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要给别人留下深刻的第六感印象,最好是让别人不断通过与你对谈而从中发掘出你的一些被隐藏的,还未表现出来的能力、品位。你要在有意无意间适当地表露出来。
现在问题来了,就算你的性格和身份都有内外的对比,你也知道了你层次感的铺排,但你要怎样在很短的时间内让别人看到你这个人的层次感并留下最深最好的第六感印象呢?
我们假设一个推销员需要推销他的产品,对于产品的优点,可以概括出十个来。那么这时在他拜访客户时,你觉得他是将这十大优点全部都告诉顾客好呢,还是仅透露一个或几个?
相信大部分的人会说:“当然要全部告诉好了!”
很多销售员在拜访客户展示产品时,就像万里长江的流水滔滔不绝,把产品的优点全部说出来。他们的理论很简单,也很理性:人是贪心的,优点越多,价值就看起来越高。
这个方法在理论上是对的,但事实上却不是这么简单。
宝马曾经在德国做过一个试验,心理学家首先派第一组研究人员将宝马的十大优点向一百个人解说;第二组的研究人员则只是将一个优点告诉同样的一百个人。结果所得到的答案和理性的分析大相径庭。
这一百个人对只说一个优点的研究人员印象比较深刻,也比较容易记得销售重点,甚至会比较喜欢,还产生了购买的冲动。(www.daowen.com)
由此可见,理论上我们认为宣传越多优点越好,感性上的反应却不同,甚至恰恰相反。而第六感,毫无疑问是建立在感性的基础上的。
理论上我们知道越多的资讯,应该就会越容易作出好的决定,实际上这个研究结果也和目前电视节目的制作模式有关。
以前的电视节目,所采用的镜头视角会比较少,现在一些低制作节目或影片,若资金不足的话,所用的摄影机数量也会很少。一些所谓的“烂节目”会很闷,是因为它只用一个镜头来捕捉很长的情节。
今天的电视制作,是采用很多个镜头来捕捉一个情节。有人统计过现在的电视节目中,平均是每三秒到六秒就会换一个镜头。镜头中的情景若过了六秒还不换的话,观众们就会开始觉得闷了。
另一个相关的统计就是报刊广告的效应。科学家们发现一个人翻阅一份报纸时,广告商只有六秒的时间去捕捉读者的注意力。也就是说读者会给你六秒钟的时间,若你捕捉不到他的注意力,他的视线就会游走他方。
同样的道理,在法庭之上,如果辩护律师提出十个很强的论证点,最后法官可能连一个也没办法记得。所以,如果你想打动人心的话,即使你有十大优点,你也只是重点式地说一两个优点就足够了,因为听众的注意力和记忆力始终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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