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再版缘起
“信士们啊!你们应当敬畏安拉,应当说正话。他就改善你们的行为,就赦宥你们的罪过。服从安拉及其使者的人,确已获得伟大的成功。”(《古兰经》33:70—71)
“他们曾蒙引导,故常说优美的语言;他们曾蒙引导,故遵循受赞颂者的大道。”(《古兰经》22:24)
众所周知,20世纪60年代,全国正值极“左”路线思潮涉及一切领域之际,宪法赋予人民以信仰自由、宗教正常活动场所应受到法律尊重和保护的权利遭到了践踏,顿时,在一片反封建、反宗教复辟甚嚣尘上、席卷全国的狂热中,伊斯兰的传统经书,通盘被强行烧毁、禁售;所有清真寺被迫关闭,有的被拆毁,有的改为库房等;经堂学校一律被停办;教长、阿訇集中学习,交待罪行;虔诚穆斯林则被视为顽固分子,被判刑;有的地区,回族中小学教师,被强迫吃猪肉,回族家中勒令养猪,等等,蹂躏人权的种种暴行,强奸民意,层出不穷。虔诚的穆斯林认为这是安拉对世人的一种考验,坚信并期待安拉的许应:“你们不要灰心,不要忧愁,你们必占优势,如果你们是信道的人。”(《古兰经》3:139)“真理已经来临,虚妄必将消灭;虚妄确是易灭的。”(《古兰经》17:81)大家认为万马齐喑、乌云蔽日的局面是不会长久的,所以即使忍辱含垢,仍然满怀信念,一如既往地恪守自己纯正的伊斯兰原则不动摇、不屈服、不背叛。暗中适时履行斋拜功修、渴求伊斯兰文化知识的穆斯林青年们通过自己的父母或当地的阿訇口授、记录,辗转抄写简短的《古兰经》、圣训篇章和阿拉伯语等传统教义读物,以便悄悄自学。
那时,手抄本、油印本的教义、阿语小册子,确是应时所需出现不少,但其中不免谬误,或者杂乱,以讹传讹,况且更多的穆斯林难以执笔书写经训原文和阿语,往往用汉语语音取代经训原文字面音拼读,不太准确。鉴于圣学传承早已出现断层,伊斯兰知识读物、教材青黄不接之危机日愈严重,再经极“左”路线之摧残,伊斯兰在我国清真寺里悠久的传统教育正面临生死存亡的危险时刻,凡有良心和忧患意识的教胞,对此无不忧心忡忡,除了祈求安拉之援助与慈惠外,谁能力挽狂澜?作为伊斯兰学者世家出身的后生,纳广运老师(求安拉恕饶他)和笔者师生二人,尽管当时还分别身负着“右派”和“极右分子”而经劳教释放未曾平反,处境都很困难、险恶,但耳闻目睹酷爱伊斯兰知识、渴求进步的穆斯林青年们缺乏较简明的学习材料,我们不能坐视不管,认为应该尽点自己力所能及之责,为他们服务,所以师生二人经商定后,纳老师负责译注家喻户晓、脍炙人口的《亥谛》(《古兰经》文选)和其他常用祈祷词,笔者编译阿拉伯语教材和圣训。纳老师的任务两年后已胜利完成。本来香港伊斯兰青年会希望他再在内蒙古呼市的油印版《亥谛》基础上进行修改后,准备在港以铅印出版,不料纳老师因病不治,未来得及命笔便戴着“右派”之罪名含冤归真!至于笔者承当之任务,于1975年编写出《阿语语音部分》油印本不久,便因“沙甸事件”冤案受诛连,于当年3月5日被抓捕,第二次踏入牢狱(第一次是1956年以“右派”而被劳教),所编写的阿语教材,已成了“宗教复辟”之罪证之一,历经近四年之铁窗生涯后,“四人帮”被粉碎,党中央拨乱反正,对一切冤假错案进行昭雪平反,笔者才幸蒙无罪释放,继而对个人前后两次蒙受的冤假错案给以平反。
为了要履行未尽之责,出狱后便一直未回原单位工作,也婉谢了有关部门要笔者筹建昆明市伊协事宜,而是欣然应玉溪大营教亲之邀约,到那里的清真寺开办“阿拉伯语教学改革实验班”,继续编写阿语教材的动名词部分。当时,北京、上海的几所大学编写的阿语教材尚未对外公开发行,所以笔者所编写的油印阿语教材,基本是以艾资哈尔大学所编写的中学阿语教材为范例,在结合我国国情,阿汉对照,有别于经堂中的传统教材,所以出版后,颇受一些教师的欢迎,并随之被采用。至于圣训翻译,当时缺乏较好之蓝本,除了曾流行于民间的《哈特卜》和《姆楠比哈特》两本尚有个别教亲收藏,幸免于毁灭,笔者家中几部传承下来的著名圣训等经典,都已被没收殆尽。所以,权且以《姆楠比哈特》(即“箴言”)作为译述圣训之既定任务。
阿汉对照油印成书后,原定命为“箴言警语”,经云南省文史馆著名史学家李如坤老先生建议,简称为“箴言”。当时仅油印五百本,供本省内刚恢复的几所清真寺阿校师生使用学习。这样一本译笔不过尔尔幼稚、装帧十分简陋的油印小册子,竟然不胫而走,很快便传到省外:首先是内蒙呼市改用铅字排印出版,原文附于后面,继而河南、陕西、甘肃等省一些穆斯林地区也先后有同样版本的《箴言》在教胞们中传阅,旅居港、台、泰国、马来西亚的部分亲友也来信,表达他们对已获拙译《箴言》的喜爱。至1999年此书又不翼而飞传到美国,于是由美籍华人哲密勒女士杨哈智将它推荐给非穆斯林的《达拉斯新闻》(周刊),选择了部分内容,刊载于该刊的“北德州文友社专栏”拙译引来的这些趣事及奇闻真使笔者意想不到。也许在枯萎多年的国内伊斯兰文苑园地,正在渴求春雨、阳光之沐浴滋润之际,突然长出一株幼弱的小草而备受人们的宠爱与关注吧。
前年,昆明一位应邀到马来西亚出席亚太地区伊斯兰宣教协会举办的学术研讨会归来的教师告诉笔者,会议期间,协会一位负责人将其珍藏的拙译《箴言》(已破损的内蒙呼市版)出示给与会的中国代表,希望他们转告译者,能够再看到此书的新版本,于是笔者才请云南大学毕业的后辈赛丽嫚女士将第一次油印的《箴言》抽空用电脑先将其译文打出,以保持当年的粗放笔触原貌,然后,再请玉溪市大营中阿学校赵荣亮老师配打上阿语(原文),形成此书。但因案前,急需译述的资料较多,年事已高的笔者,精力很差,往往顾此失彼,便将再版《箴言》之事搁置下来。直到前不久,省外一家穆斯林报纸上刊出另一位译者的《箴言录》以后,引起部分曾经读过《箴言》和正在学习《箴言》的师生们的议论,一时之间,给笔者打来的电话,络绎不绝,他们认为《箴言录》是对《箴言》作了修改,或化名易姓,只是前者省了序言……本来同样一篇文章,或者一本著作,同时有几个译者翻译,并不足为奇。但译笔、格调、笔势、文体等等方面,绝不可能不约而同,毫无二致,比如现有的七种汉译《古兰经》,各有其特色;其他如《一千零一夜》、莎士比亚的戏剧、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等等文学作品,译本繁多,都很正常,也是读者之需要与希望。这种情况,《古兰经》早有昭示:“他(安拉)的一种迹象是:天地的创造,以及你们的语言和肤色的差异,对于有学问的人,此中确有许多迹象。”(《古兰经》30:22)经文所说的“语言和肤色的差异”,不仅仅指狭义的语种和黑、白、黄、红等色的差异,也泛指同一种语言和同一种肤色中存在着显著或微妙的差别,如同人的面貌和指纹一样,即使同胞兄弟姐妹,也有悬殊,这是证明安拉化功之妙,及其全能之迹象。至于就学术界和出版业的常规而言,翻译类的书籍,如果甲乙二人同译一本书,译出的内容,在风格、笔调、措置等方面,甲乙二人有雷同之处,不到百分之三十,不能说谁抄袭、剽窃谁,即使甲乙二人的两种译本,在先后出现,也不算侵权。这如同一机械制造中,任何一台精密机械造出的机器或零件,都允许有误差范围,即“公差”。但是,近期出现的《箴言录》与22年前出版的拙译《箴言》对照,不仅内容一致,连遣词造句等诸多方面都雷同,唯在某些人名的译法,或句子的排列上,略有改变而已,彼此相同之处,已达到百分之七、八十以上。尤其书的原名是“姆楠比哈特”有“警诫者”、“唤醒者”、“鼓舞者”等意义。“箴言”之命名,如前所述,是李如坤老先生最后确定的,还有原本中,并没有“三句篇”、“四句篇”到“十句篇”之文句,而是笔者译时的笔调,二者对照,有如此诸多酷肖存在,以致引发读者们之诧异与议论,也就是难免之事。来寒舍就此事向笔者反映其愤慨的一位教师,居然以笔者之名义向该报编辑部提出停止刊载《箴言录》的电话要求,更有人通过互联网直接告知《箴言录》的译者。但是,该报编辑部认为《箴言录》的来源是国家认可的某某文化出版社的某译者之文集,言下之意,《箴言》是民间平民草芥作品,难登大雅之堂。尽管二者内容、措词、结构一致,他们只以出源的“权威”为准,因此“断然拒绝”停止刊载之要求;事后,《箴言录》的译者也给告知他的那位教胞传来讯息说:“剽窃《箴言》从哪一方来说都是不值得的。”而且他自认为他的“学术眼光还没有那么低下”。同时,他还强调说:他的翻译绝对不同于马的翻译,“更不是剽窃。这点任何一个读者都可以去参考他的《箴言录》翻译与马的《箴言》翻译,看看是否是一样的”。(www.daowen.com)
引起如此误解和互伤感情之事,往往是由于说话者轻,传话者重,或者小题大做,或者舍本逐末所造成的。其实,在笔者的意向中,弘扬经训真理,普及伊斯兰学术文化,穆斯林人人有责,不应该借此企求名利,也是经训所禁戒的。笔者曾先后译述过近20本小册子,从来未在书末标过“版权所有,翻印必究”这样惯例的字样,相反是“欢迎批评,欢迎翻印”。其中如翻译茂都迪、萨伊德·库特卜、穆罕穆德·库特卜、阿里·奈迪威等著名学者的著作,出版时,都很少在书面上冠以译者之真实姓名,这些被译出的书,大都是由海外伊斯兰宣教机构以繁体字出版,免费赠阅,国内各地又以简体字一再翻印发行,至今如此,国内流传较广,译者也无从知道在什么地方翻印。只要有益于读者,就勿需去过问,后来,有好友建议,为了让读者能与译者有沟通、交流,提意见之机会,应该在译本上标明译者之姓名,所以才在后期的《古兰经——永恒之奇迹》《论伊斯兰教教律中的合法事物与非法事物》《未来属于伊斯兰》《怎样教育培养穆斯林青年》等拙译本上,开始署上译者的汉名或教名,以表明文责自负之义。
拙译《古兰经——永恒的奇迹》在香港出版而传入内地后,临夏中阿女校马秀兰校长获悉此书恰是她正在翻译的一本,便想中途停止翻译,笔者给她写了回信,希望她继续完成,因她的蓝本是中国经学院打印的简明本,各人所译风格也不尽相同,所以她还是译完,以《古兰经——光辉的奇迹》命名出版;另外,马健康老师译出的《九十召唤》一书,与笔者早年便编译的《穆民守则》同一类型内容,但二者相比,马老师译本较为简单,而且缺乏经训原文对照,为了给青年教师多有锻炼之机会,让其简译本优先面世,而且还为该书写了序言。所以,对《箴言录》出现于报端,在笔者看来,亦是在履行宣教这一共同的神圣职责,何况,其译者还“特别强调”和辩护:他的翻译与笔者的翻译“绝对不同”等等。既然如此,有‘理由’,请读者们参考、对照后,勿须再对此事作枉然之评论,以伤兄弟手足之情。
但是,令笔者欣慰而且出乎意外的是,拙译《箴言》自面世至今已二十二年,篇幅虽然不多,译笔又是那么粗俗,但是由于内容都是至理名言,简洁凝练,所以一直被读者所喜爱传阅,生命力旺盛。不久前,笔者还收到北京中文伊斯兰学术城主办的《阅读引擎》2004年夏季刊,其中载有该刊特约撰稿人牧之先生的《中国伊斯兰教育漫谈》的长篇雄文,在文中第二节“现代改良第一代”里,牧之先生竟将笔者与黄万钧老师、白哈(马志信)阿訇两位著名学者相提并论,称誉为中国伊斯兰教育恢复初期,在改良教育上“承上启下的关键人物”。这种夸奖和盛名,对于黄、马二位先驱确是恰如其分,当之无愧,而对笔者来说,未免是溢美之言,自愧不如,深感惭愧。特别是在牧之先生的笔下对拙译影响作了较高之评价。文章写道:“清真寺恢复教育之初,学生们能读到的汉语读本大概只有《教义捷径》《初步浅说》等有限的几种,而当时进入清真寺或学校学习的学生大半为初中和部分高中生,这些读本远远不能满足他们如饥似渴的求知欲望。这种现象持续了几年,直到云南马恩信老师的译本出版才慢慢地改变了这种状况。”
“马恩信老师的译著活动起到了开风气之先的作用,给新的改良教育注入了一股活力,给青年们打开了另一扇窗口,教育不仅仅是口传心授,它更需要译著来丰富,现在我们读到的汉语伊斯兰读本不下百种,尽管有《布哈里圣训实录》、《圣学复苏》这样一流的大部头翻译问世,但所有译著的影响都没有超过当年马恩信老师翻译的《箴言》和《伊斯兰的合法事物与非法事物》所产生的广泛影响。”
真意想不到,初出茅庐、粗通文墨的笔者,几十年前在民间出版的几本拙涩译作,在现在居然受到牧之先生如此肯定与良好的评论。如果其作用确是那样有效的话,那么,首先应该感赞安拉之默助,其次是良师益友们的教育、启迪之结果,其中包括马坚先生、陈克礼阿訇(求安拉慈悯他们)的《回教真相》《回教教育史》《从穆罕穆德看伊斯兰教》等优秀译作、专著,给后学们树立了榜样。不然,个人是无能为力的。所以,“荣誉只是安拉和使者以及信士们的”。(《古兰经》63:8)
居于以上原因,在几位亲友的鼓励、策划和赫迪哲女士的热心赞助下,重版最初形的“箴言”是有其必要性的,而且借此机会,在此缘起中不厌其烦地叨絮赘言,目的在于:一是追忆笔者同龄的这一代仁人志士们在追求真理、治学过程中大家都是在各自那条崎岖坎坷、险象环生的荒径上孤军奋斗,不仅个人屡陷逆境,连家属子女也蒙受池鱼之殃,与如今笔耕不辍的穆斯林青年教师、著书立说者们所处的各种有利环境和条件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希望他们能珍惜安拉所赐予的这种机遇,为圣教作出更多贡献;二是,为《箴言录》的忽然出现,在一些读者之间引起的风波、议论,希望能以此消除各方之误解为善,“我们的主啊!求你不要惩罚我们,如果我们遗忘或错误”。(《古兰经》2:286)
伊历1424年6月6日(公元2004年7月24日)于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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