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四难
新中国成立后,杨浦厂职工在勉力维持家庭低消费的同时,还不时为了住房问题大伤脑筋,大致可归结为四难:买房、修房、租房、分房。这些经历是绝大多数职工都亲身经历过的。
由于杨浦厂地处沪东的东北角,远离市中心区,公共交通仅有22路无轨电车到外滩。如果原来自家不在沪东的职工每天上下班往返的路程至少要换2部公交车,耗费2个小时。加上新中国成立后本厂工房新增数量有限,所以,在厂区附近买房是该厂职工解决住房一步到位的选择,也是他们辛苦多年、省吃俭用、追寻不弃的梦。那些曾在高郎桥地区租借简屋、草房的杨浦厂职工们,也都盼望能有自己买房搬迁的一天。
杨浦厂部分工人宿舍:申新东里
1950年代前期,在高郎桥地区买一处旧房的费用约在1000元。一部分职工是先租房、后买房。秀珍原是厚生厂的老工人,“新中国成立后,我家借一间草棚住,月租2斗半米,1958年我买了一间房子,自己出1300元,借了兄弟500元,用一年多时间还清这笔钱”。秀珍买好房子后,自己与孩子住楼上(搁楼),下面后房间近10平方米,出租,每月收房租8元。新中国成立前云仙“在兰州路、河间路的顾家湾借了一间房子只有8个平方米,月租5元”。“新中国成立后厂里的自建公助工房云禄新村的房子要先付300元,然后每个月扣20元,当时我丈夫没有工作,我们就没有买。后来我们买了高郎桥地区的私房,20~30平方米,用了1300元”。1950年代中期在高郎桥地区自行买房的有2户本厂双职工家庭。吴师傅夫妇于1958年进杨浦厂工作,在厂区附近“先是借私房,10余平方米,10元/月,住了2年多。后来买了厂附近的一间旧平房,地面铺地石胡(石灰块的俗称),当时卖价850元”。宝尔夫妇是1962年买房,“1962年有个无业人员被动员回乡,贴出售房的纸条,他的房子是木结构的平房,室内23平方米,我们花了1160元买下这个房子。当时是向厂里的同事借了六七百元,还了2年。”(38)当时杨浦厂职工在厂区附近买一处20平方米的一般私房,一般都要花费900~1200元,约相当于他们一个人一年的工资(按70.40元、100元推算)。因此单职工家庭仅靠工资收入,难以圆买房梦。双职工家庭自行租地建房的费用往往要耗尽多年积蓄,并影响日常生活的开销。范星、宝娣夫妻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进厂的老工人,他们婚后先在厂区附近借了一间私房住宿,6平方米,月租2斗米。后来生了孩子,1955年他们在方子桥租地盖了私房(75平方米)。“当时自己出了700元,借了些钱,总共花了2270元。造房子的借款(约1570元)利息每月3元,还了2年才还清,当时家里只能买5分钱鸡毛菜过一天。房子造好了,没有钱装电灯,过了1年才装上电灯(费用70元)”。(39)
对于高郎桥地区一部分有私房的职工,要自行解决私房维修也是一个难题。1956年7月上海遭遇罕见的雷阵雨,高郎桥纱厂区一些工人的住房顶掀墙塌。申新六厂党总支与厂方作出决议:职工有经济能力修理的,帮助安排修理;由工会出资3万元作为职工危房修理贷款;成立房屋抢修队,帮助工人抢修危房,并以低价供应修理材料;调剂部分房屋供给住房已不堪修理的困难职工居住。在2周内厂工会走访178家职工困难户,帮助解决51户房屋修缮。(40)9月申新五厂厂方对台风期毁坏的24处职工住房(草棚20家、瓦板房4家)安排修理,其中20处是草房(19户是单职工家庭)。申新五厂分发修房补助金1450元,约占受灾户申请金额的65%。(41)当时,这些抢修措施一般只是应急性的临时支出,还没有建立相关的制度。
三厂合并后,杨浦厂职工买房、修房的困难逐渐汇集、突出。约在1960年代初期杨浦厂设立的职工房屋贷款、职工生活补助金均与职工修房直接有关。据1961年12月杨浦厂一项职工住房困难报告称,该厂“陆续解决居住有困难的职工群众据不完全统计有1557户,但居住问题的矛盾仍然是比较严重。各类简屋中由于年久失修,破损程度的增加,6月连绵梅雨、潮汛的侵袭,很多职工的住房先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倾斜、漏雨等严重情况”。“直接影响职工的生产情绪,也关系职工家属。在很多自建房屋中‘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有的职工每逢天雨要忙着撑伞防漏,女工人王师傅‘人在厂里,心在屋里’;有的职工住房倾斜,每逢刮风下雨更是‘心事担足’,生产情绪很不安定。各类住房困难的职工也经常跑到车间和工会,请求领导帮助,少数人的情绪也较激动,哭、吵现象时有发生。他们说:人民政府吃饭有定量、着衣有布票,睡觉为什么还不解决;‘找对象难,但是要房子更难’。厂党委在梅雨季节组织抢修房屋。由各车间组织“房屋抢救小组”,抢季节、争时间及时帮助职工修建住房。另外抢修火灾房屋1户。(42)
1962年6月厂方对79位买房、修房职工贷款10235元,人均105.51元。(43)此外,杨浦厂工会的季节补助金往往在7月起逐月增加专项补助,如雨季房屋维修等,1962年上半年平均1880元/月,7~11月为5060元/月,12月连同冬令补助,支出金额自然更大。(44)
1964年修订后的《房贷条例》规定贷款主要条件:职工自建自住房屋损坏或危险,确需修理,若确需扩建或购屋,应提交有关部门证明;职工本人原租私房,因房主收回自用,而需另租或买房者;晚婚、婚后无屋、法院判决离婚分居者。贷款金额以200元为限,不得移作他用;同厂职工申请房贷以男方或长辈为主;还款原则按借款数的10%计算,每月在工资中代扣。1958~1964年6年中房贷年均受益人364.5人,约占全厂职工4.5%,人均贷款约121.6元,获得修房贷款的职工约占房贷职工的70.3%。年度贷款金额比较显示,1963年是高峰期(77640元),贷款人616人,其中包括个别退休职工。(45)这些规定表明,厂方力图使房贷严格限于买房、修房的专用范围;贷款人限于在10个月内还清全部贷款,便于房贷基金周转,扩大受益面。
杨浦厂除为职工提供房贷之外,还以本厂的财力、人力,帮助部分困难职工维修住房。1961~1962年间,厂方以3次清仓、委托代购修建材料、动用砖瓦5万块(片),人造棉布272公斤,组织人力抢修职工破损房屋602户,支援人员267工。二纺一位女工说“组织上帮助修好几年来一直想修的房子”;细纱车间王阿姨的住房地势低,经常积水过膝,甚至连马桶也要用绳子吊起来,下雨时外面大雨,里面小雨,吃饭撑伞,生活多有不便,后由车间出动6人帮助,先用10余车煤屑垫高地面,再修补屋顶,使她不必再为刮风下雨而担忧了。(46)
但杨浦厂对长期承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也有难处:房子搞不到、修建材料买不到、自己造屋地皮借不到、泥水工请不到、与外面交道打不通。如当时加固支撑的竹木材料短缺,长的更难买,自由市场上售价高于房管部门调拨十多倍,职工难以负担;漏屋修补用的稻草只搞到111担,还有十几户只能用油毛毡暂代;由于本厂泥水木工缺少,外面雇工工资要5~6元/天,开销不菲等。(47)这些难题杨浦厂也难以逐一及时化解。
当时翻造住房是职工一家人的一件大事。首先是采购建材需要有证明,私家修房需要到区建设局申请修建执照;然后凭修建执照购买一些建筑材料,施工只能自己动手,没有假期、人手不够,只能找朋友帮工。因此三十一棉的职工翻修住房往往是靠班组同事帮忙。一般是联络班组青年,利用厂休日,突击完成。秀珍买的“房子原来是铺地板,后来地板坏了,就换做水泥地面,当时是班组同事帮忙做的”。1979年顶替进三十一棉二纺车间工作的袁文回忆,“有两家工人翻造房子,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们青年人利用业余时间帮他拉砖、木料等。”(48)可见,职工买房、修房的三个要素:借款、建材、人工都离不开借助厂部的资源,同事间的互助。
在高郎桥地区,杨浦厂职工租借私房的苦衷也一言难尽。除了离厂区近之外,附近出租的私房几乎是乏善可陈。新中国成立初期,该地区生活设施简陋,只有电灯、公共给水站、少量公厕(49)。1957年申新五厂申请自建公助建筑职工住宅的52名职工中,有23户原是租住私房户,均为简陋旧房,平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户,每户租金约5.8元/月,其中部分租户因业主催迁将居无定所。(50)由于私房维修由业主自理,往往常年失修。租赁私房的职工难免也为与房东关系摩擦而烦恼,据1961年12月杨浦厂一项职工住房困难报告称,厂工会出面调整私房租赁关系3户。据该厂213户住房困难户调查表(1961年),其他困难及业主逼迁的有63户,占住房困难的213户的29.6%。(51)1958~1964年,杨浦厂总共有190位租房职工得到厂部借支房贷,约占贷款总人数(2187人)的8.7%。(52)杨浦厂租赁私房的职工,客观上只是暂时缓解该厂职工住房困难的压力,随着房东对私房利用的变动,租房职工家庭人口增加,这些租赁私房职工也转变为厂部分房的老大难。(www.daowen.com)
相对修房而言,分房是杨浦厂长期难以自行改善的头号老大难问题。
一是房源稀少。1950年代前期(至1958年底止)上海市区房屋调配由投资建造单位自行安排,高郎桥北的方子桥地块新添两处纱厂工房,均属自建公助。即云绿新村、永安新村。(53)云绿新村为荣丰纱厂、申新六厂合建,单幢住宅价约2000元,安装集体电表、公共给水站(1981年始安装管道煤气)。申新五厂47户自建公助房户均属双职工,其中分到半幢(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的36户平均每户5.97人,月收入135.39元;分到1幢的11户平均每户6.81人,月收入178.1元。每幢造价2000元,由职工一次缴清36%,余额向厂集体福利金中申请贷款(不收利息),还款期一般控制在4年内。张师傅(1938~ )是夫妻同厂的青年工人,来上海结婚后是无房户,“我们是困难户,在厂里分到云绿新村的房子,27.2平方米,当时是自建公助,分期付款。初期付200元,然后从工资里按月扣10元左右,扣了15年(合计1800元)。工房的修理全部是自己解决”。(54)
入住云绿新村的职工家庭成员显示,注明子女人数的41户,其中半幢32户,平均有子女2.7人/户;1幢9户,平均有子女3.9人。个别十口之家往往是与公婆、叔嫂、弟妹同住的家庭,就业3~4人。1958年申新五厂(全厂职工2600名),再次申请市建筑管理局分配住宅土地,用于自建公助工房50幢,解决住房紧缺。但未能如愿。(55)1959~1960年杨浦厂的一位老领导的住房困难也一直未得到解决,“我们结婚时是借了眉州路的一处私房,不到10个平方米,月租金5元,1952~1956年搬到兰州路的私房,上、下各半间,月租5元。分房时厂里的干部都是谦让的。后来是公方厂长孙杰知道我家的住房情况说话了,这以后,我家的住房才得到改善。1958年申新五厂在黄兴路建了些工房,我家当时4口人,分了2间半,实际合1间半,33平方米,月租11~12元,厨房、卫生间都是合用的。”(56)1959年后住宅归各区统一调配。杨浦厂广大职工,只能指望厂部逐步解决住房难题。
自建公助公房:云绿新村(搭建之后)
1961年一项职工住房困难的调查显示,有213户职工家庭存在较严重的居住困难。主要是居住面积过于拥挤,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平方米的72户,占213户的33.8%。
在分配住房时,杨浦厂的方式是通过自报互访互评、测算,确定本厂本次解决住房困难的人均居住面积标准线及分房职工名单。1962年杨浦厂从上级单位分到5间新工房,经对319户调查,人均居住2平方米以下194户,2平方米以上125户,无房13户、30岁以上结婚7户。结果只得将人均2平方米以下定为困难户的底线,将2平方米以上视为暂无困难户。采取的评议办法:依靠群众、互访互评、大家作主、领导批准。结果通过多种途径:本厂自行安排和分配、回收、套配解决的15户,房管部门支持配合安排的11户,帮助私房借贷的7户,买卖介绍7户。累计有40户职工的住房有所改善。解困户包括居住在1.5平方米以下的20户、婚后无房5户、30岁以上结婚无房2户、严重私房逼迁7户、其他困难6户。但此次达到改善的40户,仅占人均居住2平方米以下194个困难户的20.61%。(57)参照1949年全市棚户、简屋人均居住面积为2.81平方米,1958年全市人均居住面积2.95平方米,1960~1964年上海市区人均居住面积是3.8平方米,杨浦区1964年8月人均居住3.31平方米的有7818户,(58)杨浦厂却只能暂时将人均2平方米以上仍列为暂无困难户,这是无奈,也是一种悲哀。于是,1960年杨浦区境原有的几处占地较大的棚户简屋区如引翔港、茭白园、姚家桥、方子桥、小木桥、陈家头、中联村等,大都健在,由棚屋翻建的简屋群与棉纺织厂区形影相随。在1960年代,杨浦厂能住进工人新村兴建的职工还属凤毛麟角。据1962年杨浦厂工会总结称,“10年来国家在上海造工人住宅500多万平方米,本厂职工分到国家房屋和本厂宿舍有235户,另有212户搬进自建公助。今年(1962年)国家分配本厂5户工房,用其他方法收回房屋,一屋两用等解决了102户”。老工人金娣回忆,“我家分配了一间工房,是控江四村(宁国路、控江路)朝北的一间,14平方米,房租1元多,我们全家一直住了20年。1982年我退休时一家三代5口人分配到这里的新工房(眉州路),共有25平方米,分两间,煤卫独用,租金7~8元/月,后来化了1.8万元买下来。”(59)当年杨浦厂分配住房的102户,仅占全厂职工的1%,极有限的房源对缓解职工住房问题只是杯水车薪。
表8-1 杨浦厂213户住房困难户调查表(1961年)
资料来源:《杨浦纺织印染厂帮助职工“解决居住困难”工作总结》(1961.12)。上棉三十一厂工会档案综合类62-2,第35页。
由于区属住宅房源紧缺,工厂又无法自建。1961年杨浦厂通过并、挤、插的办法腾出房屋32间,其中分配(含套用回收)51户;经与杨浦区房管单位联系配合解决19户;帮助购买回乡职工住房(本厂、外厂)、解决租赁42户;调房39人次(涉及5个区),帮助职工缓解居住困难累计152户。此外,腾出集体宿舍床位93只,用于安排那些暂时分不到房子,且路远或做夜班时家中无法休息的职工在厂内住宿。帮助检修职工房屋累计602户,其中已修好526户(解决贷款、材料、人工、房管单位协助),未修好76户。(60)
1962年杨浦厂党委组成以班组生活员代表为骨干,专业人员参加的“房屋小组”,用“并、挤、插”的办法,挖掘原有宿舍中房屋潜力,腾出余房。依据职工提交的申请表进行互访,实地测量、核实情况,在车间开展自下而上的相互评议。改变过去“少数人搞”冷冷清清的做法,使住房困难职工在思想上改变“我最困难”的误解。“过去是吵吵闹闹,现在是心服口服。织造蔡师傅表示‘以前房子的事,我们晓都不晓得,现在领导上放手让我们自己来评,我虽然没有被评上,但是总算看到了比我更困难的同志,我服贴了’。”。(61)1962年一季度杨浦厂申请分房的职工有303户,其中人均2平方米以上125户,2平方米以下各类困难的178户。厂工会“根据困难程度和当前实际居住平方界限,在征得各车间主任同意下,划为超过2平方米以上者作为本次暂无困难,进行解释、说服”。有些群众反映“组织上解决问题实事求是、不偏不私、公平合理”,一些所谓的“暂无困难”户也认为“领导上贯彻了先急后缓,逐步安排的办法是合理的”,“干部有困难和工人一样处理”。许师傅一家5人住6.6平方米,她原来期望很大,经常打听,在了解此次分房标准是人均1平方米后,表示“暂时还可以克服”。一些职工对于住房问题要“自力更生、领导帮助”相结合的两条腿方针的提法有疑问,认为,要住房,但“自己在外面借不到;自己造,材料搞不到;向房管所申请,要不到;怎样自力更生解决住房这样一个伤脑筋的问题呢?”(62)
1959~1965年,杨浦厂的市级先进生产者、五好职工522人中,陆续入住工人新村的劳模39人。(63)约占杨浦厂1959~1965年间市级先进生产者、五好职工人数522人的7.2%。杨浦厂的上万职工面对住房挤、租房难、私房设施差、婚后无房等的窘迫棘手的现实,除了等待厂方的统筹安排调剂,作为个人一般是力不从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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