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姻的起源
从婚姻家庭制度的演进过程来看,导致其产生并逐渐形成今天我们所熟悉的婚姻模式的原因不仅是多种的,而且是分阶段伴生的,一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一)第一个原因:保证生育质量的需求,人类的繁衍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有一段著名的论断,他说:“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类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从恩格斯的话中可以看到,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的内容除了包括经济方面的物质生产,还包括人类自身的生产和再生产,即种的繁衍。人类在百万年的不断实践中逐步改善了生产工具,并学会了用火。伴随着生产制造能力的提升,人类的智力水平也得到了提高。对于远古的人类而言,在危机四伏的自然环境中,要想生存下去并且越过越好,除了要不断摸索改进生产工具之外,还需要提高人类自身的素质。当人类发现直系血亲之间的繁衍不利于后代的素质的时候,为了能生育出更优质的后代,就开始限制直系血亲之间的繁衍,由此便创建了人类社会的第一种婚姻形式——血缘群婚。随着生产能力的发展,人类认知水平也不断提高,由于“生育质量的需求”,人类社会逐步加强了对血亲之间的婚姻限制,逐渐从血缘群婚阶段迈入了普那路亚群婚阶段。
(二)第二个原因:私有制的出现(www.daowen.com)
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导致了私有财产的出现,使得人类逐步迈入了私有制社会。
一方面,由于劳动产品不再平均分配,在体力和力量方面占优的男性所能获得的劳动产品比弱势的女性来得多,男性的社会地位也随之日益提升,男权逐渐确立。在这种情况下,弱势的女性就可能会通过依附强势的男性的方式来为自己获得更多的劳动产品,性在相当意义上成为一种附着物质利益的选择。所谓“嫁郎嫁郎,穿衣吃饭”,正是这一现象的体现。随着这种选择和依附的普遍化,群婚制不可能再继续维持下去,逐渐被对偶制所取代。对偶制是群婚制与一夫一妻制的过渡阶段,从这时起,由于性关系的逐渐稳定,子女确认自己的父亲开始成为可能,人类由母系氏族社会逐渐进入到父系氏族社会。
另一方面,随着私有财产的增多,剩余财产的出现,使得子女的抚养责任不可能再作为公共义务,而是需要具有明确性。掌控着社会主要财富的男性们,开始思考如何保障财产被亲生子女继承,即财产继承的血统性的大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一种能够最大程度确认子女生父的制度来解决。由于男权在社会上的确立,要划分清楚子女的抚养责任和保证财产继承的血统性,最简单的制度是要求女子在性关系上的绝对忠贞——一夫一妻制。因为一夫一妻制能最大限度地使一个男子避免承担他人子女的抚养问题,也最大限度地确保他的遗产不落入他姓之手。
因此,私有财产的出现使得女性有依附男性的必要,而男性则有划分清楚子女的抚养责任和保证财产继承的血统性的需要,两个因素相互促成、结合,这是一夫一妻制最终确立的原因。经过对偶制的过渡,我们所熟悉的家庭制度自此产生。
综上所述,一夫一妻制的最终确立有三个因素,即:生育质量的要求;女性对男性的依附;子女抚养责任的明确性和财产继承的血统性要求。这三个因素是随着经济方面的物质生产力的发展而逐步伴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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