩笑的无处不在、印刷和排版的怪诞、拉丁文和希腊文的引用,都服务于两个目的:自娱娱人,惊世骇俗。自娱娱人是为了求开心,斯特恩自知病重,逃不过英年早逝的宿命,他狂放不羁的生活、独树一帜的写作手法,都是“carpe diem(及时行乐)”的表现而已。
由于把出名看成是最大的动机,斯特恩在小说里常常直接和读者交流起来。“写作,只要控制得法,不过就是对话的别名而已”〔75〕,显然斯特恩是把他的读者看成了自己的对话者。虽然《项狄传》通篇只是斯特恩的独白,但是他时不时要跳出来提醒读者:这不是真实的故事,与其关注特里斯舛这个在第六卷里才到穿裤子年龄的小屁孩,不如关注眼前这个妙语连珠、知识渊博、不拘小节的作者。比如说,他在第四卷里借主人公之口谈论小说家想要忠实记录生活的窘境:
这个月我比12个月之前又大了一岁,正如您所见,我都快要写到第四卷的一半了——才讲了我人生的第一天——这说明我眼下要写的比我动笔之初又多了364天,……是不是我生活中的每一天都这样忙碌呢?——为什么不是呢?……情况就是这样,诸位阁下,我写得越多,要写的就会更多——结果,阁下读得越多,要读的就更多。
这对阁下您的眼睛会有好处吗?〔76〕(www.daowen.com)
由于作者不断站出来揭示小说的虚构特性以提醒读者,《项狄传》被后现代主义评论家挂上了元叙事的标签。另外,文本中的时间观念与实际时间相去甚远,比如说,为了突出观念联想,托比叔叔的一句话前后跨了七个章节,其间有形形色色的事件、感想以及联想,作者很大胆地用文学时间同时表达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画面。所以,长期以来,文学评论家们把《项狄传》当成了试验小说的标本,探讨斯特恩种种新奇手法之后特立独行的深意。
其实,斯特恩在自己的作品中更像是一个想要获取大人注意力的小孩,时不时跳出来卖弄一下或是骚扰一下,提醒读者自己的存在,“读者屡遭骚扰,废书而叹,必然会想到作者。而这正是斯特恩期待的效应。他要使自己的思想、自己的意识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他要把读者和故事之间的交流变成和他的交流,——你看故事干吗?看我呀!我多好看!”〔77〕
因为《项狄传》是斯特恩借以出名的工具,所以他希望在小说里给自己塑造一个受社会欢迎的形象:确切地说,斯特恩想要替自己塑造的形象不是“好看”的人,而是一个高贵的智慧闲人。无论是他对自我形象的经营,还是笔下项狄父亲及托比叔叔形象的刻画,突出的都是非功利性。这么做,一则是因为当时的社会风气使然。英伦文人和贵族一向讲究有学问的俳谐,斯特恩更是想在这个成本高昂的传统上卓尔不群。试想,如果不是有钱而且有闲,有谁能有这么大的学问、这么多的时间和这么轻松的心情来掉书袋、搞隐喻、玩文字游戏?
这也就是为何斯特恩要强调项狄父亲及托比叔叔的绅士身份,还要点明父亲是进入士绅阶层的成功商界人士,叔叔是退伍军官。如果这两人不属于生活优渥的食利阶层,怎么可能有书中突出描写的种种怪癖?老哥俩一个沉迷于玄学,一个热衷于军事,这正是当时上流社会引以为豪的身份象征——闲逸无为——上等人无论做什么,都无关生计。第五卷用很大的篇幅描写了父亲得悉长子博比去世的消息之后的表现。相较于第四卷中得悉新生儿由于种种错误被取名特里斯舛的时候表现出来的伤心,这时候项狄先生的表现尤其会让东方的读者觉得莫名其妙。他没有像其他失去儿子的父亲那样痛苦,相反,却开始展示学问和机智了。他冲着自己的弟弟长篇大论地背诵哲人们有关死亡的看法,还因为在和仆人的口舌之争中自己一语双关地开了一个和性有关的笑话,结果“眼里游动着得胜的泪水”。再加上叙述者东拉西扯地说起了项狄府上此时各色人等在听说大少爷死讯后闹剧一般的表现,读者会觉得这一卷的喜怒哀乐与日常经验格格不入。可实际上,这是当时的风气使然。
首先,悲痛和悲哀,在当时的社会里,不仅仅是一种情绪,而是一种事情,是要好好操办的,所以连项狄府上的仆人们都会热烈讨论、积极设想,很像是一场闹剧。第二,高贵的人应当把自己的悲哀收藏在内心,如果情郁于中而泄之于外,不但不显得真挚,反而给人俗气或者说是小家子气的感觉。18世纪某个家境不错的寡妇在谈到父亲死亡时说:“性情中人的悲哀是无欺的,他厌恶那些公开展示痛苦的俗套子。他更愿意独自享受心头那份秘密的高贵的感觉,那是庸俗之人永远也不会有的感觉。”在闹剧的背后,才是项狄先生的丧子之痛,学问和机智只不过暂时将它排遣。像项狄先生这样的绅士,悲伤是需要独自品味的,不过,那样的时刻,特里斯舛是看不到的,因而读者只有自己体会。
这种风气造就了斯特恩的《项狄传》,也是由于这种风气,这本妙趣横生、轻松洒脱的智慧游戏小说才会一夜走红。斯特恩得遂心愿,伦敦的头面人物纷纷邀他见面,作家得意洋洋,向自己的情妇夸耀:“我的住所,每时每刻都挤满了你的那些要人,他们争先恐后地向我表示敬意——甚至连所有的主教也向我致敬,我将在星期一早晨前去拜访他们——这个星期我要跟切斯特菲尔德勋爵一同进餐——下个星期天罗金厄姆勋爵要领我进宫——尽管我房间里有很多人,我还是抓住这片刻工夫告诉我最最亲爱的小咪这一切,以及我永远永远都将属于她。”
所以读《项狄传》最重要的是把阅读当成一个可以让读者自我感觉在身份上、智商上和知识面上都高人一等的游戏。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像康德、罗素、马克思那样的哲学家都喜欢这本小说,而约翰逊博士却对它和它的作者嗤之以鼻,因为博士无疑认为小说应当起一个道德教化的作用,而不是游戏。
也因为这样,斯特恩并没有像某些评论家认为的那样义无反顾地对当时的社会价值、文学形式发起挑战。他只是一个自知命不久长、自觉风流多才的聪明人,即便对社会、宗教、婚姻有什么不满的地方,也只是用机巧的俳谐或是感伤的眼泪展示在世人眼前,他强调的,不是表达的内容,而是表达的方式。所以他虽然不断提醒读者,这部小说是跟着联想展开的,但实际上,联想又是跟着作者的感觉走的。这就解释了斯特恩为何要在第六卷的最后一章画出如下五根曲线,他用这五根线条表示自己叙事的轨迹:
斯特恩对这些线条作了自鸣得意的解释,旨在说明“叙事根本就不是用尺子画出来的一根直线。倘若是那样的话,就不会引起读者的兴趣。叙事之趣味在于插曲或者节外生枝。”〔78〕斯特恩就这么得意洋洋地东一弯,西一绕,把自己头脑里有关这个唯理世界僵硬之处的趣怪联想不断地抽出来炫耀给人看,最后我们就得到了《项狄传》这种蜘蛛网一样的结构。
当斯特恩以此书求得了名气转而追求名誉的时候,他用眼泪来柔化苦难的画面。《感伤之旅》就是这么一部用眼泪来显示内心善良的作品。其实他哀婉温情的这一面,在《项狄传》中已有表现。很多评论者指出,斯特恩的俳谐,也有人说是幽默,十分微妙,“他的幽默带着温和的伤感情调,对人物持一种同情和宽容的态度,充满了淡淡的人情世道沧桑之感,是一种感伤和幽默的契合。”〔79〕读者如果了解约克郡的方言,就会知道“特里斯舛·项狄”的含义是“一个悲伤而古怪的家伙”,书里面塑造的人物大都是些怪人,性格古怪,行为风趣,说话天马行空,做事异想天开,但是他们其实都是些内心善良的人,极其多愁善感,一点点小事都能让他们一鞠同情之泪。叔叔托比就是一个典型。他连一只苍蝇都不忍伤害,放生的时候还说:“走吧,可怜的东西,你走吧,我又何必伤你?世界大得很,尽能同时容下你和我。”
斯特恩的温情还来自于他对理性统治的失望,他因此转向了感性,在自己的笔下强调感情的力量。斯特恩一方面受到肺病阴影的笼罩,深感人生苦短酸楚,另一方面也出自一个神职人员的思维,始终相信在理性之上有一个更高的法则,因而十分看重灵魂和情感。这一点在他的《感伤之旅》中表露无遗:
我靠近她坐下;玛利亚由着我用手帕擦去她不断落下的眼泪——我擦了她的泪水就忙着用手帕擦自己的——然后又去擦她的——再擦自己——再擦她的——而就在我这样擦着眼泪的时候,我感到内心生出一种无以名状的感情,我敢说那是一种无法用任何物质和运动理论解释得了的感情。
我十分肯定自己有一个灵魂,那些唯物论者写出来毒害这个世界的所有书籍都无法令我相信我没有灵魂。
斯特恩就是要通过笔下的人物里约克牧师来告诉世人,眼泪是“一切珍贵的喜悦和一切高尚悲哀的情绪取之不尽的源泉”,希冀人物的不幸和眼泪可以打动读者,让他们注意到人性与现实的矛盾,从内而外,用温情来改善这个社会。
综上所述,《项狄传》和《感伤之旅》是小说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80〕,《感伤之旅》则是公认的感伤主义文学的起源之作。造就斯特恩文名的就是他的写作宗旨:洛克的观念联想理论、“及时行乐”的生活态度以及死亡阴影下挥之不去的淡淡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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