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世家:史记《世家》撰写原则与问题

世家:史记《世家》撰写原则与问题

时间:2023-12-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家第五本篇讨论世家的撰写原则以及《史记》撰写这一类目时存在的问题。后世学者认为刘氏确定的世家的义例,未必合乎司马迁的本意。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5]◎浦云:既立世家一门,陈胜最难安放,故作第一驳。考其传体,宜曰世家。三晋史事《史记》列为《韩世家》、《赵世家》、《魏世家》。田齐史事,《史记》列为《田敬仲完世家》。

世家:史记《世家》撰写原则与问题

世家 第五

【题解】本篇讨论世家的撰写原则以及《史记》撰写这一类目时存在的问题。春秋战国时,诸侯具有自己的历法纪元,自相传位世袭,司马迁立世家,以编年的形式记载列国史事,其体例和天子的本纪相似。刘氏认为世家的撰写体例是“开国承家,世代相续”,但是《史记》存在与这一原则不相符合的现象:如把不是诸侯的陈胜列入世家,把三晋和田齐成为诸侯之前的祖先列入世家,把和春秋、战国时期不同的汉代诸侯列入世家。后世学者认为刘氏确定的世家的义例,未必合乎司马迁的本意。司马迁立世家一目,目的是为了记录那些做出突出贡献、不能与一般臣民等同的人,所以在世家中收录陈胜也是可以理解的。

自有王者,便置诸侯,列以五等,疏为万国[1]当周之东迁,王室大坏,于是礼乐征伐自诸侯出。[2]迄乎秦世,分为七雄。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各国自用其年。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3]◎浦云:首标世家创设名义之故,已下皆即迁史搜驳。

案世家之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黄叔琳:议论极当。至如陈胜起自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4]夫史之篇目,皆迁所创,岂以自我作故,而名实无准。[5]◎浦云:既立世家一门,陈胜最难安放,故作第一驳。

且诸侯、大夫,家国本别。[6]三晋之与田氏,自未为君而前,齿列陪臣,屈身藩后,而前后一统,俱归世家。[7]使君臣相杂,升降失序,何以责季孙之八佾舞庭,管氏之三归反坫?[8]又列号东帝,抗衡西秦,地方千里,高视六国,而没其本号,唯以田完制名,[9]谓《田完世家》也。求之人情,孰谓其可?◎浦云:第二驳,本是三晋、田齐总驳,而田完题上独缺“齐”字,故多一层。◎黄叔琳:由后溯前,世家之名尚可假借。不比西伯、庄王已上之概称纪也。

当汉氏之有天下也,其诸侯与古不同。夫古者诸侯,皆即位建元,专制一国,绵绵瓜瓞,卜世长久。[10]至于汉代则不然。其宗子称王者,皆受制京邑,自同州郡;异姓封侯者,必从宦天朝,不临方域。[11]汉初不尽然。或传国唯止一身,或袭爵才经数世,虽名班爵胙土,而礼异人君。[12]必编世家,实同列传。而马迁强加别录,以类相从,虽得画一之宜,[13]讵识随时之义?[14]◎浦云:第三驳,专举汉封为言。●“随时”二字,具有通识。

盖班《汉》知其若是,厘革前非。至如萧、曹茅土之封,[15]荆、楚葭莩之属,[16]并一概称传,无复世家,事势当然,非矫枉也。◎浦云:落到班史,废去世家,事势当然,正是为时所转。

自兹已降,年将四百。及魏有中夏,而扬、益不宾,终亦受屈中朝,见称伪主。[17]为史者必题之以纪,则上通帝王;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18]梁主敕撰《通史》,定为吴、蜀世家。持彼僭君,比诸列国,去太去甚,其得折中之规乎![19]此论于蜀未允。次有子显《齐书》,北编《魏虏》;牛弘《周史》,南记萧詧。考其传体,宜曰世家。[20]◎浦云:自汉而后,代多分据,宜若可用,然亦不为决词也。◎黄叔琳:“载记之名当矣。”但近古著书,通无此称。用使马迁之目,湮没不行;班固之名,相传靡易者矣。[21]◎浦云:末以舍马从班结之。

【注释】

[1]五等: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疏:分封。

[2]“礼乐征伐自诸侯出”,语出《论语·季氏》,原谓国家大权落入诸侯之手。

[3]《史记》中的世家在体例上与本纪一样,都是编年记事。采用“世家”这一名称,是为了和天子进行区别。

[4]陈胜:即陈涉(?—前208),秦阳城(河南登封)人,秦二世元年(前209)与吴广率领戍卒反秦于大泽乡(安徽宿县),国号“张楚”。后为秦将章邯所败而死。群盗:历代统治者称农民起义军为“盗”,刘氏囿于传统史观,故有此称。社稷靡闻:没有建立国家。宅:居住。

[5]自我作故:不守前人例规,由我创始。故:前人的典章制度。浦注:“一作‘古’。集中屡见此语,并作‘故’。”

[6]家国本别:先秦时期,天子分封给诸侯的领土叫做“国”;诸侯分封给大夫的领土则称为“家”。

[7]该句言三晋和田氏为君之前只是陪臣,不应列入世家。三晋:指韩、赵、魏,原本是晋国的卿大夫,后来三分晋国,周天子于前403年承认三家为诸侯。三晋史事《史记》列为《韩世家》、《赵世家》、《魏世家》。田氏:指战国时期的田和,其先世为齐国(姜氏)的卿大夫,前386年田和取代姜氏而统治齐国(田齐),成为诸侯。齿列:序列,排列。陪臣:卿大夫。藩后:诸侯王。一统:一起。田齐史事,《史记》列为《田敬仲完世家》。

[8]该句言三晋和田氏为君之前事迹列入世家,是僭越的行为。季孙之八佾舞庭:语出《论语·八佾》。季氏,指季孙氏,春秋时鲁国的大夫。佾,指古代乐舞的行列。周代制度,天子用八佾(行、列各八人),诸侯用六佾,大夫四佾。季孙氏以大夫身份僭用天子乐舞,故孔子愤而责之。管氏之三归反坫:语出《论语·八佾》。管氏:指管仲,春秋时齐国大夫,佐桓公成霸业。三归:一说是钱财的库房。反坫:饮万酒后把酒杯倒置于土台之上,为诸侯之间饮酒的礼节。三归反坫,言管仲奢侈而僭越诸侯礼法。

[9]该句言田齐成为国势强大的诸侯后,《史记》却命名为《田完世家》,与记载三晋的《韩世家》、《赵世家》、《魏世家》相比,题目缺少“齐”字,没有道理。田完:田齐的始祖。原姓陈,为春秋时期陈厉公之子,为躲避宫廷之祸而流亡齐国,卒后谥为敬仲。其子孙世事齐,至田和时,取代姜氏统治齐国,即齐太公。

[10]此段论先秦诸侯和汉代以后的诸侯不同,汉代为加强中央集权,便先秦的分封制为分封、郡县并列,分封的诸侯国权限远远小于先秦的诸侯,和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郡县大致相同。绵绵瓜瓞:语出《诗经·大雅·绵》以藤蔓上绵绵不断的瓜形容子孙繁衍不绝。卜世:通过占卜预测传国的世数。

[11]此言汉代同姓王、异姓王接受中央管制的情况。宗子:皇室弟子。京邑:京城,指中央政权。自同州郡:指同姓王的权限与中央管辖下的郡县相同。从宦天朝,不临方域:指异姓王任职于朝廷,不亲临受封领域

[12]班爵胙土:名列有爵位者的行列,得到封赐的领土;胙:封赏、分封。“班”字下原注云“一多“爵”字,非。”徐复《史通校记》云:“‘爵’字不当删。‘班爵’为次列等级。《左传》庄二十三年:‘朝以正班爵’是也。如无‘爵’字,则‘班’字列‘胙土’上,为不合文法矣。”礼异人君:汉代诸侯王虽然爵土,但在礼仪上和先秦的诸侯王不同。

[13]向宗鲁云:“《史记》于汉代列侯,或为世家,或入列传,亦未尝画一。”

[14]讵:怎。随时之义:《易·随彖》:“随时之义大矣哉!”指顺应时代的要求。(www.daowen.com)

[15]萧、曹茅土之封:指汉代的异姓王萧何、曹参。萧何(?—前193),西汉沛(江苏丰县)人,辅佐刘邦平定天下,创立汉初的典章法令,功居第一,封酂侯、安平侯。曹参(?—190),字敬伯,沛人,封平阳侯,继萧何为相,一守萧何之规,无为而治。二人在《史记》中分别列为《萧相国世家》、《曹相国世家》,而在《汉书》中皆列为传。

[16]荆、楚葭莩之属:指刘邦分封其兄贾为荆王、泽为燕王和其弟交为楚王。《史记》为之立《荆燕世家》、《楚元王世家》,《汉书》俱列为传。葭:芦苇。莩:芦苇杆内的薄膜。古人以葭莩喻指亲属。

[17]中夏:中原。扬、益:即扬州、益州,分别代指吴、蜀两国。不宾:不归顺。受屈中朝,见称伪主:指吴、蜀始终比魏等低一等,被称作“伪主”。中朝:中央王朝,指魏、西晋。

[18]该句指本纪和传所具有的褒贬功能。著史者如果把他们列入本纪,其地位就与帝王相同;如果列入传中,其地位如同臣妾。

[19]该句刘氏认为吴、蜀是僭越之君,地位和古代列国诸侯相同,《通史》不把他们列入本纪,而列入世家,这是合适的。梁主:指梁武帝萧衍。《通史》:见前《六家》篇“史记家”注。去太去甚:语出《老子·无为章》,指放弃过分的做法。

[20]此句言《齐书》和《周史》不应把北魏政权、萧詧列入传中,而应列入世家。子显《齐书》:萧子显,字景阳,南齐皇族。入梁后官至吏部尚书,曾撰《齐书》六十卷,北宋以后称《南齐书》,即今《二十四史》本。该书将北朝元魏史事编为《魏虏传》。牛弘《周史》,南记萧詧:牛弘,字里仁,隋安定(甘肃泾川)人。隋文帝时官至礼部尚书,撰《周史》八十卷未成,今已佚。萧詧:字理孙,梁武帝孙,昭明太子之子。由于对萧纲、萧绎为帝不满,投靠北魏,并帮助北魏杀死梁元帝萧绎,称帝于江陵,即后梁,在位八年(555—562)。牛弘《周史》把他列为《萧詧传》。

[21]此句言近古不用司马迁创立的《世家》名目,而班固《汉书》所用的《本纪》和《传》沿用至今。通无此称:指著史者不用世家这一名称。目:指《史记》中的世家这一类。班固之名:指班固《汉书》中的《本纪》、《传》。

【集评】

李维桢《史通评释》论陈胜是否当称作“王”曰:“王不当称,未踰年而称王名,不当称立为‘王’而称‘胜’。史有变例,何可以一定拘乎。炎刘创业,由陈胜首事,岂不得比于萧詧乎?且《史通》云‘榜之以传,则下同臣妾’,胜非汉之臣妾,编之世家,正为当耳。”

郭孔延《史通评释》:“项羽不宜列本纪,陈胜不宜称世家,三晋、田氏未为君不宜称世家,田氏既为君宜称齐世家、不宜称田完,元魏、后梁宜称世家,皆确论也。惟益本汉主而訾为伪署,本承统而抑为家,《通史》、《史通》、《通鉴》俱属未通。《纲目》帝蜀,其名始正。羽、胜即不得为世家,不曰秦民汤武乎?概目为盗,子玄过矣。”

浦起龙《史通通释》:“由周而来,五等相仍。当子长时,汉封犹在,故立此名目,以处夫臣人而亦君人者。自兹以降,去古益远,藩微封耗,史无世家,时为之也。‘随时之义’四字,乃持论主句。”

浦起龙《史通通释》:“三国南北朝体势相埒,各为一史,理事当然。宋之辽、金,亦犹是也。晋十六国,载记统之;唐之藩镇,是不一姓。凡此诸朝,都无置世家处。独唐末五代,十国擅世,庐陵远法龙门,继列兹体,比于扬、益、魏虏之云,似较檃当,亦时之适逢也。然设诸十国拟诸载记,亦殊妥协。”

浦起龙《史通通释》评论纪传体当如何记载三国:“此论于蜀未允。”又曰:“帝魏则传蜀,帝蜀则纪汉,蜀不得与吴例,故独不可世家。”刘咸炘《史通驳议》:“浦语是。然于刘之谬未尽。非独蜀不可为世家,吴亦不可为世家,以其与魏非二重也(按:彼此独立、非上下级关系)。知几不可于陈涉而反可于吴、蜀。是其于世家本体仍有未明矣。至其言尤有谬误,‘扬益不宾’句已乖大义,‘受屈中朝’亦不知何谓。孙权曾受(曹)丕爵,然后复叛之,若蜀则始终未屈于曹也。若谓后主降魏,则奴隶人子孙而并谓先祖为我奴隶也。至见称伪主,则南呼北虏,北呼南夷,相轻之称,史所不信,知几知驳萧子显、魏收矣,又躬蹈之邪?梁武承晋、宋、齐,故推曹氏为正,知几则以唐承北统,故亦以魏为正,如《称谓》篇所谓‘地处函夏,人传正朔’之意耳,其言‘折中之规’盖以措置为难,事则此自不难,若作断代之书,可直纪汉而以魏、吴为载记,纪中兼书魏、吴大事,或各自为纪传,俱可也。”

浦起龙《史通通释》评论孔子入世家:“位孔子以世家,先儒非之。愚谓《史记》乃从其世及而世家之也,故叙后系独长,至十一传(孔)安国,而与己同时,继以子卬孙驩而止。厥后裦城、裦亭、宗圣、奉圣,崇圣、恭圣……之封,与世无极焉。乃悟世家二字,千古惟孔氏颠扑不破。《史通》纠《史》,于孔子无缀词,其亦有会于斯欤?”

刘咸炘《史通驳议》:“此篇之论,亦甚精析,而亦多语弊。世家体同本纪,而实与列传同为纬体,一书固不能有二纲,古者政治为二重之形固当如是,若谓因抑诸侯,则支言也。”

刘咸炘《史通驳议》:“知几辨世家之不宜于汉后甚精,而‘一身数世’之语则支而不能自圆,已驳于《史体论》。其咎司马亦过,史公固按汉初情势书之。”

刘咸炘《史通驳议》评“浦起龙论孔子入世家”:“史公于陈涉、孔子乃特笔,浦说则后人之见,护马实诬马也。郑献甫《补学轩文集》曰:‘以后世而论,孔子舄奕万世矣。据当时而论,孔子亦侪偶诸子耳。其袭世为褒城侯,为奉圣侯,为崇圣侯……皆史公所未及见,则史公固未必知也。’”

吕思勉《史通评》评孔子、陈涉入世家:“世家所以记诸侯,非诸侯而入世家者,孔子及陈涉两篇耳,故刘氏首以为讥。……史公以陈涉比汤武,其不容侪之匹夫可知。然涉之功止于发难,未尝如项羽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己出;编之本纪,又不可也,则不入之世家,而焉置之乎?后世天泽分严,人臣而侪之于君,人莫不以为骇,在古代则不如此。……孟子之视孔子,与其视益、伊尹、周公等耳。成王以王礼葬周公,又赐鲁以天子礼乐,儒家不以为僭,盖其视天子之位本以为有德者所宜居也。……史公以《春秋》之作比汤武,又其序《孔子世家》……亦俨然有拨乱反正、创业垂统之意焉。其不容侪之匹夫,编之列传,又审矣。故此两篇,后人观之,几于史公自乱其例,然在史公,则正以为义例宜然。”

吕思勉《史通评》论后世史书不立世家:“古之诸侯,固与后世之诸侯王不同,亦与割地自专者有别。班史以后,遂删世家之名,总称列传,宜也。《五代史》以十国为世家,实沿梁武《通史》以吴、蜀为世家之例,固不容议其不善,然谓与《史记》之吴太伯、齐太公等世家同物,则仍不然也。拓跋氏乃与匈奴等耳,刘氏谓当以为世家,尤为拟于不伦。”

张舜徽《史通平议》:“自来论者,咸谓世家所以记诸侯。《史记》中非诸侯而入世家者,有孔子及陈涉两篇。知几虽未议及孔子,于陈涉则诋毁甚力。而不知史公著书,早已自言其故。《太史公自序》以陈涉比汤武,其不容侪之匹夫可知。《秦楚之际月表》又以陈涉与项羽、刘邦并论,其推尊之为何如。徒以涉之功,止于发难;未尝如项羽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己出。编之本纪,有所不可,乃降而列之世家耳。至其服膺孔子之教,则《孔子世家》、《太史公自序》隐然以孔子身系斯文之重,有世代相承不绝之绪,与诸侯之世有其国者,初以无异,故亦列之世家耳。后人不解其意,反谓史公自乱其例,其有当乎?

张舜徽《史通平议》:“《史记·卫世家》太史公曰:‘余读世家言。’是《史记》以前已有世家。而其体非史公所自创,明矣。且其书既为通史,贯串三千年之事。不列世家,则春秋列国及汉初分封之人,将何所附?后世政出一家,史为断代。不立斯目,理固宜然。知几谓为班革前非所致,非也。浦起龙曰:‘由周而来,五等相仍。当子长时,汉封犹在。故立此名目,以处夫臣人而亦君人者。自兹以降,去古益远。藩微封耗,史无世家,时为之也。’浦氏此言,可谓有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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