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纱厂的多重任务
1949年上海的工业企业有20307家,其中大中型企业46家,工业职工总计53万余人。(3)轻工业占全市工业总产值88.2%,下属纺织、面粉、卷烟、造纸、橡胶、皮革、肥皂、火柴8个行业;(4)重工业仅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11.8%,(5)机器制造业尚无法为各行业提供成套技术设备。(6)依据霍夫曼(W.G.Hoff-mann)定理,近代工业发展表现为产业结构的重工业化、高加工度化和高技术化的趋势,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7)参照霍夫曼比例,1949年上海工业产业结构的比例关系尚处于工业化的第一阶段。1949年中国棉纺锭499.6万枚锭,按1949年5月上海合计纺锭238.87万枚计算,约占全国纺锭总数的47.81%。(8)于是近代中国棉纺织行业就有句行话,叫“上青天”。(9)
上海人民庆祝开国大典(1949年10月8日)(引自丁锡满主编:《上海45年的历史足迹:解放日报摄影资料选萃》)
表5-1 纺织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1952~1981年)
说明:总产值按分期不变价格计算。
资料来源:据纺织工业部计划司统计处编:《纺织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中国纺织工业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纺织工业年鉴》(1982),纺织工业出版社,1983年版,第191页。
1949~1960年间,上海是全国最大的棉纺织工业基地,在1952~1985年累计生产棉纱1105.64万吨、棉布465.93亿米。占全国同期棉纱产量4872.3万吨的22.69%,棉布产量2222.3亿米的20.97%。(10)
表5-2 上海的棉纱、棉布产量占全国棉纱、棉布总产量的比重
资料来源:纺织工业部计划司统计处编:《纺织工业主要产品产量》,《中国纺织工业年鉴》编辑委员会编:《中国纺织工业年鉴》(1982年),纺织工业出版社1983年版,第193页;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一),李懋欢主编:《上海统计年鉴》(1986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17页。
1950~1985年间,上海的纺织工业也长时期是上海重工业快速发展积累资金的主要产业部门之一。1949年上海的工业总产值34.34亿元,上海纺织工业总产值18.21亿元,其中棉纺织工业产值为6.62亿元,(11)纺织工业产值约占上海工业总产值的53.03%;其中棉纺织工业产值约占上海工业总产值的19.28%,故纺织工业堪称上海工业的“半壁江山”,而棉纺织工业约承担上海工业总产值五分之一的份额,堪称上海工业的擎天柱之一。于是,在国家实施重工业优先快速发展的经济战略中,上海纺织工业就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承担起上海工业利润积累大户的角色。在1950~1980年代,在上海10个主要工业部门中,纺织工业的工业总产值有31年居首位:1949~1967年间,前8年约占45%,后10年约占25%,1971~1985年间约占21%—23%之间。(12)在1949~1983年间,棉纺织工业产值在上海纺
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会议期间会见上海九棉二·六轰炸抢救模范龚金妹(左二,1950年)(引自施颐馨主编:《上海纺织志》插图)
织工业总产值的份额大体呈现从年均三分之一以上渐向四分之一过渡。
表5-3 棉纺织工业产值占上海纺织总工业产值的比重(亿元)
说明:纺织工业、棉纺织工业产值计算:1949~1969年(按1957年不变价)、1970~1979年(按1970年不变价)、1980~1989年(按1980年不变价),其中1984~1990年棉纺织产值空白。(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1949~1995年上海市纺织工业总产值及分行业(公司)产值完成一览表,施颐馨主编:《上海纺织工业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278~282、289~294页。
在人民共和国的初创期,工业强国的战略布局中,纺织工业是当仁不让的开路先锋。工厂区也荣升为上海的中心舞台。1950年沪东的榆林、杨树浦两个区(1962年合并为杨浦区,为便于叙述,以下的全区均包含该两区范围)形成以纺织工业为主的工厂区之一。1951年3月全区批准登记的工商企业(工业、手工业、商业三大类)6828家,职工有90830人。工厂区的主要特点是:1.就业职工以工人为主。有工厂681家,职工8.07万人,约占职工总数的88.9%。2.工业门类以纺织为大宗。区境有纺织厂264家,职工51292人,占区境职工数的63.4%。3.纺织厂系统的大厂相对集中。全区千人以上的大厂15家,其中纺织厂13家:即中国纺织建设公司8家(7家棉纺织、1家制麻),私营5家,即永安纺织厂、英商新怡和纱厂,(申新五厂、申新六厂、荣丰厂)。(13)由于全区48家国企拥有职工3.46万人,约占区境产业工人总数的42.8%。棉纺织厂系统的8家国企与5家私企,自然也被赋予为国家创造工业利润积累的重任,登上国企与私企共存竞争的舞台。
上海解放后的第一步,就是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上海市军管会),由其下设的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分设重工业处、轻工业处)按计划分别接管中国纺织建设公司、江南造船所等国营企业,成为工业企业转换角色的先行军。
新成立的在沪国营企业接受中央、地方双重领导。1949年10月18日,上海市军管会财经接管委员会在重工业处、轻工业处的基础上建立华东军政委员会华东工业部,由纺织工业部领导的华东纺织工业部也同时成立(1950年7月改名中央纺织工业部华东纺织管理局)。当时在沪国营工业大企业基本由中央有关部委和华东工业部管理,企业的党组织则接受中共上海市各区委的直接领导。
沪东行政区境变迁图(区境由南而北扩大,1950~1995年)(引自施叔华主编:《杨浦区志》插图)
在沪官僚资本工业企业被上海军管会接管(引自丁锡满主编:《上海45年的历史足迹:解放日报摄影资料选萃》)
在工业领域,中共组织的领导系统迅速建立。1951年9月,中共上海市委建立工业生产委员会,负责领导国营工厂的民主改革、生产改革、工资改革和“三反”运动等。1954年3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成立工业生产委员会(与中共上海市委工业生产委员会是两块牌子、一套班子)。4月在市委工业生产委员会增设公私合营处、私营工业处,9月华东纺织管理局等单位被移交市工业生产委员会。于是,在上海解放的第5年,在沪纺织工业企业已全行业纳入市委机构直接领导。先后建立市级纺织工业专管机构:纺织工业党委(1954.11~1956.4)、纺织工业管理局(由华东纺织管理局与上海纺织工业管理局合并成立,1958.2)(14)先后成立。
德鲁克认为,工业化企业是一个自主机构,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和理性。他“非常明确、坚定地崇尚自由社会,从而希望企业成为一个‘基层自治机构’,既不要附属于中央政府,也不要被中央政府掏空”。(15)工业社会问题是多元组织内部的问题。在我们的社会里并非只有一个原动力,而是至少有两个:国家与企业。这两个原动力要么和睦相处,要么同归于尽”。(16)
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人阶级既是国家政权的领导阶级,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主力军。中共在企业的组织公开后,中共区级的党、工、团三个组织系统迅速在国营企业建立基层组织,将工业企业纳入中共开展群众工作的组织系统,成为它的一个基层单位,国营企业领导人也由政府任命。由此,工业企业原本只是生产经营的专业场所,也渐被赋予多重社会角色。以国营上海第十棉纺织厂(后改称国营上棉九厂)为例,1950年9月共有5家上级单位下达17项任务:纺管局(填写表格106种,劳模选举4天完成),总工会(工会工作总结、识字运动、救济失业工人限3日完成),纺织工会(选举市人民代表、选举纺织工会代表),区委(整风学习),区团委(团支部改选,欢迎世界青年代表团),本厂(反次布,解决30余人工资问题,传达北京纺织代表大会精神,传达妇代大会精神,发展党员,支部改选等)。其中相当一部分任务是由车间承担,须组织生产第一线工人直接参与的。于是工人在工作时间就不时被抽调去参加一些组织安排的非生产性活动。此类调用工厂资源,由党组织安排的非生产性活动,客观上削弱了该厂的自主经营管理权,导致企业管理权的行政化、集中化趋势。
新中国成立后工业企业的新管理系统首先在国营企业内形成雏形。1950年7月中央人民政府纺织工业部成立华东纺织管理局,中纺公司遂归并该局统一领导。由于中纺十厂的中共党员身份尚未公开,军管会接管后首先筹备工会,然后建立共产党基层组织系统,国营企业领导人由上级任命。1949年5月30日,中纺十厂即成立工会筹备会(12月1日正式成立工会),建立了从厂部车间生产班组的三级工会组织系统,全面管理全厂职工的生产、生活。厂工会设执行委员27人(其中常务执行委员11人),候补委员9人,主席1正、2副。厂工会常务执委会下设8个科:总务、组织、文教、生产、福利、女工、青工、纠察,另设秘书1人;5个工作委员会:甲纺(纺部甲班)、乙纺、甲织、乙织、长日班等,下设工会小组长(1950年5月编组171个),每组会员约13~15人,设正副小组长各1人。(17)由此,厂的党组织就可以通过工会系统,组织全厂职工开展活动。
中纺十一厂工代会成立大会(上海纺织博物馆提供)
1950年代初期的国营纱厂系统也是管理制度改革的先行区。1950年2月上海中纺公司决定在第十一棉纺织厂试点贯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关于国营、公营工厂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的指示,到5月又在中纺系统各厂全面贯彻。6月,上海中纺公司会同华东贸易部联合召开会议,筹建华东公私营纱厂联合购棉委员会(于9月正式成立),随即实行原棉统一收购、统一分配,停止自购。(18)这些措施暗示政府将对棉纺织企业实行统一管理。
同期涉及职工待遇方面的改革主要是工时、工资、劳保。1951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公布(以下简称《劳保条例》,3月1日起生效),由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协调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的实施细则草案(17章89条)于同年3月25日公布施行。(19)1951年5月,华东纺织管理局所属32家在沪国营厂开始实行《劳保条例》,受惠职工及家属226478人。1952年9月1日,华纺局在所属的第一、八、十九棉实行三班8小时工作制,废除10小时工作制,10月即在全市国营棉纺织厂系统全面实行。同期,工资改革方面的主要措施是1952年局属26家国营厂实行第一次工资改革,工人分8级工资制、计件工资制,平均增资7.51%;职员按工资分结算,平均增资6.78%。1956年该局第二次工资改革中,建立岗位工资制、技术等级工资、职务工资三大类。国营厂平均增资:生产工人6.34%,管理人员5.57%;地方国营厂平均增资5.47元,增资率7.32%。(20)据老同志回忆,“国营厂工资改革后,(工资标准)就比私营厂高些”。(21)由华东纺织管理局统一制定、实施所属国营纱厂系统职工的工时、工资、劳保的做法,使国营纱厂的身份从市场竞争中的一个自主经营者,转变为政府统一管理的生产工场之一,职工工资实行统一标准。于是,在上海棉纺织工业领域,企业与职工之间原来的雇佣合同关系首先在国营纱厂系统被无形废止。
在沪国营纱厂的管理改革能顺利推进,也有赖于相应的体制支持、制度保证。一是将国营企业的生产、经营纳入严格的政府计划管理,使企业转换为执行国家计划的生产部门。二是推行对私营工厂的社会主义改造,使私营企业产权过渡为公私合营厂,向国营工厂靠拢。由此,高郎桥地区三家私营纱厂也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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