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低工资与互助网
高郎桥地区图(引自上海市档案馆全宗号:3257-1-367)
杨浦厂不仅是一个生产劳动场所,也是时时必须面对、解决职工各种实际生活问题的一个小社会。1950—1960年代上海市区居民就业由政府机构统一调配。职工的职业生涯一般从进厂到退休,个人岗位变动,薪酬增减、职务或岗位变动,直至退休、死亡抚恤等,概由厂方承担管理职责。职工视工厂是谋生的唯一依靠,俗称“铁饭碗”。至此,杨浦厂上万职工与厂家形成一种日益紧密依存、不能分离的关系。这种企业与职工互相依存的关系给职工的生活方式带来哪些改变?
高郎桥示意图(1952年上海地图)(www.daowen.com)
“据劳动部统计,1955年同1952年比较,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41.8%,职工平均货币工资提高14.7%,生活费指数提高7.3%,实际工资水平提高6.9%,远远落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速度。轻工、纺织这两个为国家提供积累较多的部门,职工实际工资反而下降”。(1)1952~1955年,在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提高速度远低于工业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的前提下,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在1960年再次呈下降趋势。1957年是71.55元,到1960年降至65.61元,比1957年减少约9.2%。(2)
1950年代,上海棉纺织工人的工资标准由纺织部统一制定。1952~1956年,纺织部根据运转班工人“技术上早熟练,生产上早贡献,岗位适应期短”的劳动特点及各个岗位的操作技术难易、责任大小、劳动轻重、劳动条件差别,拟定15个岗位的岗位工资制,布机挡车83.60元/月、细纱挡车77.40元/月、筒子间70元/月。运转班工人平均工资为75.77元。(3)1956年高郎桥三家公私合营纱厂工资改革主要是解决遗留问题,申新六厂新工资比原来工资平均增长8.97%。根据上级统一部署,1960年、1963年的两次加薪均为局部加薪,增加幅度也不大。致使不少职工工资定级后长期未增加。以公私合营杨浦厂为例,1960年该厂有职工2575人调整工资,约占全厂职工的三分之一。(4)1963年9月该厂有3017人工资增加(占职工49.79%,6184.94元),人均增加5.18元。当时工资调整是根据上级布置操作,方针是部分调整,逐步增加,加强团结,促进生产。(5)从该厂一些1960~1970年代退休老工人口述反映,个人工资自定级后,就没有再加过,直到退休。秀珍(1917~ )回忆,“新中国成立后我定为2岗(细纱),月薪77元4角,一直拿到退休”。袁文回忆,“母亲一直在[十五棉]细纱车间工作,后来做落纱长。她的工资是77元4角,直到‘文革’也没有再加过。后来加过5元附加工资,1979年退休”。雪珍是1965年在杨浦厂工业中学毕业生,留厂工作,她回忆,“我们有4个班,分纺、织两种,四分之三的同学进杨浦厂。女同学工资16元8角4分,做2年后满师成为熟练工,拿41元3角。当时摆梭子、扫地的普通工是30元6角,半年后拿36元”。(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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